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实战案例讲解-9页精选文档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许某考虑自己是青山煤矿的老职工,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单位的支持,所以与原单位口头协商,将专利技术交由单位持有。许某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分析一:《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铜矿未对技术开发提供过实质性帮助,不能共享专利。
01
02
为什么自己研制的技术自己未成为专利权人?
其原因是,自己未亲自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又未把好委托他人申请专利的资料报送这一关。自己不懂得如何办理专利申请的手续和相关知识,可以委托他 人办理,但作为技术的研制人必须有防止被他人剽窃的保护意识,其中一个保护措施是专利申请资料要经自己审查后,最好由自己亲自报送国家授权机关。
分析: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8条的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故原告享有技术成果的研制者身份权。
一项技术研制出来后,并不当然地代表研制者就拥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研制者应当依法采取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等方式来占有该项技术上的知识产 权。由于原告让被告对该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工作,被告将该技术的专利权人申请在自己名下,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为原告和被告。由于被告未按规定交纳专利 年费,该出租车防劫防卫报警器所涉专利已终止,现已成为公知技术。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作为无效理由的典型案例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作为无效理由的典型案例段君峰很多人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实体法律不甚了解,从今天起,本人将陆续上传早年做过的一些无效案件,供大家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一、案由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9月1日授权公告、申请日为2001年12月21日、名称为“一种泡瓷组合物及其应用”的第01144622.6号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的专利权人为胡鑫,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一种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泡瓷组合物采用如下原料成分及重量百分比:萍乡南坑瓷土 55-65%黑泥 10-15%珍珠岩粉6-8%增泡物质 11—18%耐火砂 5-10%钠长石2-9%;经过配料—球磨—吸铁—晒干—磨粉—成型—干燥—烧结工艺流程,制成产品,其中烧成止火温度为14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用的黑泥是界牌黑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泡物质包括米糠、稻草、蔗渣、树叶、谷皮、可燃杂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上述配料经球磨至细度为250-350目过筛,半成品入窑时的水分含量低于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瓷组合物的应用,用作焦化、环保、煤气、化工生产设备中填料塔装置内的填料。
”2005年2月4日,萍乡市新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请求人)针对该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并提交了如下附件:附件1:第01144622.6号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复印件, 授权公告日2004年9月1日,共5页;附件2:第01144622.6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复印件, 公开日2002年5月22日,共8页。
请求人的意见概括如下:1、本专利未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⑴本专利泡瓷组合物的制造工艺存在四处公开不充分之处:①榨泥步骤如何能形成熟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实现;②晒干步骤中水分已小于5%,而后续的干燥步骤还要达到同样的标准,申请文件对此未给出合理的说明;③水分小于5%时,100吨的压力根本无法压制成形,压制步骤如何完成没有给出清楚完整说明;④在水分小于5%的条件下压制,含水量的底线是多少?⑵本专利技术方案中的术语“止火温度”是不确定用语,本专利说明书在阐述本专利的优点时使用的术语是“耐火度”,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确定是“止火温度”还是“耐火度”。
专利代理实务无效
专利无效的后果
专利权失效
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该 专利权将失去法律效力, 不再受到保护。
技术方案公开
无效宣告后,该专利的技 术方案将被公开,成为公 共领域的免费资源。
赔偿责任
如果无效宣告是由于他人 的恶意行为导致的,专利 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提起赔 偿责任。
03 专利无效的程序与流程
CHAPTER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提出主体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 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 可以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六个月 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
告请求。
提交材料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需要提交 请求书、证据和说明文件等必要
材料。
受理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出的无效宣 告请求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条件
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案例结论
经过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谢谢
THANKS
专利代理实务无效
目录
CONTENTS
• 专利代理实务概述 • 专利代理实务概述 • 专利无效的情形与原因 • 专利无效的程序与流程 • 专利无效的证据与证明 • 专利无效的抗辩与应对 • 专利无效案例分析
01 专利代理实务概述
CHAPTER
专利代理实务的流程
01
02
03
04
咨询与评估
对发明进行技术评估,确定是 否具备专利申请的条件。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审查结果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后,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 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
通知与公告
审查决定作出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会通知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
行政诉讼
专利无效案件法律实务(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无效案件是专利法领域的重要案件类型,对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专利无效案件的法律实务出发,分析专利无效案件的类型、无效程序的启动、证据规则、无效理由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以期为从事专利法律实务的律师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专利无效案件的类型1. 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是指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某一专利权无效的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性问题,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2. 撤销专利权案件撤销专利权案件是指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某一专利权的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专利权的稳定性问题,如专利权人的权利滥用、专利权的终止等。
3. 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案件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案件是指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某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问题。
三、专利无效程序的启动1. 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 撤销专利权案件请求撤销专利权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 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案件请求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证据规则1.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2.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相关。
3.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明力。
4.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五、无效理由1. 新颖性专利申请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且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区别。
2. 创造性专利申请的内容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
3. 实用性专利申请的内容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并产生积极效果。
4. 权利滥用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 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因法定事由终止。
六、法律后果1. 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起终止。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专利侵权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新型抗癌药物专利,并于2012年6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010123456。
该专利涉及一种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等优点。
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在2013年10月1日开始生产一种抗癌药物,其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
原告发现被告侵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2. 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四、法院判决1. 被告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法院认为,被告生产的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被告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侵权。
2. 原告的经济损失计算法院认为,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因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在侵权期间,其专利产品销售额为1000万元,利润率为20%。
被告侵权期间,其销售额为500万元,利润率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权赔偿数额应当包括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综合考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的认定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1)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或等同;(2)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3)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
专利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专利权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
专利权法律案件也日益增多,涉及领域广泛,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本文将以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例,对专利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简介(一)原告情况原告为我国一家知名科技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涉及一种新型计算机系统。
(二)被告情况被告为我国一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计算机硬件的生产和销售。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生产、销售与原告发明专利相同或相似的计算机系统。
(三)案件争议焦点1.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2. 如果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原告应如何维权?三、案件分析(一)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1. 专利侵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进口、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 本案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根据案件事实,被告未经原告许可,生产、销售与原告发明专利相同或相似的计算机系统。
根据上述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被告的行为符合第(1)种情况,即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
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二)原告维权方式1. 知识产权局投诉原告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投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接到投诉后,将对被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 诉讼维权如果知识产权局的处理结果不符合原告的预期,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四、判决结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专利无效案例
专利无效案例专利无效案例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因专利权的取得程序有瑕疵或专利权的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被人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最终导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案例。
专利无效案例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于保护创新成果、规范专利权的行使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专利无效案例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
其中,一些典型的专利无效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警示。
比如2018年,某公司对于一项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该专利的实质特征与已有技术公开的内容相同,专利权不应当被授予。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该专利被宣告无效。
这个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于专利审查制度的讨论和反思。
专利无效案例的发生,可能会给专利权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因此,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专利权的取得程序合法合规。
另外,专利权人还应当加强对于已有技术的调研,确保所申请的专利内容与已有技术有所区别,避免专利权被他人提出无效请求。
同时,专利无效案例也提醒我们,专利权的行使应当合法合规,不能滥用专利权对他人进行侵权打击。
专利权人在行使专利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专利权垄断市场,不得恶意诉讼他人,以免引发专利无效请求,从而导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在专利无效案例中,法院对于专利权的审查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
法院在审理专利无效案例时,会对专利权的取得程序、专利内容的技术特征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这也提醒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时要注重技术特征的准确定义,确保专利权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避免专利无效案例的发生。
总之,专利无效案例的发生不仅对于专利权人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也对于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和专利权的行使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专利无效案例的借鉴意义,加强专利权的申请和行使管理,促进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
专利无效案件法律实务(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专利审查的局限性,部分专利可能存在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问题。
因此,专利无效案件成为维护专利制度正常运作、保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专利无效案件的法律实务角度出发,对相关法律规定、案件类型、证据认定、诉讼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专利无效案件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是专利无效案件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专利无效的申请、审理、决定等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下列专利可以被宣告无效:(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5)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其中规定了专利无效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等具体程序。
三、专利无效案件类型1. 审查意见答复后,专利局决定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满意,认为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无效申请。
2. 第三方认为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无效申请。
3. 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动提出无效申请。
四、专利无效案件的证据认定1. 实际证据实际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证据。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申请文件、专利授权文件等。
(2)相关技术领域的文献资料:如专利文献、技术标准、学术论文等。
(3)产品实物:如专利产品、对比产品等。
(4)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
2. 推断证据推断证据是指根据实际证据,通过逻辑推理、类比等手段,得出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结论。
五、专利无效案件的诉讼策略1. 审慎选择案件类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案件类型,如审查意见答复后无效、第三方无效、专利权人主动无效等。
《专利无效实战案例讲解》张楚
专利无效实战案例讲解一、专利无效公益诉讼的意义有一个美国的华人律师,原来是一个大学教授,回来以后评价中国的法律界是这样说的:“现在律师都忙着写判决书呢,法官都忙着写博士论文呢,教授都忙着打官司呢。
”那我也可能就属于教授忙着打官司的人,但是我们打的是公益诉讼,我主要讲专利的公益诉讼。
在美国有一个机构叫“公共专利基金会”(Public Patent Foundation),实际上它是为维护公共领域的公有技术服务的一个非营利机构,它们打掉了很多跨国公司的专利,比如说“辉瑞”、“孟山都”等等。
但中国没有人干这件事,我们看有绿色和平组织,维护蓝天、白云、空气、环境、但是在知识领域里面没有人做这件事。
为什么呢?大公司有金钱、有人才,它把公有领域的技术方案写成是它的,变成是它私有的,实际上是滥用了专利权的职能。
那么我们就要充当这样一种知识领域的“清道夫”,把它们打掉。
因为有些专利已经在美国、欧洲被无效掉了,但是在中国仍然没有人在做这件事,因为政府不能来做,那只能是社会上的公益组织来做,那我们就开始这样做。
二、专利无效公益诉讼的实践我们做事一举几得,叫“实战案例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才能。
国内也有人写过书、文章叫《外国专利公益诉讼》,而我们国家的第一例诉讼案是DVD专利权无效公益诉讼,这是北大教授张平以及几位律师来做的,但这是由专业律师来做的。
而我们不同,我们是让学生来干,而且他们干了一个案子后就停了,我们还在继续,我们现在做了几个案子。
(一)辉瑞立普妥专利无效案我们打了一个辉瑞立普妥(Lipitor)案。
这个不是我们的发明,我们只是学习、模仿这个案子,这是在2007年向国家专利局复审委提起的,对于辉瑞公司的专利号为96195564.3的医药发明。
它是个降血脂的东西,这是它的主打产品,每年销售额在全球100多亿美元。
这个案子到现在没有结束,因为专利诉讼到大家知道时间很长,我们把它复审无效掉后,它会一审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审决定。
专利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专利纠纷典型案例解析1、专利侵权赔钱不赔礼案情简述:“一种熨烫机的蒸气喷头”实用新型专利权,属海南市麦尔电器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域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J2hk豪华型、J2强力型、T2000三温型蒸汽熨烫机蒸气喷头,在技术结构上均落入了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但是侵权行为并没有对专利权人及其产品造成名誉上的损害。
专利权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域桥公司停止对原告麦尔公司专利权的侵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7万元,并在报刊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经过二审,撤销了要求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的判决,其余维持原判。
【点评】:域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麦尔公司的专利权,由此给后者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应作出相应赔偿。
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手段、后果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
但域桥公司的侵权行为并不涉及麦尔公司的商业信誉,不会造成相应损害,无需向麦尔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专利不能拿来就用案情简述:经原专利权人转让,北京九洲行经贸有限公司拥有了“型材(S750)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上海欧适家具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滑动移门上使用了与之如出一辙的型材,但却没有得到九洲行的许可。
于是九洲行经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实事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维持原判。
【点评】:无论哪一种专利,一旦被授予专利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能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
本案中,欧适家具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专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外观设计专利“成套”保护案情简述:上海水星被服有限公司“床上套件(水中江南)”专利产品是由4件床上用品构成的成套产品。
上海南万家纺有限公司销售的“雅兰鸟”产品除了靠枕套以外,其他产品外观设计都与专利公告图片中所对应的产品相似。
专利无效检索案例
专利无效检索案例话说有个小发明家,他搞了个超酷的小发明,然后申请了专利。
这个专利呢,是关于一种新型的雨伞,这个雨伞号称能在暴风雨里纹丝不动,还自带烘干功能。
听起来是不是超厉害?然后呢,有个竞争对手就觉得这事儿有点不靠谱,觉得这个专利不应该存在,就想把它搞成无效专利。
于是就开始了专利无效检索之旅。
这个竞争对手先从一些比较常见的专利数据库开始找,就像在一个超级大的图书馆里找特定的书一样。
他先输入了跟雨伞相关的关键词,什么“防风雨伞”“烘干雨伞”之类的。
你还别说,一下子就出来好多相关的专利文献。
他仔细看这些文献,发现有一个很早之前的专利,是关于一种特殊结构的伞骨设计,这种设计能够让雨伞在大风天气更稳定。
这就有点像小发明家专利里的防风功能部分啊。
他心里就想:“有门儿!”接着他又继续深挖,发现还有一个国外的小发明,是在伞面上加了一种特殊的涂层,这个涂层能快速把雨水蒸发掉,这就跟那个自带烘干功能有点沾边了。
然后他就把这些找到的专利文献整理好,按照规定的流程,向专利局提交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且附上了这些检索到的证据。
专利局收到这个请求之后呢,就会开始审查。
审查员就像一个超级侦探一样,把小发明家的专利和竞争对手提供的那些证据仔仔细细地对比分析。
最后呢,经过一番严格的审查,发现小发明家的专利里有一部分确实和之前的那些专利存在相似性,而且这些相似性足以影响这个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于是呢,这个专利就被判定为无效啦。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专利无效检索就像是一场挖宝游戏,要在众多的专利文献里找到那些能戳破别人专利泡泡的宝贝证据。
不过呢,这也提醒发明家们,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发明真的是独一无二、前所未有的哦。
专利宣告无效的常见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专利宣告无效的常见案例分析及其启示引言:专利是创新的保护伞,它为发明者提供了独占权利,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
然而,有时候专利权的有效性会受到质疑,导致专利宣告无效。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常见的专利宣告无效案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案例一:先前技术的公开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但后来被发现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在申请之前已经公开。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先前技术的公开将导致专利宣告无效。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申请专利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背景研究,确保所申请的技术是新颖的,并且没有在公开领域中已经被揭示。
案例二:缺乏创新性有时候,专利宣告无效是因为所申请的技术缺乏创新性。
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但专家认为该技术只是对现有技术的微小改进,没有达到创新的标准。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申请专利时必须确保提出的技术具有足够的创新性,能够与现有技术有所区别。
案例三: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专利法对专利的要求非常严格,包括技术的可行性、实用性和明确性等。
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但专家认为该专利的技术不够明确,无法清楚地描述技术的实施方法。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申请专利时,必须确保技术的描述清晰明了,以便他人能够理解和实施。
案例四:专利权的滥用专利权的滥用也可能导致专利宣告无效。
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滥用其专利权,通过对竞争对手提起诉讼来限制市场竞争。
法院最终宣告该专利无效,因为滥用专利权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原则。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专利权应该用于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而不是用于限制竞争和垄断市场。
结论:专利宣告无效的案例提醒我们,申请专利时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背景研究,确保所申请的技术是新颖的,并且没有在公开领域中已经被揭示。
同时,申请的技术必须具有足够的创新性,能够与现有技术有所区别。
此外,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专利法的要求,包括技术的可行性、实用性和明确性等。
最重要的是,专利权应该用于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而不是用于限制竞争和垄断市场。
关于专利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专利权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案由:专利侵权纠纷原告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2018年,原告科技公司研发出一款名为“智能摄像头”的电子产品,并于2019年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专利于2020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2010XXX。
被告专利权人于2018年独立研发出一款名为“智能摄像头”的电子产品,并于2019年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专利于2020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2020XXX。
2021年,原告科技公司发现被告生产的智能摄像头与其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相似之处,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生产的智能摄像头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 如果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原告的专利权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生产的智能摄像头在技术特征上与原告专利产品存在相似之处,构成侵权。
2. 关于被告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法律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应承担以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即被告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智能摄像头;(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公开道歉,消除侵权行为对原告名誉的影响。
四、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智能摄像头;2.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3. 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被告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侵权行为对原告名誉的影响。
五、案例评析1. 本案中,法院正确认定了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表明,我国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有助于激发创新活力。
2.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原告需证明被告的产品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产品与其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相似之处,从而成功维权。
《谈专利无效》PPT课件
专利复审委作出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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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二: 缺乏数据用来证明L-赖氨酸盐酸盐与L-
赖氨酸相比具有何种预料不到的疗效。
精选PPT
对理由的详细分析——关于新颖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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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 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时,应将权利要求
记载的内容与对比文件中公开的相关的技术内容单 独地进行比较,如果其技术方案不同,则该权利要 求具备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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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利权利 要求中
证据一中
L-赖氨酸盐 酸盐
L-赖氨酸
精选PPT
本专利相对于所提供的证据具备新颖性
对理由的详细分析——关于创造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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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 如果现有技术已知母体化合物具有某一
医药用途,且已知该母体化合物的某一药学 上可接受的盐,除非该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使 得该医药用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否则,要求保护该母体化合物药学上可接受 的盐的该医药用途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人体营养制剂病人康复口服补助药品于多种氨基酸制成能量合剂静脉注射蛋白质严重缺乏传染病患者心肺功能衰竭癌症患者精选pptl赖氨酸的作用最新资料显示调节体内代谢平衡增加蛋白质吸收率增强抗病能力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精选pptl赖氨酸的作用生物化学上l赖氨酸邬二酰辅酶乙酰辅酶a在人体中是如何参与生理化学的详细作用未十分明了精选pptl赖氨酸的作用临床上医学临床上未单独将赖氨酸作为治疗某些病种的专用药物目前赖氨酸的应用还不是分广泛10精选ppt市售l赖氨酸盐酸盐药品11精选ppt焦点问题解析12精选ppt法律依据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专利 无效 第5条 案例
专利无效第5条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在专利申请和授权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专利的有效性。
当他人认为某个专利不符合授权的条件时,可以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来请求撤销该专利。
本文将以某个具体案例为例,详细分析专利无效程序中的第5条,即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2. 案例过程(1)案件受理:某公司A在2010年申请了一项关于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专利,并于2012年获得了授权。
然而,在2020年,公司B声称该专利不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并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2)初步审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产局)对公司B提起的宣告请求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包括对宣告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是否满足立案要求等方面的审核。
如果初步审查通过,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实质审查:知产局对该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专利进行了实质审查。
根据第5条的规定,专利无效程序要求发明创造必须属于“技术方案”,即具有实际应用或者能够产生实际效果。
在这个案例中,知产局将对该专利进行技术性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该专利是否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
(4)证据收集:在实质审查阶段,知产局会要求公司A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其专利的有效性。
公司A需要提供该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技术实施细节、实际应用案例以及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等证据。
(5)听证会:如果知产局认为进一步审查有必要,可以组织听证会来进一步审理该宣告请求。
在听证会上,公司A和公司B都可以提供自己的意见和论据,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质询和辩驳。
(6)裁决结果:最终,知产局将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听证会上的辩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宣告请求做出裁决。
如果知产局认为该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不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则宣告该专利无效,并予以撤销。
3. 案例结果在该案例中,经过实质审查和听证会的过程后,知产局最终认定该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不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裁定宣告该专利无效,并予以撤销。
《专利实务教学资料》实验二专利无效实务
谢谢
THANKS
保障公共利益
通过专利无效实务,可以保障公共利 益和社会福祉,防止专利权滥用和垄 断行为的发生。
03 专利无效实务案例分析
CHAPTER
案例一:专利权属纠纷案例
总结词
专利权属纠纷案例主要涉及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通常发生在多个申请人或发明 人之间。
详细描述
这类案例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谁有权获得专利权,例如在共同发明或合作研发的 情境下,多个申请人可能对同一项专利提出申请。权属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 解决,以明确专利权的真正归属。
实验思考
实验难点
在实验过程中,学生普遍反映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和证据的收集与整理是实验的难点。部分学 生在撰写请求书时未能准确把握关键信息,导致请求书质量不高;在证据收集与整理环节,部分学生 对于证据的关联性和充分性把握不够准确,影响了实验效果。
解决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教师可加强对学生撰写请求书的指导与训练,强调请求书撰写要点和注意事项;在证 据收集与整理环节,教师可提供更多实际案例和指导材料,帮助学生提高对证据关联性和充分性的认 识。
联合对抗策略
在面对强大的侵权方时,可以与其他受影响的利 益相关者联合起来,共同对抗侵权行为。这样可 以增强自身的实力和谈判地位,提高维权成功的 概率。
风险控制策略
在专利无效实务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制定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在提起专利无效诉 讼前,应充分评估胜诉的可能性,并制定应对措 施以降低风险。
《专利实务教学资料》实验二 专利无效实务
目录
CONTENTS
• 实验目的与要求 • 专利无效实务概述 • 专利无效实务案例分析 • 专利无效实务技巧与策略 • 实验总结与思考
01 实验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分析无效宣告修改问题
通过案例分析无效宣告修改问题一.前言关于无效修改问题,由于学习资料不多,专利审查指南中介绍的也很少,因此大家对修改的理解常有分歧,这不想多说。
我所谓研究,是想通过假设一个案例,探讨我的理解,期望大家积极参与其中从而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二、假设案例今有一专利,其原专利要求书如下:1、一种产品,其特征是包括特征A。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特征是还包括特征B。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特征是还包括特征C。
4、制造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产品的方法,其特征是X。
这个权利要求书包括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分别为产品独权1和方法独权4。
针对这个原权利要求书分不同情形进行讨论:情形(一)1-3被同时无效而删除;情形(二)1-3,分先后依次经过三次无效:第一次无效1,删除修改后,得到一次修改后权利要求书;第二次在一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基础上无效相当于最初原2的权利要求,通过删除该权利要求完成二次修改权利要求;第三次在二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基础上无效相当于原权3,经过删除修改后得到经过三次无效和相应三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
思考题:如果均按照修改原则的操作,情形(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与情形(二)经过多次无效多次修改后最终得到的权利要求书是否相同?常言道,条条大路通罗马,中国也有,条条大路通北京。
就是说,从上海到北京的可以通过多条路完成,乘飞机可以到达,火车也可以,或者吗可以选京沪线经天津到北京,也可以经徐-郑通过京广线抵达北京。
闲话不说了。
2.1 情形(一)现有人对其权利要求1-3宣布全部无效,而且根据专利权人分析只能全部删除1-3。
而请求人没有对权利4的专利性提出任何异议。
由于原1-3必须删除,原4已经没有引用的基础,你作为考生怎样撰写修改以后的权利要求?我认为,原权4实质包括三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分别是:4a、一种产品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X,其中所述产品包括特征A。
(原4引原1的技术方案)4b、一种产品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X,其中所述产品包括特征A和B。
核心技术失效专利分析及典型案例赏析
图1 智能照明系统核心技术专利法律状态占比图综上可知,在全球智能照明系统领域所有专利文献中,有效以及审查中的专利量较高,占比总和为70%,可见在家居领域智能照明领域的创新主体较为重视专利的维护与管理。
因该部分的专利占比较高,相关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研发生产过程中应注意产品或技术发生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做好专利检索和规避设计,避免陷入专利诉讼的泥潭;此外,亦可通过专利信息的分析和归纳,进而提高技术研发的起点。
同时,也可以看到失效的专利也不少,其中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未交年费、撤回、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均属于主观方面的原因。
2 核心技术失效专利情况用的电气开关,其中所述外壳为电器提供插入点,在外壳与A/C电源插座的连接,一个无线发射和接收单元,其中电气开关由唯一标识符标识,并且其中所述电气开关被配置为由存储在被配置为在移动电子设备上运行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软件应用进行控制,其中所述移动设备包括触敏显示器、处理器、存储器和无线发送和接收单元进行无线局域网(WLAN)通信。
3)该专利可利用点在于:可通过无线启用的电气开关,用于无线发射和接收的单元,可通过运行软件控制电气开关的移动设备。
4)实物示例如图3所示。
图3 实物示例5)技术效果呈现:通过无线方式进行智能化控制,降低图4 实物示例5)技术效果呈现:本发明中的方法和系统可用于改进的照明控制,包括由不同光源组合、不同控制协议、光学设备、软件程序、照明系统配置和其他改进所实现的控制。
2.4 “照明控制系统和方法”(专利号:US11/015184)该专利申请于2004年12月17日提交,因权利人未交年费而失效,其基本情况如下:1)专利权人是BRUCE AEROSPACE,INC,引用了15件专利,被98件专利引用。
2)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照明控制系统,包括:多个光控制器,每个光控制器包含基于智能的微处理器,使得所述多个光控制器形成分布式架构,所述基于智能的微处理图2 实物示例图5 实物示例5)技术效果呈现:提供一种改进的照明控制系统和方法,以带给用户一种理想调光或情绪照明效果。
专利诉讼案件日方败诉案例简介
专利诉讼案件日方败诉案例简介专利诉讼案件日方败诉案例简介(含四个案例)案例一:“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诉浙江杭廷顿公牛橡胶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外观)纠纷案一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二中民初字第391号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住所地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京桥一丁目10番1号。
法定代表人荒川诏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新宇,女,汉族,1966年1月23日出生,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人,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科技大学学院路30号。
委托代理人陈立航,男,汉族,1975年8月12日出生,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人,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久华里7-4-301。
被告浙江杭廷顿公牛橡胶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富阳市高桥镇高桥南路。
法定代表人叶炎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卢泽力,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宗龙,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邦立信轮胎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草寺村。
法定代表人刘红山,经理。
委托代理人卢泽力,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宗龙,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诉被告浙江杭廷顿公牛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廷顿公牛公司)、北京邦立信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立信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2月21日受理后,被告杭廷顿公牛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18日作出裁定,维持本院驳回异议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确认本院有管辖权。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6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的委托代理人陈立航、被告杭廷顿公牛公司和邦立信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卢泽力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起诉称:2000年12月27日,原告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机动车轮胎”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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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实战案例讲解张楚一、专利无效公益诉讼的意义有一个美国的华人律师,原来是一个大学教授,回来以后评价中国的法律界是这样说的:“现在律师都忙着写判决书呢,法官都忙着写博士论文呢,教授都忙着打官司呢。
”那我也可能就属于教授忙着打官司的人,但是我们打的是公益诉讼,我主要讲专利的公益诉讼。
在美国有一个机构叫“公共专利基金会”(Public Patent Foundation),实际上它是为维护公共领域的公有技术服务的一个非营利机构,它们打掉了很多跨国公司的专利,比如说“辉瑞”、“孟山都”等等。
但中国没有人干这件事,我们看有绿色和平组织,维护蓝天、白云、空气、环境、但是在知识领域里面没有人做这件事。
为什么呢?大公司有金钱、有人才,它把公有领域的技术方案写成是它的,变成是它私有的,实际上是滥用了专利权的职能。
那么我们就要充当这样一种知识领域的“清道夫”,把它们打掉。
因为有些专利已经在美国、欧洲被无效掉了,但是在中国仍然没有人在做这件事,因为政府不能来做,那只能是社会上的公益组织来做,那我们就开始这样做。
二、专利无效公益诉讼的实践我们做事一举几得,叫“实战案例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才能。
国内也有人写过书、文章叫《外国专利公益诉讼》,而我们国家的第一例诉讼案是DVD专利权无效公益诉讼,这是北大教授张平以及几位律师来做的,但这是由专业律师来做的。
而我们不同,我们是让学生来干,而且他们干了一个案子后就停了,我们还在继续,我们现在做了几个案子。
(一)辉瑞立普妥专利无效案我们打了一个辉瑞立普妥(Lipitor)案。
这个不是我们的发明,我们只是学习、模仿这个案子,这是在2019年向国家专利局复审委提起的,对于辉瑞公司的专利号为96195564.3的医药发明。
它是个降血脂的东西,这是它的主打产品,每年销售额在全球100多亿美元。
这个案子到现在没有结束,因为专利诉讼到大家知道时间很长,我们把它复审无效掉后,它会一审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审决定。
一审已经开庭完了,一审肯定是维持复审决定,现在已经到了高院,还没有结束,很可惜等高院判完以后,基本上它的期限也就快到了,它们到2019年到期。
这个案子的起因就是它诉北京一个药厂侵权。
我们国家药厂仿制国外的药,因为疗效比较好,那么它侵权之后,我们北京一家药厂打它无效,但是没有无效掉。
后来我们出来又提起无效,和它一起终于打掉了,这就是我们的一个贡献。
最关键的就是这里面做这事的人是学生,叫张鑫蕊,她当时是北师大二年级的研究生,是学生物的。
我们就要培养学生,我们所打的官司都是学生打,因为在法大有这个优势资源。
法大每年招五百个法律硕士,因为法律硕士都是非法律专业的,其中有一百多个是有理工科背景的,其中可以筛选出10个左右是对专利有兴趣的,那么就培养他们、锻炼他们,这就是成果之一。
这是我摸索了很多年找出来的一个所谓的核心竞争力,你作为一个教授、作为一个老师,你要找你的研究方向、你的专长,你要跟别人区别开。
北大、人大他们有搞著作权的,也有搞商标的,但是在这些传统法学院里边真正搞专利的不是很多,而且有我们这样资源的不是很多。
有人说:“你怎么让学生一开始就打无效?无效很难。
”我认为,如果专利发明是个皇冠,那么无效就是皇冠上的明珠。
你想它是经过了大企业那些研发人员研发出来的方案,经过代理人帮它写了,又经过审查员帮它审了,全部公开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公开技术方案作对比,都授权了,你还能把它打掉,那你不是更牛、更厉害吗?事实就是如此。
知识产权是什么?因为它的客体是无形的,它的边界很难划得清楚,所以它的纠纷非常多。
如果说某人有一项知识产权不打官司,它是没有价值,它不像有形的东西边界很清楚,你能掌握的住,别人不跟你争。
知识产权只要有价值,马上就有人争,马上就有人冒仿,马上就有官司出来,所以说这是它的特点。
大家要掌握,作为一个权利人来说,很多人不了解,认为他申请了专利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他就可以几十年垄断市场就赚钱了,其实不是这回事。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的财产,你不仅要想办法登记、注册、获得确认,获得国家授权,同时你还要每时每刻地来维护你的权利,因为你的权利无形,别人容易来侵犯,它的边界不够清楚。
我告诉你一个统计,我感觉到大概有40%多的发明专利有瑕疵,可以被打无效,当然反过来讲如果被彻底打无效,这又有问题。
专利有《专利权利要求书》,实际上是某一个权利要求下有它的技术特征,实际上是给它划一个范围,哪个范围内受保护。
它往往会划得大,划得大的时候,竞争对手要反驳它的时候就告它无效,可能会给它砍掉几条,但是如果全部被砍掉,这里面也会有问题,这是我们用统计的观点来看。
所以这是充满着竞争的一个领域。
我们举的例子,辉瑞它比较难办在哪?就是因为它会涉及到某一些专业领域,我不知道在座的有没有理工科背景,因为考代理人分三个模块:机械、电子、化工。
但实际上真正的专利,很多都是几个学科交叉在一起。
我们到现在为止只打过三个专利无效,第一个是辉瑞的立普妥,第二个是花旗银行的商业方法,第三个是现在正在进行的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的磷酸铁锂。
磷酸铁锂是下一代的新能源,奥巴马不是要跟我们中国联合研发新能源,那是谎话,那是骗我们中国人,坑都挖好了,他们专利都申请好了,就等你给他交专利费呢。
所以我经常给那些企业们讲,我说你申请10个专利、申请100个专利,好多都是泡沫,好多不一定能够投入生产。
你申请100个,有1个在市场上能投入,能占有垄断地位那就不错了。
但是反过来讲,你要对你的竞争对手打掉1个等于你申请100个。
所以我为什么要鼓励他们,甚至起来做公益服务。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只要付出了,就会得到回报。
首先它是你能力的证明,也是广告,人家知道你能干这行,后边才请你。
我们开始打的时候,我是自己掏钱打的,我打第一个亏了,花了两万,两万培养出这样的人才来,那是值得的。
因为没有到任何一个所,掏两万块钱让你去办一个案子,还花好几年。
它有哪些钱,我告诉你,立案费、复审官费三千块,你要让信息检索中心检索五千,再请点专家来论证一下,再加上其它费用,一两万很轻松就过去了。
我第二个打也就是五千块,因为我们有了能量,我们不需要请它检索,我们自己检索,这就省下了五千块。
到了打第三个,就有人给我们钱,我们再打那就不得了了,就不再是小钱了。
Lipitor主要是结晶的问题,重新结晶这个定义怎么定,这个是化学上一个复杂的问题。
实际上它是把现有技术变了一个名称放到里边,所以它在创造性方面是有问题的,因为打无效是从反面来检验专利授予权利的条件。
因为从正面讲你要授予它的条件有哪些?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反过来你要说它无效,那你至少要从这三个方面来攻击它。
那有很多方法,新颖性,比如说你要找到和它相同的技术方案,在很早以前有,可能中国没有,你就要搜集美国、欧盟或者其它地方的一些数据库。
那么创造性你也可以找以前的大百科全书或者教科书里面提到的,而它的技术方案只是技术人员轻而易举联想出来的,那么它的创造性可能就不够,等等,里面技巧是非常多的。
(二)花旗银行商业方法专利无效案花旗银行商业方法专利无效案当时我们是在2009年提出的,这个太巧了,第一,我是以个人名义提起的,因为专利法和其它不一样,在社会上的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对它的专利有质疑都可以提出。
专利要求在全球范围内要新颖,要有创造性,而且特别是发明专利,而且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起,所以第一个专利无效是以我个人为名义。
有人说:“张老师你是想出风头啊?以你自己名义。
”关键是以个人名义在法律上作为诉讼主体比较容易,我让政法大学作为诉讼主体,校长不干,那要开校长办公会。
如果是以知识产权中心,那知识产权中心是非法人机构,这也挺麻烦,那只好以我个人。
以个人我是冒很大风险的,我诉国外大企业也可以,要是诉国内的企业,没准有人给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关于花旗银行商业方法案,当时有很多人都说,外国银行、外国网络公司申请了很多商业方法专利来抢占中国的市场。
但是这个很奇怪,我们打了个死老虎,为什么打了死老虎?人家没来,人家根本就缺席,所以一打就打掉了,所以与人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因为当时是在金融危急时期,我们在2019年提起的,那么2009年4月口审,那正好是金融危急时期,所以这个银行当时情况不太好,估计这个专利也没有投入使用,所以人家一算划不来,就没来,所以轻而易举就打掉了。
这不是我们的创造,因为我们在美国公共专利基金网站上,我们在欧洲地方都查到了,它被打掉的一些先例,所以找到人家引用的一些文献,那打它是比较容易的。
但是打辉瑞不容易,辉瑞到现在还没结束,因为医药它的研发周期很长,所以它对专利的依赖性很强,它必须要顽抗到最后一分钟,我们打它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师夷之技以制夷。
三、专利无效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现在美国人动不动就打“337”,一打我们就花几百万美元一个案子,你出口多少袜子、鞋能赚的回来?辉瑞口审那天对方起码花七八十万,为什么?专利无效的口审和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一般是两个代理人,它那个可以派4个代理人,每一个人都要按小时计钱。
贸诉会专利商标局它们赚,我们一打它就赚,除了这份钱,它还要从国外请了一些专家出庭作证,美国的一些研发人员,那个口审的时间很长,最长的时候据说有一个一直开到凌晨三四点。
因为这些人都来自世界各地,你今天不解决完,明天再找不到了,所以我们那天也搞到晚上9点,那就一直从早上给它算,一共花了多少钱。
它一个文件过来,不是那么简单,它一个文件就要赖斯盖章的,它那个文件当地要公证,使领馆认证,然后国务卿盖章,然后才拿过来,弄一个文件都要弄很长时间。
我们也让它来创造一下中国法律服务业的GDP,这个目的是达到了,可惜量还太少。
如果哪位有兴趣,我们可以接着干,你当练兵了,练出来以后未来就是你的了。
四、专利的三个阶段:PS-PP-PT专利现在它已经功能异化了,它不像过去,我申请一个专利是为了保护我的权利,所以第一个阶段我认为专利是Patent for Self-use,为了我自己用,我保护我自己的权利,这是它本来的一个功能。
但现在发展到你一个人申请一个专利是不行的,技术越来越复杂,一个产品上面可能有很多专利来保护,而且这个专利可能不属于一个人而是属于一批人,这就是Patent Pool(专利许可联盟)。
咱们都是搞这行的,你这个专利和我这个专利组合到一起,能有一个好的产业链或者好的产品,那我们就一块来,一块对外垄断,那么就是Patent Pool。
到了现在第三个阶段Patent Trool,有人翻译成“专利渔夫”、“专利魔鬼”,它现在不生产专利,它不投入生产,它就购买专利、研发专利,它看着技术发展的方向,等你快来的时候它在前面拦住你,问你要钱。
好多公司都这样,在北京有一家,是2019年来的,2009年还搞了一个开业庆典,叫“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