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终审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9.30
•【文号】人社厅发[2010]89号
•【施行日期】2010.09.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制定了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2010年9月30日附件
注:带※的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带X的表示新职业。
畜牧饲养员岗位职责
畜牧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畜牧饲养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牛羊、鸡鸭等禽畜的日常饲养,包括喂食、饮水、清洁卫生等工作;
2、根据牲畜生长发育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饲料的投喂和管理;
3、对牲畜的健康和生长状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测,并及时发现和处理病害;
4、按照规定对畜禽进行疫苗接种和防疫工作,确保家禽家畜的健康安全;
5、监测畜禽的排泄物,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处理与利用;
6、协助兽医进行畜牧品种的选育和繁殖,进行牛羊等畜禽的育种管理;
7、做好畜禽疫病监测,出具畜禽检疫证书,确保畜牧业发展的健康和有序;
8、维护畜禽栏舍设施和器具的清洁、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9、做好牲畜的篱笆、栏舍维修,解决日常出现的故障问题;
10、积极研究提高饲养技术,加强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提升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二、畜牧饲养员的能力要求:
1、熟悉畜禽养殖管理技术,熟知畜禽的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
2、熟练掌握畜禽的饲养管理技术,包括饲料制作和饲料投喂技术、疾病防治技术、催肥技术等;
3、了解动物疾病的防治、饲料和饮水卫生管理要求;
4、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能够适应长期的户外工作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同事、上级和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畜牧饲养员的素质要求:
1、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勤奋努力、认真负责地工作,遇到困难能克服;
2、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户外工作和重体力劳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大局意识,诚实守信,为企业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注重学习和研究,关心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畜牧兽医专业猪生产工作领域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解
1-9-1-2能用外部观察法判断母猪是否妊娠
1-9-1-3能判断母猪是否妊娠
1-9-1-4能判断母猪的生理变化
1-9-1-5能利用妊娠诊断仪等先进设备进行妊娠诊断
1-9-2-1猪解剖生理常识
1-9-2-2母猪妊娠外部表现判断方法
1-9-2-3妊娠母猪内分泌知识
①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4]3号)
1-11-1-1能安排肉猪出栏时间
1-11-1-2能够估测猪体重
1-11-1-3能正确使用地秤
1-11-2-1肉猪生长规律
1-11-2-2猪体尺测量、与体重估计方法
1-11-3-1称量计算时不能出现错误---认真
1-12猪场经营管理
①规模猪场建设(GB/T 17824.1-2008)
1-12-2-3沟通技巧
1-12-2-4养猪生产成本构成
1-12-3-1具有强烈的成本意识、能按成本控制要求,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作为己任
1-12-3-2能利用沟通技巧完成任务安排,企业文化灌输等工作。
①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5]5号)
②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 17824.3-200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
1-3-1-1能清理保持猪舍及设施卫生
1-3-1-2能使用环境控制设备调控舍内温度和湿度
1-3-1-3能进行舍内通风,清除有害气体
1-3-1-4能使用仪表检测猪舍卫生指标
1-3-2-1畜舍环境控制设备使用知识
1-3-2-2猪舍环境卫生要求
1-3-2-3环境检测仪表使用方法
1-3-3-1注意用电安全
1-3-3-2爱护动物,保护环境
(GBM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GBM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水利业生产、管理、产品初加工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以下中类:5-01〔GBM5-1〕种植业生产人员5-02〔GBM5-2〕林业生产及野生动物植物保护人员5-03〔GBM5-3〕畜牧业生产人员5-04〔GBM5-4〕渔业生产人员5-05〔GBM5-5〕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5-99〔GBM5-9〕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5-01〔GBM5-1〕种植业生产人员从事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作物、中药材等种植、管理、收获、贮运、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以下小类:5-01-01〔GBM5-11〕大田作物生产人员5-01-02〔GBM5-12〕农业实验人员5-01-03〔GBM5-13〕园艺作物生产人员5-01-04〔GBM5-14〕热带作物生产人员5-01-05〔GBM5-15〕中药材生产人员5-01-06〔GBM5-16〕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5-01-99〔GBM5-19〕其他种植业生产人员5-01-01〔GBM5-11〕大田作物生产人员从事粮、棉、油、糖、烟、麻等大田作物的土地耕作、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和产品初加工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以下职业:5-01-01-01农艺工从事农田耕整、土壤改进、作物栽培、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农田的土地耕整、土壤改进;〔2〕选种、制种、育苗、播种、栽插等;〔3〕进行施肥、灌溉与排水、中耕除草等田间管理;〔4〕对农作物的长势长相、营养、群体、生理保障等进行诊断以及产量预测;〔5〕对旱、涝、干热风、低温冷害等开展抗灾活动和生产自救;〔6〕提纯复壮、杂交制种,储藏、保管种子;〔7〕收获农作物;〔8〕对收获的农作物及其产品进行脱粒、晾、晒等初加工工和储藏;〔9〕维护和保养农具。
以下工种归入本职业:农艺工〔07-001〕粮食作物栽培工〔*〕棉花栽培工〔*〕油料作物栽培工〔*〕糖料作物栽培工〔*〕麻、烟类作物栽培工〔*〕5-01-01-02啤酒花生产工从事啤酒花种植、管理、收获和加工的人员。
2023年畜牧技术员标准
2023年畜牧技术员标准
畜牧技术员标准是指从事畜牧养殖、畜牧技术推广、畜牧兽医等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
具体来说,畜牧技术员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素质:
1. 热爱畜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语言文字能力;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畜牧生产的工作环境。
二、知识要求:
1. 掌握畜牧养殖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2. 了解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的基本知识;
3. 掌握畜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三、技能要求:
1. 熟悉并能够执行与畜牧生产相关的所有阶段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动物繁殖、饲料管理、畜舍卫生、疾病控制和动物健康。
2.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计划能力,能够有效地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任务完成的质量和及时性。
3. 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农民、其他畜牧技术员、兽医、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有效沟通。
4. 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识别和解决畜牧生产
中的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5. 熟悉并能够遵循安全和卫生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6.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技能,能够使用相关的软件和设备,例如养殖场管理软件、电子设备等。
7. 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掌握最新的畜牧技术和知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8. 适应力强,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例如农村、山区等艰苦地区的工作。
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家畜饲养工说明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5年5月13日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围、工作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在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
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人员有:晓华、白金山、春华、展生。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以姓氏笔画为序):丁洪涛、毛德智、广军、何兵存、克、泽霖、伟生、周清、郭宏、梁田庚。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农业部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省畜牧兽医总站、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学院、扎兰屯农牧学校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此,谨致忱!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家畜饲养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家畜和特种畜类的喂养、护理、放牧、调教和饮料调制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嗅觉、色觉正常。
牛场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解表
2-5-12干奶方法及干奶时期
2-4-3-1生产区要穿工作服
2-4-3-2严禁喧哗打闹,不擅离职守
2-4-3-3严禁在养殖区吸烟和明火作业
2-4-3-4爱护牛只、爱护公物、用心养牛。
2-4-3-5团结同志、尊师爱徒、服从领导
2-4-3-6认真执行生产操作流程、做好交接班手续
2-3-3-2在舍内不能睡觉,服从领导,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3-3-3培养学生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作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2-4生产阶段管理
①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5]5号)
②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NY/T 5049-2001)
2-4-1-1能进行奶牛场奶牛的分群工作,根据泌乳期及产奶量的变化随时调整。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解表
职业领域
工作岗位
工作任务名称
职业标准
专业能力
理论支撑及相关知识
职业素质
2.牛饲养管理与繁育
畜牧技术员
2-1饲料调制
①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5]5号)
②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5032)
辉山乳业畜牧技术员岗位标准
2-1-1-1能根据公司配方要求制定本场奶牛每群日粮配方,并负责指导饲料组执行TMR日粮,定期对饲料成分及饲喂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2-5-2-1母畜试情方法
2-5-2-3阴道检查方法
2-5-2-4阴道开张器的使用方法
2-5-3-1操作动作要轻
2-5-3-2整理分析繁殖技术资料,及时查找不孕牛
繁育技术员
2-6输精
①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4]3号)
农业系统部分职业及职业标准简介
农业系统部分职业及职业标准简介一、农艺工职业资格农艺工职业资格等级共分为五级: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类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农艺工暂无2800元3500元6500元8500元二、果、茶、桑园艺工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菌类园艺工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四、花卉园艺工1职业定义从事花圃、园林的土壤耕整和改良;花房、温室修装和管理;花卉(包括草坪)育种、育苗、栽培管理、收获贮藏、采后处理等。
2适用范围公园、苗圃、花卉场、育种中心、园艺公司。
3技术等级初、中、高。
五、蔬菜园艺工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蔬菜园艺工。
1.2职业定义从事菜田耕整、土壤改良、棚室修造、繁种育苗、栽培管理、产品收获、采后处理等生产活动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六、绿化工初级、中级、高级七、农业技术指导员1.1职业名称农业技术指导员。
1.2职业定义从事农业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开发和信息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农业技术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农业技术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农业技术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八、有害生物防制员1、职业名称有害生物防制员。
2、职业定义从事预防和控制危害人类健康、影响人类生活和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畜饲养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家畜和特种畜类的喂养、护理、放牧、调教和饮料调制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嗅觉、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干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要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常规教学用具和设备的实验室和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
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家畜繁殖员1.2职业编码5-03-01-011.3职业定义使用家畜繁殖工具、监测仪器,监测调控繁殖活动,配种和繁育仔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般智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和空间感正常;知觉、色觉、嗅觉正常;手指和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9.30
•【文号】人社厅发[2010]89号
•【施行日期】2010.09.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制定了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2010年9月30日附件
注:带※的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带X的表示新职业。
动物饲养员工作标准1
动物饲养员工作标准1
动物饲养员工作标准
一、严格执行动物饲养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动物的正常生长。
二、根据动物的习性要求,做到科学管理和饲养,按规定及时喂食、给水,保证食物的质量。
三、做好动物的饮食、精神状态、粪便等情况的观察和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
四、做好动物的繁殖工作,掌握发情期,及时回收蛋卵,适时进行动物交配和孵化。
五、做好动物笼舍及食槽等的卫生管理,坚持每日清扫和每周消毒制度,防止动物疾病的发生。
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动物笼舍,锁好笼舍门,钥匙按规定放置。
七、有计划地开展动物驯化工作,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和请示制度。
特别对凶猛动物的驯化,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擅自进行。
家畜饲养工 职业标准
家畜饲养工职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工作职责:家畜饲养工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饲养和管理家畜,包括喂养、清洁、疾病预防和治疗等。
2.技能要求:家畜饲养工需要具备以下技能:
(1)熟悉家畜饲养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能够根据不同的家畜品种和生长阶段,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
(3)能够使用家畜饲养设备和工具,进行饲养管理和疾病预防;
(4)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家畜疾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控制;
(5)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工作人员合作,共同完成饲养任务。
3.教育和培训:通常要求家畜饲养工具有相关的教育背景,如农业、畜牧兽医等专业。
此外,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实践,以提高饲养技能和管理能力。
4安全要求:家畜饲养工需要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家畜的安全。
这包括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避免意外伤害和疾病传播。
5.环境保护:家畜饲养工需要注意环境保护,避免污染和破坏环境。
这包括合理处理粪便和废水,避免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污染。
6.职业操守:家畜饲养工需要遵守职业操守,保证工作质量和诚信。
这包括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商业机密等。
7.工作环境:家畜饲养工通常需要在农场、牧场等户外环境中工作。
因此,需要适应户外环境,并具有较强的体力和耐力。
总之,家畜饲养工职业标准要求从业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注重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操守。
家畜饲养员国家职业标准
家畜饲养员国家职业标准动物园饲养员的岗位要求因地而异,一般岗位要求如下:1、最低学历:专科2、工作年限:一年以上,有过实验动物饲养管理或者动物实验经验者优先。
3、专业:畜牧兽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检疫。
4、语言:无。
5、相关能力:(1)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优先。
(2)对大小鼠等实验动物无排斥、恐惧心理。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积极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对工作有责任心,能自觉完成分配任务,承受工作压力。
参考内容动物园饲养员岗位职责:1、日常动物饲养繁殖、健康观察与疾病预防;2、动物房物料准备、清洁消毒及表单记录等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饲养员_百度百科不需要单独考证,一般任职要求如下:1、畜牧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1-3年以上养殖实践或相近工作经验,熟悉动物饲养基本技术;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工作细心。
岗位职责:1、配合、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2、动物的日常饲养工作,譬如给水,给食;3、实验动物的日常健康、行为的观察、报告;4、动物房的清洁、维护工作。
参考内容动物饲养员注意事项:1、首先,要结合其实际需求,给动物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其次,要掌握动物的发病规律, 针对性的采取施药方法,尤其是在冬夏两季,动物病的防治最为关键。
3、最后,要按照相应的饲养方法和科学管理方式,来对动物的生长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这样才能避免畸形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养员1、大专以上学历,动物管理专业毕业;有饲养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要求;2、年龄:20至45岁;3、有上进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4、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富有爱心、喜欢动物。
每个动物园的要求也不是完全一样的,甚至要求更严。
事业单位在学历上面要求更严谨,所学专业也是动物相关专业。
饲养员饲养员是汉语词汇,拼音sì yǎng yuán,解释为饲养牲畜的人。
家畜饲养工试卷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家畜饲养工中级理论知识试卷 注 意 事 项 1、本试卷依据2001年颁布的《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命制, 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请在试卷标封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答案。
一 二 总 分 得 分 得 分 评分人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80题。
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
每题1分,满分80分。
) 1.社会主义道德,是依靠社会主义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教育和人的信念的力量,来调整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以及个人与( )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A 、社会 B 、家庭 C 、同事 D 、邻居 2.职业道德既是对( )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又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A 、法人 B 、全体公民 C 、自然人 D 、从业人员 3.家畜饲养工职业守则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等十项内容。
A 、办事公道 B 、自力更生 C 、钻研业务 D 、奉献社会 4.食盐、石粉同属于( ) 类饲料。
A 、添加剂饲料 B 、维生素饲料 C 、矿物质饲料 D 、能量饲料 5.我国的培育品种湖北白猪属于( )类型。
A 、脂肪型 B 、瘦肉型 C 、兼用型 D 、乳用型 6.下列肉牛品种,瘦肉率最高的是( )。
A 、利木赞牛 B 、夏洛来牛 C 、皮埃蒙特牛 D 、安格斯牛 7.家畜的颈部、背胸部、腰腹部、荐臀部和尾部组成( )。
A 、躯干 B 、前肢部 C 、后肢部 D 、动物体 8.下面叙述不正确的是( )。
A 、鼻、咽、喉、气管、支气管是气体进出肺的通道,称为呼吸道 B 、肺是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 C 、喉软骨仅包括环状软骨和甲状软骨 D 、猪肺分叶明显,左、右均分为前、中、后叶,右肺有副叶9.精子进入子宫后,在子宫内膜分泌物作用下获得( ),并借助于子宫肌的收缩作用运送到输卵管。
牛羊屠宰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
牛羊屠宰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牛羊屠宰加工工。
1.2职业定义从事牛羊屠宰、解剖、加工、分割及副产品整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味、嗅、触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地;中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音像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应在具有致昏、剥皮、冲淋、劈半必备设备和操作台、计量衡器、食品箱、分割刀具的场所进行。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家畜繁殖员
家畜繁殖员职业名称:家畜繁殖员。
职业定义:从事种畜饲养、人工授精作业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嗅觉、色觉正常。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家畜繁殖工职业技能鉴定在宁夏规范开展
家畜繁殖工职业技能鉴定在宁夏规范开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畜牧业》
【年(卷),期】2012(000)019
【摘要】为从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闻畜牧法》,规范家畜繁殖员(牛人工授精员)管理,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宁夏畜牧工作站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宁复253鉴定站)于9月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组织开展了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来自银川市、石嘴山市和中卫市的125名家畜繁殖工参加丁培训和鉴定。
【总页数】1页(P15-15)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陕西宁夏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异地发证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川劳社函[2005]345号 [J],
2.家畜繁殖工职业技能鉴定在宁夏规范开展 [J],
3.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技术培训及家畜繁殖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郑州举办 [J],
4.加强项目培训严把执业资格确保生猪良补真正落到实处——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技术暨家畜繁殖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在郑州成功举办 [J], 丁涵
5.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开展“建材物理检验工(密封材料)”职业技能鉴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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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
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职业标准家畜饲养工
说明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家畜饲养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5年5月13日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
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人员有:陈晓华、白金山、张春华、刘展生。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以姓氏笔画为序):丁洪涛、毛德智、冯广军、何兵存、李克、杨泽霖、陈伟生、周清、郭宏、梁田庚。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农业部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山东省畜牧兽医总站、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锦州畜牧兽医学院、内蒙古扎兰屯农牧学校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此,谨致谢忱!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畜饲养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家畜和特种畜类的喂养、护理、放牧、调教和饮料调制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嗅觉、色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要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常规教学用具和设备的实验室和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45分钟,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1.8.6 鉴定场所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工作现场进行,并配备符合相应等级考核所需的家畜、设备和用具等。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尊重科学,规范操作。
(3)工作积极,安全生产。
(4)团结合作,厉行节约。
(5)爱护家畜,保护环境。
2.2 基础知识
2.2.1 专业基础知识
(1)家畜营养与饲料知识。
(2)家畜品种知识。
(3)家畜解剖生理知识。
(4)家畜繁殖知识。
(5)家畜环境卫生知识。
(6)家畜饲养管理知识。
(7)家畜饲养设备知识。
(8)家畜卫生防疫知识。
(9)家畜无公害生产知识。
2.2.2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知识。
(3)种畜禽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
(4)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
(5)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及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 1 初级
注:[1] 该项为牛、羊生产人员技能要求;[2] 该项为羊生产人员技能要求?
3.2 中级
注:[3] 该项为牛、羊生产人员技能要求;[4] 该项为羊生产人员技能要求?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