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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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名词

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使用财政性资金,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这样的一种采购程序,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条件,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3、定向评分法:就是对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评判标准进行评分,最后确定一个取得投标资格的最低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被视为合格;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申请人则被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其作用在于,阐述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又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同时,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商鉴定合同的基础,因为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否则无效),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投标,从中选择中标的供应商。

补充: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采购项目比较特殊,涉及保密或专业性较强从而潜在供应商较少时;

2.若采用公开招标,得不偿失,费用过高时,如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等。6、询价采购:也称货比三家,是指采购单位向国内外有关供应商(通常不少于三家)发出询价单,然后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并确定中标供应商,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7、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所达成的协议的法律文本。

8、两阶段招标:第一次招标,采购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价格的“技术标”,征求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第二次招标,采购实体根据第一阶段征求的建议修改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最终的“技术标”和“价格标”。

两阶段招标很少使用,只适用于大型复杂设备,事先难以准备好完整、准确的技术规格。

简答

1、政府采购的特征。简述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容政府采购的特征:

(1)政府采购的公共性,包括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与目标的公共性

(2)政府采购的经济主体性,政府与其他经济主体一样,遵循市场行为的规则

(3)政府采购的经济性,追求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4)政府采购的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

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容:

政府采购制度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法律、规章和办法的总称。包括:(1)政府采购法规,主要是《政府采购法》,包括总则、招标、决议、异议及申诉、履约管理、验收、处罚等内容

(2)政府采购政策,即有关政府采购的目的,采购权限的划分,采购调控目标的确立,政府采购的范围、程序、原则、方式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3)政府采购程序,即有关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政府单位采购计划拟定、审批、采购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4)政府采购管理,即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远着、方式、管理机构、审查机构与仲裁机构的设臵,争议与纠纷的协调与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2、政府采购的原则有哪些?

(1)公开透明原则,指有关政府采购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2)公平竞争原则,引入竞争机制,从而使政府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3)公正平等原则,包括机会均等和待遇均等(4)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双方都必须诚实守信

3、试问政府采购的功能?

(1)从财政角度看,政府采购具有节约财政支出的功能

(2)从政府角度看,政府采购具有强化宏观调控的功能

(3)从经济角度看,政府采购具有活跃市场经济的功能

(4)从政治角度看,政府采购具有推进反腐倡廉的功能

(4)从国际贸易角看,政府采购具有保护民族产业的功能

4、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采购人的权利:

(1)采购人有权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约定

(3)采购人有权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4)采购人有权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5)采购人有权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人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提出特殊要求

采购人的义务:

(1)采购人必须接受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的管理,在实施采购方面要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时还要接受国家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有责任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的工作

(2)对《政府采购法》对顶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必须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统一采购,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不得自行采购,也不得将应当公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通过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同时对于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部分,采购人必须编制丈夫采购预算,并与政府财政部门积极配合

(3)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的权益(4)在供应商投标、中标或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后,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义务将政府采购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购人还必须对采购过程做详细的记录,这些记录至少要保存15年。

5、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义务有哪些?

(1)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2)供应商要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状况(3)在采购活动中,满足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的正当要求

(4)投标中标后,供应商应该按规定的程序与政府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

6评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评标工作应遵守严肃认真、公正合理、客观全面、细致保密的原则。评标过程应注意:

1.吃透评比标价最低的3~4名的标书,提出必须澄清的问题。

2.按预先确定的评比标准与指标,逐项评议。要平等待人,忌带偏见,维护业主利益,对与评标无关的人必须严格保密。

3.一切澄清、决定的问题要有记录,并让投标人补一正式的书面资料。

4.注意廉洁奉公,避免不应有的干扰。在评标过程中,参与评标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谈。

7、如何防范公开招标中的高价围标和低价抢标?

避免高价围标需要严密防范,减少投标人高价围标的机会,措施如下:

(1)细致审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情况。

招标前要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货商或承包商的数量和分散的范围进行全面了解。如果数量少而且过分集中在一个地区,就应放弃公开招标,用常规方式采购。

(2)招标规则、条款应具有普遍适用性。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规定不要过于苛刻,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可以响应。

(3)尽量避免紧急招标采购。在买方急需物资时,可用紧急招标的办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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