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稽查细则
收费站稽查考评细则
收费站稽查考评细则一、考评背景收费站作为国家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收费、交通管理和通行信息统计等工作。
为了提高收费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需要建立科学、公平、准确的考评机制。
二、考评目的1.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考评,及时发现收费站存在的问题,促使其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考评,找出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奖惩机制:通过考评,对表现突出的收费站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收费站进行批评和惩罚,鼓励良好的工作积极性,促使改进不足之处。
三、考评内容1.服务态度:对车辆驾驶员的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包括接待热情、礼仪待客、语言表达等方面。
2.工作纪律: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服着装、作息规律等方面。
3.业务技能: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考核,包括收费操作、交通指挥、事故处理等方面。
4.管理规范:对收费站的管理规范进行考核,包括岗位职责、制度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
5.安全意识:对收费站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包括事故预防、交通疏导、危险品处理等方面。
四、考评方法1.现场考察:由考评人员对收费站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了解收费站的实际情况。
2.考核问卷:发放考核问卷给过往车辆驾驶员,让其对收费站的服务进行评价,从客户的角度了解收费站是否存在问题。
3.统计数据:通过统计收费站的工作数据,如车辆通过量、故障处理情况、“黑车”查处情况等,评估收费站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考评标准1.优秀:服务态度友好、工作纪律好、业务技能高、管理规范严、安全意识强。
2.良好:服务态度较好、工作纪律较好、业务技能较好、管理规范较严、安全意识较强。
3.合格:服务态度一般、工作纪律一般、业务技能一般、管理规范一般、安全意识一般。
4.不合格: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差、业务技能差、管理规范差、安全意识差。
六、考评周期和结果公示考评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对所有收费站进行全面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使相关人员了解自己的表现,并对不合格的收费站进行整改督促。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提高稽查管理效率,保障交通收费的公平、合法和安全,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制定。
二、稽查组织1. 稽查组织由收费站站长牵头,经审批后成立。
2. 稽查组织应包括专职稽查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稽查组织应按照稽查计划,分派任务,统筹协调工作。
三、稽查内容1. 对进出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特别是涉及重要货物、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2. 对司机的证件、车辆的行驶证、道路收费凭证等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
3. 对违法行驶、逃费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稽查管理1. 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规定进行稽查,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稽查任务。
2. 稽查人员应保证稽查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严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 针对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稽查组织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稽查记录1. 稽查人员应及时记录稽查过程中的重点情况,如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等。
2. 稽查记录应准确、完整,包括时间、地点、稽查对象、违法行为描述等。
3. 稽查记录应及时上报并归档,作为后续处理和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奖惩措施1. 对于稽查工作突出表现的人员,可以给予嘉奖、奖金等激励措施。
2. 对于稽查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于违法行为被稽查组织发现的司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培训与交流1. 稽查组织应定期开展稽查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养。
2. 稽查组织应积极参与稽查工作的交流合作,借鉴他站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稽查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对于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共计1500字。
收费站稽查规章制度
收费站稽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促进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维护行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收费站稽查是指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的执法岗位,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查验、劝导和处罚等工作。
第三条收费站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稽查、依规处置、服务车辆、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收费站稽查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确保执法过程公正、严明。
第五条各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对收费站稽查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导。
第二章收费站稽查岗位设置和职责第六条收费站稽查岗位应当设置在出入口处或者主线道路上,标识明显,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年检、保险等证件;(二)对可疑车辆进行详细检查,查验车辆内部、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超速、违规变道、酒驾、无证驾驶等;(四)做好车辆引导及交通疏导工作,维护道路畅通和通行秩序;(五)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共同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第八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执法能力和技能,保证精准、高效地开展稽查工作。
第九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服从工作安排,确保工作纪律和工作效果。
第十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礼貌地对待过往车辆及驾驶人员,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第三章收费站稽查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收费站稽查程序分为静态稽查和动态稽查两种方式。
(一)静态稽查:对车辆进行定点检查,如设置检查站点,进行详细检查,对问题车辆进行处置。
(二)动态稽查:对车辆进行流动检查,如设立流动稽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置。
第十二条收费站稽查应当以市场化、精细化、便捷化为目标,接受车辆企业、驾驶员的监督和检查。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收费站的稽查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站的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二、稽查组织与职责1. 稽查组织收费站应设立稽查组织,由站长统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稽查工作。
2. 稽查职责稽查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车辆通行情况,确保车辆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监督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处理稽查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收集和整理稽查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三、稽查工作流程1. 稽查准备确保稽查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稽查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
2. 稽查过程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对每辆车辆进行稽查,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强制收取相应的费用;对投诉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
3. 稽查每天结束工作时,稽查组应进行全面,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稽查纪律1. 工作时间稽查组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稽查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早退。
2. 工作服装稽查组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保持整洁。
3. 工作态度稽查组应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对待每辆车辆的稽查都要认真负责。
4. 工作纪律稽查组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或接受贿赂。
五、稽查考核与奖惩1. 稽查考核根据稽查工作的情况和反馈意见,定期对稽查组进行考核,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改进意见。
2. 稽查奖惩对于表现优异的稽查人员和组织,可以给予奖励和嘉奖;对于违反制度和规定的稽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纳入收费站绩效考核体系,收费站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收费站的稽查管理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1.2 定义1.2.1 收费站:指收费公路上设置的检查站点,负责对车辆进行稽查和收费的单位。
1.2.2 稽查人员:指收费站配备的专门从事稽查工作的工作人员。
1.2.3 稽查对象:指经过收费站的车辆及其驾驶人。
1.2.4 稽查记录:指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和记录。
2.稽查职责和权限2.1 稽查职责2.1.1 对经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确保车辆及其驾驶人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和收费规定。
2.1.2 验证车辆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如行驶证、驾驶证、道路通行证等。
2.1.3 检查车辆的装载情况,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1.4 解答驾驶人的疑问,提供相关交通和收费信息。
2.1.5 记录稽查情况,填写稽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2 稽查权限2.2.1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和手续。
2.2.2 稽查人员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外观、内部装载情况等。
2.2.3 稽查人员有权制止未按规定缴费的车辆继续行驶,并采取相应措施。
2.2.4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等相关检查。
3.稽查工作流程3.1 通知和部署3.1.1 收费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对稽查工作进行通知和部署。
3.1.2 稽查人员按时到岗,按照要求佩戴工作证件和标识,做好准备工作。
3.2 稽查前准备3.2.1 稽查人员检查工作用具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2.2 稽查人员核对稽查清单,了解当日稽查的重点内容和任务。
3.3 稽查过程3.3.1 稽查人员依次对经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按照稽查目标和流程进行操作。
3.3.2 稽查人员与驾驶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3 稽查人员认真记录稽查情况,填写稽查记录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⑴为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收费站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⑵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⑶稽查工作涵盖车辆逃费、超限超载、违规停车、非法运输等方面。
二、收费站稽查组织架构⑴稽查组织架构由站长、稽查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组成。
⑵站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⑶稽查员负责日常稽查任务的执行和处理。
⑷技术人员负责使用相关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⑸行政人员负责稽查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档案管理。
三、稽查任务分工⑴根据稽查工作需要,稽查任务分为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突发事件稽查。
⑵日常稽查包括对车辆逃费、超限超载、违规停车等行为的巡查和处理。
⑶重点稽查根据上级指示和交通情况,对某些特定车辆或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稽查。
⑷突发事件稽查指突发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稽查工作。
四、稽查工作流程⑴接到稽查任务后,稽查组根据任务内容进行分工协作。
⑵稽查组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稽查。
⑶稽查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⑷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相应的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⑸稽查组根据稽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结果处理⑴对于车辆逃费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逃费行为进行处罚。
⑵对于超限超载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车辆减载或拖吊处理。
⑶对于违规停车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违规停车车辆驶离。
⑷对于非法运输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非法运输行为进行处罚,并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六、附件⒈收费站稽查记录表⒉监控设备操作手册七、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道路交通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⒉路政管理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交通管理的规定。
⒊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高速公路管理的规定。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是指对收费站内的稽查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目的是保障收费站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和收费秩序。
一、稽查管理原则1.法律依据:稽查工作应严格依法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公正公平:稽查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严肃认真:稽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稽查工作。
4.效率优先:稽查工作应高效率进行,确保稽查结果准确、及时。
二、稽查管理机构和责任1.稽查管理机构:设立稽查管理部门,负责收费站内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稽查工作责任: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进行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稽查工作流程1.任务下达: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管理部门的安排,接收稽查任务。
2.出勤打卡:稽查人员在到达收费站后,应准时进行出勤打卡,保证工作纪律。
3.稽查准备:稽查人员在开始稽查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稽查工具和装备。
4.路面稽查: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稽查范围和要求,在事发区域展开稽查工作。
5.证据收集: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收集相关的证据,用于后续处理。
6.稽查记录:稽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稽查的过程、情况和结果,便于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7.上报汇总:每日结束稽查工作后,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稽查结果上报给稽查管理部门。
8.工作总结:稽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稽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升工作质量。
四、稽查工作标准与要求1.依法稽查:稽查人员应依法开展稽查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
2.安全稽查:稽查人员应关注安全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3.效率稽查:稽查人员应高效率地进行稽查工作,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
4.服务态度:稽查人员应友善、礼貌地对待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收费站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车辆收费、交通安全等多个重要职能。
为了提高收费站的稽查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制定本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加强对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检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收费站的正常运营。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检查、交通违法处理、稽查记录等。
4. 职责和权限4.1 收费站站长负责组织和管理收费站的稽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稽查人员负责执行稽查任务,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4.3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和车辆检验合格证,对车辆进行检查或查验。
4.4 稽查人员有权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并填写相应的稽查记录。
5. 稽查流程5.1 车辆进入收费站后,稽查人员应立即将车辆引导至稽查区域,进行检查。
5.2 稽查人员应首先检查车辆的证件和车辆检验合格证,确保其合法性。
5.3 对于怀疑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5.4 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的稽查记录。
5.5 若车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交通秩序。
6. 稽查记录6.1 稽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一次稽查的情况,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稽查内容、发现的违法行为等。
6.2 稽查记录应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3 稽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统计。
7. 奖惩机制7.1 对于表现优秀的稽查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7.2 对于工作不到位、漏查漏判的稽查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及时进行培训和提醒。
8. 安全保障8.1 收费站应配备必要的稽查设备和器材,确保稽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8.2 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必要时可以寻求其他人员的协助。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系统成为人民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
为了保障公路系统的稳定有序运行,收费站处于关键位置,直接关系到公路的流通效率和安全。
然而,在高速公路系统中,一些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逃费、超载等。
这些行为对于高速公路的安全、节能、环保及保养造成不小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制定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一、稽查人员的要求与管理1.稽查人员的要求(1)稽查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守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车辆的违法情况。
(2)稽查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坚韧不拔,冷静沉着,处事公正,不因外界客观因素影响工作。
(3)稽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以车辆的监控工作为首要职责,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监管,防止逃费、超载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2.稽查人员的管理(1)稽查人员应当实行职业证书制度,从资格上保证稽查人员的合法性。
(2)加强稽查队伍的管理,对于稽查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制度进行明确,具体的纪律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对于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员工进行表彰,以激励其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
(3)完善稽查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监管、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稽查流程和程序1.稽查流程稽查流程主要包括车辆的检查、登记、处理和记录四个步骤。
(1)车辆检查:稽查人员应当对进入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检查,了解车辆数目、车型、车牌号等基本情况,并仔细注意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车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业务问题。
(2)车辆登记:针对进入收费站的车辆,稽查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登记,并询问驾驶员车辆运行基本情况,根据车检单要求开具相关业务单据,注意查询车辆的证件齐全性,清查车辆情况是否异常。
(3)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一些违规行为,如超载、逃费等,稽查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
具体的处理处置程序应当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收费站的稽查工作,确保收费站的安全运营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2. 定义和缩写•收费站:指公路、桥梁、隧道等地点设置的收费站点。
•稽查:指对通过收费站的车辆、人员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和核实的工作。
•稽查员:指执行收费站稽查工作的工作人员。
3. 稽查目标和原则3.1 稽查目标•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合法通行。
•提高收费站的管理水平。
•防止逃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2 稽查原则•公平公正:对所有通过收费站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一视同仁的稽查。
•法律合规:依法依规进行稽查,严禁滥用职权、涉嫌胁迫、索贿等行为。
•服务至上:在稽查过程中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通行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4. 稽查流程和工作规范4.1 稽查流程在车辆或人员通过收费站时,稽查员按照流程进行稽查:1.对车辆及人员进行初步观察,并核对相关证照、票据等。
2.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车辆牌照的真伪等。
3.根据稽查结果,对车辆及人员进行处理,如放行、开具罚单等。
4.记录稽查情况,包括车辆信息、稽查员信息、稽查时间等。
4.2 工作规范•稽查员应随身佩戴工作证件,明确身份和职责。
•稽查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稽查。
•稽查员应维护收费站形象,严禁行为粗暴、语言恶劣等不良行为。
•稽查员应严格保守车辆及人员信息的机密性。
5. 稽查设备和工具为提高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收费站应配备设备和工具:•车辆检查设备:包括车辆静态检查设备、车辆称重设备等。
•证照识别设备:包括联系读卡器、驾驶证识别设备等。
•执法工具:如执法记录仪、罚款机等。
6. 稽查培训和绩效考核为确保稽查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收费站应定期组织培训和绩效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稽查流程和技巧等。
•考核标准:依据稽查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公正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7. 稽查安全管理为保障稽查工作的安全性,收费站应加强稽查安全管理。
2收费站稽查工作规范
2收费站稽查工作规范2收费站稽查工作规范一、总则1.1 收费站稽查工作规范是为了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1.2 收费站稽查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范。
二、工作原则2.1 公正原则:稽查工作要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
2.2 公开原则:稽查工作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结果,保证透明度。
2.3 高效原则:稽查工作要高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
三、稽查对象3.1 收费站稽查对象包括车辆驾驶人、收费站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2 稽查对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应予以处罚或相应处理。
四、工作内容4.1 严格检查车辆驾驶人证件:稽查人员应仔细核对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证件的合法性,对无证或证件不齐全的驾驶人予以处罚。
4.2 检查车辆违规行为:稽查人员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超时等违规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4.3 检查收费站工作人员:稽查人员应对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规行为。
4.4 处理投诉和意见:稽查人员应认真处理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方案。
五、工作流程5.1收费站稽查工作应由稽查人员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认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5.2稽查人员应在工作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协调,与其他部门和人员密切合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3稽查人员应记录相关信息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工作记录和报告。
5.4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供改进意见,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工作考核6.1收费站稽查工作应根据相关绩效指标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
6.2工作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稽查人员,并作为其个人和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6.3在考核中发现工作不达标的稽查人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收费站是公路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稽查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收费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收费站稽查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和责任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包括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标准等。
收费站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稽查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岗位职责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1. 完成稽查任务: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包括查验行驶证、驾驶证,核实车辆信息等,确保车辆合法通行。
2. 发现问题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或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劝导驾驶员,开具违章通知单等。
3. 路面执勤: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监测、协调和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4. 路面巡查:定期巡查收费站周边道路,排除交通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四、工作要求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满足以下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稽查人员要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合法、公正。
2.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稽查人员要遵守收费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领导指挥。
3. 保持警觉:稽查人员要时刻保持警觉,确保稽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保密工作:稽查人员要严守保密工作要求,不得将稽查信息泄露给他人。
五、考核标准稽查人员的工作表现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认真负责等方面的表现。
2. 工作效率:稽查人员的工作速度和准确性。
3. 稽查结果:稽查人员对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
4. 学习业务:稽查人员的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稽查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稽查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涉及本管理制度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收费站是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收费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收费工作的秩序和效果,保障收费人员的安全,需要制定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二、稽查管理职责1.收费站稽查人员是收费站的工作骨干,主要负责对车辆的收费工作进行稽查和监督。
2.稽查人员应配备专门的人员,以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稽查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守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4.稽查人员应当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遵守稽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三、稽查操作1.对于每个路过收费站的车辆,稽查人员应进行严格的稽查和监督。
2.稽查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检查并确认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3.稽查人员应当仔细查看车辆的收费票据和相关证件,确保其有效性和真实性。
4.稽查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稽查情况,并及时上报收费站领导。
四、稽查规范1.稽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准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
2.稽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好每一位车辆驾驶人员,严禁服务态度恶劣和侮辱驾驶人员。
3.稽查人员应严守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驾驶人员的隐私和车辆信息。
4.稽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稽查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稽查考核1.对于稽查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表现、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内容。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稽查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培训措施。
六、稽查工作实施1.收费站稽查工作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稽查人员应密切关注收费站的安全情况,确保收费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对于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附则本制度经收费站领导批准后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备并征得批准。
以上即为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保障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营造良好的稽查工作环境。
同时,稽查人员应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以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收费站稽查细则
第十节营运管理部稽查实施细则1.0 目的为加强营运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防止和打击营私舞弊及不合格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营运管理秩序,规范收费系列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订本细则。
2.0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全体收费系列人员,具体实施由营运管理部负责执行。
3.0 稽查机构营运管理部设立稽查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营运管理部经理成员:收费站负责人、监控中心负责人、行政办事员4.0 职责稽查组负责按照稽查内容对全体收费系列人员的工作纪律及其业务进行稽查。
5.0 稽查工作方式5.1稽查工作采用现场稽查、图像稽查、数据稽查、投诉稽查、专项稽查及模拟测试等稽查方式进行。
5.2稽查人员根据阶段内的服务质量状况,主动调整稽查密度,稽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现场与事后相结合、实时监控与图像资料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内查与互查相结合,以及投诉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6.0 稽查工作规定6.1开展稽查工作时,稽查员必须穿着制服,持证上岗,且每次有二名以上稽查员参加。
6.2稽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公路收费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开展稽查工作。
6.3稽查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和掌握确凿的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定为准绳,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跟进,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写出稽查报告。
6.4对有营私舞弊行为的收费系列人员,稽查人员可直接与当事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可对当事者暂时调离岗位,并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6.5在稽查中发现问题,当事人应主动配合稽查人员开展工作,不得抵触、拒绝调查或隐瞒事实真相;不准转移或销毁赃物;不准诬告、恐吓或阻挠、刁难稽查人员执行稽查公务。
6.6对犯有营私舞弊行为的收费系列人员,稽查人员有权要求当班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提供旁证,对管理不力包庇串通的人员,应分清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7对投诉事件进行专项稽查时,必须收集、保存稽查证明材料,包括:6.7.1被稽查对象的票证、表格、核查单和现金。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2023最新版)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⒈目的:确保收费站的稽查工作能够规范有效地开展,保证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
⒉范围: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⒈稽查人员的职责:⑴履行稽查任务,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⑵检查车辆安全设备和装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紧急道护栏等。
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⒉稽查人员的权限:⑴稽查人员有权依法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⑵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和车辆登记证明。
三、工作流程与要求⒈稽查准备工作:⑴确认稽查任务的安排和时间。
⑵检查稽查装备和器材的完好性。
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稽查标准。
⒉稽查操作流程:⑴按照任务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稽查工作。
⑵与驾驶员进行沟通,了解车辆情况和行驶目的。
⑶对车辆安全设备和驾驶员证件进行检查。
⑷如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⑸如遇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⒊稽查记录与报告:⑴按照规定填写稽查记录,包括车辆信息、违规行为、处罚措施等。
⑵每次稽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填写稽查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风险控制与安全保障⒈风险控制:⑴稽查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⑵如遇暴力或威胁行为,稽查人员应及时报警并撤离现场。
⑶遇到复杂情况或疑似危险事件,应及时寻求上级批示或指导。
⒉安全保障:⑴收费站应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⑵提供必要的稽查装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⑶定期组织稽查人员进行练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⒈收费站稽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交通违法行为: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⒉处罚措施: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罚款、拘留、扣分等处理。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检查评分细则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检查评分细则根据20XX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运营大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收费稽查评分细则。
一、规范化管理(40分)(一)考核内容及分值1、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有创新。
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落实,内业资料管理规范。
(10分)2、认真开展“收费站星级收费员(站长)”评定工作,统一收费员服装工作进展顺利。
(30分)3、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收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10分)(二)评分标准:1、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2-3分,管理没有创新扣1-3分。
没有推行规范化管理扣2-5分,工作没有计划扣2分,活动没有落实扣2分。
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扣1-3分。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通行费收入月报和增减因素分析报告的扣1-5分。
本想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2、没有开展“星级收费员(站长)”评定工作的扣10分,奖励措施没有落实的扣2-5分。
工作人员全部着新式收费服装的不扣分,已签订生产合同扣1-2分,正在进行服装招标的扣3-5分,没有进行收费服装更换实质性工作的扣10分。
本项累计最多20分。
3、本年度获得国家、省政府和交通厅(或地方)精神文明等表彰奖励的不扣分,只获得县(区)精神文明等表彰奖励的扣2分,没有获得任何精神文明等表彰奖励的扣5分。
没有参加“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技能竞赛”的扣5分,理论考试平均成绩最后三名单位的扣1-3分。
本项累计最多10分。
4、改扩建及新建路段衔接处未落实管理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0分,直至本项40分扣完。
二、工作指标(50分)(一)考核内容及分值1、努力完成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
(10分)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年度漏征率基本为零。
(10分)3、收费站及时维护计重设备,车主对设备精度满意。
(10分)4、加强对严重“超时”车辆的核查,不准擅自扩大工作车辆的范围。
(10分)5、提高收费站的通行能力,确保高速公路畅通,杜绝人为堵车现象。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第一篇:收费稽查管理规定收费稽查管理规定(YCGS/SF06)1.总则1.1.为了加强收费管理,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使收费稽查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逃费、漏费现象的发生,杜绝贪污作弊行为的出现,带好收费队伍,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2.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管理机构和稽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1.3.各级收费稽查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精通收费业务,熟悉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对收费工作真正起到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
2.组织机构收费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的收费、稽查工作。
各管理处成立稽查队,对所属收费站的收费工作进行稽查。
3.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1.公司监控稽查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和收费机电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重点,集中力量反复稽查。
为提高稽查效果,稽查时要做到不预告,不定点定时,不形成规律,以达到增收堵漏,净化收费环境的目的。
并按计划对各管理处进行直接稽查,也可组织管理处与管理处之间的互查或联合稽查。
3.2.管理处稽查工作由管理处稽查队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稽查队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稽查,也可组织站与站之间的互查。
3.3.稽查工作要贯彻“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管理处应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反腐蚀教育。
3.4.稽查管理要实行“六个结合”,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查与单项查相结合、配合与交叉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
4.稽查制度4.1.管理处对所属各收费站的稽查每周不少于3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班报及非正常情况记录的稽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图像、录像的稽查每月不少于2次。
现场稽查人员不少于三人。
4.2.收费站组织的稽查结合收费工作实际进行,每天稽查频次不少于4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
收费、监控稽查制度
收费稽查制度为了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良好秩序,监督收费人员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保证和促进收费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稽查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一)检查收费站值勤人员执行收费标准、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值勤人员进行批评指正,维护收费纪律的严肃性。
(二)检查文明值勤情况,督促所有值勤人员按规定着装,仪容整洁、举止端庄、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检查文明用语和普通话运用情况,检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对收费保卫人员进行稽查,查看在岗值勤情况,是否严守岗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能否协助收费员做好车辆通行费的收缴工作,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四)查看收费站、收费亭周围的工作秩序、环境卫生。
(五)检查收费站各项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执行情况,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
(六)对过往高速公路的驾乘人员进行抽查和询问,检查通行费的缴纳情况,征求驾乘人员对收费工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检查各站监控室运作情况,监控人员执行制度、履行职责,在岗在位及工作情况,是否切实发挥了对收费工作的有效监督作用。
第二条稽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收费稽查工作由管理处负责统一组织,各收费站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一)管理处成立收费稽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所属收费站的收费稽查工作,并按计划对收费站进行直接稽查,也可组织站与站之间的互查或联合稽查。
管理处组织的稽查每月不少于三次。
夜间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二)收费站稽查由站长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收费稽查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稽查员。
稽查小组按规定要求进行稽查,也可组织中队与中队之间的互查。
收费站组织的稽查,每月每班次不少于两次。
夜间稽查每月不少于3次。
(三)收费科、收费站是收费稽查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重点,集中力量加强稽查。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⒈稽查管理目的和依据⑴目的本稽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收费站稽查工作,提高交通违法查处效率和质量,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⑵依据本稽查管理制度依据《交通管理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⒉稽查管理组织架构⑴稽查管理部门稽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稽查管理制度、组织稽查人员培训和考核、协调各个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⑵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稽查技能,全面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⒊稽查工作流程⑴接收任务收费站稽查人员每日接收上级稽查管理部门分配的稽查任务,并按照要求制定稽查计划。
⑵出动稽查稽查人员按照制定的稽查计划,出动至指定地点进行稽查工作,严禁擅自更改稽查地点和时间。
⑶稽查执法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稽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制作相应的稽查记录。
⑷稽查反馈稽查人员根据稽查情况,将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稽查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⒋稽查工作要求⑴法律知识和稽查技能稽查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稽查技术,确保稽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⑵严格执行稽查规定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稽查管理制度执行任务,不得违反稽查规定和滥用职权。
⑶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以公正、公平、文明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⒌监督检查和考核⑴监督检查稽查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收费站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⑵考核评估稽查人员每年将接受一次正式的稽查工作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法律法规掌握情况等。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交通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⒉公路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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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营运管理部稽查实施细则1.0 目的为加强营运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防止和打击营私舞弊及不合格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营运管理秩序,规范收费系列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订本细则。
2.0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全体收费系列人员,具体实施由营运管理部负责执行。
3.0 稽查机构营运管理部设立稽查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营运管理部经理成员:收费站负责人、监控中心负责人、行政办事员4.0 职责稽查组负责按照稽查内容对全体收费系列人员的工作纪律及其业务进行稽查。
5.0 稽查工作方式5.1稽查工作采用现场稽查、图像稽查、数据稽查、投诉稽查、专项稽查及模拟测试等稽查方式进行。
5.2稽查人员根据阶段内的服务质量状况,主动调整稽查密度,稽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现场与事后相结合、实时监控与图像资料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内查与互查相结合,以及投诉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6.0 稽查工作规定6.1开展稽查工作时,稽查员必须穿着制服,持证上岗,且每次有二名以上稽查员参加。
6.2稽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公路收费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开展稽查工作。
6.3稽查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和掌握确凿的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定为准绳,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跟进,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写出稽查报告。
6.4对有营私舞弊行为的收费系列人员,稽查人员可直接与当事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可对当事者暂时调离岗位,并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6.5在稽查中发现问题,当事人应主动配合稽查人员开展工作,不得抵触、拒绝调查或隐瞒事实真相;不准转移或销毁赃物;不准诬告、恐吓或阻挠、刁难稽查人员执行稽查公务。
6.6对犯有营私舞弊行为的收费系列人员,稽查人员有权要求当班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提供旁证,对管理不力包庇串通的人员,应分清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7对投诉事件进行专项稽查时,必须收集、保存稽查证明材料,包括:6.7.1被稽查对象的票证、表格、核查单和现金。
6.7.2过住司机提供的证词、证言和其它旁证材料。
6.7.3谈话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
6.7.4系统监测车流量统计资料。
6.7.5当事人交待的书面材料(事件报告)。
6.7.6视听材料。
7.0 稽查人员工作纪律7.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栽赃陷害、打击报复;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超越职权处理问题。
7.2不准向被稽查人员通风报信、互相串通、包庇隐瞒。
7.3不准对与稽查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案情。
7.4不准为违纪人员或带领其亲属找办案人员说情,稽查人员如有亲戚、朋友因违章违纪行为被稽查时,应主动回避。
7.5不准将举报信件转给被举报个人,更不得泄露举报人单位和姓名。
7.6不准带领非稽查人员上岗对收费系列人员和其它事件进行稽查。
7.7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营运管理征收运作资料及情况。
7.8不准接受对稽查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收受礼品。
8.0 稽查扣分细则8.1劳动纪律8.1.1综合部分1001.在岗打瞌睡每例扣2分;1002.当值班长、票管员、收费员和督导员在岗睡觉(只能轮流小休),每例扣3分;1003.病假需医院证明,填写提交《请假、休假申请表》,并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审批,未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审批的,当旷工处理并每次扣2分;1004.迟到、早退3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1005.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每次扣2分;100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扣3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1007.旷工半天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每例扣5分;1008.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除按规定处理外,每旷工一天扣5分;1009.工作岗位卫生差,每例扣1分;1010.在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运作时,当值人员未及时上报者每例扣2分;1011.收费人员上下班没有列队或列队不整齐的,每例扣1分;1012.收费人员上下班时, 收费班长未集队讲评的,每例扣1分;1013.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乱丢、乱放无线对讲机,每例扣1分;1014.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每例扣1分;1015.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携带个人移动电话(规定可携带的除外)等其它通讯或者娱乐工具上岗的,每例扣2分;利用工作电话或手机在广场在岗期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的每次扣3分;1016.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在岗吃东西.工作岗位有书报、食物的,每例扣2分;1017.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在岗工作长时间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例扣1分;1018.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用对讲机聊天或粗言秽语使用对讲机的,每例扣2分;1019.收费班长.督导员无故不得进入收费亭或离开收费广场,如有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或离开的必须报监控中心登记,违者每次扣2分;1020.广场当值人员站姿不规范(以跨立或稍息为准)或手插口袋,每例扣1分;1021.在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例扣1分;1022.收费人员(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票管员)擅自离岗、脱岗、串岗、换岗、换班,每例扣2分;1023.收费人员(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票管员)上班时间嬉戏吵闹,每例扣2分;1024.未佩带《工作证》上岗,每例扣1分;1025.当值期间,没正确使用设施浪费资源的,每次扣1分;1026.在收费广场、收费亭、监控室、票管室内吸烟,每例扣5分;1027.在收费广场、收费亭、监控室、票管室内着装不整齐的,每例扣1分;1028.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当班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私自回宿舍的,每次扣1分;1029.丢失工作证,除补足工本费外,每例扣1分;1030.夜班无特殊原因(如灯具损坏,以监控员记录为准)没开收费亭灯的,每次扣1分;1031.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私自外出,每例扣2分;1032.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请假未销假,每例扣1分;1033. 私自换班未提交《员工换班申请表》的,每次扣2分,当月换班次数超过4个工班的,每超一次扣1分;1034. 除当班外,无故不参加军训,每例扣2分;1035. 除当班外,无故不参加各项培训、会议每例扣2分;1036. 收费员未挂《工号牌》上岗,每例扣1分;1037. 找赎金或备用金有假钞,除补足外,每例扣3分;1038. 未及时采取正确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每例扣3分;1039.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每例扣5分;1040.收费班长和监控员因未监督导致收费人员造成违规违纪行为的,每例扣3分;1041.收费人员利用工作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3分;1042.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利用工作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每例扣5分;1043.未经同意私自关闭车道下班造成塞车的,每次扣5分;1044.遇突发事件未安排好临时顶岗工作,每例扣2分;1045.未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的,每例扣2分;1046.包庇失误员工或指使其违规操作的,每次扣5分;情节较重的,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47.私自将通行费或路票带离收费现场,每例扣5分;1048.私自将票证交给他人使用的,每例扣3分;1049.在收费广场行走没有按照规定走安全通道的,每例扣5分;1050.受到顾客及公司其他员工投诉,经查属实。
每例扣5分;1051.在收费广场范围内为自己或他人拦乘过路车辆,每次扣5分;1052.未经批准把制服、标志、证件转借他人使用,每例扣5分;1053.私自或让他人对录像资料进行剪辑、拷贝、删改或随意操作录像设备的,申请提交公司给予通报外,每例扣10分;1054.为避免录像稽查而用物品将镜头阻挡的,每次扣5分;1055.不配合稽查工作或通风报信、阻碍稽查工作,每例扣5分;1056.威胁辱骂稽查人员的,每人每次扣5分;1057.蓄意造假隐瞒工作失误或事件报告有虚报或捏造事实的,每例扣5分;1058.没有及时处理应急事件每次扣5分;1059.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每例扣5分;1060.负责值守免费车道的员工,无特殊情况(如暴风雨等)必须24小时站在规定的位置放行免费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离开指定站岗位置的,必须得到当值班长的同意,并在有人接岗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否则,每例扣5分;1061.未经批准私自让人查看相关档案文件资料或录像资料,每例扣5分;1062.收费班长、督导员、收费员、监控员及票管员携带个人钱款上岗,每例扣5分;1063.私自挪用找赎金或备用金,除补足外,每例扣5分,并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64.群众、员工及他人投诉有贪污行为,经查属实,每例扣10分,并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65.私藏发票或将废、弃票发给司机,经查属实,每例扣5分;1066.有售异票、假票、废票、弃票或伪造票据行为,经查属实,每例扣5分;1067.有少给路票或给假票的,经查属实,每例扣5分;1068.收费人员在找赎过程中故意使用假钞或故意找少钱的,经查实,每例扣5分;1069.当班收费人员有其它票款收入而没上交,经查属实,每例扣5分;1070. 不服从领导正常工作安排的,每例扣2分;1071. 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的,每例扣2分;1072. 因工作失误,受到公司领导以及上级管理部门口头批评的,每次扣5分;1073.进行专项稽查时发现有违纪现象,每例扣3分;1074.未按公司规定做好本职工作的,每例扣2分;1075.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或公司其它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每例扣1-5分;8.1.2收费班长岗位1076.当值时因脱岗造成无法拦截闯关车辆,每例扣2分;1077.未做好收费安全保卫工作及交通疏导工作的,每例扣2分;1078.收费广场有闲杂人员、车辆,不阻劝或阻劝无效又不上报的,每例扣2分;1079.未维持好收费秩序,有塞车现象的,每例扣3分;1080.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位置站岗、指挥过往车辆的,每例扣2分;1081.未制止收费广场范围内公司员工或他人拦乘过往车辆的,每例扣5分;1082.当值期间使用无线对讲机聊天或粗言秽语使用对讲机的,每例扣2分;1083.当值期间,未按规定向有关车辆敬礼的,每例扣1分;1084.无人当值收费亭亭门没上锁,每例扣1分;1085.无人当值收费亭有钱款,每例扣5分;1086.广场无人值勤,每例扣班长2分;1087.交接班过程中,不在现场或在本班交班未完毕,提前离开票管室金库的,每例扣3分;在票管室交班过程中,班长未按规定指定一名督导员在票管室门口把守的,每例扣3分;1088.未协调班组内部工作,造成工作脱节的,每例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