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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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

"造反"究竟有没有"理"?造反?何为造反?造反就是同处于统治或支配地位的个人或集团抗衡,试图推翻之。

这就是造反!在此,我个人认为,辛亥革命就是一次"造反",一次试图推翻以前压迫的统治的革命,一次带给中华民众希望与绝望的"造反"。

但凡历史上每一次造反,都需要准备,都需要有策略,才能使造反有可能成功,因此造反要有理。

那造反需要些什么条件呢?一、要有造反的决心;二、指导思想;三、人员基础;四、武器装备;五、领导机构;六、战略思想和方向。

等等,这些都是造反必不可少的条件,辛亥革命亦是如此。

一、"造反"有"理"。

辛亥革命是一场空前的"造反",在我看来,中国历史上许多所谓的起义都不能算作是造反,更谈不上是有引号的"造反"。

历史上的起义,多是受苦大众迫于生存的无奈之举,也有是为了自身利益即是权力的篡位活动。

"造反"其实不单只是指反压迫,更多的是一种从社会利益更广泛的运动,更加具有整体性利益的表现。

中国的农民起义多是盲目的、无组织的,或是没有明确目标的主观意识性的冲动。

而辛亥革命却不是这么简单,它并不是单纯地改朝换代,也不是简单地向统治者施压以解决社会问题。

辛亥革命是"造反",也只有这次革命是真正意义上的"反",它本身就体现了一种敢于反抗、敢于实践的精神,它反的是以往起义都在循环的体制,反的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奴性和臣民性。

以往起义都是一群被统治者推翻一群统治者,继续当新的统治者,这就是辛亥革命与之最大的根本不同点,也是辛亥革命之所以可以称为"造反"的原因,因为它反的就是朝代历史周期性和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旧形式和方法。

那么辛亥革命有"理"吗?当然有理,不然怎么会有席卷中华之势、破万钧之力。

辛亥革命之“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疑探

辛亥革命之“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疑探

辛亥革命之“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疑探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的基本构成有社会物质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的观念结构。

二十世纪初期侧重于政治上推翻清政府的辛亥革命,由于资产阶级革命派对“民主共和”的认识先天不足,而且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共和”就成了空中楼阁,“民主共和观念”不可能为时人所接受、理解,更谈不上深入人心。

一、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中国农村的自然经济,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起,开始了急剧破坏的过程。

外国资本主义日益深入农村,导致了广大家庭手工业者的破产,太平天国革命浪潮过去后不久,到八十年代土地兼并又加速进行,地主剥削日益加重,使得数千万农民失去了土地;加之连年灾荒,这就把数以千万计的农民驱上饥饿和死亡之路。

在农村,旧的经济基础遭到严重破坏,但并没有出现一个资本主义的前程。

在农民的头上,只不过增添了一把帝国主义剥削的新枷锁。

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封建时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是被破坏了,但是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

”1904年,清廷曾公开承认:“近年以来,民力已极凋敝……”正是在这种背景中,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艰难地向前发展着。

据统计:“总计1901 年至1911 年间,新设厂矿达386 家,资本额8﹒8348 亿元,十年间超过前此三十年设立的厂矿、资本额总数二倍以上。

”然而,由于帝国主义的掠夺,使中国民穷财尽、百业萧条。

可见民族工业的基础仍然是十分脆弱:突出表现为资金不足。

不仅使中国的重工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且轻工业也是规模小、资本有机构成低下,经不起风浪。

二、认识上的不足1.对西方“民主共和”认识肤浅据方维规的考证,在十九世纪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西方的“democracy”和“republic”这两个概念在汉语译释中并没有严格区分。

换言之,“民主”一词既可能是“democracy”的汉译,但也经常是译自于“republic”,使得讲西方的“民主”时究竟是指“democracy”或“republic”,在许多情况下是很难断定的。

高二政治美国的两党制

高二政治美国的两党制
争夺选民,不得不竞 相提出一些符合选民利益的政策主张,争取选民的支持 。 希拉里 税收问 题上的 立场 针对性减税计划 奥巴马 实现大范围减税 麦凯恩 支持布什的永 久减税计划
两党在税收政策上趋同的政治目的是什么?客 观上会起到什么效果?
争取选票
客观上反映了一定民意
小 资 料 美 国 大 选 程 序
总统
选举团
(民主党/共和党)
总统副总 统候选人
(民主党)
总统副总 统候选人
(共和党)
(民主党)
全国代 表大会
全国代 表大会
(共和党)
在 5 、 6月间,各 12 月选举团在各 7 、 8 月间召开全 竞选一般从9 州选民选举出明确 州首府所在地分别 国代表大会,由各 月第一个星期一 表示支持某位候选 投票,候选人如获 州推举的参加代表 开始,经过8—9 人的代表,然后层 过半数选举团的票 大会的代表推选本 周全国范围的竞 层选拔出参加全国 ( 270票),这位总 党总统和副总统候 选,选举出代表 代表大会的代表, 统候选人就当选为 选人以及制定本党 选民的选举团。 来选举本党总统候 下届总统。 的政治纲领。 选人。
国防部长 ——罗伯特· 盖茨
司法部长——埃里克· 霍尔德
国家安全顾问——詹姆斯· 琼斯
商务部长 ——比尔· 里查森 能源部长 ——朱棣文 --------
2006美国中期选举显 示,在100个参议院席位 中,民主党获得51席,共 和党获得49席。众议院所 有435个席位中,民主党 以229席战胜共和党的196 席成为多数党,至此,民 主党时隔12年,再次完全 夺得对国会的控制权。
(二)美国政党的特征
• 1、主要职能:组织选举
• 2、组织结构:没有上下级垂直领导关系,只 有工作上的联系

“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2009-11-24 12:34美国的“建国之父”曾宣称,他们致力于构建的是“共和政体”,而不是“民主”;但他们当中有人偏偏把这种“共和政体”称作“民主”,而且这种观点后来逐渐成为众多美国人的共识。

这样就引出了几个长期令人困惑的问题:美国革命时期形成的新政体究竟应当叫做“共和”还是“民主”?在这个时期,“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共和”是如何最终与“民主”结合在一起的?以研究民主理论著称的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认为,“民主”和“共和”两个词的含义本来是一样的,所反映的只是希腊语(demoeracy)和拉丁语(republic)的不同;而詹姆斯•麦迪逊刻意区分两者,反而混淆了它们的含义。

这种看法牵涉到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民主”和“共和”本来就是同义词吗?麦迪逊对两个词加以辨析,只是增添了语义的混乱而没有其他的意义吗?美国学者罗伯特•休梅克此前提出的观点,与达尔正好相反:虽然“民主”和“共和”两个词在18世纪末期的用法比较混乱,但总体上在时人心目中存在显著的区别。

可是,他所列举的种种差异,似乎来自对两个概念的静态分析;而革命时期是一个观念碰撞和激变的时期,“共和”与“民主”的含义难道就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吗?要解答这些问题,必须首先梳理“共和”与“民主”两个词在具体历史语境中的含义及其变化。

实际上,现代意义上的“共和”与“民主”的概念,都诞生于美国革命期间。

关于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欧美学者已有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对共和主义的内涵及其意义的讨论尤为充分;但关于“共和”与“民主”两个概念的变化和趋同的过程,则缺乏有说服力的论述。

在18世纪70、80年代,美国的建国者参照自古以来的各种政治理论和历史经验,结合他们所处社会的特点,不仅成功地建立了一种新型政体,而且为它做了细致的辩护和诠释。

他们可能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样做的结果无异于对“共和政体”进行重新界定,并对共和主义的内涵做重大的改造,从而使政体层面的“共和”与“民主”最终变成了同义词。

民主与共和之争

民主与共和之争

西方是民主国家吗?摘要:我主要讲三个方面,一是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二是上节课的民主共和之争,三是对民主崇拜作说明.通过我所说的思考方式,我们得出二者争论的偏颇之处,然后通过说明民主崇拜问题解决两方的争论.总体来说:讨论问题有两种方式:其一是阐释性的,它不提出新的观点,而是要将已有的观点梳理综述,其实质是罗列与介绍;其二是就问题提出新的看法,这个问题是实在的而非是只是理论性的,那么这个方法就要我们首先脱离概念性的分析,我们首先要知道我们具体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然后在思考它的可能方案,最后我们才拿出“主义”。

而我们课堂讨论使用民主和共和来解决中国的改革问题,那么我们至少要知道,我们使用的概念是什么,然后才有可能争论.下面我们通过回顾课堂讨论的内容来发现争论两方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他们的概念.然后以期发现这样的争论有何偏颇.在“民主”与“共和”的争论中,问题来源于我们对现在存在的问题的界定的差异,民主派界定的是权力来源问题,共和派界定的是权力的运行问题。

但是两者若要可争论,则必须置于同一个标准之下,即从两者问题中找出共同面临的问题。

最后我们发现,两者所思考的都是“政府如何服务于民”的问题,他们是对当前政府没有做到服务于民的两种反应。

共和派首先承认民主,(虽然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但对当前将民主喊为口号的泛政治化不满,同时认为民主的口号实际最终归约为共和的政治运行,因而提倡共和,以精英的权力运作反对当前“代而不议”甚至是“不代不议”的现状,故而宣称一种非竞争政党下的民主,自上而下“选择”“为民做主”精英。

并以罢免权为保障。

而民主派则反对,始终认为如果不是民众的选择政府就无法服务于民,并以道德是不可靠的作为后盾。

两方一直都在以上内容中争论,但却没有涉及到两者争论的实质。

即:我们发现他们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及两者都是基于“支持有德行(服务于民)的的统治者”的,正是在此之下,共和派认为存在有道德的人,因而不特鼓励民主制;但民主派则认为正因为没有纯粹道德人,因而需要以民主来压制恶。

民主共和观念没有深入农民之心_辛亥革命影响再思考

民主共和观念没有深入农民之心_辛亥革命影响再思考

观 念
念依然陈旧, 找不到一点民主共和的影子。 根本意识不到政治制度发生的重大变化。
没 有
他在 《阿Q正 传 》中 进 一 步 揭 示 了 这 个
深 入
问题, 他写道: 未庄人日见其安静了。据传
二 、民 主 共 和 观 念 未 能 深 入 广 大 农 民 农

来的消息知道, 革命党虽然进了城, 倒还没 之心的原因
乎政治生活的安排以及人处于其中的处境 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使农民的民
和 地 位 。而以 孙 中 山 为 首 的 革 命 党 人 关 注 主 权 力 有 了 根 本 的 保 障 。建 国 后 , 尽 管 在
的是 如 何 借 民 主 共 和 制 度 达 到 国 家 富 强 , “左 ”的 思 想 的 影 响 下 ,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民己具有民主共和意识。因为绝大多数农民 自主意识。表现在实际生活中就是依附观
2 0 0 7·12( 下) 社会科学论坛 147
文学·历史
念浓厚, 崇拜权威和与世无争, 其结果必然 传播主要在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知识分
造 成 人 们 的 政 治 冷 漠 感 , 根 本 不 愿 也 不 知 子圈中进行的, 并没有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
民的心里并未产生那怕是一点点的正当的 建君主专制在中国的统治, 但封建的政治
反响。他被杀害时, 人们“潮一般地”去看热 思 想 和 文 化 不 会 随 着 清 王 朝 的 覆 灭 而 终
闹, 人们对他的死表现出来的是骇人的冷漠, 止, 在广大农村它仍然占据着统治地位, 依
更可悲的是他为革命所喷洒的热血, 成为 然影响着广大农民的思想和行为。历史上
一 、辛 亥 革 命 未 能 促 使 民 主 共 和 观 念 深入农民之心

西方历史上的共和制与共和思想_王加丰

西方历史上的共和制与共和思想_王加丰

巴达那样的“混合政体”,即“寡头制与民主制的 不是民治的宪法。”这就是说,古代共和国的民
混合”,既有民主制的特征,也有寡头制的特征; 主成分太少,他还说:“古代共和国中,最足以使
它的“双王代表了君主制、长老会议代表了寡头 吾人注意者,是希腊的各共和国。”但即使是雅
制、从人民中选举出来的监察官(Ephors)则代表 典那样的制度,依然与现代共和制相差甚大:
⑦ 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第 50~51 页。
⑧ 伯恩斯主编:《剑桥中世纪政治思想史》(下),第 506~507 页。
“一群人从广阔的地方聚焦在一起开会,讨论他 们的利益,这一复杂的制度对人们的思想影响 巨大……这种协作行动对后来的世俗机构作出 了榜样。”法国的等级会议和英国议会的形成, “无疑都与教会的做法有关”。②中世纪晚期出现 的公会议权威至上论(Councilliarism)主张用宗 教会议来取代教皇,无疑也是共和思想在当时 教会内的一种反映。1415 年康斯坦茨公会议宣 布:“本会议代表在世征战的天主教会,其权力 直接来自基督,因此,凡会议决议……无论何人 ……即令位尊至于教皇,均当一体服从。”③
含义多有变化。 本文将简单介绍一下从古代、中世纪、近代
及二战后西方共和制与共和思潮的演变和表 现,然后再探讨一些相关的问题,以便对这种制 度和思潮的情况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一、古典时代的共和制和共和思想
古代希腊和罗马人对共和制有自己的标准, 与我们今天讲的大不一样。黄洋说“:以现代共和 主义的概念和标准来看,古典希腊城邦普遍实行 的都是共和制。”因为他们的做法与今天我们所 说的共和制的基本特点吻合,如公民“拥有政治 权利和自由,推选城邦官员,以公民大会的形式 商议国家大事,在有些城邦甚至直接进行重大决 策”。④但在最早系统讨论共和制的柏拉图、亚里 士多德等思想家的笔下,所谓共和制,指的不是 雅典那样实行奴隶主民主制的城邦国家,而是像 斯巴达那样实行贵族寡头统治的城邦国家。柏拉 图的《理想国》是以斯巴达为模版写成的。亚里士 多德关于政体的三种划分(君主政体、贵族政体 和共和政体)中,也把雅典的政体(平民政体或民 主政体)看成共和政体的变体。⑤

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第8课《推翻帝制民族觉》第3课时《民主共和渐入人心》课件

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第8课《推翻帝制民族觉》第3课时《民主共和渐入人心》课件

中华民国成立时间 临时大总统 临时政府所在地
出席会议代表省份及人数
1912年1月 孙中山 南京
17个省45名代表
这部法令都提出了哪些规定?你能理解其大概意 思吗?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 阶级、宗教之区别。”这个规定的提出 和封建王朝时人们的地位有什么区别?
中华民国政府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 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 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而封建王朝属 于君主专制,权力属于君主,其他人 只能听从君主。
作业布置
国家的兴亡与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休戚相关,今天的 我们该做些什么,才能继承革命先驱的精神?
(3)中外人士交往开始使用握手礼。 (4)影响:废跪拜是民国初年礼仪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礼节上的尊卑 等级观念已为平等观念所取代。
(1) 西方传教士:设立天足会,反对缠足。 (2) 清政府:颁布缠足禁令。 (3)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饬令各省劝禁缠足,各地展开大规模的放足运动, 出现“解放脚”。 (4) 影响:使女性摆脱了落后封建文化的迫害, 参加社会活动更方便,成为 提倡女权的先声。
答案:B
二、选择题
2.对右图的法令认识正确的是( ) A这是新中国成立时颁布的 B这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的 C有了这部法律,一切人都是平等的
答案:A
二、选择题
3. (多选题)辛亥革命后出现了很多新风尚,下列属于新风尚的是 () A禁缠足 B剪发辫 C废跪拜
答案:ABC
拓展提高
三、简答题
辛亥革命后的新风尚:剪发辫、易服饰、改 称谓、废跪拜、禁缠足、倡女权。
(1) 剪辫运动,兴起于辛亥革命爆发后,辫子的去留成为从新去旧的标 志。
(2)孙中山颁布限期剪辫令,剪辫深入城乡。 (3) 剪辫的影响:改变了旧的落后的观念,方便工作,有利于个人卫生, 对社会生活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促进了理发民族觉醒

共和、民主抑或制衡:马基雅维里的政治思想辨析

共和、民主抑或制衡:马基雅维里的政治思想辨析

[ 关键词 ] 马基雅 维里 ; 治; 政 共和 ; 民主 [ 中图分类号 ]D 3 0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5—39 (0 0 1 0 2 0 [ 10 4 2 2 1 )2— 0 9— 4 收稿 日期 ] 2 1 0 2 0 0— 8- 6
Hale Waihona Puke [ 作者简 介] 谢惠媛 , , 东人 , 学博 士, 女 广 哲 北京航 空航 天大学讲师 , 主要研 究方向为政 治哲学与伦 理学。 [ 金项 目] 基 国家社 科基金项 目( 目编号 :0 Z 0 8 ; 项 1C X 3 ) 北京航 空航 天大学“ 8 9 5工程” 资助项 目。
统而观之, 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把马基雅维里的理论体系
身的地位或立场区分开来。lI ”l ( 与同代人持有的政治立场相似, 马基雅维里并没有严格
解释为统一而非断裂的。但因此也引出了新的问题: 一个昔 地界定 自 身的政体倾向。实质上 , 他更看重国家的新旧历史
日的共和国国务秘书为何一直力求成为代表君主政权的美 时态, 而非笼统地赞 同或否定某种政体形式。因此 ,君主 《 第奇家族的幕僚?他心中的理想政体模式究竟是君主制, 还 论》 论李维》 与《 之间的矛盾并非像人们所理解的那样无法 是共和制?在托法宁和斯莎基看来 , 马基雅维里推崇的是君 整合。在“ 国家理由” r i ito 的主题上, (a o d s t) gn a 两书可以融
[ 摘要 ] 文章在剖析马基雅维里之政体观 、 阶层矛盾和制度 安排等 主张 的基 础上指 出, 建构政 治体 系时 , 考虑 的落 在 他
脚 点 不是 怎样 维护 君 主 、 族 或 平 民 的 利 益 问题 , 贵 而是 国 家政 权 如 何 长 治 久 安 的 问题 。 实现 这 一 政 治要 旨的 重要 方 式 是 权 力 结 构 的 平衡 与权 力制 衡 。 因此 , 马基 雅 维 里 并 非如 一 些研 究 者 所 诠释 的 那 样 , 完全 意 义上 的共 和 主 义 者 或 民 主 主 义 者 。 是

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

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

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本文讨论的是作为理想型的“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解和“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解。

“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这些说法,今天在美国所谓的“共同体主义”争论中是划分立场的关键词。

我将首先根据米歇尔曼(F?Michelman)的观点,来描述相互对立的两种民主模式(着重点是公民概念和法律概念)以及政治意志形成过程的实质,以便在第二部分对共和主义民主模式中过分的道德因素加以批判,并阐明另外一种民主概念,即程序主义的民主概念,我个人更愿意称之为一种“话语政治”(deliberativePolitik)。

1(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的)主要分歧在于对民主进程作用的不同理解。

“自由主义”认为,民主进程的作用在于根据社会的不同利益来安排国家,其中,国家是公共管理机器,社会是私人及其社会劳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交换的系统。

这里,公民政治意志形成意义上的政治,其作用在于联合和贯彻私人的社会利益,用以对抗国家,因为国家追求的是用行政手段行使政治权力,以实现集体目标。

“共和主义”则认为,政治的功能不仅仅在于管理;相反,政治是整个社会化进程的构成因素。

政治是一种道德生活关系的反思形式。

政治是一种媒介,有了政治,自发的团结共同体的成员就可以意识到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就可以作为公民把已有的相互承认的关系有意识、有意志地发展和塑造成为一个自由和平等的法人联合体。

自由主义关于国家和社会的建筑术因此而有了重大的改变。

除了国家主权机关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和分散的市场管理机制之外,也就是说,除了行政权力和私人利益之外,还有第三种社会一体化的源泉,这就是团结(Solidaritaet)。

这是一种平面上的沟通或交往,由此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意志,无论从发生或规范的角度,都应当享有优先性。

公民的自决实践有了新的社会基础,不再受公共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私人交往的约束。

有了这个基础,政治交往就可以避免被国家机器所消耗,以及与市场结构相同化。

民主共和的思想还须深入人心

民主共和的思想还须深入人心

民主共和的思想还须深入人心——写在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际K10814016 08法学马亚龙今年是辛亥革命爆发一百年。

1911年十月十日的夜晚,武昌城内的一声枪响拉开了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的序幕,也宣告的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一个世纪过去了,那么被誉为“20世纪中国三次历史性巨变”的之一的辛亥革命,他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大陆多数史家认为,辛亥革命的一个重要意义使得“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这一观点长期以来是主流的观点,听起来也似乎顺理成章。

在中学学习历史时,笔者也对这一观点也没有异议。

可是,上大学后,随着阅历的丰富、知识的增长以及对辛亥革命了解的深入,笔者逐渐对“民主共和的观点深入人心”的说法产生怀疑,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下面笔者将从’民主共和”的内涵、辛亥革命没有使民主共和的观点深入人心、为什么民主共和的观点没有深入人心,以及如何使“民主共和”的思想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等四个方面来阐述。

一民主共和思想的内涵民主(democracy)一词最初源于古希腊demos和kratia,前者意指“人民”,后者指统治,合在一起构成“民主”,意即“人民的统治”。

原教旨的民主是指人民通过面对面的商议、投票来做出决策或参与社会管理。

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就是这种民主形式的代表。

但是到了近代,由于受到人口、地域以及公民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这种原教旨的民主已经成为一种乌托邦。

此时,代议制民主应运而生。

所谓代议制民主是指全体或一部分人民通过定期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或领导人来行使国家权力。

可见,近现代民主的标志在于选举。

那什么是共和呢?英语“共和”(republic)一词,源自拉丁文“respublica”,意为“公共事务”或“公共事业”。

在著名政治学者刘军宁看来,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

他认为,理想型的共和有三条基本准绳:1、公。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

2、共。

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

试论民主与共和的关系

试论民主与共和的关系
其实, 我们 以为 民主与共 和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 , 只有 民主是 治理 不好 国家的 , 治理好 国家就不能只有 民 要
主。共和应 当是民主的 目标 , 民主是共和 的重要组成部分 , 有民主便没有共和。共和 离不开 民主 , 没 民主也 离不
开共 和 。
关键词 : 民主 ; 共和 ; 多数人的统治 ; 人民做主 ; 节制 ; 制衡
收 稿 日期 :0 9 0 — 0 2 0 — 2 2
作者简介 : 明伟 , 南民族 大学管理 学院副教 授 。主要从 事政 治学理论和行政 学理 论研 究。 四川成都 , 杨 西 (
60 4 ) 1 0 1
中图分类号 : 0 D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6 92 1 )2 0 2 — 3 10 — 7 (0 0 0 — 0 5 0
票、 票票 等值 , 此外 , 民应有充分获 取政治资讯 、 人 充
以容纳百川 的东西 。民主的声浪也使 人们忘记 了共
和 。但“ 共和 国” 这个词到处都有人运用 , 却很 少有人 去思 考 、 问究竟什么是“ 追 共和” 。难道 共和 与民主真 是一 回事 ?我们可 以只谈民主 而不谈共和? 因此 , 本
是爱 平等 , 民主政治也就是爱俭朴。1 问题是 , 爱 "怛 1 如
果参与政治 过程 的公 民的利益诉求相 左而态度又十
分偏执 , 那将不仅导致决策 的低效 率 , 甚或可能在纷 争 中把整个政治构架彻底炸毁 。这 一点对 于直接民 主显得尤其紧要 。古希腊 的民主机 器之所 以能够 良
治制度 。但是至今 , 关于民主还 没有一个权威性 的定
2民主的基本特征 。民主 的要义在 于通过 争论 、 .

通俗易懂的告诉你什么是民主

通俗易懂的告诉你什么是民主

通俗易懂的告诉你什么是民主!核心观点: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

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哪怕再有一千条理由,也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民主的意义,正在于此。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民主"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5个人中有4人认为1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合法"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

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大多数"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贝壳放逐法"。

所谓"贝壳放逐法",就是雅典人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6000,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10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

不过,在"贝壳放逐法"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

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贝壳放逐法"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企图独裁"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在“民主”与“共和”之间

在“民主”与“共和”之间

在“民主”与“共和”之间—两个政治哲学关键词的比较分析张凤阳摘要:对当今世界的许多人来说,用“民主”一词冠名现代西方政治体系,已经成为某种日常言语习惯。

但这种用法并不恰当。

严格地讲,现代西方国家的治理结构,既混杂了若干“非民主”的成分,更安装了一些“防民主”甚至“反民主”的部件。

因此,出具一个简单的“民主”标签,不仅会误读现代西方政制模式,而且会淤塞思考大国善治问题的理论通路。

事实上,今天被一并归于“民主”名下的文明政治成就,有许多来自别的政治传统,譬如“共和”。

所以,应正本清源,在逻辑意涵和实践效能两方面给“民主”减负,重申“民主-共和”的互补型关系,而不能听任政治言说变成“民主”的单声道。

关键词:国家治理;民主;共和;纯粹类型;复合形态引言如果为现代西方政制寻找一个简约的代称,那么,对绝大多数西方人来说,“民主”肯定是第一选项。

在某种意义上,用“民主政体”来命名自己的政治体系,已经成为现代西方人的一种惯性思维或集体无意识,而且,其势能作用之大,足以消解或湮灭任何形式的反对意见。

在这样的话语情境中,民主的至尊地位宛如“神祗”,仿佛除了供人赞誉和膜拜,已用不着也再不能对它发表什么质疑性评论。

大凡接受过民主先进性教育的公众,都对民主的效能怀有乐观的期待;就连达尔这样的学者型理论家,也不得不绞尽脑汁,设法凑齐了民主的十大好处,其中包括:避免独裁者的暴虐统治,使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为个人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养成道德人格,更好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造就政治平等和经济繁荣,等等。

应该说,这些好处都值得追求。

但问题是,民主本身能否带来这些好处,其实是大有疑义的。

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晚近的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西方一些著名政治思想家都指责或担忧民主政治会酿成多数暴政;而当精英主义理论家断言“操纵一大群人要比操纵一小撮人容易”的时候,民主政治俨然又可能转化成个人独裁的帮凶了。

苏格拉底之死告诉世人,大众民主不见得宽容异己;而卢梭为“公意”所作的辩护以及雅各宾专政的实践,则表明大众民主还会打着“道德”旗号对柔弱的个体生命施以严厉整肃。

何为“共和”

何为“共和”

何为“共和”中国的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大多数中国百姓,即便是受过中、高等教育的人,对“共和”一词的含义却从未细究、从未明了。

共和在英文中叫“Republic”,源于拉丁文“respublica”,其意是“人民的公共事务”,中文里的“共和”一词则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原来共和作为一种国家政治制度,最早出现在公元前500多年建立的罗马共和国,1640年英国爆发了全球第一场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5月成立共和国,这是近代世界实际意义上的第一个共和国。

自从“共和”这个词汇诞生以来,世界上除了以“帝国”自称的国家以外,没有一个国家以“独裁”来自称或修饰自己的国名,不论多么强大的政党和统治者,都不愿意以与“共和”对立的“独裁”来概括自己的国体与政体。

那么共和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历史地看,无论在思想源流还是制度源流上,共和与民主存在着共同点,但也有明显区别。

民主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共和的原则是公平原则。

由共和原则,无论多数还是少数,其权利是平等的,如果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少数人的权利便可能不复存在。

但少数服从多数是形成公共事务决策的“技术性的硬限制”和最底门槛,没有这一条,公共政策就形成不了,公共事务无以处理,民主就毫无意义。

于是便产生了当代共和制与民主制合二为一、取长补短的宪政民主制度。

宪政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限制由多数人投票赞同而组成的政府的权力,确保个人自由权利不受制于政府权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宪政就是“限政”,限制政府的权力。

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共和原则与民主原则不是排斥关系,而是互补关系,说到底,它是划定自由边界的一套程序。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套程序遵行的原则趋向保守,即在保障个人权利方面几至冥顽的不妥协,以及限制政府权力所根基的对政府的不确信。

在这样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下,每个人、多数人、政府都必须按照既定规则行事,不随人意而改变。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把制度功能简化为发展经济,仅仅以现代化作为目标,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其衡量标准的话,那么希特勒德国与前苏联都是在短时间内的发展速度上远高于宪政民主制度国家的样板。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区别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区别

1、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区别:1)含义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产生的条件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

3)国家元首的产生与任期不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

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联系:1)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2)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

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3)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

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2、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和联系区别:1)国家元首的地位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总统制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帅海、陆、空三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2)行政机关和议会的关系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总统制共和制:获得总统选举胜利的当选国家的总统。

政府由总统选举产生,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总统行使权力时不对议会负行政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宪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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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2009-11-24 12:34美国的“建国之父”曾宣称,他们致力于构建的是“共和政体”,而不是“民主”;但他们当中有人偏偏把这种“共和政体”称作“民主”,而且这种观点后来逐渐成为众多美国人的共识。

这样就引出了几个长期令人困惑的问题:美国革命时期形成的新政体究竟应当叫做“共和”还是“民主”?在这个时期,“共和”与“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共和”是如何最终与“民主”结合在一起的?以研究民主理论著称的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认为,“民主”和“共和”两个词的含义本来是一样的,所反映的只是希腊语(demoeracy)和拉丁语(republic)的不同;而詹姆斯•麦迪逊刻意区分两者,反而混淆了它们的含义。

这种看法牵涉到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民主”和“共和”本来就是同义词吗?麦迪逊对两个词加以辨析,只是增添了语义的混乱而没有其他的意义吗?美国学者罗伯特•休梅克此前提出的观点,与达尔正好相反:虽然“民主”和“共和”两个词在18世纪末期的用法比较混乱,但总体上在时人心目中存在显著的区别。

可是,他所列举的种种差异,似乎来自对两个概念的静态分析;而革命时期是一个观念碰撞和激变的时期,“共和”与“民主”的含义难道就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吗?要解答这些问题,必须首先梳理“共和”与“民主”两个词在具体历史语境中的含义及其变化。

实际上,现代意义上的“共和”与“民主”的概念,都诞生于美国革命期间。

关于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欧美学者已有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对共和主义的内涵及其意义的讨论尤为充分;但关于“共和”与“民主”两个概念的变化和趋同的过程,则缺乏有说服力的论述。

在18世纪70、80年代,美国的建国者参照自古以来的各种政治理论和历史经验,结合他们所处社会的特点,不仅成功地建立了一种新型政体,而且为它做了细致的辩护和诠释。

他们可能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样做的结果无异于对“共和政体”进行重新界定,并对共和主义的内涵做重大的改造,从而使政体层面的“共和”与“民主”最终变成了同义词。

一、共和政体的制度特征在美国革命爆发以前的漫长岁月中,“共和”同“民主”一样,也是一个反面的词;倡导“共和”就意味着否定君主制和贵族制,追求社会平等和民众权力,这与英国体制是根本抵触的。

甚至到了革命初期,明确宣扬共和主义的言论也相当少见;直至1776年初《常识》发表以后,共和主义才具有正面的意义。

到了1776年8月,约翰•亚当斯便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最近两年所发生变化实在惊人,各州居民的思想感情都彻底地转向了共和主义;“对君主的崇拜和对贵族尊严的屈从,从未在如之短的时间里如此彻底地从如此之多的人内心根除。

”美国人在迅速接受共和思想的同时,也在着手进行共和政体的建设。

美国人在脱离英国以后之所以迅速选择共和政体,主要不是出于理论的指引,而是其社会条件和文化特性使然。

不少人相信,美利坚人是世界上“最为独一无二的人民”,在任何国家都找不到比美国“更大的平等”。

对于一个由平等的“人民”构成的社会来说,以身份不平等为基础的君主制或贵族制,自然就没有多少人欣赏。

美国人不仅要采用共和制,而且要建立一种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新型共和国:“只有共和形式才是惟一适合宽宏大量而英勇无畏的美利坚人感情的一种政体”,他们寻求的是一种“自由的共和制”。

这时,无论是政治精英,还是基层民众,都意识到美国处在一个构建共和政体的绝好时期,只有建立“一个美利坚共和国”,美利坚人才能“向上帝、向子孙后代、向他们自己尽责”。

虽然建国者异口同声地表示要把美国建成一个共和国,但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共和国,却是一个经过长期探索、在激烈争论中才逐渐明朗的问题。

问题的复杂性首先在于,“republic”一词长期被用来指许多存在明显差别、甚至大相径庭的政府。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谈到,“republic”一词曾在多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被用于贵族制和君主制;王制时代的罗马,设有任职终身的元老院的斯巴达,拥有同样体制的迦太基,存在世袭贵族的荷兰,实行贵族制和君主制的波兰,君主治下的英国,等等,都被叫做共和国。

于是,建国精英们在构建共和政体时,就很难直接从历史和他国找到合适的参照。

他们需要探索的核心问题是,在美国的社会条件和当前形势下,依据何种共和理念才能建立一个稳定而有效的政府。

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关于政治制度的构想,提出了多种共和政体方案。

约翰•亚当斯在1776年构想出一个政体方案,对若干州的立宪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他对共和制持一种宽泛的定义,称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共和制,而共和国乃是“法治的国度,而非人治的国度”。

他设计的共和政体,吸收了君主制和贵族制的要素,带有浓厚的混合色彩。

两年以后,西奥菲勒斯•帕森斯起草了一个大有改进的共和政体方案。

托马斯•杰斐逊也一直在思考共和政体的最佳制度安排,他对1776年弗吉尼亚宪法规定的政府体制颇为不满,认为其主要缺陷在于代表权的分配不平等,参议院与众议院过于相似,政府的三种权力都由立法机构掌握,而这种政府体制无异于“一种选举的专制主义”。

他出于改进的考虑,提出了一个新方案。

这三个人提出的共和政体方案,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第一,政府建立在代表制的基础上,并借助不同的代表机构来反映不同社会群体的意志和利益;第二,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并使两院的社会基础和利益取向存在差异,以实现相互制约;第三,设立单一的行政首脑,掌握执行权和任命权,并对立法享有(或分享)否决权;第四,实行司法独立;第五,除法官以外,主要官员都通过一定形式的选举来产生。

不过,他们的政体方案也有明显的不同。

亚当斯的方案较多地反映了英国宪政的影响,并大量借鉴了马萨诸塞殖民地政府的经验,其突出特点是把君主制和贵族制的统治机制融入共和制,注重分权和制衡,尤其倡导行政首脑立法否决权和司法独立。

其缺陷在于带有过多传统体制的痕迹,而且对立法机构两院相互关系的设计过于模糊,行政权仍过度依附于立法权。

帕森斯的方案既借鉴了英国和殖民地宪政的经验,又根据共和原则加以改造,多有创新之处。

他提出了立法机构两院制不同的代表制基础,明确区分了两院的职责和功能,完善了两院之间的制衡关系,提出了民选行政首脑的主张,使行政权的独立性和对立法权的制约能力大为增强。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革命初期共和政体探索中的最高成就,并为1780年马萨诸塞宪法提供了一个蓝本。

杰斐逊的方案形成于1783年,在两院制的理念和制度上都模仿了帕森斯方案,但其复杂性和可行性反而有所降低,特别是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设计,其具体和明晰的程度远不及1780年马萨诸塞宪法。

这些不同的方案表明,要建成一种稳定而有效的共和政体,并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

建国精英关于共和政体的理论思考各色各样,而革命初期各州宪法中的共和体制也是五花八门。

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平克尼谈到,由于各州在气候、物产、习惯、风俗和宗教各方面都不一样,因而虽然人们都信奉共和原则,但在用什么形式最能维护这一原则的问题上,却存在很大的意见分歧,以致各州宪法规定的政府形式存在许多的差异。

实际情况的确是这样。

各州宪法关于共和政体的制度安排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代表制的基础是作为整体的全体人民,还是人民中的不同群体?立法机构是实行一院制,还是分成彼此制约的两院?行政权是依附于立法机构而没有实际作用,还是需要独立性和强大的功能?是实行立法机构集权,还是使三种权力彼此制约以实现权力均衡?在各州宪政中,马萨诸塞、纽约和马里兰在这些问题上都偏向于后一选项;而其他州宪法的特色,或是实行一院制或无差别的两院制,或是行政权十分弱小,或是权力集中于立法机构,或是几者兼而有之。

当各州采用共和政体十余年以后,一些在当时美国政治走向中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对共和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对共和制的前景忧心忡忡。

他们觉得共和实验遇到了巨大的难题,共和政体出现了严重的弊端。

用詹姆斯•麦迪逊的话说,“当前宪政的弊端”实在是“太严重了”,各种迹象实在令人感到震惊,“使那些最正统的共和派的信念都已受到了玷污,并要求那些自由的拥护者不断做出让步,支持不损害根本原则的稳定政府”。

在不少人心目中,麦迪逊提到的“稳定政府”,就是君主制。

费城的医生本杰明•拉什,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召开之前谈到,美国有些人在刚刚进行了三四年的实验之后,就大叫“我们不是搞共和政体的合适材料”;他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致力于提高国内的知识和美德”,“我们很快就会变成名副其实的共和派”。

他的这番话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共和政体的确面临严峻的考验。

在费城制宪会议的初期,与会代表纷纷抨击时政弊端,强调改弦更张的必要性。

埃德蒙•伦道夫指出,各地政府松弛,可能出现无政府状况,而补救之策的基础乃是“共和原则”。

他称最大的政治弊端是各州政府中“由人民行使的权力吞噬了政府的其他分支”,各州宪法都没有提供“对民主的充分制约”。

他的说法在其他代表中引起了共鸣。

也有一些代表担心,对“民主”的过度制约可能走向贵族制,因而强调,将要建立的新政府应当是“世界上第一个”既制约民主、又制约贵族制的政府。

他们感到,共和政体虽然存在弊端,但绝对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放弃共和主义原则,因为“美国人民”热爱共和政体,喜欢多于一院的立法机构。

实际上,制宪会议的多数成员乃是真诚的共和主义者,他们“始终对共和政体拥有一以贯之的热忱”,希望在美国建成“一种受到很好调控的共和制政府”。

可见,改进和完善共和政体,而不是放弃它而选择别的政体,乃是联邦立宪运动的指导方针。

然则如何改进共和政体呢?或者说,什么样的共和政体才是完善的呢?在多数制宪者心目中,它首先必须是一个“拥有稳定、并给我们安全的政府”,能够“限制混乱无序”。

这种共和政体的雏形,体现在制宪会议初期的“伦道夫方案”中。

这个方案综合吸收了此前各州探索共和政体的经验,并体现了麦迪逊等人的政治理念。

据伦道夫本人解释,其主旨在于,要在合众国建立一个“国家性政府”(national government),立法机构基于比例代表制;采用两院制,第一院成员由各州人民直接选举,第二院成员由第一院从各州议会的提名中选出,任期较第一院成员长,以保证他们获得独立性;两院都有权利提出议案,拥有为整个联盟立法的权力;设立全国行政机构,由立法机构选择,任期固定而有薪酬,除拥有执行全国性法律的权力外,与一定数目的法官共享否决立法的权力,而立法机构以适当的多数再度通过该法律则可超越其否决;建立全国司法机构,由一个或以上的最高法院或全国立法机构任命的低级法院组成,法官任职终身,拥有固定薪酬。

这一方案的特点是采纳了比例代表制的理念,设计了功能不同而相互制约的两院制立法机构,并采用了相对否决权和司法独立的体制。

制宪会议成员经过激烈辩论和反复斟酌,对“伦道夫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把参议院建立在各州平等表决权的基础上,设立任期四年并可不断连任的单一行政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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