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说明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说明一、地方标准发展现状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一员,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标准化法》对地方标准作出新的定义,并明确标准制定、实施及制定、实施监督要求,对地方标准的发展起到有效的规范、指导作用。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也由农业、工业拓展到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制定主体也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拓展到设区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截止2018年底,我省共有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354项,并免费向社会全文公开,地方标准的蓬勃发展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制定依据有关制定本办法依据如下:(一)《标准化法》中涉及地方标准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江苏省地方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江苏省地方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南》编制说明一、目的意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其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江苏建设成效。
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不断激励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建设的动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城乡基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方面的引领表率作用,夯实法治江苏建设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目前,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已开展了近15年,但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尚未有统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本指南出台将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本指南作为首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省地方标准,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将填补我省乃至全国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空白。
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7〕59号)批准立项。
三、编制原则(一)一致性原则。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采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0号)、《关于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苏司通[2006]156号)和《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苏司通[2009]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参考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相关内容。
(二)科学适用性原则。
为确保该项标准适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该项标准的制定不仅吸收兄弟省份的成熟技术和经验,同时,在充分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苏中、苏南、苏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的差异,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标准的内容。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8•【字号】苏政发[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04]48号2004年5月1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江苏地方标准
江苏地⽅标准DB32江苏省地⽅标准DB32/T xxxx—xxxx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项⽬制图及其图例和⾊标规范Cope of Drawing with legend and color standard for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in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草案)2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为规范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项⽬制图(包括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竣⼯图、⼯程设计图)及其图例和⾊标,提⾼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项⽬建设管理⽔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按GB/T1.1-2009《标准化⼯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扬州⼤学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项⽬制图及其图例及⾊标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项⽬区现状图、规划图、竣⼯图、⼯程设计图制图规范及其图例和⾊标的使⽤规范。
本标准适⽤于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项⽬,对黄河故道项⽬、⾼沙⼟项⽬、滩涂围垦项⽬等相关以农⽥⽔利⼯程为主的⼟地治理类项⽬兼具指导性。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标准。
GB/T50103-2010总图制图标准GB/T50257-2017国家基本⽐例尺地图图式GB/T50026-2016⼯程测量规范GB/T30600-2014⾼标准农⽥建设通则GB/T33130-2016⾼标准农⽥建设评价规范NY/T2148-2012⾼标准农⽥建设标准GB50288-1999灌溉与排⽔⼯程设计规范GB/T50817-2013农⽥防护林⼯程设计规范SL56-2013农村⽔利技术术语SL73.7-2013防汛抗旱⽤图图式SL73.1-2013⽔利⽔电⼯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2-2013⽔利⽔电⼯程制图标准⽔⼯建筑图TD/T1012-2016⼟地整治项⽬规划设计规范GB/T20203-2006农⽥低压管道输⽔灌溉⼯程技术规范DB32/T1969-2012农业综合开发⼟地治理项⽬建设规范DB32/T1970-2012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建设规范DB32/T1971-2012农业综合开发⼟地治理项⽬验收规程3术语3.1⾼标准农⽥建设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以建设⾼产稳产农⽥为⽬标,围绕农⽥主要限制性因素解除或全⾯质量提升⽽开展的⼟地平整、⼟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间道路、农⽥防护与⽣态环境保持、农⽥输配电,以及其他⼯程建设,并保障其⾼效利⽤的建设活动。
江苏省地方标准
江苏省地方标准DB J DB32/*** —2019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质量检验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for Precast ConcreteComponents(征求意见稿)2020—00—00 发布2020—00—00 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前言为推进江苏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进程,完善江苏省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检验体系,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管理,促进预制构件标准化、系列化、产业化发展。
编制组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7]409号)的要求,经充分调研和试验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预制构件材料质量检验;5生产过程质量检验;6成品质量验收;7堆放、运输与成品保护;8档案资料;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预制构件材料质量检验 (7)4.1一般规定 (7)4.2混凝土用原材料 (7)4.3钢筋与预应力材料 (9)4.4连接材料 (12)4.5预留预埋件材料 (13)4.6其他材料 (14)5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15)5.1一般规定 (15)5.2模具和台座 (15)5.3钢筋工程 (17)5.4混凝土工程 (21)5.5预应力工程 (23)6 成品质量验收 (25)6.1一般规定 (25)6.2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 (25)6.3检验规则 (30)7 堆放、运输与成品保护 (33)8 档案资料 (34)附录A 原材料进场复检清单 (37)附录B 预埋吊装件抗拔性能试验 (39)附录C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节点组合性能抗拉试验 (43)附录D 叠合楼板结构性能试验 (45)附录E 叠合梁结构性能试验 (48)附录F 建筑部品组合外墙板静态风压防水性能试验 (52)附录G 预制混凝土叠合板表面粗糙度试验 (53)附录H 预制构件件生产质量资料核查记录 (55)1 总则1.0.1为加强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保证预制构件的生产质量,促进预制构件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制定本标准。
地方标准申请备案函-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11-2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4
DB32/T 2977-2016
孔压静力触探技术规程
2016-9-20
2016-11-2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南京东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城市地下工程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
DB32/T 2958-2016
养殖水体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6-9-20
2016-11-20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
6
DB32/T 2959-2016
文蛤天然苗种监测与养护技术规程
2016-9-20
2016-11-2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DB32/T 2975-2016
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用表
2016-9-20
2016-11-2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23
DB32/T 2976-2016
内河航道生态护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18
DB32/T 2971-2016
水稻机插钵苗育秧技术规程
2016-9-20
2016-11-20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农学院
江苏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DB32)
2014-2-1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东南大学
14
DB32/ 2623-2014
大豆油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2014-1-10
2014-2-1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节能监察中心、邦基()粮油
15
DB32/ 2624-2014
合成洗衣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大众联合汽车改装
12
DB32/T 2614-2014
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安全管理规
2014-1-10
2014-2-1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13
DB32/T 2616-2014
锅炉安全与节能远程监测技术要求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氯碱工业协会、梅兰化工集团、化工集团新东公司、扬农化工集团
43
DB32/1603-2010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2010-06-01
2010-08-0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冶金行业协会
19
DB32/T 1245-2009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导则
2009-10-28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南大学等
6
DB32/T1645.3-2010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 第3部分:能源统计
2010-10-12
2010-12-12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南大学等
7
DB32/T1645.4-2010
江苏省地方标准设计图集
省标准站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6.00 20.00 22.00 15.50 17.50 48.00 24.00 42.00 35.00 7.00 6.00 12.50 7.00 6.50 6.00 7.00
苏J21-2003 苏J/T22-2004 苏J/T23-2004 苏J/T24-2004 苏J25-2006 苏J/T27-2006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中国建工 省标准站 2005.3
11.00 10.00 6.00 8.00 19.00 5.00
(二)结构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现浇钢筋混凝土折梁住宅楼梯图集 钢筋混凝土平板(冷轧带肋钢筋) 钢筋混凝土圆形板式楼梯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轻质隔墙板构造图集 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 预应力混凝土檩条(冷轧带肋钢筋) 预应混凝土挂瓦板图集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水泥炉渣空心砌体框架填充墙及隔墙构造图集 苏G9407 苏G9604 苏G9605 苏G9606 苏G9701 苏G9702 苏G9801 苏G9803 苏G9902 苏G01-2003 苏CG01-2006 苏G02-2004 苏G03-2002 苏CG03-2006 苏G04-2003 苏G05-2005 苏G06-2005 苏G07-2003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省标准站 中国建工 省标准站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省标准站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中国建工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2005.3 16.00 4.50 17.50 5.00 3.00 5.00 12.50 5.50 5.00 12.00 12.00 49.00 21.00 34.00 12.00 21.60 14.00 6.50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06]363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06)363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标[2004]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到我厅科研设计处。
附件: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二ОО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补充、细化和提高,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发XXX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审定、批准发XXX实施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审查、发行、解释等工作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具体实施。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织研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展规划纲要,并纳入全省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编制单位的申报分年度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和专项支出预算。
列入计划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填写《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表》。
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促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的实施,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管理,根据《标准化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化试点示范是指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和管理,以建立完善和推广实施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为目的的典型引路、标杆引领的标准化实践活动。
第三条依据实施目标不同,分为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
试点是为了探新路,在特定领域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规范生产、经营服务、管理活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探索新型标准化模式和方法;示范是为了树标杆,将某一领域标准化试点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开展标准化精品展示、实践验证、创新研究和宣传培训,向其他地区或领域示范推广。
第四条依据管理层级单位不同,分为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
国家级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没有具体规定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省级项目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涉及有关部门的,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管理及考核验收;负责向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受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管理、绩效考核(中期评估)及考核验收。
第六条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协助完成试点示范项目的考核验收。
第二章申报与下达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及确定程序一般包括: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及指南、宣传发动、材料审核、试点示范项目答辩、确定年度计划并下达等环节。
第八条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管理的单位,按照年度申报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汇总上报申报材料。
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模板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报单位:
二、项目背景和意义
(1)背景介绍:
(2)项目意义:
三、项目目标和范围
(1)项目目标:
(2)项目范围:
四、项目内容和技术指标
(1)项目内容:
(2)技术指标: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
(2)前期工作:
六、项目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环境效益:
七、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1)项目实施计划:
(2)进度安排:
(1)项目总额:
九、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1)项目组织机构:
(2)人员安排:
十、项目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1)风险评估:
(2)应对措施:
十一、项目推动和宣传计划(1)项目推动计划:
(2)宣传计划:
十二、项目评价和验收标准(1)项目评价标准:
(2)验收标准:
附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前期调研报告;
(4)项目人员安排表;
(5)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为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模板,供参考使用。
实际申报书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江苏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标准分为省地方标准和设区的市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地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
第五条为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制定范围开展。
第六条地方标准制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促进商品、服务自由流通,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其技术要求应当高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需要,组织开展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第八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组织制定地方标准2个月前,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地方标准立项征集公告,公开征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第九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方标准体系研究成果和征集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研究制定地方标准立项范围,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标准起草单位)可以根据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地方标准立项范围,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并提交立项申请书和地方标准初稿。
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 江苏省工商行政 ...
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商标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目的意义江苏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都明确提出了要提高江苏品牌建设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如何规范企业的商标管理,立足企业商标使用、管理与保护,构建围绕商标权利获取、权利维护,商标价值提升,商标权利运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
随着江苏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商标战略的实施,企业商标意识在不断提高,企业商标注册,申报驰、著名商标等积极性不断提升。
然而,由于缺乏商标管理经验和法律知识,企业在商标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不少企业由于商标使用不规范,在内省外受到了查处,有的甚至被处罚多次;有的知名品牌由于管理不当,已名落孙山,逐步退出市场;还有的驰、著名商标由于保护不力,造成市场上鱼目混珠,消费者无法辩认。
为了帮助企业用好、管好、保护好自己的商标,2012年底,省工商局制定并下发了《江苏省企业商标管理规范》(试行),有效地帮助企业提升商标管理能力。
目前,国内外尚缺相关的企业商标管理规范标准。
为了帮助企业对商标实施标准化管理,有必要在《江苏省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制定实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2016年4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6〕61号),批准立项。
三、编制原则(一)简明适用原则。
本标准立足现实,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在确保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平时最容易被忽视、最容易出问题的方面,提出技术指标。
(二)科学规范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标准结构符合规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9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第一、第二、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苏建科〔2009〕389号)等规定及相关绿色建筑标准,我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一、第二、第三批绿色建筑项目评价标识工作。
经专家审查和项目公示等程序,认定“镇江二院玉山片区改建项目(4、7、8号楼)”等5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 1.江苏省2015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江苏省2015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江苏省2015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3月9日附件1:江苏省2015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公共建筑镇江二院玉山片区改建项目(4、7、8号楼)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镇江0.732常州新桥中学初中分校教学楼、实验图书信息楼、体育馆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上海宇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设计标识★常州2.093常州新桥中学初中分校行政楼、后勤楼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上海宇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常州0.914昆山娄汀苑幼儿园昆山乐建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三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0.415昆山花桥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昆山市花桥自来水厂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0.536太仓供电公司运行检修大楼江苏省电力公司太仓市供电公司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0.927昆山花桥集善小学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苏州3.628昆山天大数控科技园二期工程昆山天大精益数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2.009盐城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阜宁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盐城1.96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0公共建筑南京佳兆业城市广场社区中心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南京1.3311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标识★★无锡11.68南通如皋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大厦(时代大厦)南通臻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南通5.1113居住建筑徐州绿地商务城 B1-123 地块118~123、125~133、135~143、145、146号楼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睿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徐州33.3514徐州市贾汪区安置房泉城国际花都A地块(1-21#)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徐州求实绿色建筑科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标识★6.4815南京佳兆业城市广场A地块住宅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南京11.5616泰州开元香颂花园1~3号楼住宅项目泰州高教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博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泰州7.4917太仓市浏河闸北小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太仓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铭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2.38附件2:江苏省2015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公共建筑泰州高港区中小学项目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江苏绿博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泰州5.962徐州沛县文化中心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江苏绿博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徐州6.353丹阳吾悦广场(大商业)丹阳新城宏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启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镇江22.124宜兴清华科技园配套工程(1-3、5-7号楼)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无锡5.245宜兴清华科技园(一期)项目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无锡14.736宜兴光电子产业园综合楼项目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无锡1.357无锡宜兴森莱浦办公研发楼(1、2号)江苏森莱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无锡2.18无锡宜兴东郊花园幼儿园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无锡0.849南通国城生活广场—大润发超市江苏润科商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标识★南通6.0510盐城新城中心小学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盐城5.22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1公共建筑无锡宜兴企业家会所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无锡0.2212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上海烟草集团太仓海烟烟草薄片有限公司上海佑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0.5813盐城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楼阜宁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标识★★盐城1.9614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连云港5.1815南京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招银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计标识★★南京13.2916居住建筑泰州青年南路旧城改造安置区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铭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泰州52.5517徐州沛县北孔庄小区二期(1~20号楼)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江苏绿博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徐州20.1718南京鸿云坊住宅小区中粮鸿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南京40.2819南京NO.2013 G63地块1~28号楼南京正荣江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南京33.85附件3:江苏省2015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公共建筑太仓市人民法院迁建城厢人民法庭用房太仓市人民法院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设计标识苏州0.352淮安盱眙苏宁电器广场盱眙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5.783淮安盱眙塞纳摩尔1、2、3、5、6、7号楼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15.234淮安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大楼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淮安4.215淮安盱眙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盱眙县人民医院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16.56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创新中心(3、7号楼)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设计标识★★镇江5.97江苏科技金融大厦江苏金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南京6.458南京市纪委、监察局新建配套附属用房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京市监察局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标识★★南京4.239居住建筑淮安盱眙东方世纪城二期江苏庆亮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8.6410淮安盱眙大桐学林华府·农贸商城A1、A3、A5~A10号楼江苏大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标识★淮安9.17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咨询单位标识阶段标识星级地区建筑面积(万m2)11居住建筑淮安盱眙沙岗人家保障性住房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15.0912淮安盱眙塞纳摩尔8-12、15-19号楼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10.9313淮安盱眙东方世纪城三期江苏庆亮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绿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淮安6.814无锡保利飞马纺机住宅项目无锡保利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格林思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无锡29.815无锡仙河苑五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1号楼~14号楼)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标识★无锡24.1416太仓书香苑住宅小区太仓市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铭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1.0717苏州长兴村十三号B地块项目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标识★苏州14.70——结束——。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详情如下: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2 水质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3 水质钡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2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21 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9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8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3 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76 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86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69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7 水质丙烯酰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700 水质65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15 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6 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10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2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苏卫规[监督][2011]3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卫规(监督)〔2011〕3号2011年12月7日)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计划、立项、制(修)订、审评、发布、备案以及修改、复审等工作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江苏境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第四条地方标准制(修)订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本省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第七条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发XXX解释等工作。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于本规定。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为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高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协调配套。
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六条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围绕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时效性。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第八条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根据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解释等工作。
第九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标准体系研究。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相互通报收到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一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域有关发展规划、标准体系研究成果、立项建议等,制定发布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本申请书用A4纸填报,并加盖申报单位(第一起草单位)公章。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立项建议书后。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七、必要性(主要包括:标准制定的紧迫性、拟解决所属行业领域中的问题或能满足的具体需求) 八、可行性(主要包括:当前技术条件下标准实施的难易程度、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起草单位标准化工 作基础、技术力量、项目经费保障等) 九、预期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其他效益等)
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 对口省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说明 1・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地方标准 应当立项,并提交本立项申报书和标准草案。 .如实填写,言简意赅。其中:“拟完成报批时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查新情况'若选“有”,则需将详细信息(标 准号、标准名称,计划号,计划名称)填入相关栏目。
十、标准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本单位以及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拟采取的标准实施、标准 监督检查相关措施)
十一、与法律法规和现有标准的关系、拟采用先进标准情况
十二、申报强制性标准时涉及的特定内容(强制内容、理由和依据、涉及产品或对象、强制实施的风险分析评 估)
十四、起草人员信息(按参与程度排序,第一起草人应无到期未பைடு நூலகம்成省地方标准项目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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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修订标准项目填写)
拟完成时间标准性质□源自荐□强制主要申报单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所属行业、专业领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注册地址
市县(市、区)
联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参与申报单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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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归口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名称
附件
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制定规程(试行)》要求,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立项,并填写本申报书。
2、如实填写,言简意赅,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后。
3、本表用A4纸填报,可按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报书后。
一、基本信息
十、标准是否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涉及的应详细填写并专门填报拟放弃的承诺)
十一、主要起草人员
姓名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项目分工
标准化工作经历
六、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参考和引用标准的标准号和标准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系等)
七、申报单位标准化工作基础(参与标准化活动情况)、项目经费、人才保障
八、使用对象和标准宣贯实施计划
9、申报强制性标准涉及内容(强制内容、理由和依据、涉及产品或对象、强制实施的风险分析评估)
查新情况
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无
国家标准、行业学标准、地立标准制修订计划□有□无
(若有,则需详细填入第六项相关内容)
二、必要性(目的意义、可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等)
三、可行性(有关研究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可操作性、经济合理性等)
四、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五、国内外情况说明(国内外技术状况、发展趋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