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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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实施好省教育厅“教师素质工程”,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养优秀教师梯队,增强骨干教师后备力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范围内开展“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科所负责整个评选的组织和业务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参与评选的教师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评选既要全面考察教师的综合素质,又要突出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和效果,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一)基本条件1.年龄40岁(含40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符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础技能,熟悉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扎实,综合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欢迎和同行认可。

(二)业绩条件1.教学:1.1在国家、省或市级优质课(包括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评比中获奖1次。

1.2在县级优质课(包括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评比中获奖2次。

2.科研:2.1承担市(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

2.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教育教学论文1篇。

2.3在市、州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3.教育教学成果获奖3.1荣获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奖奖项1次。

3.2在甘肃省教科所或甘肃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教案、课例等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1次。

3.3在市(州)级论文、教案、课例评比中获奖2次。

凡推荐上报人员,基本条件必须具备,同时业绩条件须具备三条(1.1、1.2中满足1项;2.1、2.2、2.3中满足1项;3.1、3.2、3.3中满足1项)。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德育示范校”是指在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起到积极示范作用,且在德育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学校。

为了保证德育示范校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可行且具体明确的评估标准。

本文将从学校领导、德育课程、师资队伍、德育活动和家校合作等方面,提出一套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一、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是德育示范校的核心力量及决策者,具备正确的德育理念,能够为全校德育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和支持。

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多数具备德育背景,具有明确的德育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将其融入学校的发展计划中。

2. 学校领导关注学生的德育成长,并制定激励措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学校领导注重德育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德育管理体系,包括评估机制、奖励制度、督导与考核等。

二、德育课程德育课程是德育示范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设计和实施,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道德知识以及道德行为。

1. 德育课程既注重道德教育的传授,也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

2. 德育课程内容贴近学生实际,注重与学生互动,启发和引导学生思考人生、价值观等问题。

3. 德育课程要注重多元化的教育方法,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师资队伍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德育示范校的保障,教师要具备道德素养高、专业背景强的特点。

1. 教师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德育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榜样。

2. 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注重与学生沟通和互动,能够帮助学生解决道德困惑和问题。

3. 学校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培训机会,提高教师德育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四、德育活动德育活动是培养学生德育品质和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1. 学校设立丰富多样的德育活动,如德育主题班会、德育实践课程、德育讲座等,丰富学生的德育经验。

2. 学校注重学生自主参与,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团队意识,例如学生会、志愿者队伍等。

中小学优秀案例评选标准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

中小学优秀案例评选标准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

中小学优秀案例评选标准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
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的评选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完善的德育目标:案例中所展示的行为或事件应能体现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和教育目标,例如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道德观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等。

2. 明确的德育策略:案例中应能体现出学校采取的有效德育策略和方法,包括以德育为基础的课程设计、德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师生互动模式等。

3. 正面的德育效果:案例中所展示的行为或事件应能够引起学生的积极反应和参与,带来明显的德育效果,例如学生的积极表现、改变或成长。

4. 典型的德育特点:案例中所体现的德育内容和方式应该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在其他学校中借鉴和推广,具备示范作用。

5. 教师和学校的付出:案例中应能够展现教师和学校在德育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付出,包括教师的德育教育理念、专业能力和持久性、学校的德育管理体制和支持。

评选德育优秀案例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德育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个人,同时也是提高学校德育水平和推动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以上标准供评选者参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德育示范校评估细则

德育示范校评估细则

德育示范校评估细则一、德育领导与管理评估1.学校德育理念和目标的明确程度2.德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制是否健全3.学校领导的德育责任落实情况4.德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和资源支持情况5.教师德育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情况二、德育教学评估1.德育课程的设计和实施情况2.德育教学的教材、教具和学习资源的使用情况3.德育教学的方法、策略和评价方式是否科学有效4.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价值观培养的效果5.学生道德行为和品质的培养情况三、德育管理评估1.学校德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2.德育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3.学生管理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4.学校德育活动和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情况5.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是否有效四、德育文化评估1.学校德育文化的建设和传承情况2.学校德育文化的传播途径和方式3.学校德育文化的影响和示范作用4.学校突出德育特色和亮点的凝练和展示5.学校德育活动和项目的成果和影响力评估五、德育环境评估1.学校德育环境的物质条件和设施2.学校德育环境的人文氛围和校园文化3.学校德育环境的绿化和卫生情况4.学校德育环境的安全和便利性5.学校德育环境的规范和管理情况六、德育成效评估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德育成绩2.学生德育观念和道德理念的理解和表达3.学生德育实践和自律能力的培养情况4.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服务的情况5.学生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口碑评价七、德育创新评估1.学校德育创新理念和方法的采纳和运用2.学校德育创新项目和活动的效果和影响3.学校德育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分享情况4.学校德育创新对其他学校的启示和带动效应5.学校德育创新对学校发展和提升的贡献以上所列细则为德育示范校评估的基本框架,可以根据具体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评估者应该根据评估细则,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分析,并对学校在德育方面的优势和不足进行指导和反馈,帮助学校进一步提升德育质量和水平。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小学德育工作自查评分表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小学德育工作自查评分表

附件2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XXX小学自查得分:297分
说明:2002年1月学校被甘肃省文明办、公安厅、教育厅授予“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荣誉称号,1990年9月学校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依据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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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指标体系》设A级评估指标五项,B级评估指标13条,C级评估指标43条,满分300分,270分以上可推荐申报德育工作示范学校。

2.在评估条款评估要素的得分时,完全符合评估要素得全分;某评估点只有部分符合要素要求,该评估点酌情扣分;某评估要素实际工作中没有体现,该评估要素不得分。

3.设奖励项:
(1)学校受到市(州)级党委、政府表彰,得5分。

(2)学校受到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等部门表彰,得10分。

(3)学校受到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或省委、省政府等表彰,得15分。

4.设否决项:
(1)近三年来,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予评估认定。

(2)近三年来,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评估认定。

(3)近三年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伤害学生身心事件的,不予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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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德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立德树人永远在路上——兰州市永登县新城区小学德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我校创建德育示范校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建立德育管理机制。

学校坚持“以德治校,德育为先”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德育工作管理网络,强化管理,落实全员全程育人措施。

一是积极构建德育网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少先队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为成员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内容,积极探索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学校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评价考核制度,使学校德育工作有机构管、有制度促、有专人抓,形成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始终将德育列入整体工作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完整的德育工作三年规划和学期计划。

学校在开学初及学期末均召开德育领导小组会议。

依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部署、调整、总结学校德育工作。

每个月召开一次德育专题会议,研究学校每月德育工作内容和措施,并确定每月的教育重点,做好详细记录。

学校还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班主任德育工作量化条例》、《班级管理制度》、《学生德育量化管理方案》、《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把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评优争先和年终考核,增强了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各班还建立了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操作性强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组织学生及家长认真填写《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完善了学生成长记录袋,使学生评价呈现多样化。

三是加强家长与学校联系。

每学期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与家长达成共识;要求教师平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定期不定期进行家访,安全排查,将学生在校和在家的表现交流反馈;召开家长座谈会,倾听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二、以人为本,以德治校,注重师德师风建设。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兰教师〔2020〕391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2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相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和名额(一)甘肃省骨干教师参选人员,必须是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

已评为甘肃省陇原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2020年省上分配我市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对象名额为13名。

按专任教师数占比,每个区县、每个联校研训片区限报1人。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一)各区县、各片区牵头学校要严格依照《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所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兼顾中小学幼儿园比例结构以及学科间的平衡。

(三)对师德师风、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时间安排(一)2020年10月13日—10月20日。

教师个人申报,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在本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

(二)10月21日—10月30日。

区县、片区对学校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结合业绩材料和课堂教学打分,择优确定上报人选,并在区县、片区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三)11月2日—11月18日。

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市级评审。

(四)11月19日—12月20日。

为省级评审、实地考察、终审阶段。

四、材料要求(一)参评教师填报以下材料:1.《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德育示范学校申报经验材料

德育示范学校申报经验材料

强化德育特色,提升办学品质——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典型经验材料定西市安定区福台中学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强化德育特色,提升办学品质——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典型经验材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区教体局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文明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安教发【2015】286号)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德育工作,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学校基本情况福台中学是列入定西市委市政府2012年十件实事之一、按市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国有公办全日制学校。

学校位于定西新城区福台路中段西侧,于2012年3月18日动工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学校占地总面积88.5亩,建筑总面积为29416㎡,按照国家标准配置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标准实验室共8个,所有教室安装了最先进的一体机,并建有图书室、阅览室各一个,塑胶操场、足球场和体育馆各一个,硬件设施一流。

学校现有217名教职工,46个教学班,2417名学生。

二、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为学生成长、教师发展打造幸福平台。

办学思路:规范、严格、创新、超越。

办学精神:科学严谨、攻坚克难、甘于奉献、勇于争先。

办学目标:养浩然之气,兴笃学之风,示素质之范,领全区之先。

校训:美育引领、和谐发展。

校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

教风:博学仁爱,因材施教,追求卓越。

学风:自觉学习、自我教育、自主发展。

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学校自评得分294分,符合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创建标准。

三、学校德育工作特色(一)打造特色校园文化,营造德育育人氛围。

校园是师生生活、学习、活动的场所,我校按照“为学生成长、教师发展打造幸福平台”的办学理念,构建健康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充实校园师生生活内涵,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以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德育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明办•【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甘教厅[2013]95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厅[2013]95号)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明办,有关厅属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更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德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实施“立德树人”战略,树立德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学校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中的模范作用,引导广大中小学校树立科学管理、规范办学、特色立校、内涵发展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创建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高中等。

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通过自查自评,得分270分以上者,均可推荐申报参加评选。

三、评选原则(一)坚持正确引导原则。

创建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创建工作必须以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坚持事迹突出、社会公认、树立典型、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扎实推进。

(三)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创建工作必须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为目的,以德育为抓手推动学校立德树人,文化立校,特色办学,内涵发展。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甘肃省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永教德…2007‟6号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充分肯定他们在学校教育中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班主任工作成为广大学校教师踊跃担当的光荣而重要的岗位,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经研究决定,评选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并将于今年下半年从中推荐参评省、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年段长)。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有3年以上分管德育工作的现任校领导、教导处分管德育工作的主任和政教处正副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

二、推荐表彰条件推荐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应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是: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纲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两年内,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

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行动计划

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行动计划

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行动计划一、背景介绍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德育工作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兰州市作为甘肃省的省会城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一直受到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兰州市中小学制定了一系列行动计划。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设德育特色鲜明的学校,培养具有优秀品德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原则:(1)全员参与: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德育工作,形成育人合力。

(2)科学管理:以科学的方法和管理手段推进德育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注重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分类指导: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提高针对性。

(5)综合评价:通过多种评价手段,全面了解学生的德育发展情况。

三、具体举措1. 制定德育教师培训计划:组织专家授课,培训德育教师,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德育教育意识。

2. 开展家校合作:组织家庭教育讲座,加强家长的教育意识,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培养学生。

3. 设立德育工作小组:每所学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德育活动。

4. 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如读书、讲座、文化艺术等活动。

5. 创设德育实践课程:引入德育实践课程,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6. 建设德育示范学校:每年评选一批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作为示范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经验,引领其他学校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四、工作机制与保障1. 成立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

2. 加强督导与评估,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 完善激励机制,对德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成果和亮点,形成社会共识和舆论支持。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四批兰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四批兰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四批兰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兰教思〔2019〕17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命名第四批兰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兰州市第四批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兰教思〔2018〕361号)要求,经各学校自评、申报、区县推荐和专家组评审,我局决定命名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等44所学校为第四批“兰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附件:兰州市第四批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1月16日兰州市第四批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44所)兰州市第三中学兰州市第四中学兰州市第六中学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兰州市第五十中学兰州市第六十中学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兰州民族中学兰州师范附属小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小学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兰州新区第二初级中学兰州新区高级中学兰州新区实验小学兰州新区第五小学兰州市第十六中学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城关区东岗小学城关区南河小学城关区水车园小学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城关区雁北路小学城关区雁东路小学城关区段家滩小学七里河区健康路小学七里河区龚家湾一小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兰州市第九十二中学西固区西固城第二小学西固区临洮街小学安宁区孔家崖第二小学安宁区十里店小学兰州市第十八中学红古区平安学校红古区窑街团结路学校红古区花庄学校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榆中县职业教育中心榆中县第七中学榆中县第九中学榆中县博雅小学皋兰县石洞小学。

德育工作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德育工作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张掖四中德育工作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一、指导思想:班级德育工作,直接关系到良好校纪校风的创建,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的大问题。

为了贯彻“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德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正确、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评选德育工作先进班集体制度。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落实《中小学德育规程》,德育工作具有主动性、实效性。

在突出教育重点、完善德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注重道德实践,构建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道德的现状和动态,努力开展德育创新实践,认真研究当前德育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

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密切学校、家庭、社区联系的教育模式,形成学校教育的良好环境。

4、班风受到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班级文化积极、健康、向上,内涵丰富,富有教育意义。

5、认真组织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德育实践活动,班级德育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德育工作方面积累的经验在学校具有示范性作用。

6、班级生源素质差,但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教育培养,学生基本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文明礼貌风尚,热心参与爱心公益活动,班风良好,班级稳定。

(二)否决条件:1、班级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无打架闹事等违法事件发生。

2、班级无非正常流失学生,班额巩固率达到100%。

3、班级无上访事件。

4、班级财产保管良好,无损坏公物现象。

5、每学期至少获得一次特色示范班级称号。

6、考试中,班级学生无作弊行为。

三、评比与奖励方法1、德育工作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先由各班填写申报材料,考评小组根据自荐材料,在三个年级中每学年评选出德育工作先进班级3个。

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1500字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15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主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各级中小学初中学段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第三条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在知识、能力、品德、健康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未来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发展潜能、培养兴趣、弘扬优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五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学科素养、实践操作能力、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

第六条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学科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科综合能力、学科思维和学科素养等方面的评价。

第八条实践操作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实践能力、操作技能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第九条思想品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条身心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应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考试、综合评定、观察记录、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考试评价应采取开放式的题目和交际性的考题,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

第十三条综合评定应通过教师评定、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水平。

第十四条观察记录应通过教师观察、个案记录和班级观察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日常行为。

第十五条实践活动评价应通过参与、表现和成果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发展。

第四章评价标准第十六条综合素质评价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发展水平和个人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十七条评价标准应考虑学科教学大纲和学校课程设置,突出学科知识体系和核心素养要求。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教发〔2019〕47号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教发〔2019〕47号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中学:现将《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2019年4月3日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班主任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提升骨干班主任的整体素质,发挥示范、带动、引领、指导的作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班主任队伍,特制定《兰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若干名。

第三条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分市、县区、学校三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共同培养、共同使用。

本管理办法管理对象重点为市级、县区级骨干班主任。

学校骨干班主任的评选和管理由各校参照制订相应的评选和管理细则。

第四条市教育局组织成立“骨干班主任评审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审定评选名额,受理异议投诉等事宜。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具体承担评选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标准与条件第五条参加骨干班主任评选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参评教师年龄须在46岁以下(以评选当年计算),参评市级骨干班主任须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

甘肃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甘肃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甘肃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版)甘肃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1 / 13说明一、甘肃省文明校园是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学校。

二、本测评细则依据《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文明委〔〕号)、《甘肃省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评选细则》(甘教基一〔〕号)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年版)制定,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参照此测评细则。

三、测评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测评总分为分,其中:基础资料为分,调查问卷为分。

经综合评估,得分在分以上的中小学校,可提交省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文明校园”。

.基础资料部分共设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个测评项目,项测评内容,总分分;.基础资料得分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获得,其中:材料审核主要从网上在线平台或学校现有档案中(纸质、电子文档均可)调取,实地考察主要是深入现场查看相关情况;2 / 13.调查问卷随机发放不少于份,对象为学校师生,总分分。

四、创建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甘肃省文明校园:.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学生发生欺凌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3 / 13甘肃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学校名称:测评时间:测评项目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分值测评方式得分一、领导班子建设(分).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有方案、有制度、有活动记录,能够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能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分);)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有力,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明确纪检委员,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分)。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doc1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一、导言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教育界的高度重视。

为了促进中小学德育水平的提升,甘肃省教育厅将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评估指标制定为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系统、全面地阐明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

二、评估指标的背景和目的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的制定是为了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为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评估指标的应用,可以推动示范校的德育水平不断提高,为其他学校树立榜样,促进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发展。

三、评估指标的内容1. 德育目标及规划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目标的设定和规划的制定。

德育目标的设定应符合教育部制定的德育目标,而规划的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2. 德育组织和管理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组织和管理的情况。

其中包括德育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情况,德育工作的组织方式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等。

3. 德育师资力量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师资力量的情况。

其中包括德育师资的数量和水平,德育师资的培养和发展等。

4. 德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情况。

其中包括德育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德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等。

5. 德育文化建设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文化建设的情况。

其中包括德育文化的内涵和特点,德育文化的培养和传承等。

6. 德育活动开展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其中包括德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德育活动的参与和影响等。

7. 德育成果和效果评估指标应包括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果和效果。

其中包括学生德育素养的提高程度,学生德育行为的改变等。

四、评估指标的应用和影响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指标的应用应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操作性。

评估指标的应用将促进示范校德育水平的提升,为其他学校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发展。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后,评估指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9•【字号】甘政办发[2013]102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0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9日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含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区,以下统称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

第三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工作,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

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评估认定工作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2号)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要注重发掘典型、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良好氛围。

第五条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重要内容,在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主要是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学校在德育方面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健全人格。

以下是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的内容要点:一、德育目标德育示范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评估标准要求学校明确德育目标,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目标,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社会责任感、自律精神等。

二、德育组织与管理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德育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德育干部的职责,确保德育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应有完善的德育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各项德育任务和工作计划,同时还应有科学合理的教师德育培训机制,提高教师德育素养。

三、德育课程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建立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德育课程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和实践能力。

德育课程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良好行为习惯。

四、德育活动评估标准要求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德育活动,丰富学生的德育经验。

活动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同时,评估标准还对学校在德育实践方面的成果进行评估,如学生的德育表现、社区服务等。

五、德育环境评估标准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包括校园文化、班级文化等方面。

学校应注重提供积极的德育氛围,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德育评价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全面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科学评估和跟踪。

评估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德育成绩、德育竞赛、日常表现等多个方面,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总结: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旨在通过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估,确保学校能够达到一定的德育目标,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健全人格。

学校应注重德育目标的确定、德育组织与管理的规范、德育课程的完善、德育活动的开展、德育环境的营造以及德育评价的科学性。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评估,学校才能持续发展德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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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考核( 5 分) 24. 全校上下形成全员育人良好氛围( 2 分)。
C-11 思品、 25. 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师资配备
查阅资料、
思政课师资 到位,数量、学历符合相关要求( 5 分)。
档案。
队伍( 10 26. 学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年龄、学历、职
分)
称结构等合理( 5 分)。
8. 定期专题研究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目标
查阅资料、
责任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3 分)。 9. 学校设有负责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配齐专 兼职德育工作人员( 2 分)。
档案 , 召开 师生座谈
10. 职能机构职责明确,能协调各方面力量有效地
会。
开展工作( 3 分)。
C-5 德育制 度( 10 分)
分)。
49. 开设 1- 2 门较为成熟的校本德育课程( 1 分)。
50. 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学段学生学习、成长发展
查阅资料、
特点,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管理,开展形式多样
档案,对教
C-22 班级 的班级教育活动( 5 分)。
15.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育人环境营造,有建设方
C-7 条件创 设( 8 分)
C-8 经费投 入( 7 分)
案,有营造举措( 3 分)。 16. 有保障德育活动正常开展的必要场所和设施( 分)。 17. 建立规范系统的德育工作档案( 2 分)。 18. 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分)。
附件 2
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A级 指标 (分 值)
A-1 组织 领导 与管 理保 障(52 分)
B 级指标 (分值)
B-1 办学 思想( 12
分)
B-2 机构 建设( 10
分)
B-3 制度 建设( 15
分)
B-4 条件 保障( 15
分)
C 级指标 (分值)
评估要素及分值权重
评估 办法
1. 坚持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办学
4. 省级评委会对各市 (州) 的评审结果进行书面审核认定和 现场抽查评估,确定示范学校名单并公示。
四、工作纪律 1. 评选组成员应本着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 则、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公道公正,不徇私情做好中小学德育 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2. 评选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为学校说情, 更不得以 任何形式授意或暗示,干扰他人的正常评签。 3. 评选组成员不得泄露评选过程和评选情况, 在评选结果未 公布前,不得将评选结果外泄。 4. 评选组成员对评选出的学校负全责,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 题负责解释说明。
良,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团队会指导 教师及校外辅导员配备到位并能发挥良好作用。 有完善的家、 校 沟通机制,学校、家庭形成教育合力。
(三)教育内容与施教目标(占 30%) 重视民族精神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和文化传承教育等学校德 育教育的三大核心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管 理、教育教学、主题活动、班主任、校园文化等全过程。严格执 行国家课程标准, 开足开齐课程, 各学科教学均能结合本学科内 容特点,渗透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利用重大节日和传 统节日, 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开展革命历史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 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科普 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班级教育管理规范, 团(队) 活动丰富多彩。 (四)环境育人与实践育人( 24%) 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优美, 人文气息浓厚。 教师具 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学生有深厚的爱国情 怀,志向高远,礼仪文明。 教职工能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对学 生进行品德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有 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 活动,培养学生体验生活、 感受劳动、 适应社会的能力和研究性 学习能力。 能够科学合理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整体 办学水平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办学质量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同。
C-6奖惩机制
11. 有相对健全、完善的德育工作规章制度,并形 成体系( 5 分)。 12. 各项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有检查、有记载、有 实效( 5 分)。 13. 有德育工作奖惩机制( 2 分)。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档案 , 问卷 调查。
(5 分) 14. 奖惩机制作用发挥得到师生认同( 3 分)。
听取汇报, 3
查阅资料、 档案,学生 5 进行随访。
学校自 查自评
得分
A-2 师德 师风 与队 伍建 设(50 分)
A-3 教育 内容 与施 教目 标(86 分)
B-5 师德 师风( 15
分)
B-6 队伍 建设( 35
分)
B-7 重点 任务( 32
分)
19. 德育工作经费能保证德育工作计划实施并逐年
查阅资料、 档案,召开 学生及家长 座谈会。
38. 重视民族精神培育,有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
对照检查国
C-17 民族 精神( 10
分)
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民族复兴梦想的系列主题 教育方案及教育活动资料( 7 分)。 39. 重视民族团结教育,有反映该主题教育活动的 计划和相关资料( 3 分) 。
家和省上相 关文件的落 实情况,查 阅资料、档
B-8 常规 教育( 54
分)
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5 分)。
42. 有行之有效的对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和日常
查阅资料、
C-19 行为 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具体方案与措施( 7 分)。
档案,召开
规范( 10 43. 绝大多数学生熟悉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基本
学生座谈
分)
要求,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 分)。
2 分)。 对教师、学 生进行随
教师( 3 分)
访。
34. 聘请热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且具有丰
听取汇报,
C-15 校外 富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开展
对学生进行
辅导员( 2 教育活动( 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并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 1 分)。 36. 组建有学校、年级两个层面的学生家长委员会 C-16 学生 ( 1 分)。 家长( 2 分) 37. 有完善的家、校沟通机制,学校、家庭形成教 育合力( 1 分)。
分)
3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1 分)。 31. 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 标准》建设心理咨询室( 2 分)。
听取汇报, 对教师、学 生进行随 访。
C-14 团、 队、会指导
32. 学校共青团、 少先队、 学生会组织健全( 1 分)。 听取汇报,
33. 配备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指导教师(
(五)德育教研与特色创新( 12%) 积极开展德育教学研究,整合资源, 挖掘潜力, 谋划学校德 育工作特色主题, 创建德育活动特色方案, 学校德育工作特色显 明。探索建立健全学校、家庭、 社区三位一体协同配合的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有完整的德育工作特色活动规划设计和特 色鲜明的创建成果。 有促进德育研究、 促进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 课题研究成果丰厚, 德育成效充分肯定, 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评选组织 1. 市(州)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联合成立市(州)中 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审委员会, 负责本市(州) 中小学德育示范 学校评选工作。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联合成立省级 审核认定组,对各市(州)的评审结果进行书面审核认定和现场 抽查评估,确定提名学校。 2. 各级评委会选聘具有长期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管理、 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经验, 工作认真负责、 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纪律严明的中小学校长、 教育专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组 成评选组。评选组实行一次一聘制, 本次评奖结束后, 该评选组 自行解散。 三、评选程序 1. 参加评选的学校须经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C-1 全面贯 彻教育方针
( 6 分)
C-2 重视德 育工作( 6)
方向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把“立德树人”作为 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行为规范( 2 分)。 2. 有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特色的发 展规划及实施举措( 2 分)。 3. 德育工作注重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 结合,注重同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2 分)。 4. 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面向 全体学生,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将德育工作列 入学校改革发展规划( 2 分)。 5. 德育工作体系完善,有计划、有举措、有实效、 有总结( 2 分)。 6. 德育工作目标具体、明确,并能根据新形势的发
增加( 2 分)。
20. 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2 分)。
查阅资料、
C-9 师风建 21. 有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和实施举措( 5 分)。
档案,召开
设( 10 分) 22. 教职工熟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要
师生座谈
求,并能自觉践行( 3 分)。
会,调查问
C-10 师德 23. 有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记载( 3 分)。
会,问卷调
查。
44. 利用“国庆节” 、“建党节” 、“儿童节”等重大 查阅活动计
C-20 文化 节日和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有针对性地组 织学生开展革命历史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
传承( 2 分) 活动,有良好教育效果( 2 分)。
划及资料、 图片,召开 师生座谈
会。
45. 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渠道、主阵地作
27. 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关爱学生,工作责
查阅资料、
C-12 班主 任队伍( 15
分)
任心强( 7 分)。 28. 职责明确,在班务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职能 发挥良好( 3 分)。 29. 建立健全班主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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