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评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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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评价指引
为全面加强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寄递企业开展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建设,特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含快递末端网点)和邮件快件分拨中心。
二、绿色网点评价
(一)评价依据
1.《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快递电子运单》《邮政业封装用胶带》《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快件集装容器第2部分:集装袋》《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
2.《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邮发〔2018〕96号)《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等文件;
3.其他有关生态环保的规定和标准等。
(二)评价指标
绿色网点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提升指标和否决指标。
1.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包括基础能力、绿色包装、节能减排等三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能力
①培训。
将规范包装等将行业生态环保知识作为企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绿色意识和操作能力。
②统计。
按照邮政业生态环保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定期对快递包装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客观反映本网点各类包装物使用的数量/重量、绿色包装使用率,符合标准要求的包装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使用率等。
③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绿色采购、统计、包装规范操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追责措施。
④宣传。
网点内部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行业生态环保宣传挂图海报或播放宣传短片。
⑤管理。
按照已有的制度开展实施常态化的管理,确保行业生态环保要求在本网点得到贯彻执行。
(2)绿色包装
①用户引导和管理。
向用户介绍行业包装绿色治理有关要求,引导用户积极参与绿色寄递建设。
对用户自带包装不符合寄递安全需要或者生态环保要求的,引导用户自行更换包装或者为用户提供更换包装服务。
对电商用户等协议客户,通过提供包装寄递一体化服务等措施,确保一次包装即满足寄递要求。
②电子面单。
电子运单使用率要达到100%,非特殊情况下,不再向客户提供传统纸质运单,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达90%以上。
③胶带。
使用符合《邮政业封装用胶带》行业标准的“瘦身胶带”(胶带宽度规格45mm及以下)比例95%以上,按照《指南》规范进行邮件、快件封装比例90%以上。
④封套。
使用的封套100%符合《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印刷保持原色,印刷面积不超过封套总面积的50%。
⑤包装箱。
对包装箱实行统一采购使用,并且符合《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印刷保持原色,印刷面积不超过包装箱总面积的50%。
⑥包装袋。
对包装袋实行统一采购使用,并且符合《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印刷保持原色,印刷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包装袋不存在明显异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⑦包装标准化。
一线作业人员等熟悉《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行业标准,掌握标准化包装选用和操作技能,按照相应法规、标准和企业包装操作规范进行包装,符合环保性包装要求。
在满足寄递要求的情况下,不再进行二次包装,杜绝过度包装现象。
⑧包装回收利用。
网点内按照国家局印发的参考或者省局相关规定配置了功能适宜、形象统一、管理规范、分类明确的邮件快件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规范开展对纸类、塑料类等包装物回收。
满足重复利用的包装回收物,实现回收和循环利用,避免浪费。
对于无法重复利用的包装物,没有无序扩散或丢弃现象,避免污染环境。
(3)节能减排
①规范作业。
严格落实邮件快件“不着地、不抛扔、不
摆地摊”工作要求,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
实施评价时近四个月内未发现抛扔邮件快件、摆地摊和邮件快件着地等情况。
②车辆管理。
网点收派车辆应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含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
电动车充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③用电管理。
网点全部使用LED等节能照明设备和节能办公设备,电线不私拉乱接。
网点内不使用高耗电生活电器及生产设备。
④用纸管理。
办公和经营尽最大限度实现无纸化,节约用纸。
⑤用水管理。
在用水处,张贴“节约用水”提示语。
水龙头不存在滴漏现象,根据实际情况安装使用节水装置。
⑥噪音控制。
营业和经营过程中实施噪音控制,实施评价时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周围居民或者用户有关噪音的投诉举报。
⑦卫生整洁。
网点内地面、墙面、桌面等保持整洁,无明显尘土或者其他污渍。
制度和海报等张贴整齐,布局合理。
办公、经营所用设备或者用品摆放整齐。
网点门面外观整齐有序,门前未见杂物乱堆乱放。
⑧路由优化。
根据网点负责收派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分片,本着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和资源的原则,结合实际变化及时优化派送路径。
2.提升指标
提升指标不作减分项,仅作为网点评价加分项。
(1)应用可降解包装材料。
网点内使用生物降解胶带等可降解材料和包装袋达到一定比例;
(2)网点内全部使用一联“瘦身电子面单”;
(3)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盒、快递箱等可循环快递容器,并且占收寄业务量达到一定比例;
(4)使用经过绿色认证的产品达到一定比例。
3.否决指标
参评网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绿色网点:
(1)收寄邮件快件使用特定物质超标的封装用品;
(2)单件快件胶带使用量明显超过实际需要;
(3)收寄电商件二次包装比例超过3%;
(4)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5)在生产作业节能减排未采取有效措施。
三、绿色分拨中心评价
(一)评价依据
1.《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快递用集装容器第1部分:集装笼》《快递用集装容器第2部分:集装袋》等行业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
2.《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邮发〔2018〕96号)《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
3. 其他有关生态环保的规定和标准等。
(二)评价指标
绿色分拨中心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提升指标和否决指标。
1.基础指标。
包括基础能力、场所设计、节能减排三个方面。
(1)基础能力
①培训。
将规范操作、节能减排等作为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绿色意识和操作能力。
根据新出台的法规、标准和规定,及时组织员工开展生态环保培训。
②统计。
按照邮政业生态环保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邮件快件分拨中心生态环保工作台账,并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
③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规范操作、场地节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处理措施。
④宣传。
分拨中心内部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行业生态环保宣传挂图海报,通过多种方式营造绿色建设的良好氛围。
⑤管理。
按照已有的制度,开展实施常态化的管理,确保行业生态环保要求在本分拨中心得到贯彻执行。
(2)场所设计
①建筑设计。
分拨中心建筑设计应在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和能源利用等方面体现绿色环保要求,并取得环评相关文件,实现节材、节能、节水,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避免粉尘、声光等方面的污染。
周围环境应
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与环保重点关注场所(比如学校、居民区、医院等)保持必要距离。
②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或地方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能耗、低效率的设备。
日处理邮件快件量在10万件以上的分拨中心应配备全自动分拣流水线。
③作业环境。
作业场地应便于自然通风与采光,地面、墙面等保持整洁,无明显尘土或者其他污渍。
符合《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关于通风防尘的有关规定。
生产作业区为无烟区。
制度和海报等张贴整齐,布局合理。
办公、运营所用设备或者用品摆放整齐。
场所内外整齐有序,未见杂物乱堆乱放。
④用地集约。
分拨中心内各功能区划分明确合理,生产作业相关功能区应优先相邻设置,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率。
⑤绿化要求。
分拨中心主干路及出入口、围墙、建筑两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进行绿化布置。
(3)节能减排
①回收装置。
分拨中心应具备废弃物回收装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对可回收利用的应回收利用。
对无法自行处理的,应转交给具备相应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处理。
②中转袋(箱)。
分拨中心内使用符合标准的可循环中转袋(箱)比例达到100%,不使用塑料编织袋。
③集装笼。
分拨中心内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集装笼运输
邮件快件,避免出现邮件快件着地和抛扔现象。
④规范作业。
严格落实邮件快件“不着地、不抛扔、不摆地摊”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规范文明作业,近三个月未发生暴力分拣行为,离地设备铺设率100%,作业设备不存在“机械”野蛮操作现象。
破损件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⑤绿色办公。
分拨中心办公区内使用LED等节能照明设备,办公设备选用节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装配节水设备。
办公区域实现全面禁烟。
⑥运输节能。
分拨中心厂界内的生产用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占比80%以上。
⑦用电管理。
分拨中心生产作业区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或者太阳能,采用节能型用电设备,人工照明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公共和工业建筑通用房间或场所规定的现行值。
不私拉乱接电线,配置必要的用电防护装置。
⑧噪声排放。
分拨中心运营过程中实施噪音控制,实施评价时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周围居民或者用户有关噪音的投诉举报。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国家有关标准。
2.提升指标。
提升指标不作减分项,仅作为网点评价加分项。
(1)照明管理。
不同场所的照明实行分级设计,照明设备具备定时自动调光等节电功能。
(2)能源使用。
分拨中心建设光储充智能微电网、光
伏电站、锂电池储能电站或充电桩场站等设备,利用平面屋顶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
(3)智能分拣。
全部应用智能分拣设备,提升生产作业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3.否决指标
参评分拨中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绿色分拨中心:
(1)近三个月内存在三次以上违规分拣作业行为的;
(2)使用塑料编织袋作为中转袋;
(3)生产作业区或办公区存在吸烟现象;
(4)生产作业区或办公区未使用节能照明设备。
四、评价方式
(一)寄递企业根据本指引开展建设,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部门申报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
(二)邮政管理部门根据辖区行业实际,委托快递协会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评价结果。
评价采取分值方式,可根据评价指标分值参考表对上述指标予以赋分,达到总分值90%以上且无一票否决事项者可确定为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
(三)评价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检查、抽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并保留好原始记录资料。
经评价,符合条件的,通过授牌等方式予以确认。
五、结果运用和日常管理
(一)公开名单。
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名单可通过
在邮政管理部门官网、报纸、电视等媒介公开名单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强化宣传。
注重发挥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的示范作用,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树立行业生态环保典型,将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打造成宣传行业绿色发展成果、展示行业良好形象的窗口。
(三)政策激励。
鼓励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在制定行业相关政策时,将生态环保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对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予以政策倾斜,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鼓励品牌寄递企业总部针对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加大对相应直营企业或者加盟商的政策、资金支持;与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强化沟通,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工作。
(四)强化管理。
探索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评价与行业标准化分拨中心建设、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
将生态环保纳入对网点、分拨中心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对复评不再符合本指引条件的绿色网点或者绿色分拨中心,及时移出名单并予以公开。
取消后一年内不得申请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