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尚法 以规范促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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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尚法以规范促廉洁
生命中让人敬仰的东西很多,令我最为敬仰的,唯有那世人歌颂的清正廉洁。廉洁,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备的美德;廉洁,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生活里,我敬仰每一种务实清廉的精神和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孟子曰:“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宁可清廉瘦,不可浊贪肥”。我敬仰“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先贤古人:包龙图三谏仁宗、岳武穆精忠报国、白居易筑堤惠民、诸葛亮鞠躬尽瘁。爱民出清廉,廉者得民心。“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镜明得失”。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廉政始终以德、法、俭三友为伴,始终都是为官从政者修身做人的基本准则。
德,就是要懂得自律、自尊、自爱。懂得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尊重工作。我们在工作中可能面对各种诱惑,如何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压力,这是我们新一代监狱人民警察应该深刻自省和警惕的事情。
法,就是要做到知法、讲法、守法。我们所从事的监狱工作,掌握着法律赋予的刑罚执行权力,面对的亲情、友情、人情干扰尤多,更应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在党纪、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掌权用权,要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绝不能用“下不为例”来欺骗自己,用小贪无碍来原谅自己。“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溃堤”。只有严于律己,严防死守,对任何腐蚀、诱惑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才能真正做到把握小节,
守住底线。
俭,就是要在全社会提倡崇廉尚俭之风,以奢为耻,以俭为荣。俭与贪相对而言,贪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自古以来有多少贪官因贪欲肆虐而走向灭亡的边缘,坠入腐败的深渊。尤其是我们身为监狱人民警察,手握国家刑罚执行的权力,这把利剑既可以成为教育改造罪犯悔过自新的工具,也可以成为自取灭亡的武器。
个人品质对于清正廉洁风气的形成固然重要,但“无规矩不成方圆。”为官清廉,为民清廉,无不以厉制得以保证。清正廉洁,必以制定严格的制度得以实现。毋庸讳言,我们身边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反面典型事例或个人,造成这样的局面,根源还是管理失范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探索建立与新型监狱制度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监狱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高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监狱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落实到位,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确保从源头上遏止贪腐之风。
结合我监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整体部署和“六大规范管理”的要求,围绕监狱工作思路,着力在监狱管理、单位工作和警察日常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规范,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事要规范、形象统一”的思路,着眼于建立工作标准,推行标准化建设,逐一完善每一类规范内容的具体组成工作项目,明确每一项工作项目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细则,逐一逐项制定清晰明确的
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统一、明确、定性和量化。使警察对工作制度、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等基本业务做到熟记熟用, 将监狱规范化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变为个人的自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罪犯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相关科室提出指导性意见,以统一执法尺度,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对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工作的适用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完善执法工作规范,细化执法、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规范,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规范警察的执法行为,以规范筑牢反腐倡廉的基础。
不管怎么说,手中掌握公权力的人都应该读廉、爱廉、敬廉、真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敲响清廉的警钟,牢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一身正气,“不以利害移操守”,蹲下身子行政,挺直腰杆执法,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弘扬正气,服务为民,廉洁从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建设“和谐广东”、构建“和谐监狱”,为党的监狱事业奉献自己无悔的青春!
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让廉洁的旋律唱响在监狱的上空,让我们的警徽更加绚丽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