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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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西方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二、香港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三、中国本土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西方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社区工作的孕育和早期发展

(一)英国的济贫法

1、历史背景

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导致大量贫民产生,城市贫困问题加剧,慈善机构和教会的财力入不敷出。

2、主要内容

(1)每个教区向地主征收济贫税,由政府办理社会救济事业。

(2)贫民救济应由地方教区主办,每个教区设立监察员若干人,中央政府设立监察人员。(3)凡有劳动能力的贫民必须参加工作,以工作换取救济。

(4)禁止无家可归者及无业游民行乞游荡,设济贫所收容救济,强迫其在济贫所里工作。(5)人民有救济其家人和亲属的义务。

(6)将贫民分为三类:一是体力健全的贫民;二是缺乏工作能力的贫民;三是失去依靠的儿童。

3、意义

(1)政府负担起了社会救济的责任,并直接参与了社会救济活动的组织工作;

(2)以教区为单位推行济贫事务;

(3)从立法的角度确立了助人自助的救助原则;

(4)确定由专门人员从事济贫救助活动;

(5)济贫法实施的院外救济也是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一种基本形式。

(二)德国汉堡制(1788~1801)

1、性质:以社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务的制度。

2、背景:工作化所导致的社会贫困。

市政府

中央办事机构

分区监察员分区

监察员

分区

监察员

对贫民进行调查和救济对贫民进行

调查和救济

对贫民进行

调查和救济

(1)为失业者介绍工作;

(2)将贫苦儿童送往工艺学校学习;

(3)将患病者送往医院救治;

(4)对沿街乞讨者不予救济,避免养成依赖。

(三)爱尔伯福制(1852~1980年代)

1、性质:以社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务的制度。

2、内容:

3、意义

(1)建立了有效的三级工作组织,济贫工作信息畅通,灵活高效;

(2)由地方热心人士担当赈济员,提倡志愿服务精神;

(3)赈济员分段管理,贫民人数不多,保证了工作实效;

(4)不仅注重消极的救助,而且积极扶助贫民自助;

(5)对受助者实施救助前后,赈济员需做家庭访问调查。

(四)慈善组织会社(1869年~1917年)

1、背景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社会贫困加剧,社会问题严峻,慈善组织和救济机构缺乏协调,导致社会福利资源的浪费。

2、内容

市政府 中央委员会 赈济区 监察员 赈济区 监察员 赈济区 监察员 段 赈济员 段 赈济员 段 赈济员 市政府 理事会 分区 志愿委员会 分区 志愿委员会 分区 志愿委员会 咨询部 咨询部 咨询部

个人应对其贫困负责,接受公共救济将摧毁贫民的自尊心、进取心和道德观念,终将致使他们依赖救济维持生计,主张贫民应尽其所能维持自己的生活。

4、意义

(1)友善访问员开展的个别调查及个别化的工作手法,促进了个案工作的产生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

(2)促进各个救济机构、慈善组织协同解决社区问题,为社区工作方法奠定了基础。

(五)社区睦邻运动

1、性质:助人自助理念下的社区改良运动

2、特点:

(1)设于贫民区,备有宿舍,所有工作人员与贫民共同生活

(2)没有既定的工作计划,视居民的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3)尽量发动当地人力,培养其互助合作精神;

(4)社区睦邻中心既是当地的服务中心,也是当地的文化中心。

3、意义

(1)不单纯向居民提供物质帮助,更着重改善社区文化;

(2)以整个社区为工作对象,着力解决社区共有问题;

(3)注重组织社区居民,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居民之间的互助合作。

(六)专业社区工作的形成

1、背景: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险法》改变了由社区组织和慈善团体提供救助的传统,开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转移支付实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与此同时,政府采用社区组织的服务方式实施公共福利服务。

2、标志:

(1)1939年,兰尼报告系统阐述了社区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从此社区工作与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一起被列为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方法。

(2)1939-1945年,社区组织课程在美国迅速发展。

(3)1946年,美国成立社区组织研究协会。

二、战后社区工作的多元化发展

(一)联合国倡导的社区发展运动(1951)

1、背景:二战后,新独立国家面临着贫穷、失业、教育落后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2、涵义:社区发展是一个过程,即由人民的努力与政府当局的配合一起来改善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或以乡村社区为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同社区内的居民团体、合作组织通力合作,运用各种外部援助和内部资源,改善社区的物质、文化条件。在此过程中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培养自助、互助的社区文化。

3、社区发展的基本原则(33页)

(二)美国的社区发展合作组织(CDC)

(三)英国的社区照顾

(四)德国的“邻里之家”

(五)社区矫正

(六)社区康复

一、殖民地早期的社区工作

1、培养当地的领袖及组织,吸纳他们进入行政架构,以增加政府与普通市民的沟通。

2、1913年,成立华人政务司,管理及监督有关华人的各项事务。

3、除基本服务外,政府不重视基层居民工作,政府与民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但社会发展非常稳定。

4、1949年,成立社区发展组,推动成立街坊福利会,以为来港居民提供服务,但政府的支持有限。

5、1960年,街坊福利会的服务为专业团体取代,走向以代表民意为主的政治角色。

6、1950年,政府实施公屋计划,1960年建成第一所社区中心,由社会福利署的青年福利部管理。

7、1966年,政府在新建的徙置区成立社区福利大厦。

8、社区中心以提供文娱活动为主,参加者多为年轻人,工作形式缺乏真正的居民参与,工作手法较为保守,政府对社区工作的关注有限。

二、社区工作的兴起

1、1966年的暴动使政府检讨与一般市民存在的沟通问题,积极发展社区工作,缓和社会冲突。

2、1968年,政府在市区各区成立民政处,加强与居民沟通。

3、1970年,政府成立地区的三层咨询架构,即地区委员会、分区委员会及互助委员会,积极介入地区事务。

4、1968年,成立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福利署和志愿机构积极推广社区工作。

5、1970年,成立香港社区组织协会,采用社会行动的方式开展社区工作。

6、1973年,社会福利署发表社会服务五年计划,除以人口比例继续发展社区中心、福利大厦及社区会堂外,还建议志愿机构在弱势及边缘社区开展社区工作。

7、1974年,社会福利署和志愿机构联合发表立场书,建议社区工作应集中在环境恶劣的社区。

8、1970年代中期,政务署推行社区建设,掌握了社区工作的决策权,但并未觉得需要志愿机构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三、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的出现及其政治化

1、1970年代末期,地区咨询架构和社区建设工作不能有效缓和地区矛盾,更不能阻止压力团体的兴起。

2、1977年,政务署资助志愿机构推行NLCDP计划,以增加与环境恶劣地区居民的沟通,减低压力团体的动员能力。

3、1979年,社区工作者组织和动员居民抗议政府的政策,引致了全港性的三个联区行动。

4、1982年,NLCDP计划委员会开始评估该计划,志愿机构的行政人员开始对社区行动加以管制。

5、1980年代中,香港民主化进程加快,社区工作者的政治意识相继提高,开始由组织地区压力团体转向有政治倾向的政治团体及参加选举。

6、1985年,政务署接管社区中心,并针对有特殊需要的人士集中发展小组工作。

7、社会福利署停止提供直接的社区工作服务,志愿机构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方向,比如向中产阶级提供高素质的服务和社区照顾服务。

三、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的危机

1、1987年,房屋委员会宣布长远房屋发展战略,计划在1995年前清拆所有木屋区及临屋区。

2、同时期,志愿服务机构要求将边缘社区的定义扩大,使之包括乡村、三四级公屋和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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