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常见问题与处理意见(PPT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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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常见问题与处理意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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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因未按照规 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审核审批被驳回。
经验教训总结
重视前期准备工作
在项目申请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要求,确保符合审核审批条件。
加强沟通协调
与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 ,有助于提高审核审批通过率。
科学评估影响
对项目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 评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保护优先
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应优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 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
02
常见问题分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总结词
申请材料是审核审批的基础,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详细描述
在申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林地权属证明、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等。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如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等,将导致审核审批无法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合法性争议
总结词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合法性争议是审 核审批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详细描述
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过程中,可能 会遇到林地权属争议、林地用途不符 合法律法规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 致审核审批无法通过,甚至引发法律 纠纷。
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
总结词
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 是特别重要的环节,需要严格把关。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总结词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是解决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审核审批问题的有效途径。
详细描述
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如 林业、环保、土地等部门)进行沟通,了解 各部门的政策和要求,确保申请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同时,对于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和争议,应通过沟通协调解决,以加快审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政策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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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四)审核审批权限的规定 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限
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 规定临时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 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将重点林区国务 院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林业主 管部门,对其他地区明确审批权限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修改必要性
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国务 院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 土地管理的决定。 2010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纲要(2010-2020年)》,印发《纲要》的通知 明确提出,要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各 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一些在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并经实践证明行之有 效的做法,也需要上升到规章层面。
二、主要内容
(三)增加了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
三是《纲要》提出除国务院有关部门 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外,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并将可以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项 目扩大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益民生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三)增加了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
一、修改必要性
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我局制定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 理办法》(2号令),于2001年1月4日发布 并实施。2003年8月,下发了《占用征用林 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139号文)。多年 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据此积极履行占用征 收林地审核审批职责,促进占用征收林地管 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要内容
(五)简化和明确申请材料
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规划的建设项目,要求提供符合规划的材 料 五是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使 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占 用林地面积小的项目,提供林地现状调查 表,内容大大简化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概述(36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概述(36张)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
▪ 2、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使用林地:国有森林经营 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 施占用林地的,由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所属的同级人民政府 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 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
▪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下放和委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审核权限的通 知》(冀林字〔2015〕136号 2015年6月16日)作了规定。 (不是 下放和委托,应该是明确)
▪ 1、临时使用林地: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的,由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所属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 目临时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按照林地类型 (应该是使用林地类型)划分,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 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类型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 公顷),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超过 上述规定面积部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具体操作
▪ 3、森林类别:公益林、商品林。其中公益林包括国家级
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商品林包括重点商 2、使用林地类型:防护林林地、特用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其他林地。
强调2点:一是要用专用票据,电子板式,银行有签章。 保护等级为1、2、基本要求
▪ (二)基本要求 ▪ 1、永久(长期)使用林地。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
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逐级审查后,经有权 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规定标准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取得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 用地审批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凭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按规定向林业 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 2、临时使用林地。建设项目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 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论我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随着社会法制的各种林地保护、占用林地政策的相关法律出台个实施,滥砍滥挖、随意破土地资源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不少地方的环境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保护林地等土地资源的步伐依然不能放松,不少群众对林地的保护意识依然薄弱,片面的认为我国土地林业资源相当的丰富,对占用土地和林地的审批表现的难以理解,认为相关部门是在多此一举,还有人是为了自己一己私利,巧立名目骗取相关部门的审批,实则是滥占林地,随意开发,搞房地产和其他工程建设,在破坏自然环境的同时,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影响,甚至是引发严重的自然灾害。

关键词:建设项目;林地征用;问题及对策一、前言林地包含的范围非常的广泛,如乔木林地、种植耕地、灌木林及相关部门规划的荒山荒地。

林地在自然环境中起到了调节局部环境的作用,是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做好对林地的保护工作,不但能够保护自然环境,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同时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种有效措施,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地方的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们为了获取相关的利益,对林地的过度占用和开发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渐显现出来,随意的开发,没有科学的规划和有节制的开采,造成了林地破坏现象非常的严重[1]。

所以,对林地的保护,贯彻林地有效开发,保护自然环境势在必行。

二、林地占用存在的相关问题1、随意开采、非法占用林地现象较为突出就目前来说,我国对林地的保护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部分地方在法律条文的执行力度上面没有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对林地占用的有关问题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规划,加上监管力度的缺乏,就导致了许多企业单位个群众个人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随意盲目的开采林地,把公共林地占为己有。

同时,部分地区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容易在经济收入上得到一时的满足,而随意的进入林地之中随意砍挖,导致部分林地出现严重破坏的情况,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林地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

然而,在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程序、监管、问题、解决方案引言在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中,监管不到位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缺乏清晰的监管职责、不足的监管力量和弱化的执法手段,都导致监管工作的不规范和不充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实现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全面监管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只有建立起高效、规范、公正的监管体系,才能确保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一.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1.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目前,关于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指南。

这导致了审批程序的规范性不高,使得审批过程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增加了不确定性和不公正性的可能性。

解决方案:应加强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立法工作。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批程序、要求和标准,为审批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操作指南。

这有助于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审批流程不透明审批程序缺乏透明度,缺乏对公众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和参与机制。

这容易引发不公正行为,影响审批结果的公正性,降低公众对审批决策的信任度。

解决方案: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流程。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及时公开审批的信息,包括申请材料、审批意见、决策依据等。

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如听证会、意见征集等,使公众能够了解审批过程,并有机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1. 引言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对林地资源的征用和占用进行审查和评估的过程。

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逐渐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的背景、目的、原则、流程以及审核结果的处理和监督等内容。

2. 背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征用和占用林地资源。

然而,林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使得征占用林地的决策和实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只有在审核合规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在合法、科学、环保、可持续的基础上进行。

3. 目的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确保征占用林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评估征占用林地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 原则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审核过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公正性原则:审核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科学性原则:审核过程必须基于科学、可靠的数据和方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绿色发展原则:审核过程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征占用林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5. 流程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立项审批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征占用林地的决策需要提前进行审核和评估。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提交征占用林地审核申请。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等。

•进行初步的审核和评估,包括征占用林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准备审核报告和意见,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阶段:现场勘察和评估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安排审核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征占用林地的具体情况。

•进行对林地生态环境的评估,包括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指标。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培训 ppt课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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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法律依据
▪ 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 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自2016年4月1日起实行)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 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 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 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 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 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 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 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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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法律依据
▪ 2、《森林法实施条例》(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 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
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
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
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
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
▪ 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 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 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 指: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 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五)野生动 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六)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浅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浅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工 作 研 究2021年第15期新农民浅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陈海霞(环江县林业局,广西 环江 547100)摘要: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期间,建设项目林地需求不断增加,因此有必要规范建设项目林地审批和审核,加强林地资源合理化应用,如此方能促进林业建设朝着可持续方向不断发展。

基于此,文章就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展开详细分析,希望能对建设项目林地应用带来帮助。

关键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前言:国内一直对林业资源发展高度重视,从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

林地审核与审批将在上述办法与规范下实现原定目标,项目应用林地范围应在这一阶段确定实际边界,便于加强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

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过程首先,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主要包含:核准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采矿许可证、备案确认文件等批准文件;身为批次用地项目,给出来自人民政府的同意批次用地说明书与规划图。

其次是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给出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相符的林地现状调查表。

最后,用地单位上交材料,用地单位应用林地前,应上交书面申请,具体而言主要包含建设项目内容、名称、申请事项与用地面积等。

提交部门是本地县级林业部门,与此同时,还应认真填写林地使用申请表,然后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具证明材料,确保材料内容和规划内容相符。

林地应用期间常常会遇到自然保护区,因此森林公园部门和结构应结合申请材料给出相关建议。

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2.1 性质与权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性质分为有长期使用林地、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临时占用林地等。

(1)长期性林地审批权限;10㎡以下的征收及占用防护林,面积在35㎡下的经济林与材林,还有林地面积在70㎡下的,都交给政府林业部门审核。

征地及占地面积在上述面积以上的,需要依法上报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让其进行详细审核。

(2)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限;临时占用除防护林与特种林外,占地面积小于2㎡的,可以交由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来审批;对于面积在2㎡以上的,应让省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审批。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国家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林地征占用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然而,林地征占用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国家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解决对策。

问题1:过度的征占用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和地方政绩,往往会过度征占用林地,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这种现象尤其在一些贫困地区发生频率较高。

政府要严格控制征占用的数量和范围,避免过度征占用。

对策1:对于一些林地征占用的项目,应该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要充分考虑环境、生态、资源等方面的因素,对于对生态和经济环境损害较大的项目严格禁止征占用。

同时,要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实施征占用计划的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征占用的规范合理。

问题2:缺乏对林地价值的认识因为缺乏对林地的价值的认识,很多地方政府往往容易将林地看成一块“闲置”地,直接征占用扰乱生态平衡。

事实上,林地的价值是非常高的,可以产生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多重效益。

对策2:政府应该加强对林地的价值教育,提高公众对林地价值的认识。

同时,政府应该完善林地权属和保护管理制度,规范林地利用和保护,确保公共资产的有效使用。

问题3: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林地征占用的规划和管理往往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这种情况导致林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没有得到合理的平衡。

同时,一些违规的征占用也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理。

对策3:政府应该建立科学的林地规划和管理制度,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于林地的征占用、开发、保护、治理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

这样能够有效地保障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通过以上措施实施去,能够有效地解决林地征占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政府应该加强对林地利用和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公众的林地价值意识和保护意识,确保林地的有效利用和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政策解读93页PPT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政策解读93页PPT
建设项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政策 解读
41、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42、夏日长抱饥,寒夜无被眠。 43、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44、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 45、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 当勉励 ,岁月 不待人 。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林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利用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研究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分析中国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

森林覆盖率的下降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问题愈发突出。

在当前的实际情况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 林地资源受到破坏。

由于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很多林地遭受破坏,导致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

2. 林地使用管理不规范。

一些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导致相关管理政策的执行困难。

3. 生态保护不到位。

对于一些重要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管理不够严格,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

以上问题说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管理存在明显的不足,相关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针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存在的问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林地资源。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规范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利用,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2. 强化管理监督。

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减少擅自占用林地的情况,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促进可持续发展。

合理规划和管理林地资源,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长期稳定利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

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推行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以上分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相关法规。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利用林地资源,这就需要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审核审批管理。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不仅关乎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批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

审批程序繁琐导致审批周期过长,不仅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进度,也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成本。

部分地方政府在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时,存在审批不严、违规批准等问题,导致林地资源的过度开发、浪费和破坏。

缺乏专业化、规范化的审批管理人员和机构,容易导致审核审批的不合规,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在使用林地后出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给后期的生态环境修复带来极大困难。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研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指导,确保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研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可以引导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水平,完善相关管理办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完善。

(一)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建议相关部门在审核审批程序上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提高效率。

可以通过优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

可以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形成一站式服务,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二)加强审核审批监管,提高合规性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提高审批的合规性。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常见问题与处理意见共39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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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常见问题与 处理意见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 —莎士 比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壹、实施机关:国家林业局。

二、承办机构: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依据:(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三)《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 号,2001 年1 月4 日发布);(四)《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 号)。

四、条件:(壹)申请人资格条件占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占用或征用其他地区防护林林地或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 公顷之上,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 公顷之上,其他林地面积70 公顷之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建设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①审批制的建设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核准制、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备案的确认文件。

城市规划区内为实施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勘查、开采矿藏项目,提交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③其他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4、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6、建设单位和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安置补助费协议,由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统壹制定补偿、补助方案的,要有该人民政府制定的方案;7、征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三)有关林业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1、现场查验报告;2、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用正式文件上报的审查意见。

五、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程序(壹)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申请;(二)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按规定逐级上报国家林业局;(三)审核同意的,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核不同意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且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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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3、变更、新增、退回林地的权限
❖ 变更:按照谁许可谁变更的原则,国家局审核同意的长 期占地项目需要变更,无论增加和减少林地面积 多少,都要报国家局变更。省级审核同意的长期 占地项目需要变更,由省级林业林业主管部门变 更。
❖ 新增:按照规定权限,由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 退回:按照谁许可谁变更的原则,由原审核部门变更。
由省级审核 审批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项目分类
(二)关于项目分类 ❖ 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
、电力、通讯、能源基地、国家电网、油气管网等。 风电、光伏、铁路专用线按基础设施项目对待。 ❖ 经营性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 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 采矿类,包括大中型矿山;加油站,加气站按经营性项 目对待。 ❖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粉煤灰治理
四种情况
2、林地整体 审核权限为 省级,涉及 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实验 区
3、林地整体 审核权限为 国家级,涉 及省级自然 保护区实验 区
4、林地整体 审核权限为 省级,涉及 省级自然保 护区实验区
保护区和林 地材料一起 报国家局审 核审批
先:国家局审 批保护区 后:省级审核 林地
先:省级审批 保护区 后:国家局审 核林地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项目分类
(二)关于项目分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材料产业 生物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能源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数字创意产业 相关服务业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林地保护等级、国家级公益林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6、2合1项目审核审批权限
按照审改办的要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与在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修筑设施两个许可合为一个许可。( 林地审核包括保护区内和保护区外使用林地)
❖ 四种情况: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1、林地整体 审核权限为 国家级,涉 及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实 验区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5、35号令第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解释 ❖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一次 申请。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林地使用审核审批。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中已经明确分期或者分段建设的项目,可 以根据分期或者分段实施安排,按照规定权限分次申请办理使用林 地手续。 ❖ 采矿项目总体占地范围确定,采取滚动方式开发的,可以根 据开发计划分阶段按照规定权限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 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配套的移民安置和专项设 施迁建工程,可以分别具体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申请办理使用 林地手续。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4、延期的权限 ❖35号令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 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原审核同意机关应当在准予行 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的有效期为两年。 ❖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 延期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
(三)关于林地保护等级、国家级公益林 依据: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常见问题与处理意见
2018年6月21日
主要内容
v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常见问题 v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筑设施审批
一、林地审核审批
❖ 依法行政(森林法及实施条例,35号令,122号文, 121号文等等)
❖ 以规划管地 ❖ 以图管地,将建设项目使用土地范围红线叠加到林地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5、35号令第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解释 ❖ 需要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公路、铁路 、油气管线、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中的桥梁、隧道、围 堰、导流(渠)洞、进场道路和输电设施等控制性单体 工程和配套工程,根据有关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可以 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先 行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整体项目申请时,应当附具单体 工程和配套工程先行使用林地的批文及其申请材料,按 照规定权限一次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5、35号令第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解释 ❖第十六条 国家或者省级重点的公路、铁路跨多个市(县),已经 完成报批材料并且具备动工条件的,可以地级市为单位,由具有整 体项目审核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分段审核。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以部门分别审核。 ❖第十七条 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 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 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 地。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2、临时占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审批权限
35号令第六条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 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 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 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办理。其中 ,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 批。
“一张图”上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要规范
一、林地审核审批—关于权限
(一)关于权限 1、永久使用林地审核权限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 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 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 业主管部门审核;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 主管部门审核。 ❖ 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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