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一、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全年无社会不良举报,各类调查或电访中获得良好评价。
2、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不迟到、早退,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级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和示范效应。
二、专业学习与发展5、已达到规定学历、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要求。
6、利用校园网平台,成功组织并主持网上读书论坛活动。
7、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举办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现场读书沙龙。
8、至少有____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被学校选入文集。
三、工作与教学质量9、完成满工作量,承担一线教学任务,且能进行校内循环教学。
10、按时完成值日、值厨、配班、保洁等职责。
11、教学能力在本校内具有影响力,教学质量在同校内排名靠前。
(____分)四、教学展示12、每年至少在市级或以上级别开设____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
五、学术成果13、每年至少有____篇论文获得____级____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____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发表,或在____级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教材分析。
六、指导学生1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____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年度内至少____人获得____或____奖项,或多人次获奖。
七、课题研究15、参与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承担____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改革实验,成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1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每学期有计划、总结和过程资料,确保不延误。
17、每年在课题组或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课题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分享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影响和提升全体教师。
18、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累资料,并接受教科室的检查。
八、青年教师指导19、认真指导____名青年教师,履行师徒结对协议,完成协议任务。
或指导非师徒结对的青年教师,发挥学术辐射作用,提供指导证明原件至少____份。
九、课程改革参与20、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教务、科研负责人,积极参与校本课程改革,引领本专业发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骨干教师评选第五条学校每年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评选标准,并公告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师德师风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荐、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公示,并向评选对象及时反馈评选意见。
第三章骨干教师培训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当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材开发、课堂教学技巧、辅导与引导、班级管理、创新教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培训应由学校内部结合外部专家进行,既注重教师个体发展,也注重教师团队协作和互动。
第十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形式多样,包括大会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观摩课堂、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不同需求和优势特长,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四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当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5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根据相关标准,认定并委派的有较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协作能力的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四条学校要以骨干教师培养和提升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相关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方位培养骨干教师。
第五条学校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和能力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教师推荐、教师评优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教育教学研讨、互相授课等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提升他们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职责和权益,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建立定期的教学观摩、评课评教等制度,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奖惩机制,对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骨干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机制,鼓励骨干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法律保障第十二条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骨干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对违法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维护骨干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骨干教师的诉求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对于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一、背景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我们需要培养和管理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使用办法,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成效。
二、培养和管理目标1. 培养目标:通过培养,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使其成为师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优秀、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
2. 管理目标:通过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提供发展机会和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三、培养和管理措施1. 形成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要求。
2. 选拔和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骨干教师的个人特长和发展需求,确定培养的目标和内容。
3. 培养课程和活动:组织定期的培养课程和活动,包括学科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等内容,以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学术研究支持: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提供研究经费和研究平台,促进他们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5. 导师制度建设:建立导师制度,由资深骨干教师担任导师,对新进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促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和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团队。
6. 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骨干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评价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7. 职业发展支持:为骨干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包括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审的机会,组织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培训等。
四、培养和管理效果评估1. 确定评估指标:根据培养和管理目标,确定评估指标和数据收集方法,如教学质量评估、学科研究成果统计、学生评价等。
2. 定期评估和反馈: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个人和学校,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办法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一、培养
1. 建立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包括培训、学习交流、实践等内容,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路径。
2. 提供培训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修班等,让他们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 导师指导:为骨干教师指定专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供经验和建议。
二、认定
1. 完善评选标准:建立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能力、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 组织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对申请认定的教师进行评审,确认是否符合骨干教师的条件。
3. 公示和公正性: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奖励
1. 荣誉称号:对认定的骨干教师颁发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杰出教育工作者”等,以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绩。
2. 经济奖励:鼓励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奖金、津贴等。
3. 发展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参与教材编写、教研项目、学术交流等,提升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以上是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的一些办法,具体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骨干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骨干教师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继续教育原则: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实践导向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4. 评价激励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发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骨干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教育教学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基本理论。
2. 教学技能提升: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评价等技能。
3. 教育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
4. 教育政策法规:了解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5. 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6. 国际视野:了解国际教育发展趋势,拓宽教育视野。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骨干教师培训方式包括:1.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提升理论素养。
2. 研讨交流: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3. 观摩学习:组织骨干教师到其他学校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4. 课题研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高科研能力。
5.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拓宽知识面。
6. 师徒结对:实行师徒结对制度,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的培训任务。
第八条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制度
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和造就一批学有特色,教有特色的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积极进取,为教师早日成才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强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选拔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团队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具备“双师”素质。
5、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6、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基本工作量,能主讲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率在90%以上。
7、具有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有学术专长和独到见解,具有引导探究的创新能力。
8、具有较强的科研、教研能力,近三年应至少完成以下一项科研或教研任务:①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学术论文,②出版专著一部,③主编或参编教材一部,④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⑤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⑥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二、骨干教师选拔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填写《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骨干教师申报表》。
2、专业组初审,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本人相关材料及专业组对本人的培养方案报送校办公室。
3、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经专家委员评审后,确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三、骨干教师职责1、骨干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实验室的改革和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积极参与学生实践指导教学,承担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等工作。
4、虚心向专业带头人学习,当好专业带头人的助手。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教育教学的水平。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供参考:一、培养1.选拔标准: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特点:教学实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教育教学有独特见解,具备一定的课题研究能力和教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
2. 培训计划: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包括教学方法培训、学科知识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需求相结合。
3. 培训措施:学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
此外,还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或指导。
二、认定1. 评选条件:学校可以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
一般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2.评选程序:学校应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程序应为公开、公正、透明,并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认定证书: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认定证书,并依照一定程序对合格的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三、奖励1.荣誉称号:学校可以设立一些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对认定的骨干教师予以表彰。
2.奖励待遇:对于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待遇,如提高薪水、提供升职机会、提供优先参与专业发展项目等。
3.培养计划支持:学校可以向骨干教师提供特殊的培养计划支持,包括学术交流、研究项目拨款等。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可以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制定出更为科学和有效的办法,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方案十篇
精品文档-可编辑骨干教师提升计划方案十篇骨干教师提升计划及措施(一)为了进一步加大骨干教师提升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提升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提升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提升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制定本学期骨干教师的提升计划如下:一、提升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在本校范围内乃至全区具有指导、带头作用。
二、提升目标:1.建设一支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队伍。
2.使本来确定的学校骨干教师向高层次发展,如市级骨干教师或名师,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
3.让更多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而出,但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三、提升方式:1、任职资格: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备专科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学校教坛新秀:从事教师工作1—3年(含3年)的年轻教师中评选并提升。
2、工作职责:⑴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⑶加强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⑷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开展教改和课题研究,善于陈述总结经验,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⑸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承担提升优秀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承担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或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
四、相应的待遇:为在提升范围内的教师提供参加高层学术交流、高效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研究的机会,让他们了解国际、国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掌握学科教育发展的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
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3/10/16 10:22:23 阅读29次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
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骨干教师津贴。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4)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下面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管理与评价和激励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1. 骨干教师的选拔标准骨干教师的选拔应以教学能力为核心,同时兼顾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带头人素养等方面。
选拔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脱颖而出。
2. 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提升骨干教师在选拔出来后,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研修,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践教学、研究讨论等多种方式,以满足骨干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专业发展。
二、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 骨干教师的管理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研组长组成,负责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领导小组要根据骨干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骨干教师工作计划,并对其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2. 骨干教师的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
评价过程应统一管理、科学公正,对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及时反馈,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指导。
三、骨干教师的激励与发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激励手段,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激励手段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荣誉称号、职称晋升、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方式,旨在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福利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满意度。
2. 骨干教师的发展通道学校应为骨干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通道,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教师培训、政策制定等工作,提升其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此外,学校还应尊重骨干教师的专业选择,支持他们在教研、教学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给予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办法
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今后选拔县骨干教师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规范认定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保家中学所有教师。
(二)称号称谓我校骨干教师设两个层次,即教学能手和名优教师。
以上两类教师通称为骨干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评选产生。
通常情况下,名优教师必须从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越级认定。
(三)认定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2、具体条件:<1>“教学能手”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能够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2)学生成绩两率达到或接近指标(择优);(3)学生成绩均分达到或接近中心学校均分(择优);(4)承担校级以上范围内的观摩课或示范课,至少三节以上。
(5)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位居本校前列。
<2>“名优教师”认定条件:(1)具有校“教学能手”认定资格;(2)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3)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能独立完成或指导校级以上范围内的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校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
(4)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位居学校前列。
(5)学期的期末绩效考核得分位居学校教师评比均在A 档以内。
(四)认定办法骨干教师的认定,坚持宁缺勿滥、梯次认定原则。
具体认定程序:1、学校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进行选择,初定人选;2、学校对备选人进行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测评;3、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七天以上;4、上报校办审核、复查;然后上报中心学校。
二、骨干教师管理(一)骨干教师应履行相应的职责:1、服从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圆满完成。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均属学分管理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培训)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支教等;中小学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拜师、带徒等自主研习活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等活动。
第四条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依次类推。
五年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市、县(区)提供不少于60学分的面对面培训;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累计登记不超过120学分;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第二章计算办法和标准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
结业证中书既有学时又有学分规定的以学分计算。
第六条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凭有关证明材料,按每天1学分计算。
中学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中学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底蕴深厚、引领性强、影响力大的研究型、专家型教师队伍,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培养工作,坚持科学兴校,人才兴教战略,树立教有“名片”和品牌意识,以项目引领为主要渠道,高标准、高效率地培养一批研究型、专家型、学者型教师队伍,使其成为新时代的“大先生”,引领和带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高质量优质发展。
—∖培养目标按照“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标准,通过两年专项引领和个人自我发展的强化培养,使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工能力等方面快速、大幅提高,实现跨跃式发展,使骨干教师成为名师,名师建立工作室,最终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者型、专家型教师。
三、选拔条件及范围1.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人选:在优质高中工作5年以上,至少教过两届高三,担任1 年及以上备课组长或班主任者优先;能出色完成专业教学任务,当年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排名前二分之一;出示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三等奖级及以上;教研成果方面,近5 年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会议上进行过经验交流。
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在优质高中工作10年以上,至少教过三届高三;担任3 年及以上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或班主任;能出色完成专业教学任务,当年教学成绩在同年级排名前二分之一;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出示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二等奖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同事的高度认同;教研成果方面,近5年主持或参与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会议上进行过经验交流或获得1 项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校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并激励其他教师强化自身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行为,对认定为校级骨干的教师,在其任期内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1、提高师德修养。
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教育并督促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规范,鼓励教师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师德修养。
2、设计发展规划。
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各级名师的基本要求,制定适于自己特点的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的文本将由学校备案以便后期考察、评估。
3、加强校本培训。
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修活动,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实践,逐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此期间,请名师指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学习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4、搭设锻炼平台。
要创造条件让教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优先考虑骨干教师,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同时也搭设各种锻炼平台使他们脱颖而出。
5、帮带青年教师。
每位教师都将承担帮带青年教师的任务,通过开展听课学习、观摩研讨、反思总结等活动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三、校级骨干教师的管理1、履行的职责(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开拓创新;(2)系统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掌握本学科教育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有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中养成好的读书习惯,并做好读书笔记。
(3)牢固地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成绩;主动指导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组或备课组等活动中,每学年至少作两次教材宣讲(分析、说课等);(4)积极承担区、校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课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要在学校范围内做一次公开课,积极起骨干示范作用;(5) 积极参加教改与课题的研究,所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含论文、教学叙事与反思、教学案例分析等)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过交流或发表。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文骨干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教学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骨干教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分别从选拔、培养、激励和评价四个方面探讨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构建。
一、选拔骨干教师骨干教师的选拔是保证骨干教师队伍优质化的前提。
选拔骨干教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业务能力。
骨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具备综合素质中的开拓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教育教学观念。
骨干教师应具备积极的教育教学观念,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3. 教育教学成果。
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综合评价来选拔骨干教师,可以保证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提升学校的教学水平。
二、培养骨干教师培养骨干教师是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培养骨干教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提供培训机会。
学校应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讲座和研讨会,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2. 建立导师制度。
每位骨干教师都应有一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导师,通过导师的指导,骨干教师能够快速成长和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
3. 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学校应该为骨干教师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实验设备等,以确保他们能够进行高质量的教学工作。
通过培养骨干教师,学校能够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升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激励骨干教师激励机制是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关键,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激励骨干教师:1. 发挥骨干教师的优势。
学校应根据骨干教师的特长和优势,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担任学科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带领其他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 提供额外奖励。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东教发〔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发〔2015〕52号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单位:现将《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2月4日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教师资格、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参加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
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周期。
一个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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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
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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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校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并激励其
他教师强化自身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行为,对认定为校级骨干的教师,在其任期内的培养与管
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
1、提高师德修养。
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教育并督促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规范,鼓励教师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师德修养。
2、设计发展规划。
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各级名师的基本要求,制定适于自己特点的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的文本将由学校备案以便后期考察、评估。
3、加强校本培训。
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修活动,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实践,逐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此期间,请名师指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学习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4、搭设锻炼平台。
要创造条件让教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优先考虑骨干教师,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同时也搭设各种锻炼平台使他们脱颖而出。
5、帮带青年教师。
每位教师都将承担帮带青年教师的任务,通过开展听课学习、观摩研讨、反思总结等活动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三、校级骨干教师的管理
1、履行的职责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开拓创新;
(2)系统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掌握本学科教育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有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中养成好的读书习惯,并做好读书笔记。
(3)牢固地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成绩;主动指导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组或备课组等活动中,每学年至少作两次教材宣讲(分析、说课等);
(4)积极承担区、校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课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要在学校范围内做一次公开课,积极起骨干示范作用;
(5) 积极参加教改与课题的研究,所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含论文、教学叙事与反思、教学案例分析等)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过交流或发表。
(6)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每年至少有计划地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并取得一定成效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范围开设专题讲座;
(7)积极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以及学生社团的组织等工作。
2、享受的待遇
(1)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荣誉证书;
(2)校级骨干教师认真履行规定职责的,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享受学校一定的物质奖励;
(3)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的奖励政策(进修、外出学习、评级、评职等);
(4)学校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校级培训和推荐参加高一层次的培训、考察等,学校给予其必要的经费支持;
(5)作为参评中心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推荐培养对象。
3、接受的考核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每学年工作结束前由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对每名骨干教师一学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
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1)自评:教师本人书面总结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并自评。
(2)考评: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本人不愿参加考核,作为自动放弃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关待遇处理。
4、资格的取消
校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校级骨干教师的称号及相关待遇,收回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1) 任期内调出本校的;
(2) 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 不服从学校管理,擅自离岗的;
(5) 体罚、打骂学生,师德表现差,影响恶劣的;
(6) 未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或出现严重的教学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