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课件
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
介绍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提高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技能水平
培养学生对待突发疫情的应对能力
强化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责任心
提出培训需要解决的问题
02
培训目标
了解各种疫苗的名称、作用、接种时间和接种方法。
掌握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
疫苗种类和作用
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如发热、过敏史、免疫缺陷等。
疫苗接种禁忌症
知道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如接种前后的饮食、运动等。
总结培训的亮点和不足
VS
针对学生普遍反映的问题,适当增加培训时间,以便更全面地讲解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加实践操作环节的时间和次数,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操作要领;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培训质量。
建议
加强培训内容的研究和改进,注重与时俱进,根据新的需求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建立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互动,以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证查验流程
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步骤和程序,包括核对疫苗接种记录、询问学生身体状况等。
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法
掌握如何通过预防接种证上的记录来判断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如查看疫苗种类、接种时间等。
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流程和方法
独立操作能力:通过培训,参训者能够独立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能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改进
对今后培训的改进和建议
05
附录
相关政策和法规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办法
预防接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疫苗使用规划和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接种建议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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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种单位出具审核报告
• 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到入学前所属接种门诊审核儿童预 防接种完成情况。
• 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 童免疫程序进行审核。
• 审核资料: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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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
接种对象:6个月以上人群 接种程序: 流感疫苗有婴幼儿剂型和成人剂型 婴幼儿剂型适用于6-35月龄婴幼儿,成人剂型适用于≥36月龄儿童和成人 注意事项:鸡蛋过敏是流感疫苗的接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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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71 疫 苗
接种对象: 接种对象为≥6 月龄易感儿童,越早接种越好 鼓励在12 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以便尽早发挥保护作用 对于5 岁以上儿童,不推荐接种EV71 疫苗。 接种程序:基础免疫程序为2 剂次,间隔1 个月。 注意事项: 同其它疫苗一样,接种EV71 疫苗不一定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EV71 疫苗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EV71 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EV71 感染所致的
托幼机构和学校 通知查验对象
接种单位出具审 核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 校查验工作
疫苗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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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幼机构和学校通知查验对象
• 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至少在入学前30天通过新生入托、 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告知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 新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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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
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 告”。对于转学或插班儿童,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预 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 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学校应再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对应疫苗栏填写补种时间。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总结PPT
05 附录:数据与图表展示
查验数量统计表
总查验数量
本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共查验了XX个接种 证。
按年龄分布
0-3岁查验数量为XX个,4-6岁查验数量为 XX个,7岁及以上查验数量为XX个。
按地区分布
城区查验数量为XX个,农村查验数量为XX 个。
将查验工作宣传纳入公共卫生宣 传体系,覆盖各类人群,特别是 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居民。
持续更新宣传内容
根据疫苗更新和疾病流行情况, 及时调整宣传内容,确保公众获 取最新、最准确的预防接种信息 。
提高查验工作效率
优化查验流程
简化查验手续,推行电子化查验方式,提高查验工作效率。
加强部门协作
强化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确保查验工 作顺利进行。
问题类型
主要包括接种证信息错误、接种记录缺失、接种禁忌未注明等。
处理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已经及时与相关家长和接种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尽快完善和更正接种证信息,确 保下次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各类型接种证合格率
儿童接种证合格率为XX%,成人接种 证合格率为XX%。
问题发现与处理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查验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接种记录不全、接种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接种剂次不足等。
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与家长或接种单位进行了沟通,要求尽快补种或更正接种记录。同时,加 强了对接种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重要性的宣传 ,提高公众认知度。
定期对查验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材料
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课件主讲: 戚大川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1、全乡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每年新入托、入学(转学)的儿童。
二、按国家疾控厅计划免疫程序乙肝疫苗:基础免疫3针,0、1、6月各一针。
卡介苗:出生时。
脊灰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2、3、4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3、4、5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麻疹疫苗:基础免疫1针,满8足月,加强免疫1.5~2岁。
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满6足月接种2针,2针间隔7-10天;加强免疫1.5~2岁,6岁各一针。
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满10足接种月2针,2针间隔3个月;加强免疫4岁。
三、各部门职责(一)托幼机构和学校1、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转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或补种相关疫苗。
2、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经疾控机构培训的专门人员或邀请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入托、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明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中保管,并登记造册,进行档案化管理。
儿童毕业或转学时发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见附表1),并于开学1周内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5、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补证、补种通知书及时下发给需补证、补种的儿童。
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补种疫苗,需按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的要求在预防接种门诊,按序接种。
(二)预防接种单位1、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下发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入托、入学报名期间,预防接种单位应派专业人员参与托幼机构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复核工作。
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
按照规定的查验流程,对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逐项查验, 包括核对疫苗种类、接种时间等信息。
发现问题处理
对于查验中发现的疫苗漏种等问题,及时进行补种安排,并对相 关记录进行完善。
针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收集
收集实际工作中的查验案例,包括遇到的问题、 处理方法等。
案例分析
对每个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 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
根据考核结果和总结,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包括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 践操作等。
需求反馈
对学员反馈回来的需求进行分析和整理,将合理的需求纳入到后续的培训计划中,以提高 培训质量和效果。
经验教训
总结本次培训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需要改进等,为后续培训提 供参考。
THANKS
数据分析
对每个学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数据 分析,包括平均分、最高分、最 低分、成绩分布等。
考核结果描述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每个学员 的考核结果进行详细描述,包括 优点、不足、需要改进的地方等 。
整体总结
对整个培训的效果进行总结,包 括培训内容的适宜性、教学方法 的有效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等 。
对后续培训提出建议
现场讨论
与学员进行现场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共同探讨 解决问题的方法。
解答学员现场提问
提问环节
鼓励学员提问,收集学员在查 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解答问题
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 答,确保学员能够全面了解查 验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交流经验
与学员进行现场交流,分享成 功经验,提升学员的查验工作
能力。
列举未按规定进行接种和查验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
规范操作
查验过程中要保持规范操作, 避免损坏预防接种证或给学生 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做好解释工作
对于学生或家长提出的疑问, 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疑虑。
查验后信息记录与报告
记录查验结果
将查验结果记录在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上,并签字确认。
无证或证件不全情况处理
通知家长
01
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其尽快补办预防接种证,并提供相关指导
和帮助。
临时接种证明
02
对于急需接种疫苗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如医院出具的疫苗
接种记录等)给予临时接种证明,允许其先行接种。
跟进补证
03
定期跟进学生补证情况,确保所有学生尽快完成预防接种证的
补办。
接种信息不符或遗漏情况处理
与家长沟通技巧及建议
尊重家长
与家长沟通时应保持礼貌、尊重 ,以建立良好的沟通基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明确告知查验目的
向家长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 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家长对查验
工作的重视程度。
提供详细反馈
查验结束后,向家长提供详细的 查验反馈,包括已接种疫苗、未
接种疫苗及补种建议等信息。
04
预防接种证查验异常情况处理
定期查验
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预防 接种证查验,确保学生疫 苗接种持续有效。
查验过程中安全问题防范
确保场所安全
查验场所应保持整洁、宽敞,避 免拥挤,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
严格查验流程
查验人员应遵循标准查验流程,确 保查验结果准确可靠。
做好应急处理
查验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情况,查验 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 生安全。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ppt课件
(三)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及时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 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机会,消除免疫空 白。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明确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 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 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 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 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A+C群 流脑疫
苗
甲肝灭 活活疫
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1剂
第1剂 第1、2 剂
第4剂
1剂 第2剂
第4剂 1剂
第1剂
第2剂
第1剂
第2剂
判定标准
疫苗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麻风疫苗 A群流脑疫苗 麻风腮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乙脑疫苗 A+C流脑疫苗 白破疫苗
工作目标
➢ 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查验证工作普及率达100%; ➢ 儿童建证、建卡率分别达100%; ➢ 以街道为单位,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95%。
确保儿童入托入学前按照免疫程序规定完成免疫 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 苗针对性疾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查验对象及时间
相关文件: ➢ 卫生部和教育部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 省教育厅和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幼儿、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 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 ➢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和学生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 知》
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资料
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学校疫情管理及预防《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做好你所负责的学校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及预防工作是大家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必须掌握以下最基本的业务知识。
一、传染病的基本常识中小学时期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由于他们的免疫功能尚未发育完善,抵制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一旦发生,易于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极大,所以要加强学校中的传染病疫情管理,采取积极措施极为重要。
由于传染病流行的基本环节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缺一不可。
因此要求做到五早原则:“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病原携带者、受感染的动物等。
动物作为传染源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鼠疫等。
2、传播途经:(1) 空气传播:主要见于呼吸道传染病,如麻疹、白喉、流感、流脑等。
特点:传播广泛、发病率高、传播极易实现,冬春季节发病率高,与居住条件有关,特别是与拥挤有关。
(2)经水传播:许多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可以经水传播。
如伤寒、霍乱、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
特点:病人的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有饮用或应用周一水源的历史。
水源被一次大量污染可出现突然爆发或流行。
(3)经食物传播:所有的肠道传染病以及个别呼吸道传染病(如结核等)可以通过被污染的食物或食物本身带致病菌而造成传播。
特点:病人都有吃某种被污染食物的历史,集中聚餐,可出现爆发。
(4)经手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传播:许多肠道传染病,某些呼吸道传染病、体表传染病和若干人畜共患的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手及日常生活用品传播。
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课件
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课件主讲: 满鹤鹏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1、全乡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每年新入托、入学(转学)的儿童。
二、按国家疾控厅计划免疫程序乙肝疫苗:基础免疫3针,0、1、6月各一针。
卡介苗:出生时。
脊灰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2、3、4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3、4、5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麻疹疫苗:基础免疫1针,满8足月,加强免疫1.5~2岁。
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满6足月接种2针,2针间隔7-10天;加强免疫1.5~2岁,6岁各一针。
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满10足接种月2针,2针间隔3个月;加强免疫4岁。
三、各部门职责(一)托幼机构和学校1、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转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或补种相关疫苗。
2、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经疾控机构培训的专门人员或邀请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入托、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明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中保管,并登记造册,进行档案化管理。
儿童毕业或转学时发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见附表1),并于开学1周内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5、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补证、补种通知书及时下发给需补证、补种的儿童。
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补种疫苗,需按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的要求在预防接种门诊,按序接种。
(二)预防接种单位1、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下发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入托、入学报名期间,预防接种单位应派专业人员参与托幼机构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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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
培训课件
主讲满鹤鹏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
1、全乡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每年新入托、入学(转学)的儿童。
二、按国家疾控厅计划免疫程序乙肝疫苗:基础免疫 3 针,0、1、 6 月各一针。
卡介苗:出生时。
脊灰疫苗:基础免疫 3 针,满2、3、4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 3 针,满3、4、5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 岁。
麻疹疫苗:基础免疫 1 针,满8 足月,加强免疫 1.5〜2 岁。
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满 6 足月接种 2 针,2 针间隔7-10 天;加强免疫 1.5〜2 岁,6 岁各一针。
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满10 足接种月2 针,2 针间隔 3 个月;加强免疫 4 岁。
三、各部门职责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
1 、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查
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
(转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
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
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
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
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
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
预防接种证明或补种相关疫苗。
2 、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经疾控机构培训的专门人员或邀请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入托、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明
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中保管,并登
记造册,进行档案化管理。
儿童毕
业或转学时发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
人。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见附表1),并于开学 1 周内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5、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补证、补种通知书及时下发给需补证、补种的儿童。
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补种疫苗,需按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的要求在预防接种门诊,按序接种。
(二)预防接种单位
1、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下发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入托、入学报名期间,预防接种单位应派专业人员参与托幼机构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复核工作。
3、预防接种单位在收到《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后 1 周内确定补种人员名单、疫苗种类、针次、时间和地点等,开据儿童补种通知,由托幼机构和学校下发给需补种儿童。
四、疫苗补种
(一)疫苗补种的种类和对象江苏省将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7 种疫苗作为新入托、入学(转学)儿童的补种疫苗。
对达到免疫程序规定的年龄(月龄)而未完成相应剂次疫苗接种的新入托、入学儿童,作为疫苗的补种对象。
(二)疫苗补种程序与方法
1、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如需补种多种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
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 4 周。
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 1 支注射器中接种。
2、卡介苗补种只对 3 岁以下初种漏种的入托幼儿进行,而对小学入学新生不再实施补种。
在对 3 岁以下初种漏种的入托幼儿进行补种前需先进行PPD 皮试,PPD 皮试阴性者可补种,阳性者则不需补种。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 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免疫程序的儿童, 4 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 剂次(含强化免疫)的应补种完成 3 剂次。
4 岁以上儿童未达到 4 剂次(含强化免疫)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 2 剂次麻疹成份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至 2 剂次。
6 、未完成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
强免疫的新生,补种乙脑减毒活疫
苗 1 针,涉及到多针次疫苗漏种的
儿童,在首次接种后,按计划免疫
程序进行后续补种。
7、未完成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的新生,补种流脑A+C 疫苗 1 针,涉及到多针次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接
种后,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后续补种。
8、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补种时,应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自愿自费知情
同意的原则。
2017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