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提升学校与行业、产业、地方的融合,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14]2号)、“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闽教科〔2012〕79号)以及《福建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闽财教〔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理工学院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6-202000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地方急需、省内一流”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我校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积极联合科技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构建协同创新模式,建立一批中心,解决若干相关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难题,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技术难题攻关,与厦门及周边地区龙头企业形成良好互动关系。
第三条中心建设遵循“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深度融合、特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多元、开放、融合、持续”的运行机制,以协同创新引领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中心实行公开遴选,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遴选”原则,突出特色,强化优势,目标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组建中心须由厦门理工学院牵头,积极吸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境内外科研院所等多家单位的科技创新力量参与,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协同、机制创新.第六条中心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厦门市、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划,在省内影响力处于领先水平,参加的企业原则上应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第七条已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研究,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或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浙教电传〔2014〕253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53号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教技〔2014〕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我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现就报送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要求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急需、世界水平”和“浙江急需、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水平”要求,围绕中心的建设使命和面临的重大需求,在对照认定申报书的基础上,明确四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发展目标和重点考核指标。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2011协同创新中心”编制的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对发展目标偏低、任务不明确、计划不清晰的,将提请牵头高校重新编制,并暂缓下拨“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级补助资金。
二、报送范围经批准认定的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见附件1,其中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已完成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可不编制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
其中第一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期为2013―2016年,第二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期为2014―2017年。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各协同创新中心应认真编制发展规划(见附件2),并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发展规划一式5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务请注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科处姜毅,联系电话:0571―88008970。
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行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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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 心 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沈阳机床(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 洋石油总公司等 同济大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 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国家信息中心、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52 所、中科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等 行业产业 行业产业 行业产业
类型
科学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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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前沿 科学前沿 科学前沿
5
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文化传承创新 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等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6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 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国 心 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科大讯 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文化传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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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 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 新中心 科学院经济学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等 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北京大学、湖
文化传承创新
8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 南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 创新中心 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 研究院、中山大学等 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社会 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 武汉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清华大学、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等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 大学等 清华大学、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等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苏教科[2012]1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7.06【实施日期】2012.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2〕15号)各有关高校:为做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连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及其实施方案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我省申报评审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部委属高校牵头申报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应经我省推荐上报,不占地方指标,但占本校指标。
二、我省省属高校申报总数为2项(包括四种协同创新类型),各省属高校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三、我省对省属高校申报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项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四、省属高校及申报面向区域发展类型中心的部委属高校,请于8月26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0份并连同电子版材料(格式将另行下发),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部委属高校其他三种类型中心的申报材料在直接报送主管部门的同时,请抄送1份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海珠储宪国,联系电话:025— 83335545、83335146,电子信箱:zhanghzh@,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
附件1.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62号)(略)附件2.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格式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类型:XXXX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主管部门(公章):牵头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二O一年月日信息表。
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简称“2011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根据XX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地方急需、省内一流”的要求,围绕科学前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发挥我校多学科的优势,积极联合省内外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构建协同创新模式。
建立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培养一批拔尖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建设鲜明的优秀本科大学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遵循“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多元、开放、融合、持续”的运行机制,以协同创新引领我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实行公开遴选,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汰劣”原则,突出,强化优势,目标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根据“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协同创新中心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学科,以优秀科技人才为核心,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我校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地方的深度合作融合,探索建立适应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XX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方向选择紧密围绕、XX或地方行业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2.已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3.从协同创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体制改,方案具体,措施得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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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会议精神
三句话
➢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凝练、落实、组 织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是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 设的根本路径
➢ 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落实和完成,通 过不断创新机制汇聚队伍、整合资源、创新人才培 养模式,是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创新能力的根本方式
➢ 明确主要协同单位的资源贡献、政策支持和任务 担当,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方式
OUTLINE
“2011计划”简介 “2011计划”规划 “2011计划”教育部精神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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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
《教育部划、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
见》-2012.3.23
➢ 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
➢ 总体要求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
制度先进、贡献突出
1. 能够持续产出国际学术界公认、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原始创新性成果,引领该领域前 沿的部分新方向和新兴学科。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的主体学科学术影响力进入国际前列,总 体实力达到该领域的世界一流水平,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
2. 能够吸引国际化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培养出具备国际化视野、杰出创新能力的科研人 才,人才培养水平为国际一流大学和顶尖科研机构所认可,成为该领域国际优秀创新人才 的集聚中心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围绕战 略新兴产业发展中重大关键问题、核心技 术与装备、系统集成能力等
重点推进:节能环保 新兴信息产业 生物产业 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 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 教育信息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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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发展类
区域经济建设 围绕区 域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与 关键技术问题,以支撑区域创新发 展和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总74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校科〔2012〕9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已于6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2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参照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培育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是推荐申报工作的必要前提,是评审认定的核心与重点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和我校实情,为做好“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组长:张文栋常务副组长:郭敏泰副组长:许并社、吕明、李晋平、梁丽萍成员:校长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国资处、国际合作处、招生与就业处、211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友办公室等部门负责3人,各相关院、所、中心负责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负责人,省部级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
职责: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保障措施、新机制新体制论证等重大事项决策,按教育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聘请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设在科技处。
二、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相关行业领域以及地方重点发展规划,发挥我校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有地域相对优势学科的特色及潜能,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
培育组建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方向体现战略性和前瞻性,重点放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支柱产业创新,加快我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我校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在我省乃至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一、2011计划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出自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答记者问)1998年5月4日,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宣布:“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由此,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了“985工程”。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刘延东国务委员多次指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抓紧提出落实方案。
教育部、财政部高度重视,决定启动实施“2011计划”。
经反复研讨,不断梳理思路,多次修改细化方案,并先后听取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第21次咨询会议代表、地方教育部门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基金委、中国科协等11个部委和单位的意见。
教育部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长专题办公会审议文稿。
2011年12月27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2011计划(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建议尽快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启动实施。
2012年3月22日,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上,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
5月4日,又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教技〔2012〕7号)。
5月7日,两部委联合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2011计划”正式进入实施操作阶段。
二、2011计划的主要内容“2011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地归纳为“1148”,即一个根本出发点、一项核心任务、四类协同创新模式的探索和推进八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2011计划与协同创新
一、“2011计划”背景和意义
2、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从1998年扩招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 的快车道。我们用十多年时间,把中国的高等教育从 精英教育阶段快速推进到大众化教育阶段。 推动高等教育从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质量 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 量已经成为新的历史阶段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 紧迫的任务。
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支 撑国家创新发展。
一、“2011计划”背景和意义
3、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2012年7月6号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是党中央、国务院
在十八大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印发了《中共中
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 见》。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核心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强化企 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并建立完善与之配套的政策环境和支撑 条件,关键是系统改革科技管理体制、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体 制、科技评价体系、科技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科技人员评聘管理
的试验田、扩大开放的桥头堡”。
特别强调“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 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 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高等教育”。
一、“2011计划”背景和意义
革优先发展的实验区。 充分汇聚现有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
国家将给予“2011协同创新中心”相关政策倾斜和引导性、
奖励性资金支持。 建立“2011协同创新中心”全程绩效管理模式。
三、“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求
2011计划首批仅17所高校获得发展资格
2011计划首批仅17所高校获得发展资格华大在线讯(见习记者李芳月)3月7日,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处长邰忠智莅临我校,在逸夫会议中心一楼进行了对我校各院系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20 11”计划的相关工作程序的指导。
会议由科技处处长曹青林主持。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继“985”和“211”之后探索出的又一个推动高校持续发展的模式。
2012年度高校牵头申报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此两天前发布了最终入选名单,167家单位仅有17家单位获得了第一批“2011计划”的发展资格。
邰忠智分析了我校的“2011计划”筹备工作,希望在下一批计划中能够入选以此来推动我校工作实现大的跨越。
邰忠智指出,“2011计划”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争取能够成为继“985”和“2 11”之后高校发展的第三座里程碑。
通过人才、科研和学科这样三位一体的模式来达到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目的,以此来实现人才的培养和聚集以及适应多学科交叉的发展需求。
在此项计划的实施中,要注意改革的系统性以此来创造新优势去完成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计划中提到的协同也不同于以往提及的合作,协同注重的是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和信息来实现大家共同发展的本质。
此次计划在审核中采取认定的方式,评委们评判的标准更偏重于项目和现实情况的契合,更加强调的是通过实践得出的真知,不同于以往的纸上谈兵的策略。
邰忠智说,计划的内涵就是做实在事,为社会做出实质性贡献;能够为国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忠孝两全”,既能服务国家又能为高校发展做出贡献。
计划一定是满足两个条件的,能针对国家现有的需要来做项目,强调主观能动性,能够自己主动想去完成而不是被动的完成任务。
用特区的方式来推动高校的发展,使此次计划既做到依托高校优势资源又相对独立,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和能力。
邰忠智在高校的学科建设、学生培养、师资力量和科研问题四个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
杨宗凯结合自己参与首批“2011计划”的亲身经历谈了我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的情况,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AAA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组织管理规定
AAAAAAAA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AAAAAAAA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在AAAAA省人民政府、AAAAA省教育厅领导下,由AAAAAAA大学、AAAAAAA公司联合组建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相对独立单位。
创新中心联合本领域科技界、企业界、政府,成立创新中心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创新中心主任负责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创新中心在理事会下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每届任期四年,任期不超过两届。
创新中心主任按照《理事会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职权。
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理事会邀请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创新中心科学咨询委员会,其职权依据《理事会章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行使.第四条创新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的学术评议与审核、学位授予、政策制定与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创新中心下设运行服务部、人才培养部和科学研究部。
第六条运行服务部主要为创新中心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各项服务支持,下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心的文秘、档案、安全保卫、法律咨询等工作;负责环境清洁及维护、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部门间的协调;负责创新中心的接待、对外宣传、内部刊物的编制;负责有关具体事务的督查、督办;负责创新中心仪器、设备、软件、材料、图书资料的采购、接收、保管、发放;负责房屋财产管理;负责创新中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负责中心与其他大学、行业公司、学术机构、知名学者间的合作与交流。
(二)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心人员的招聘、考评、解聘、聘任合同管理、工资审核、保险、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负责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起草,并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三)财务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心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体系;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负责中心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监督,严格审批各种发票、单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9.11•【文号】教技厅函〔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定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按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各地培育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统筹考虑,教育部决定认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共64个(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省、部共同支持建设、运行。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经费投入承诺,加强目标管理、政策支持和绩效评价,支持中心在服务地方需求、推动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示范。
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依托高校是中心建设主体,要制定中心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重点任务,研究中心需求,在科研配套改革方面优先支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协同效能,注重科教融合,用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有力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各中心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升自身创新条件和能力,进一步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协同各方承担国家、区域、行业重大任务,解决实际问题。
弘扬求真务实、潜心研究、创新报国的学术精神。
中心建设期为2020—2023年,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中心每年12月15日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报告,4年期满后接受第三方评估。
附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教育部办公厅2019年9月11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技[2014]2号【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4.04.05【实施日期】2014.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技[20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现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方、高校及相关部门要依据上述文件,认真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规划、组织和培育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部署,围绕国家、行业以及区域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针对当前高校改革整体性和系统性推进的要求,发挥高校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落实各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积极联合国内外优势力量,广泛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深入推动机制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教育部财政部2014年4月5日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更加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
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明确教育部、财政部组织认定并给予支持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领域布局,更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和地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与组建,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介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的,组建之初就体现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中心包括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法学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7个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国家重点学科。
中心有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其中1人为美国学者。
经过一年多的组建、培育和初步发展,中心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因此,通过层层评审和认定,成为全国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近期,我们在原实施方案基础上,经过科学预测、认真分析和充分论证,编制了总体发展规划,为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开展中心各项工作,实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中心发展目标和使命(一)根本使命。
推进中国司法的文明化和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化,进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全面提升中国司法文明在当代世界法治文明体系中的认同度,使中国司法跻身世界司法文明、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先进行列。
(二)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依据文化传承协同创新的规律和特点,提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资政育人“三位一体”的协创工作思路,力争把本中心打造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司法研究的重镇、中国司法学学科建设的平台、卓越司法人才培养的基地、司法历史文献和数据信息中心、司法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智库。
(三)根本任务。
1.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推进司法理论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形成:2.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推进司法制度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3.参与司法改革与建设,推进司法实践创新和司法权运作的公正与高效;4.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推进法学教育创新和多元化法学教育体制的形成;5.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推进先进司法文化的社会化和大众化。
高校教师资格证-江苏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高等教育政策总论
高校教师资格证-江苏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高等教育政策总论[单选题]1.恢复高考制度是在OOA.1976年(江南博哥)B.1977年C.1978年D.1979年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1977年恢复高考。
[单选题]2.O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A.全日制本科院校B.研究生院C.“211工程”D.“985工程”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单选题]3.()教育部成立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A.2002年B.2004年C.2005年D.2006年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2004年教育部成立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单选题]4.新中国成立后前十七年,中央制定的最为系统和详细的、具有法规性质的高等教育政策文本是OOA.《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B.《高等学校暂行规程》C.“高教六十条”D.《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新中国成立后前十七年,中央制定的最为系统和详细的、具有法规性质的高等教育政策文本是“高教六十条”。
[单选题]5.下面是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其中表述错误的是OoA.回归常态高考制度B.以扩招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普及化政策C.以评估为手段的教育质量提升政策D.以工程为导向的学科提升政策参考答案:B[单选题]6.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的院系调整以()高等教育制度为蓝本。
A美国B.日本C.英国D.苏联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的院系调整以苏联高等教育制度为蓝本。
[单选题]7.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我国仿照苏联高等教育的模式,进行了1952年和1955年两次大的院系调整。
下列不属于1952年院系调整内容的是O OA.将综合大学中的工、农、医、师、商、法等系科分离出来,合并建立新的专门学院B.将私立大学全部改为公立大学,撤销教会大学C.取消大学内设学院,在学系之下设置“专业”D.将沿海地区高校搬迁至中西部地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我国仿照苏联高等教育的模式,进行了1952年和1955年两次大的院系调整。
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4月 第20卷第2期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Apr. 2019, 20(2):084–090DOI: 10.13331/ki.jhau(ss).2019.02.012“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刘天佐1,张顺衡2(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摘 要:基于DEA-Topit模型对H省立项资助的35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投入产出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5个协同创新中心投入产出高有效、3个弱有效、17个低(无)效率,显示H 省立项的35个项目整体绩效水平不高,且各学科间绩效差异较大。
学科排名、高校所在地域、高校层级分类以及项目所属学科类型与“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存在正相关性;学位点数量与“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呈显著负相关性。
政府在推进协同创新过程中,应尽量打破项目遴选校际间平衡的思维,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提升各协同高校的共享共建水平;着力提升学位点竞争实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分类评价与指导,健全项目持续支持与淘汰机制。
关 键 词: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013(2019)02–0084–07Performance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of 2011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LIU Tianzuo, ZHANG Shunheng(Shc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Law,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28, China)Abstract: Based on DEA-Topit model, this paper empirically studies the performance (input-output efficiency)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of 35 “2011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s” funded by H provinc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input-output efficiency of 15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s is high, 3 weak and 17 low (no) efficiency. It shows that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level of 35 projects funded by H province is not high, and the performance differences among disciplines are large. Discipline ranking, university location, university level classification and project subject type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2011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The number of degree points is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2011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try its best to break the balanced thought among the universities in project selection, 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the platform, and enhance the level of sharing and co-construction among the collaborative universities; focus on enha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degree point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ersonnel training; implement classified evaluation and guidance, and improve the mechanism of sustained project support and elimination.Keywords: 2011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performance; influencing factors一、问题的提出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层面的收稿日期:2019-03-20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16JD0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6YBA194)作者简介:刘天佐(1964—),男,湖南衡阳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财政与公共项目绩效评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浙教办高科〔2012〕114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2〕114号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加快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62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原则遵循“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择优推荐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条件,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具备重大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前期培育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条件1.方向选择应紧密围绕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2.已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3.从协同创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体制改革,方案具体,措施得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4.按照新的人才选聘机制,已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所有聘用人员一般不在其他协同创新中心兼聘。
有充实的科研任务,主持承担了一定数量在研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有效地整合了相关的各类创新要素,形成了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相关各方面的支持落实到位。
5.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高校,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主体学科原则上应为国家重点学科、省重中之重学科或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建有运行良好的国家级或教育部重点科研基地,具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力和实力。
2011计划 71个协同创新中心
附:71个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名单1、科学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清华大学2、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北京大学3、肿瘤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4、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5、量子调控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7、太空信息工程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8、先进地面交通创新联盟: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9、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武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10、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11、国家清洁能源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协鑫集团12、中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13、拓扑材料科学与技术上海协同创新平台: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微系统所等14、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15、知识经济与法制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16、中国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17、主要粮食作物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8、畜禽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9、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财经大学21、中华创新药物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22、“两型社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湖南科技大学23、玉米水稻小麦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24、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5、生物医用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26、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钢铁研究总院27、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河海大学,清华大学,长江三峡集团28、先进磷化工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29、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30、特殊区域公路大通道协同创新中心:长安大学牵头,同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同31、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和安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武汉理工大学,河海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32、阻燃材料与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33、雷达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空军装备研究院,海军装备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中科院电子所34、马克思主义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35、农业高效用水协同创新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36、有机发光显示(OLED)协同创新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大学,东南大学37、中国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协同创新中心:西南财经大学,国家审计署,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38、山西煤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焦煤集团,太重煤机等单位39、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重庆邮电大学40、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41、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罗马大学,国际汉学会42、中国财政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43、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浙江大学药学院中药科学与工程学系、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4、首都世界城市顺畅交通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46、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工业大学牵头,由天津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