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SOP 配色作业指导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效日期: 2012-02-12
文件编号LY-JL-S0P-007 版本:A/0
1.目的:
规范配色作业,确保和稳定产品品质。
2.范围:
胶料事业部配色工作。
3.权责:
作业员负责配色的作业、配色相应工具设备的点检及配色房的5S工作。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配色房接到生产排程指令,根据排程找出需要生产的有色料(即非黑色料)标准色板。
5.2.与配小料房确认所生产型号使用的关键物料型号:如安定剂、阻燃剂等对颜色有较大影响的材料变更。并
查找出对应型号的历史最近[色粉记录单],确认对应生产型号的色素配方、需要配色的缸数和每缸色粉的配制份量。
5.3.按照[色粉记录单]先配制一缸色粉,在投入搅拌均匀后,取粉打胶板,进行对色。对色标准以对比标准色
板,目视颜色接近,颜色无明显偏差;用色差仪测试色差数据,数据结果△E≤0.8 ,为品质接收标准。
如颜色有偏差,则配色员针对颜色偏差方向,对生产的胶料进行加色素微调。并做好[色粉记录单]的微调记录。
5.4.胶粉颜色微调好后,通知搅拌操作员放料生产。并按照微调后的[色粉记录单]进行色粉配制,给到生产搅
拌使用。
5.5.跟进生产出胶料成品,取胶粒样品打板,与标准色板对比,目视颜色接近,颜色无明显偏差;用色差仪测
试色差数据,数据结果△E≤0.8 ,确认生产出的成品颜色符合品质管控要求。如颜色不符合管控要求,需要在第二缸的颜色基础上再进行颜色微调。前一缸颜色安排返工处理。
6.相关文件:
6.1.《PVC小料工艺卡》
6.2.《PVC胶料打料工艺卡》
7.相关记录和表单
7.1.[色粉记录单]
生效日期: 2012-02-12 文件编号 LY-JL-S0P-007
版本:A/0
8. 流程图:
生管提供排程 无标准色板
暂停生产
配制色粉生产
放料生产
取胶粉打板对色
颜色微调
取胶粒打板对色
颜色微调
准备标准色板和配
确认配制缸数和份量
配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