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启动经费
高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动高层次人才迅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科研启动经费是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给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工作的经费,其性质为课题经费。
第三条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方式运行,实行经费预算制管理,按照“总额控制、按需支持”的原则,申请人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及预算,并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学校设立科研启动资金池(暂定 300 万/年,后期可根据博士进人计划调整)。
人事处负责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额度核定;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核与结项评审;财务处负责科研启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处负责对经费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院党〔20XX〕6 号文件规定的引进、培养和稳定三个类别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相应条款申请对应数额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中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申报,每学期集中申报一次。
(一)个人申请。
高层次人才填写《XX高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所在单位评审。
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论证、评审,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申请书盖章后交人事处。
(三)管理部门审核。
人事处根据院党〔20XX〕6 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类型及其科研启动经费额度进行审核。
(四)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负责立项审核。
(五)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科研启动经费申报项目要体现系统性、创新性、前瞻性,学术意义较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预期成果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合理可行。
第七条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一经批准,应当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如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改变计划时,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XX高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科研启动经费的说明
关于科研启动经费的说明为给广大青年教师营造一个更好的科研环境,我校为很多研究生毕业的教师配套了科研启动经费。
今年下半年有不少教师前来咨询、报账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处现就该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向大家做一个说明。
一、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范围科研启动经费是学校为研究生刚毕业的教师进行科研活动而资助的一笔经费,它不是生活补贴或学位补贴。
它应该全部用于各自的科研活动。
二、科研经费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该项经费进行科研活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进行调研的教师,请在调研前提出一个简要的调研计划(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经费等)交科研处或人事处存档,以备报账时使用;2,要用科研启动经费参加会议的教师,参会前请复印一份会议通知给科研处或人事处存档;3,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购买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则请各位老师按财务规定、按招标程序进行;4,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购买实验耗材的教师,则请所依托的教学院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在发票上注明“已经进行登记,情况属实”。
科研启动经费不是对教师的科研奖励与生活补贴,必须纯粹用于科学研究。
其所开支的范围,主要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小型设备费、印刷费、版面费等。
科研启动经费不报销餐费、礼品费用等。
(一)资料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三)差旅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费:指在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研究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
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科研经费是指各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和医院科研基金资助经费。
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三技经费、院级科研基金、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纳入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国家各部委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省、市(州)及有关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科研的部分;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创新团队和创新基地科研项目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指医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不包括服务项目),包括科研人员受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委托进行多中心联合攻关、产品研制、联合中试和重大技术改造等的项目经费。
(3)三技经费:三技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购买或使用医院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开展相关技术验证和评价等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咨询费用。
(4)院级科研基金:是指医院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由我院资助的各类课题经费。
(5)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配套科研经费是指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医院给与不同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
奖励科研经费是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取得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医院给与科研基金奖励,用于开展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
第三条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每个科研项目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与人员,但一般只设一个项目负责人。
不同科研项目可以由同一人负责,但项目经费按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发生的所有开支均应在项目经费中支付,且不得超支。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第五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科研启动经费使用预算表
填表说明(无需打印):一、填写及打印要求:请用A4纸单面打印,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布局;确有需要特殊说明的,请另附材料。
二、科研启动经费分为设备费和非设备费两种。
1.设备费包括:(1)设备购置费: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购置仪器设备、大型办公用具等所需的费用。
(2)维修费:指用于相关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或科研基础设施的修缮与改造等所需的费用。
2.非设备费包括:(1)专用材料费: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购买药品、试剂、实验原材料、软件等消耗品所需的费用。
(2)测试加工费:指科研工作必需,且学校暂无实验条件时,外包测试、分析实验数据或加工制造等所需的费用。
(3)会议费:指举办学术会议所需的费用。
(5)国内差旅费:指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行调研考察等所需的费用。
(6)国际交流费:指出国进行学术交流,或聘请国外专家来校讲学、进行学术交流等所需的费用。
(7)劳务费:指支付校外专家的咨询费、评审费等所需的费用。
(8)版面资料费:指检索或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成果鉴定,申请专利,或购买教学科研相关图书资料等所需的费用。
(9)邮电费:指邮购图书资料、邮寄仪器设备,或缴纳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所需的费用。
(10)印刷费:指工作中打印、复印、印刷等所需的费用。
3.应简要说明各项费用(设备购置费除外)的用途与测算依据,单页附后。
4.关于设备购置费,按照学校规定,必须进行设备论证。
相关表格请到学科处网站下载区进行下载。
5.不能列支的费用包括:(1)移动电话费、家庭固定电话费及网络使用费。
(2)购买个人用品、生活用品等费用。
(3)个人机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等。
(4)其他明显与科研无关的费用。
三、额度与比例1.科研启动经费总额(以下简称“经费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80%以上用于设备费,20%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2.经费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75%以上用于设备费,25%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3.经费总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65%以上用于设备费,35%以内用于非设备费。
科研启动费报销注意事项 - 云南大学人事处
经费报销注意事项一、经费使用范围:实验试剂(耗材)、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版面费、复印费、邮寄费等。
1、购置图书资料、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及以上、实验试剂(耗材)单价10000元及以上前需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申购手续,使用转帐支付结算购置。
2、报销差旅费、会务费需要提供会议邀请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住宿费及途中住勤补助标准按《云南省省级国家机构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办理。
3、凡购买公务差旅机票必须到与我校签订协议的公务机票定点采购单位进行采购。
在非定点采购单位购买的机票,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相关支出将不予报销。
4、实验试剂(耗材)、资料费发票金额超过500元的需附商家出具的购货清单。
5、根据《云南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发生的经费应使用公务卡,公务卡支付的具体事项按《云南大学公务卡使用指南》进行办理。
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的相关经费支出将不予以报销。
6、发生因公出国费用的(含其他外币结算费用),出国前应到国际交流处办理《云南省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指标计划申报表》,回国后凭《临时出国(境)团组出国经费核销表》办理外币结算费用的报销。
7、所提供的原始票据日期原则上不得先于项目立项日期,且应于票据开据半年内报销。
二、不可报销费用: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市内交通费、餐饮(招待)费、出租车费、汽油费、个人通讯费、娱乐场所票据、税局代开票据等。
三、经费报销程序:1、到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云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并填写,其中“本次审批用途及目的详细说明”一栏须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事由及具体金额,例如:因何原因去××参加××会议,产生费用:火车票:××元,住宿费:××元,会务费××元。
填写完毕须经所在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批准、签字并盖公章。
高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办规则
高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办规则为充分调动引进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并为争取国家、省部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做好预研工作,用好科研启动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程序1.引进人才来校后,由本人以立项的方式申请科研启动经费,并签订有关合同;2.人事处根据引进人才协议划拨科研启动经费给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为其建立科研启动经费项目;3.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按协议期分年度限额支出:(1)凡协议期为五年或五年以上者:第一年度支出不超过30%,前二年支出不超过55%,前三年支出不超过75%,前四年支出不超过90%,五年内可以全部用完。
五年内没有用完者可以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2)凡协议期为五年以下者:按照(1)方式进行计算并将不足够五年部分的差额部分平均分配到实际协议年限的各个年度。
二、经费管理办法1.申请人负责对科研启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为专项研究费用,根据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相关政策,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工作中的必要开支,凭合法票据按我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2.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报销需经本人签字、学科规划与建设处登记并加盖学科规划与建设处的公章后方可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3.申请人因辞职、调离学校的,学校将按未满服务年限占服务年限的比例收回相应数额的科研启动经费;4.经费购置的设备统一纳入校产管理处或实验室设备处管理,并在固定资产帐目中办理登记入帐手续。
三、经费使用范围1.购置教学科研用的设备以及实验标本、试剂和药品等材料;2.支付科研测试费、实验样品分析费等费用;3.购买与教学科研相关的软件、图书资料等;4.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5.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进修、培训等费用;6.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专著与教材的出版费、鉴定费;7.餐饮费、劳务费不得开支。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补助与支持政策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补助与支持政策一、背景简介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是科研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能够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研究成果的输出效率和质量。
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中,补助与支持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内容,通过合理的补助和支持政策,可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促进科研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补助政策1. 项目启动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是为了确保项目正常进行的基本资金支持,用于购买实验设备、耗材等必要物资,以及工作人员的薪酬支出。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启动经费补助。
2. 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是科研项目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用于支持科研人员的实验操作、数据采集、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等工作。
科研经费通常由资助机构或相关科研基金提供,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的需要,向资助机构申请经费补助。
3. 差旅费补助科研项目中,有时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这就需要支付差旅费用。
为了支持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相关机构通常会提供差旅费补助,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向资助机构申请差旅费补助。
4. 国际合作经费对于一些涉及国际合作的科研项目,为了支持合作研究的开展,相关机构会提供国际合作经费。
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资助机构申请国际合作经费的补助。
三、支持政策1. 人才支持政策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相关机构通常会提供人才支持政策。
这包括人才引进津贴、人才培养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并提高科研项目的实施能力。
2. 实验设备支持政策科研项目中经常需要使用先进的实验设备进行实验研究,相关机构会提供实验设备的支持政策,包括设备购置补贴、设备维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以提高科研项目的实验条件和研究水平。
3. 数据管理支持政策科研项目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为了保证科研数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相关机构会提供数据管理支持政策,包括数据存储设备的提供、数据管理软件的支持等,以提高科研项目的数据管理水平。
医学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报告怎么写
医学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报告怎么写医学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报告怎么写序号:1在医学科研领域中,启动经费是进行研究项目的基础和关键。
编写一份完整、具体而又能够展现研究潜力和价值的启动经费申请报告对于成功获取经费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医学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报告的写作过程,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序号:2编写启动经费申请报告时,需要清楚明确地指出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解释研究的重要性,以及该研究对于医学领域的潜在贡献。
这部分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同时确保能够吸引审阅人员的注意力。
序号:3接下来,详细说明您的研究计划和方法。
清晰地描述您计划采取的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
确保这些方法具有可行性,并精确地展示您的研究能够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结果。
序号:4在编写启动经费申请报告时,不要忽视费用预算和费用分配的部分。
列出您所需的费用,并详细说明每项费用的用途和金额。
实验材料、设备购置、实验室使用费以及研究人员的工资等。
请确保费用预算合理且符合研究的规模和目标。
序号:5还可以在报告中增加一些支持材料,来进一步强调您的研究价值和潜力。
这可以包括您的研究成果预期、已有的相关研究论文、学术活动参与记录等。
这些材料将有助于通过展示您在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才能,增加您的申请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序号:6在整篇报告中,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清晰度和流畅度。
使用科技文档中常见的专有术语和概念,但请确保在使用它们之前进行解释,以便审阅人员能够理解这些术语的含义。
另外,避免使用冗长的句子,保持段落简洁明了。
序号:7在报告的结尾处,总结您的研究目标、方法和预期结果。
再次强调您的研究的重要性,并表达您对于申请启动经费的期望和感谢之情。
这一结尾部分应该让读者对于您的研究产生强烈兴趣,并相信您的研究将具有巨大的科学和医疗价值。
序号:8作为我作为您的文章写手,我认为医学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报告的撰写需要兼顾严谨性和清晰性。
应该采用有序的结构和逻辑推理,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增加说服力。
高校大学学院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范文.docx
xxx学院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支持我校新进教师及早启动科研工作,提升研究能力,为进一步开展高水平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学校设立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对象及期限1.申请人为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专任教师,科研启动经费额度按其入校时与学校所签协议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第1年使用上限为40%,第2年为30%,第3年为30%。
二、项目申请及评审1.申请人应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获得厅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后提出申请,每年9月由科研处集中组织申报,并编制经费预算,经学校审批后按自然年度拨付。
2.申请人需填写《xxx学院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见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负责初审,重点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进行审核,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后立项。
3.正式批准立项的科研启动经费,不得擅自改换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如确实属于客观原因需要更改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科研处备案。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1.科研启动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财务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
科研启动经费开支范围按照学校科研经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每年须通过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平台提交项目进展和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科研处负责对科研启动经费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经费使用期限内,年度节余经费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3.专任教师需完成下列考核目标中任意两项方可结项:①获得厅局级(非指导性课题)及以上项目一项;②横向经费累计到账,工科21万元以上,理科18万元以上,人文社科9万元以上; 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SCI、EI源刊论文 2篇及以上、文科CSSCI论文1篇及以上;④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厅局级奖励(排名第1);⑤取得其他优秀成果。
(重庆理工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项目申报流程(new)
每年6月1日——6月10日
每年10月10日——10月20日
(2)请项目负责人将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3份)及合同(4份)交与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办理。
(3)申请书中请按要求填写可考量的具体指标(如发论文,申请专利等)
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项目申报流程(new)
人才进校
人事处下达通知到科研处
科研人员下载校内基金申请书及合同并填写(4份)
二级学院审核盖章
科研人员在二级单位处填报年度预算
科研处、财务处审核总预算
科研人员在二级单位处填报总预算
科研处审核盖章、录入基础信息
科研处、财务处审核年度预算
执行项目
项目结题
注意事项:
(1)根据财务处工作安排,科研启动经费每年集中办理3次:
高校重大科研任务前期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重大科研任务前期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鼓励我校科研人员申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奖励、重要人才计划和重大团队及重点研究基地,提高申报成功率,学校设立高校重大科研任务前期启动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对我校科研人员申报的上述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为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该项经费是为促进我校科研事业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经费,基础经费200万元,学校将根据经费使用效率逐年增加额度。
二、资助类别1.重大科研项目类:我校拟组织申报的政府计划类项目,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及重大横向项目。
2.重大科研奖励类:我校拟组织申报的各类国家级科研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
3.重大人才计划和重大团队类:我校拟组织申报的部级以上人才及团队,包括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等。
4.重点研究基地类:我校拟组织申报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各种智库及其他部委级重点研究基地等。
三、经费管理与使用1.学校成立高校重大科研任务前期启动专项经费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专项经费的审批。
2.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学研究处,负责专项经费申请的受理以及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获批经费支出的票据须经由科学研究处审核后方可报销。
3.由基层单位推荐申请人选,对拟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监督获批经费合理使用。
4.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均可从获批经费中列支,经费支出需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5.获专项经费资助的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支出经费,项目负责人应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与项目相关性负责。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层次人才快速融入科研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及支持对象1. 经费来源: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以下简称“启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及我院自筹等渠道。
2. 支持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全职和非全职引进人才。
三、经费资助额度及使用范围1. 经费资助额度:根据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启动经费资助额度分为A、B、C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A类: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B类: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C类: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 经费使用范围:(1)科研设备购置费;(2)科研材料费;(3)差旅费;(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5)出版/专利费;(6)其他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四、经费管理及审批流程1. 经费管理:启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我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审批流程:(1)高层次人才提出启动经费申请,填写《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所在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4)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档次;(5)院长办公会议审批;(6)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
五、经费使用及监督1. 经费使用:高层次人才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合理使用启动经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 监督管理:(1)高层次人才应定期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经费使用情况;(2)所在二级单位应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启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指导;(3)科研处定期对高层次人才启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审计部门对启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经费调整及结余处理1. 经费调整:在启动经费使用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须按照审批流程进行申请。
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人才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人[2018]6号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为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规范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进一步聚焦需求、提升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江苏省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研启动经费”)旨在为我校引进人才启动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其在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为争取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生重大科研成果创造条件,形成显著的拉动效应,助推学校科研提质增效。
第三条科研启动经费采用项目管理模式,从源头上促进人才、学科、科研、资产等部门的协同,更好地服务引进人才成长成才。
第四条科研启动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预算、分步拨付”的管理制度。
预算执行周期原则上最长为三年,从经费开始拨付的当月算起。
人才引进时确定经费总额,每年根据当年工作计划拨付相应的支持经费,在执行周期内陆续拨付完毕。
经费执行期限结束时,结余经费上缴学校。
已下达的科研启动经费,在对其前期状况进行系统梳理后,根据核定的经费余额,引进人才需提交下一步工作计划,分年度拨付剩余经费。
第五条科研启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自有资金及各类财政支持的重大专项,并优先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二、资助范围第六条科研启动经费的资助对象为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校工作的各类教学科研人才。
第七条学校鼓励申请人组成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工作,团队内部可统筹使用科研启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