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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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11-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年度检查 (3)第三章全面检验 (9)第四章耐压试验 (17)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第六章附则 (24)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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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检验单位名称)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制定,适用于在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没有或未进行的检验项目在检验结果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验项目在检验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在检验结果栏打“×”,并在备注中说明。

共页第页
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耐压试验报告
第页共页
气密性试验报告
附加检验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标准指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标准指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6 作业人员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抽查作业人员档案,查看是否按规定配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车用气瓶:以车辆为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
其他气瓶:按批办理使用登记。
抽查气瓶档案、使用登记证,查看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
是否超范围充装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十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充装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
抽查许可证和气瓶,查看充装的气瓶与许可证发证范围是否一致。
类别
检查
充装
作业
人员
3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发生更名、产权变更、充装场地变更等情况,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报。充装单需要变更充装范围,应当在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报,又发证机关进行必要的检查,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抽查充装许可证,查看许可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地址、营业执照等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发生变化是否办理变更。
类别
检查
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
检查方法
充装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二、附件B的修改三、附件C的修改四、附件D的修改五、附件E的修改六、增加附件J附件J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J1 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3)《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J2 气瓶检查(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检查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机械接触损伤等;(3)使用木锤或者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逐只对气瓶进行音响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4)检查充装介质的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的残液分析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J3 附件检查J3.1 气瓶端塞的检查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

J3.2 管路和阀的检查(1)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2)检查阀门有无锈蚀、变形、泄漏,开闭是否正常;(3)检查排污装置是否完好、通畅;(4)检查软管两端接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软管外观有无破裂、鼓包、折皱、老化现象;(5)检查气动阀门有无损伤,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J3.3 快装接头的检查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

J4 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1)检查气瓶与前后两端支撑立板的连接是否松动,气瓶是否发生转动;(2)检查框架有无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3)检查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是否牢固可靠;(4)检查捆绑带有无损伤、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有无腐蚀、松动、弯曲变形,螺母、垫片、缓冲垫是否齐全、完好。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讲义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讲义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讲义一、背景介绍移动式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存储和运输压缩气体或液体的设备,包括氧气瓶、氮气瓶、液化气瓶等。

由于容器内部压力高、容器壁厚度薄,一旦发生问题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至关重要。

二、安全技术监察的目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察是为了保障容器的安全运行和使用,防止因容器本身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发生。

三、安全技术监察内容和要求1. 容器外观检查:包括容器壁的表面是否有裂纹、锈蚀或变形等情况,容器的支撑结构是否完好。

2. 容器标志检查:检查容器上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见,包括容器的型号、容量、使用标准、检验日期等。

3. 容器内部检查:检查容器内部是否有杂物或积水,是否干净整洁。

4. 容器阀门和连接件检查:检查容器的阀门和连接件是否紧固、无泄漏。

5. 气瓶管路检查:检查气瓶管路是否完好、无泄漏。

6. 安全阀检查:检查安全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7. 充气和废气系统检查:检查充气和废气系统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监察周期及时间1. 新购或报废重启使用的容器,应进行首次监察;2. 定期监察: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监察;3. 不定期监察:移动式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经历过外力冲击等,应进行不定期监察。

五、监察记录和报告1. 每次监察应有专人负责,对监察内容、结果进行记录;2.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跟进。

六、安全技术监察的意义1. 预防事故:通过定期监察,及时发现容器存在的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2. 保障安全: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为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提供保障;3. 提高管理水平:安全技术监察的实施,将有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结束语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察,是保障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察制度,确保容器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摘要:在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中.经常性的发现一些缺陷和失效情况。

诸如罐体内部防波板断裂失效、罐体内部气相管断裂失效、罐内加强圈拼缝开裂等等缺陷,这些缺陷均会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性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想要使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得到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

就必须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予以解决.从而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的运营安全系数。

保证其能够实现高效、安全的运作。

本文主要分析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检验中的常见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关键词: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系数;检验检测;断裂失效;处理措施;引言移动式压力容器是一种运输设备,主要由压力容器储罐或钢制无缝压力容器组成。

压力容器有两种类型:罐型和瓶型,容器和行走装置或框架之间的连接是永久性的。

由于压力载荷较大,充装介质品类繁多,操作条件复杂,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容易出现一些失效缺陷,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罐体的正常使用,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证罐车的安全运行,必须加强对移动式压力罐体的检验和检测。

这样做的目的是延长移动式压力移动式压力罐体的使用寿命,保障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

1移动式压力容器防波板断裂失效情况及处理措施。

图1图21.1移动式压力容器防波板断裂失效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如图1和图2所示,该罐体容积58.15立方米,最大充装量24420公斤,罐车在运行中,介质会产生巨大的惯性,该惯性力作用于防波板上,防波板在罐车运行中受到所充装液化气体惯性力载荷的反复冲击,同时这种反复施加的载荷造成了疲劳载荷效应,此案例中开裂部位发生在防波板的与拉抻板相连接的区域,属于结构不连续区域,该部位所承受的交变载荷较为严重,在反复施加的由运输液化石油气产生的惯性力载荷作用下裂纹扩展、开裂进而断裂。

1.2防波板断裂失效处理措施如下:(1)防波板有减少惯性力载荷对罐车筒体的反复冲击作用,故应更换新的合格防波板。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

T S 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hssure VeVessds Peno山cdhspectlon Regu aa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年度检查第三章全面检验第四章耐压试验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第六章附 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力要求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附录1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附录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附录3耐压试验报告附录4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使用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 》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方案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用方案

移动式压力容器通用检验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潍坊分院2014年10月15日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方案一、编制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法》2、TSG R0004-2009《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4、JB/T 4730 -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5、分院SD(WF)TJ/XZ-RQ-01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6、其他相关规定和标准二、受检设备特性:(根据现场设备填写)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容积V:--- m³介质:----类别: III类设备编号:---注册代码: --------------------使用证号:--------------------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制造日期:-----投用日期:-----上次检验日期:------三、检验现场人员组织:(根据现场设备组织)总负责人:---- 安全工作负责人:-----检验师:李明星授权技术质量负责人:----检验员:---- -----无损检测人员:---- ----- ------如现场人员不足,可以追加检验人员。

三、检验安全规定:1、检验人员在从事检验工作前,严格按照TSGR0004-2009《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分院SD(WF)TJ/XZ-RQ-01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现场检验条件已符合检验要求,方可进行检验。

2、检验人员在从事检验工作时,必须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3、检验人员在从事检验工作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应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佩戴安全带,罐内作业温度较高时,应注意防暑、通风。

4、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3805《安全用电》的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查细则1.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在用压力容器检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合用于已经注册登记旳固定式在用压力容器(不包括超高压容器、在用医用氧舱)旳定期检查。

2.检查根据本细则根据旳原则未注年号旳,应使用压力容器制造时所根据旳版本。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TSG R0004-202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如下简称《固容规》);(3)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查规则》;(4)GB150《钢制压力容器》;(5)GB151《管壳式换热器》;(6)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7)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8)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9)有关旳技术原则及设计文献。

3检查前准备3.1检查时机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全面检查和耐压试验。

.1全面检查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旳检查。

其检查周期为: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旳,一般每6年一次;⑵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旳,一般3~6年一次;⑶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旳,其检查周期由检查机构确定;⑷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初次全面检查。

.2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查合格后,所进行旳超过最高工作压力旳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3.2现场条件3.2.1使用单位检查前旳准备工作容器在检查前应当具有如下条件:(1)影响全面检查旳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查规定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为检查而搭设旳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旳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需要进行检查旳表面,尤其是腐蚀部位和也许产生裂纹性缺陷旳部位,必须彻底清理洁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旳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4)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洁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旳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旳来源,同步设置明显旳隔离标志。

严禁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隔断;(5)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旳,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成果必须抵达有关规范、原则旳规定。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专项要求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专项要求
(3)氧舱以及呼吸气体供应源场地(房间)的防爆、通风、消防措施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油脂污染情况等。
(1)舱门、递物筒的密封材料是否老化、变形;
(2)医用氧气加压氧舱舱内导静电装置的连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有机玻璃材料是否有划伤、劣化、银纹等缺陷以及泄漏情况;
(4)呼吸气体浓度测定装置采集口是否畅通,保护情况是否良好。
4.压力调节及呼吸气系统
(1)氧舱内呼吸装置(包括急救吸氧装置)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6)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工作状态正常,并且在校验有效期内;
(7)压力、温度、充装量(或者剩余量)应当符合要求;
(8)各密封面的密封状态应当完好无泄漏;
(9)随车防护用具、检查和维护保养、维修等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应当配备齐全、完好;
(10)易燃、易爆介质作业现场应当采取防止明火和防静电措施;
(11)装卸液氧等氧化性介质的连接接头应当采取避免油脂污染措施;
(12)罐体或者气瓶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的连接应当完好、可靠。
(13)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定点卸液信息跟踪及反馈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运行应当正常。
未经检查合格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进入装卸区域进行装卸作业。
装卸中
6.4.2
装卸作业过程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8.2.1(6)、8.2.2(4)
(使用单位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要求自行以书面形式确定)氧舱管理的专项制度:日常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处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组织实施定期自行检查(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并且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和问题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
每月至少一次

TSGR0005-202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3版)

TSGR0005-202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3版)

TSGR0005-202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3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23合格级别为I级;(2)要求进行局部无损检测的对接接头,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B级,合格级别不低于II级;(3)角接接头、T形接头,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B级,合格级别为I级;(4)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焊接接头,合格级别不低于II级。

4.5.3.4.3组合检测技术要求当组合采用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时,质量要求和合格级别按照各自执行的标准确定,并且均应当合格。

4.5.3.4.4表面无损检测技术要求罐体所有焊接接头的表面无损检测均应当按照JB/T4730的规定执行,合格级别如下:(1)钢制罐体进行磁粉或者渗透检测,合格级别为I级;(2)铝、铝合金制罐体进行渗透检测,合格级别为I级。

4.5.4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无损检测要求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按照设计图样和引用标准的要求。

4.5.5无损检测记录、资料和报告制造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无损检测记录,正确签发无损检测报告,妥善保管射线检测底片和超声检测数据等检测资料(含缺陷返修前记录),建立无损检测档案,其保存期限不少于7年。

4.6焊后热处理4.6.1焊后热处理的条件(1)充装易燃、易爆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以及有应力腐蚀倾向介质的碳素钢或者低合金钢制罐体,制成并且检验合格后,应当进行整体炉内消除应力热处理;(2)奥氏体不锈钢和铝、铝合金制罐体,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焊后热处理,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热处理时,应当在设计图样上注明;(3)其他罐体及其受压元件应当按照设计图样和引用标准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4)采用其他方法消除残余应力取代焊后热处理的,按照本规程1.7规定办理。

4.6.2焊后热处理的要求罐体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在耐压试验前进行;(2)热处理前根据引用标准和设计图样要求编制热处理工艺;(3)热处理炉配有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并且能自动实时绘制热处理的时2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23间与工件壁温关系曲线。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问题及对策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问题及对策

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需求逐渐加大,移动式压力容器数量也越来越多,带来的隐患必然增加,加上特种设备安全社会的关注度日益加深,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检验是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可靠运行必不可缺少的手段,检验中及时发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消除,可以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通过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全面保证检验质量。

关键词:移动、压力容器、检验、问题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压力容器罐体或者钢制无缝瓶式压力容器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罐式或者瓶式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除走行装置或者框架外,其范围还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和定期全面检验。

以下是一些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1、易熔合金连接部位断裂紧急切断阀作为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重要安全附件,要求动作灵活,性能可靠。

而易熔塞作为紧急切断阀的核心部件,当其温度达到(70±5)℃时,易熔合金熔断,弹簧手柄复位,受压缩状态的密闭弹簧得以释放,实现密封面与阀体严密结合,保证在火灾等高温状态下罐体阀门能自动关闭,避免更大事故的发生。

按规定对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罐体安全附件外观检验时,发现其中一个液相紧急切断阀易熔塞的易熔合金部位断开,用户直接用钢丝拉绳将断开后的两部位连接在一起,这样就失去易熔塞的熔断保护功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原因分析:首先,该罐体此次检验为首次全面检验,因此该紧急切断阀投入使用还不到一年,该紧急切断阀选用的易熔塞可能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加上紧急切断阀易熔塞的易容合金与非易容合金结合部位承受着钢丝拉绳与拉伸变形弹簧之间的集中应力和罐体装卸货时使用频繁及驾驶员拉钢绳力道过猛造成熔塞脱落。

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检验、检测

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检验、检测

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摘要:本文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检验、检测及检修进行探究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它直接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更牵涉到社会经济能否朝着协调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快速发展进步,因此在平时的检验中要尤为重视安全附件。

关键词: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测检修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检验、检测及检修概述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的安全附件检验工作在保证其安全运行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实力的迅猛发展与科学技术水平的显著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具体应用过程中频繁出现压力容器故障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不良状况,除了发生交通肇事而造成事故以外,大部分是因为压力罐车安全附件的故障引发的,因此该问题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安全附件作为压力罐车不可缺少的部件来说是保证其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要想从根本上确保压力罐车的安全运行为人民和谐安宁、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就必须要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漏掉任何一处可疑的缺陷,任何一处的细节都决定着整个罐车的安全,进而提高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运行的安全性。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的研究压力罐车按所盛装的介质不同可分为液化石油气、液氨、液氯等压力罐车,这些介质普遍具有易燃易爆、能量大、压力高与剧毒的特点,而压力罐车的部件经常会出现磨损、零散与废旧的不良现象而产生泄露,这主要是因为始终处于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难免会经常遭受交变应力的冲击,希望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上述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与重视,本文就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附件中的几个核心领域展开详细的论述,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部分:(一)液面计液面计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安全使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液面计必须要解列监控部位、予以重点检测切忌掉以轻心,通常产生故障主要是因为转动轴密封效果不良引起的,压力罐车上的液面计大多数属于旋转管式,它又叫液面指示器,密封不佳往往还与制造商加工转动轴的装配精度、表面光洁度与尺寸大小有密切关系。

压力容器(移动式使用)隐患排查

压力容器(移动式使用)隐患排查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
全面检验(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
每年
8.3.1
定期检验(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
安全管理人员
每年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3.2
使用单位应当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周期
(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是否异常及有无明显的波动;
(9)罐体或者气瓶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10)随车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
(11)罐体或者气瓶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的连接紧固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
定期自行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
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色是否完好,有无脱落等;
(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是否完好;
(3)罐体或者气瓶外部的标志是否清晰;
(4)紧急切断阀以及相关的操作阀门是否置于闭止状态;
(5)安全附件是否完好;(6)装卸附件是否完好;
(7)紧固件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松动现象;
按照所充装介质不同,定期检验周期按《移动规》表8-2确定,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的气瓶,如果要继续使用,充装表《8-2》A组中介质时其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充装表《8-2》B组介质时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检验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附件一)
每月
年度检验(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
安全管理人员
每年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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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罐车:-20~50 ℃
(LPG、丙烯、液氨等)
1.按罐体设计温度 低温罐车:-70~-20 ℃
(99版容规)
(液态C02、液态乙烯等)
深冷罐车:低于-150℃
(液氧/氮/氩、 LN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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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分类
2.按罐体结构
单层裸式:单层罐体 (LPG、丙烯、液氨等)
单层保温:单层罐体+外保温 (液态C02、液态乙烯等)
烷、丁烯、丁烷、丁二烯及液化石油气。 运输其它介质,需经化学工业部和铁道部、劳动人事部批准后
,方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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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标准
目前,我国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 使用等方面主要标准: 1.通用标准 ★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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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适用于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大 于+50℃的液化气体、且为钢制罐体的汽车罐车。不适用于罐体为 有色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制造的汽车罐车。
规程所指的汽车罐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 罐车和半挂式汽车罐车,罐体可为裸式、有保温层或绝热层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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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范围包括走行装置(框架)、罐体 或气瓶、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五大部分。
(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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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
单车固定式汽车罐车 (常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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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
半挂汽车罐车 (常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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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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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标准
2.专项标准
1)汽车罐车
★ HG 2599-1994 液氨汽车罐车技术条件
★ JB 6898-1997 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使用安全规则
★ GB/T 19905-2005 液化气体运输车
★ JB/T 4783-2007 低温液体汽车罐车
2)铁路罐车
★ GB/T 10478-2006 液化气体铁道罐车
2011年5月10日颁布 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11年11月15日颁布 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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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技术规范
2.专项安全技术规范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94版)
原国家劳动部颁布,目前仍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设计、制造、 使用与运输、检验、修理、改造的主要法规依据。
(三)安全技术规范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87版) 原化学工业部颁布,目前仍是液化气体铁路罐车设计、制造、
使用与管理、检修、运输的主要法规依据。 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为0.8~2.2MPa,设计温度为50℃,容积
大于30m³的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适用的液化气体包括: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硫、丙烯、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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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标准
3)罐式集装箱
★ GB/T 16563-1996 系列1 液体、气体及加压 干货罐式集装箱技术 条件和试验方法
★ JB/T 4780-2002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
★ JB/T 4781-2005 液化气体罐式集装
★ JB/T 4784-2007 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
真空夹层:内容器+外壳 (液氧/氮/氩、 LN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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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分类
3.按运输方式
汽车罐车: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高压永久气体(长管拖车)
铁路罐车: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罐式集装箱: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永久气体(管束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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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范围
★ GB/T 1413-2008 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4)安全附件
★ HG 3157-2005 液化气体罐车用弹簧安全阀
★ HG 3158-2005 液化气体罐车用紧急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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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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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移动式压力容器涉及交通(公路、铁路、船舶)管 理、公安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品运输的多个领域,因 此需遵循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较多。
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等方面涉及的标准也较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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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

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主要法规包括: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2009年1月14日修订 2009年5月1日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
2011年3月2日修订 2011年1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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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罐车 (常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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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液体汽车罐车 (深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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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式集装箱(常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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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液体汽车罐车(低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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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束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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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管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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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移动式压力容器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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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技术规范
1.通用安全技术规范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
1999年6月25日颁布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
2004年6月23日颁布 2004年9月23日起施行 ★ 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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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概念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或者大容积钢制无缝 气瓶与走行装置或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 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 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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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分类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检验
河南省锅检院 李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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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 概述
二、 移动式压力容器相关法规标准
三、 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通用要求
四、 常温移动式压力容器
五、 低温移动式压力容器
六、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七、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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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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