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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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公司的税率高于本国企业。 (2)对本国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如果外国投
资者的股权超过一定比重,则这类居民公司 不能享受。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外国公司的税率高于本国企业举例
印度过去规定,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以外的 其他所得征税,本国公司的税率为23%,外国 公司的税率高达73.5%。从2002年起,居民 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6.75%(含附加税),而 外国公司的税率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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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2.1 税收优惠的形式 9.2.2 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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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2.1 税收优惠的形式
加速折旧 投资税收抵免 费用加倍扣除 再投资退税 免税期规定 特定收入免税 低税率优惠 承诺税收待遇一定时期内不变
埃及为鼓励向特定地区和特定项目进行投资,其税收制 度规定,凡在新社区新建的企业可免税10年,对特定经 济发展项目投资可免税5年。尤其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 始,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出口加工区或自由贸易区的企业 提供税收优惠,而这些地区都是专为或主要是为外国投 资者设立的,所以对这些特别地区的企业实施平等的税 收优惠,实际上是一种鼓励外来投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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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实行平等原则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也在 税收制度中规定了一些优惠措施,但这些措施并 不是仅仅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或外资企业,对本国 的投资者或内资企业也同样适用。
巴西政府为了吸引外资支援落后地区的发展,在税收政 策上规定,凡参与亚马逊、兴古和帕奈巴河流域地区的 农牧业、林业、基础服务业等优先工程项目的公司,可 享受10年的所得税免税。
9.1.1 优惠原则
优惠原则是指一国在税收上要对在本国的外国 投资者实行轻税政策,使外商或外资企业的所 得税税负在同等情况下适当地低于内资企业等 本国纳税人。
优惠原则体现在税制上有两种具体做法:一种 是实行全面优惠,另一种做法是对外国投资者 的特定所得实行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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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投资税收抵免
投资税收抵免的比例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 家较低,有的国家较高,如马来西亚为25%, 墨西哥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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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对外国投资者的特定所得实行税收优惠举例
根据韩国1984年颁布的《引进外商投资法》,并非所有的外 商投资企业在韩国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只有符合特定条件 的外商投资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在高科技项目的外商 投资企业以及设在自由出口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 征所得税或对固定资产提取额外折旧额。
越南从2001年起,将外国分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从25%提高到32%,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率仍为25%。
秘鲁从2002年起对居民公司课征27%的公司所得 税,但对外国公司课征30%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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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限制外商投资的国家,一般在税收上都采 取一些歧视性的措施,以加大外国投资者 的税收负担。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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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3 最大负担原则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从 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企业。 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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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从重原则举例:
印度曾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外资股权比 重超过40%的印度居民公司,如果没有印度储备 银行的批准,不能在印度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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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加速折旧
韩国规定投资于高科技项目或厂址设在特定 地区的企业可对固定资产提取额外折旧;
新加坡规定企业在优先工程项目、技术性劳 务和科研开发等领域投入固定资本可一次性 提取投资额50%的初始折旧;
在这种情况下,加速折旧是一种定向的税 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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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2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同等条件 下承担的税负要相同。
具体做法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按相同的税 法纳税,既不给外国投资者特殊的税收优惠, 也不在税收上加重其负担,不实行歧视性的差 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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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1988年颁布、1993年重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也规 定,对在基本建设、重工业、自然资源(不含石油)开采等方 面进行投资,或技术先进、产品80%以上出口外销的外商投 资企业,可享受15%或20%优惠税率(一般税率为25%)。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也规定有一 些特定项目的优惠。例如,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 资企业在一般创业期减免税优惠期满后,还可以在以后的10 年内再享受一定的所得税减让优惠,等等。
第9章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 涉外税收原则 9.2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 9.3 发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
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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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9.1.1 优惠原则 9.1.2 平等原则 9.1.3 最大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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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科威特对本国公司不征收公司所得税,但对外 国公司过去要课征55%的公司所得税,从2001 年起该税率才降低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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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
对本国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如果外国投 资者的股权超过一定比重,则这类居民公 司不能享受。
例如,泰国政府规定,外国企业在泰国的全 资子公司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沙特阿拉伯规 定,合资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本国资本的 比重至少要达到25%以上。菲律宾则规定, 公司股本至少由本国公民持有60%以上才能 享受税收优惠。墨西哥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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