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驻外人员(非外交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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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驻外人员(非外交人员)工资和生活
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财行[2002]44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2.04.03
【实施日期】2002.04.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驻外人员
(非外交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
(财行[2002]44号2002年4月3日)
《财政部、人事部、外交部关于深化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财行[2001]418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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