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工程质量义务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是项目部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应负责的一项基本制度。
项目分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各自的质量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工程质量工作。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项目经理对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程、规则等。
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三.在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质量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四.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隐蔽工程、质量通病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管理。
五.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立即赴现场处理。
支持组织调查,提1出事故查询拜访报告和处置惩罚看法报公司审批。
项目副司理质量职责项目副司理在项目司理领导下对本标段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义务。
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程、规则等。
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三.在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质量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四.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隐蔽工程、质量通病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和持续改进。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安全的第一要义,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质量合格。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水利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经济、环保的设计方案,确保水利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
第七条水利工程设计应依据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工程规模、结构布局,充分考虑工程的灵活性和可拓展性,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求变化。
第八条水利工程设计应重视与环境的协调,合理规划工程周边的生态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影响最小化,尽量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第九条水利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公益性和友好环境性,加强设计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十条水利工程设计应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合理确定设计单位,建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施工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合理安排施工队伍,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施工应根据设计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流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防灾减灾能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制定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以及使用、维护等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行为。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严格”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要求。
第五条各项目部门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实行分工、协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第二章设计阶段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履行设计程序和要求,落实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开展设计前期勘察,确保设计依据准确、完整、可靠。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审查程序,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调整设计方案。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档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前后设计文件一致性。
第三章施工阶段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验收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记录档案,留存相关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验收阶段第十八条验收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第十九条验收单位应当建立验收记录档案,留存验收报告和相关检验数据。
第二十条验收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验收单位应当加强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包括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程验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1.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内容、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招标人应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告中标结果。
6.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工程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1.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3.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入手,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5.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四、工程施工组织管理1.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人员等。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有序。
4. 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汇编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筑项目质量管理应设立项目质量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员等,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 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 质量管理文件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5. 质量控制流程:建立工程质量控制全过程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验、不合格品处理、责任追究等环节。
6. 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7.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8. 质量改进机制: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建立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2.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确保材料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 工序管控制度:建立施工过程中的工序管控制度,保证各施工工序按照规范进行。
4. 现场管理制度:建立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
5. 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6. 员工培训制度:培训施工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7. 质量验收制度:建立质量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范和要求。
8. 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时改进工作。
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项目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才能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可靠。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河南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该小组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该部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交底。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以确保施工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地下作业、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等。
中建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中建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并保障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过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施工管理活动,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和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贯彻执行情况,并组织推行质量满意保证体系。
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质量方针目标、责任、权限、程序、文件和记录等。
所有的文件和记录将全部以中文为准。
第五条所有的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质量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本制度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第二章质量方针目标第七条本单位的质量方针是“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第八条本单位的质量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三章责任第九条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利对本单位内各个部门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并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
第四章权限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对本单位内所有施工质量相关的事务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对所属项目的质量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并有权力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决策。
第五章程序第十四条本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对于质量要求高的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与质量监督人员一起组成专门的质量管理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求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修改版)
福平铁路FPZQ-4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复核:审核:——————二0一三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2)(二)信用评价内控管理办法 (9)(三)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13)(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5)(五)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7)(六)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8)(七)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 (20)(八)安质例会制度 (22)(九)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3)(十)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24)(十一)首件工程认可准许制 (25)(十二)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27)(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31)(十四)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33)(十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5)(十六)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 (37)(十七)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38)(十八)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40)(十九)试验检验管理制度 (43)(二十)工程质量责任制 (45)⑶⑷⑸⑹⑺(一)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加强福平4标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力度,体现“奖优罚劣”的质量奖罚原则,强化本标段所有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过程的有效性及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2.工程施工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经济性、耐久性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综合。
3.本细则只适用于——————福平铁路4标工程。
二、质量方针及目标1.质量方针:争创行业一流、实现顾客希望、奉献满意工程。
2.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铁路总公司现行的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全线创精品工程规划要求。
其中:(1)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2)质量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3)桩基质量Ⅰ类桩要达到95%以上,杜绝Ⅲ、Ⅳ类桩。
(4)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工程质量。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负责、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专职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标准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第八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流程,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评估等。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流程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到保养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流程应当建立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第五章质量管理标准第十三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确定相关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标准应当与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要求相符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章质量管理考核第十五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考核应当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第七章质量管理改进第十七条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汇编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所有涉及公司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平衡。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技术员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的行为,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
第九条立项阶段,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项目可行性,制定项目计划,并向公司领导层提交项目立项申请。
第十条设计阶段,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并根据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阶段,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验收阶段,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完成验收手续。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安全控制。
第十四条进度控制,项目经理应定期监控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质量控制,项目经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六条成本控制,项目经理应编制工程预算和成本计划,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控制成本的发生和超支。
第十七条安全控制,项目经理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2)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2)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3)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4)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5)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6)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7)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9)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10)十一、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11)十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11)十三、试块管理制度 (13)十四、挂牌制度 (13)十五、三检制度 (14)十六、样板制度 (15)十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5)十八、成品保护制度 (16)十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17)二十、不合格品控制 (17)二十一、结构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19)二十二、质量例会制度 (19)二十三、见证取样制度 (20)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1、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2、必须符合公司创优工程的项目。
二)、项目部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编制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质量计划目标的确定;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或质量目标的分解);3、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工程保修阶段;(5)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检查验证。
三)、质量计划的审批程序。
1、项目部编制质量计划;2、质量部审核;3、总监办审批。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文件。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分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规范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条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各类水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全面、持续”的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全员参与,注重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四条各项目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落实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五条各水电项目单位应成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实施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标准,能够独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管理员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开展质量监督、检测、评估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八条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点、质量检测、质量评估等内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确定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法,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检测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归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便于日后查阅和总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评估,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四条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的首要负责人,应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汇编。
二、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1. 质量管理机构:成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2)制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3)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各项目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4)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三、施工质量管理1. 工程设计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设计质量。
2. 材料质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3. 施工过程质量: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4. 工程验收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四、质量检查制度1. 质量检查分为自检、互检、专检和综合检查。
2. 自检:施工班组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互检:相邻班组之间互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
4. 专检: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 综合检查: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质量事故处理1. 发生质量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4. 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质量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2. 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将质量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3. 对质量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质量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汇编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
2. 本汇编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顺利完成我标段承建的施工项目,争创优良工程,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标准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根据国家现行的行业规,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工序控制管理办法、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施工日志填写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办法、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为了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的细节管理,随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项目部针对三台县望松公路望水垭至新德段、花园至松垭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具体容如下:一、成立质量问题检查小组:组长:黄和平副组长;唐志兵、吴守斌组员:喻永刚、建、曾凯、曾群英、吴守福、鑫、祝宏、何泽虎二、加强部质量控制机制,以主抓质量的总工程师牵头,安全部、技术部为检查主体,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质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各部室(包括技术部、安全部、合同部、物资部、实验室)每天至少一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重大质量问题需迅速上报总工程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有整改反馈单,并有复查意见。
三、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会议,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各部门检查情况以及需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等,能解决的事宜由主持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提出建议组织开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室要坚持实事的原则,严肃、认真、细致地检查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单位对自身投资的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质量管理监督,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四条业主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业主单位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流程和文件,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第八条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信息,确保信息可查询、可溯源。
第九条业主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条业主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应在设计前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单位具备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
第十二条业主单位应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变更设计等,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业主单位应定期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业主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建立紧密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五条业主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业主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进行工程施工的能力。
第十七条业主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包括材料的选用、工艺的操作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汇编
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汇编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机构1. 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组织设置及职责分工。
2. 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划分各级质量管理职责,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人员。
3. 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流程1. 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手册,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流程。
2. 提前编制工程建设质量计划,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3. 在工程建设各阶段进行质量管理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1. 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
2. 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 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跟踪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和发展。
四、工程建设质量评价1. 建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制度,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定期评价和监督。
2. 开展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 根据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结果,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及追究责任。
五、工程建设质量记录管理1. 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质量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2. 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记录进行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对工程建设质量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工程建设质量奖惩制度1. 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质量奖惩制度,对工程建设中取得优异质量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 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究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建立质量事件跟踪管理机制,对重大质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保护相关单位和人员合法权益。
总之,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煤厂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煤厂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及相关煤炭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绿色环保”的方针。
第四条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第五条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单位应当设立煤矿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煤矿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技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对设计文件进行正确、完整、清晰的编制和保存。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评审制度,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环保。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技术问题。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学习,提高设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煤矿工程施工应当遵循设计文件,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检验试验制度,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施工质量,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学习,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和意识。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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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巡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加强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是否执行,机械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2、项目部安质部对工程质量实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3、项目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质量大检查由总工程师带队,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4、各班组和作业队要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并互相进行监督。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的期限,由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6、整改完成后由施工队向安质部提出复查申请,由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如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部到位的要对该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为保证质量事故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确保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公司安质部及相关单位。
2、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三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公司工程部。
3、工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业主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5、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7、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8、一般事故由项目工程部处理;重大事故由公司工程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9、发生质量事故除按公司质量奖罚制度给予有关责任者罚款外,还应
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厂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质量教育及培训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能力,从而保证施工的总体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开工前,预算合同部、安质部及工程部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学习。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于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通过培训,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和熟悉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便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落实。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学习,通过学习,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工程质量卡控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防范措施,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职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以便在工作中有针对性、有目的实施工程质量管理。
3、对作业人员质量培训和学习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
培训和学习依据分工点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并结合技术交底一起进行,重点向作业人员说明工序施工工艺、各工序关键环节的施工注意事项,培训内容应简明扼要,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便于执行。
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质检工程师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将证件进行复印,建立持证上岗人员名册,并对持证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质量培训和学习的有关纪录应保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纪录由项目部预算合同部保存,作业人员的培训纪录由安质部保留。
5、项目部安质部部长负责对各作业队不定期进行质量事故案例教育制度,质量教育做好相关纪录;质量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意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有关业务知识教育。
质量体系自检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质量体系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月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对本月的质量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
2、对专职的质检人员和兼职质检人员本月的工作进行评估,工作做的好的进行表扬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情节恶劣的要立即进行撤换。
3、对质量管理机构所有成员本月的工作结合岗位职责进行评估。
对质量管理机构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对应相关的责任人,并进行处罚。
4、对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完善。
5、对各项质量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三级自检制度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立即着手整改。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对在建工程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带队,总工程师、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作业队队长、作业队总工程师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
查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作业队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项目部再次复查。
项目部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特殊过程应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设专人进行旁站检查。
工程质量自纠制度
通过自检发现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作业队首先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确定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项目部。
项目部将认为可行的纠正措施交施工作业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跟踪监督、检查。
纠正措施完成后,作业队将实施结果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汇总后报送监理站和业主。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办理。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隐蔽前24小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及设计单位代表检查,合格签认后方可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与实际不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达标后重新检查签证。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在通知监理或建设建设单位代表的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项目部每月月末定期组织一次现场工地质量专项大检查,检查采用察看现场实物和抽查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质量大检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召开质量总结分析扩大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负责人和复查的日期。
与此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质量分析会应形成会议纪要,
下发至各作业队贯彻落实,并抄报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备案。
项目部根据质量大检查情况,对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并排出名次,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排名落后的作业队提出黄牌警告,当作业队因管理混乱,现场质量失控而使集团公司声誉受到影响时,要求公司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整顿,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状,直至撤换作业队长,消除不良影响。
工程质量纠正和预防制度
项目部质量工程师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及质量问题的各类信
息,每月对质量不合格信息进行整理,提出分析报告,判明产生的原因,制订相应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在开工前对以往类似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预防措施,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个施工作业队,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跟踪验证并记录。
对预防措施加强控制,确保其有效性,对有效的措施予以巩固和推广。
质量跟踪卡制度
实行挂牌施工,建立质量跟踪卡及施工质量档案,记录施工项目、工序名称及操作、质检人员,项目部和作业队各存一份,以便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验证。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前应进一步审查核实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经过检查与审核,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接受人的签字,并在项目部工程部存根。
材料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进场材料、设备一律执行材料、技术联合检验制度,材料的发放应依据项目部物资部门开据的有效发料凭单核实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后发放,物资发放时材料人员建立收发存台账,物资的发放应执行“先进先发”的原则。
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必须在物资部、预算合同部和财务部备份,现场收方的材料用量做到技术、物资、预算合同部和财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