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机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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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招聘笔试题及解答(某大型国企)2024年

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招聘笔试题及解答(某大型国企)2024年

2024年招聘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笔试题及解答(某大型国企)(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要求销售人员具备以下哪项基本素质?A、良好的沟通能力B、丰富的专业知识C、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D、以上都是2、以下哪项不属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A、房屋买卖B、房屋租赁C、房地产咨询D、房地产评估3、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客户最关心的因素通常是:A. 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B. 房屋的价格C. 周边配套设施D. 房屋的设计风格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正原则D. 公开拍卖原则5、在房地产销售中,以下哪项不是构成有效房源信息的要素?A. 房源的具体地址B. 房源的面积和户型C. 房源的产权情况D. 房源的周边环境6、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在进行市场调研时,以下哪种方法最适合快速了解客户对某一新开盘项目的评价?A. 深度访谈B. 问卷调查C. 焦点小组讨论D. 互联网数据分析7、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销售人员的基本职责?A. 向客户详细介绍房产信息B. 协助办理贷款手续C.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D. 陪同客户看房8、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哪种情形下,房屋不得转让?A. 已设定抵押权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B. 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出租的公有住房C. 权属清晰无争议的个人住宅D. 经过合法审批程序建设的商品房9、以下哪项不属于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的基本职责?A、收集和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B、制定销售策略和计划C、签订和履行销售合同D、负责企业内部员工的招聘和培训 10、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以下哪项行为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A、向客户如实介绍房屋情况B、为客户提供合理的购房建议C、利用客户隐私进行不正当竞争D、诚实守信,维护客户利益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有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1、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以下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A.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进行销售B. 对外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吸引客户C. 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D. 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2、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在促成房屋交易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A. 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客户B. 保障买卖双方的信息安全C. 尽力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D. 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3、以下哪些是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中,销售技巧的重要组成部分?()A. 了解客户需求B. 良好的沟通能力C. 产品知识丰富D. 优秀的谈判技巧E. 良好的服务态度4、以下哪些是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中,需要掌握的市场分析工具?()A. 房地产市场供需分析B. 房地产价格走势分析C. 竞争对手分析D. 政策法规分析E. 宏观经济分析5、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A. 诚实守信,不夸大或隐瞒房屋信息B.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秩序C. 对客户保密,不泄露客户隐私D. 违反公司规定,接受回扣和贿赂E.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尊重客户6、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以下哪些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A. 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中介业务B. 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产权情况C.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合同法规定D. 拖欠税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E. 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信息出售给第三方7、某大型国企房地产销售与中介岗位笔试题及解答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分。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住房[2000]96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4.28
【实施日期】2000.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建住房〔20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全军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平等竞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精神,现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总体要求
(一)凡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目前隶属或挂靠在政府部门的,均要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后,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改制为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性质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得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等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的职能,这些职能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或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协会)承担。

(三)根据本地实际,确需保留事业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该机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面向社会承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再评定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

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房屋重置价格确定、。

房地产评估(第二版)第01章房地产评估概述可修改文字

房地产评估(第二版)第01章房地产评估概述可修改文字

1.2.2 房地产评估机构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1)资产评估机构
分类
①从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角度可分合伙制评估 机构和公司制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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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1章 房地产评估概述
1.2.2 房地产评估机构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1)资产评估机构
分类
②从评估机构业务分合关系角度可分为资产评 估总机构和资产评估分支机构。
第1章 房地产评估概述
1.1 房地产评估的含义 1.2 房地产评估的主体 1.3 房地产评估的对象 1.4 房地产价值及其影响因素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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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1章 房地产评估概述
1.1.1 房地产评估的概念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房地产评估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称谓, 如美国称real estate appraisal;英国称property valuation;日本和韩国称不动产鉴定;台湾地区称 不动产评估,或称不动产鉴定、不动产鉴价等;香 港地区通常称为物业评估。在中国,房地产评估 又称为不动产评估、房地产估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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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1章 房地产评估概述
1.1.1 房地产评估的概念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5)房地产评估的书面报告
房地产评估不仅是评估人员对房地产价值进行 分析、估算的过程,还必须将形成的评估结论以 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给委托方,作为委托方实现 房地产评估特定目的的专业性估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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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1章 房地产评估概述
1.2 房地产评估的主体
1.2.1 房地产评估主体的界定 1.2.2 房地产评估机构 1.2.3 房地产评估人员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房产评估单位管理制度

房产评估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产评估单位的管理,规范房产评估行为,保障房产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房产评估业务,包括评估项目立项、现场勘查、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出具等环节。

第三条我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第四条我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房产评估部门,负责房产评估业务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房产评估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4.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六条评估人员应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评估项目管理第七条评估项目立项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背景、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

第八条评估项目立项后,应成立评估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评估小组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估人员组成。

第九条评估小组应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依据等。

第十条评估小组应在现场勘查、收集资料、分析数据等环节严格执行评估方案,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评估质量控制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估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自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对评估项目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评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评估人员应妥善保管评估资料,不得泄露评估信息。

第十七条我单位应定期对评估项目进行归档,确保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标题: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引言概述在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是专门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然而,有些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情况,这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专业要求、职业道德、风险控制和市场监管等方面详细阐述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1.1 法律规定明确:我国《资产评估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范围,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1.2 房地产评估业务需具备专门资质:根据《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需具备特定的资质和条件,资产评估机构不具备这些条件。

1.3 法律风险:若资产评估机构擅自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和处罚,影响机构的声誉和发展。

二、专业要求2.1 专业知识不符合:房地产评估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工作,需要评估师具备丰富的房地产知识和经验,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师通常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要求。

2.2 评估方法不同:资产评估和房地产评估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不同,资产评估机构缺乏相关经验和技术支持。

2.3 专业声誉受损:若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许确,伤害专业声誉。

三、职业道德3.1 保持独立性:资产评估机构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进行评估工作,而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可能受到利益干扰。

3.2 保护客户利益: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评估结果,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可能伤害客户利益。

3.3 遵守职业准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遵守评估行业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将违反职业操守。

四、风险控制4.1 业务风险:房地产评估业务存在较高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资产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

4.2 业务范围扩展风险:若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可能导致业务范围扩展过快,管理风险增加。

2024年版房地产评估操作指南细则

2024年版房地产评估操作指南细则

2024年版房地产评估操作指南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房地产评估机构):具体名称1.2 乙方(房地产评估对象):具体名称第二条:评估目的与范围1.1 评估目的:具体目的1.2 评估范围:具体范围第三条:评估时间与地点1.1 评估时间:具体时间1.2 评估地点:具体地点第四条:评估方法与标准1.1 评估方法:具体方法1.2 评估标准:具体标准第五条:评估结果与报告1.1 评估结果:具体形式1.2 评估报告:具体要求第六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1 甲方义务:具体义务1.2 乙方义务:具体义务1.3 双方互相监督,确保合同履行第七条:保密条款1.1 双方对合同内容、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1.2 保密期限:具体期限第八条:费用与支付1.1 评估费用:具体金额1.2 支付方式:具体方式1.3 支付时间:具体时间第九条:违约责任与赔偿1.1 违约行为:具体行为1.2 违约责任:具体责任1.3 赔偿金额:具体金额第十条:争议解决1.1 争议解决方式:具体方式1.2 争议解决地点:具体地点1.3 适用法律:具体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1 变更条件:具体条件1.2 解除条件:具体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 合同有效期:具体期限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1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房地产评估机构):指具有合法资质,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的机构。

1.2 乙方(房地产评估对象):指甲方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的标的,具体为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1.3 第三方:指除甲方和乙方之外的任何其他方。

1.4 房地产:指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

1.5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业务:指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对乙方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向乙方提供评估报告的服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行为,促进房地产估价服务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评估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真实地开展估价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管,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行为,保障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证照和税务等手续。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证照,且应当明确估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和住所地址等。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按照注册登记资料的要求,如实提交所需材料,并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及时更新其注册登记信息,并在受理业务时告知被估价物的相关方其已经登记注册的事实。

第九条对未经批准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有权依法予以取缔、罚款,并可能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业务行为规范第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开展估价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房地产估价的规定,并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业务处理。

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估价过程中,了解所评估物的基本情况、产权归属、用途及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并进行现场实地勘查。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实行独立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不得在业务中私下约定任何利益关系或者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估价业务过程中,应当做出准确的判断结论,以科学的、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估,不得随意调整房屋价值并减少评估凭证的数量。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一、背景介绍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估、估值和鉴定工作。

房地产评估业务是指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估值和鉴定的工作。

在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不得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限制。

二、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这一规定旨在保证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理由分析1. 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房地产评估业务涉及到大量的利益关系,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金融机构等多方利益相关者。

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以避免利益冲突和偏颇的评估结果。

2. 专业性要求:房地产评估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要求,需要评估师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业务领域是对各类资产的评估,如果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可能会分散专业人员的精力和资源,影响评估质量和效率。

3. 风险控制要求:房地产市场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资产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需要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不参与房地产交易的利益输送,以减少市场风险和保护各方利益。

四、相关措施和建议1.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其业务范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不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对于违反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 完善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应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对于其他类型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加强对其业务范围和资质的审核,确保其专业性和可靠性。

3. 提升评估师专业素质:加强对评估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第五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3、资质证书和有效期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房地产估价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
作废后,申请补办。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为3年。
4、资质核准延续程序 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估价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程序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应提交的材料: ❖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 (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 (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 (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
申请核定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材料。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 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告; ❖ (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 (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各资质等级相应标准 1级 ❖ 时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
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 注册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 股东或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一、引言房产测绘是指对房地产进行精确测量和绘制,以获取准确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图纸。

作为房地产行业中的重要环节,房产测绘涉及到土地规划、建筑设计、房地产交易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就房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进行探讨。

二、房产测绘资质的定义与要求房产测绘资质是指从事房产测绘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所需具备的一种资质认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产测绘资质的申请和审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技术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关的测绘技术知识和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任务,并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2. 设备与工具: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测绘设备和工具,如全站仪、GPS定位系统、地理信息软件等,以保证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人员配备:申请者需要配备一支专业的测绘团队,包括测量员、绘图员等,以确保测绘任务的顺利进行。

4. 质量管理体系:申请者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测绘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以确保测绘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房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测量和测绘:包括土地面积的测量和绘制,土地边界的测量和标定,土地权属的测绘等。

2. 建筑物测量和测绘:包括建筑物外部的测量和绘制,如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3. 房地产开发测绘: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测量和绘制,如土地规划、建筑设计、道路布局等。

4. 房地产交易测绘:包括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的测量和绘制,如产权划分、房屋面积的测量等。

5. 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包括将测绘结果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进行地理数据的存储、管理、分析和展示。

四、房产测绘资质的重要性房产测绘资质的获得对于从事房产测绘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获得房产测绘资质可以增加企业或个人的竞争力,提高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声誉。

其次,房产测绘资质的获得可以使企业或个人更加规范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房地产评估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房地产评估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房地产评估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房地产市场中,评估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评估和鉴定房地产的价值,为购买者、出售者、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保障评估师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正与透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被制定和遵守。

本文将重点介绍房地产评估师所需了解和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评估法》:该法规定了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师的资质要求、业务范围、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等。

评估师需要遵守该法的规定,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要求,评估师需要掌握相关内容,确保所评估的房地产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管理办法》:这是行业内对评估师资格、行为准则、业务流程等方面制定的管理办法。

评估师需要了解并遵守该办法,确保自身在行业内的合法地位和权益。

二、行业规范1.职业道德规范:评估师应遵循职业道德,维护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正直性。

例如,评估师应保护客户的隐私,不泄露客户的商业机密信息;评估师应避免利益冲突,不从中谋取不当利益。

2.评估报告编制规范:评估师应按照标准的程序和格式编制评估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清晰,并包括必要的附注和解释。

评估师还需要确保评估报告的时效性,遵守相关规定。

3.专业技能要求:评估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不同类型房地产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评估师还应持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与市场的变化保持同步。

4.保密规定:评估师需要保护评估工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评估对象的相关信息。

评估师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评估相关文件和资料,防止遗失或被他人非法获取。

结语房地产评估师在其工作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这些法规和规范的制定和遵守,保障了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评估师应时刻关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最新变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以从容应对日益复杂的房地产市场。

不动产的业务范围

不动产的业务范围

不动产的业务范围不动产的业务范围随着人们对房地产及不动产的需求不断增加,不动产业务也越来越成为各大企业和个人争相涉足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中,不动产的业务范围也变得越来越广泛。

作为一名法律专家,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不动产的业务范围,并列出6个标题进行逐一分析。

一、不动产的业务范围概述不动产的业务范围指的是各种与不动产有关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房屋租赁、房屋评估、房屋拍卖等。

这些业务涉及到了法律、财务、税务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是不动产业务范围中最为繁杂的一个方面。

房地产开发包括房屋建设、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多个环节,需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非常复杂。

例如,开发商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和取得,还需要编制规划方案、经营计划等。

同时,在销售房屋时,还需要签订相关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发商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能够熟练处理其中的法律问题。

三、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业务是指对于房地产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安全维护、设施维修、环境卫生等。

在物业管理中,需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例如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物业服务费的收取等。

针对这些法律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四、房屋中介业务房屋中介业务是不动产业务范围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方面。

房屋中介是房屋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中介人,致力于促成房屋的交易。

在这个过程中,房屋中介需要为双方提供信息支持、协调交易和签订合同等服务。

针对房屋中介业务,需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便能够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房屋租赁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是不动产业务范围中另一个比较常见的方面。

房屋租赁是指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租户,并收取租金的一种方式。

评估部的岗位职责

评估部的岗位职责

评估部的岗位职责评估部的岗位职责篇一:评估部门工作职责1、负责政府各类土地及房产招标、拍卖、出让底价及房地产价格的评估、征地拆迁评估、课税评估等;2、受委托,对合法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进行审定,以及对原行政划拨或减地价建筑物抵押应补交地价款数额的核定;对上市公司土地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对国土基金投资工程项目内部审核;3、负责全市公示地价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参与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价格及指数;4、协助法院、仲裁机关及政府部门处理房地产价格纠纷;5、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初审和培训。

篇二:评估岗位职责1、加强相关金融业务及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典当业务操作规范,严格操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

2、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做好当物的鉴定、估价工作,填写当物评估报告和《估价单》。

3、熟知典当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典当物的鉴定、评估方法,了解典当物市场的发展趋势,4、积极认真做好委托鉴定评估和典当业务的咨询服务。

不得受理国家违禁物品的鉴定。

评估及咨询业务。

5、及时掌握典当物品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遇有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需及时书面向公司领导汇报。

6、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枣庄国信典当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不断提高典当物的鉴定、评估水平。

篇三:岗位职责评估系统1、对公司的影响『风险、控制的影响』:指岗位职能在执行中的风险及失误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1) 无风险,失误所造成的后果影响甚小,错误的原因大多因疏忽所致,易于纠正。

2) 轻微风险,失误仅对公司的小部分业务活动有影响,可能导致少许工作延误、降低效率,亦可能影响到其他部门,但只要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纠正错误,仍能达成部门的总体目标。

3) 小的风险,失误仅影响某一部门或职能,可能造成使用不全面或不准确的信息,一般导致相当的工作延误、降低效率。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术语和定义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2.2估价机构变更2.3估价机构注销2.4估价机构监管三、估价人员管理3.1估价人员资格3.2估价人员培训3.3估价人员监管四、估价业务管理4.1估价业务范围4.2估价程序4.3估价报告4.4估价质量控制五、法律责任5.1违反估价机构设立规定的法律责任5.2违反估价人员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5.3违反估价业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六、附则6.1解释权6.2生效时间6.3附件附件1:估价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2:估价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3:估价业务范围一览表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保障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及其估价人员。

1.4术语和定义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1)房地产估价:指对房地产的价值、价格、租金、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的专业活动。

(2)估价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估价人员:指取得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从事的估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估价机构变更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3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3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3修正)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估价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资格条件第一节机构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依法依规设立,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 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

4. 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第二节业务资格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1. 注册登记并获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资格证书》。

2. 组织具备相应资格的估价师从事实际估价工作。

3. 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估价师的专业水平。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

第三章机构监督和管理第一节监督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由国家房地产估价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是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权的房地产估价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节监督职责房地产估价监督管理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1. 监督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其合法经营。

2. 审核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资格申请。

3.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4. 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为规范工作。

第四章处罚和责任追究第一节处罚种类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以下处罚:1. 警告。

2. 限制业务范围或暂停业务活动。

3. 撤销业务资格证书并吊销营业许可证。

4. 罚款。

第二节责任追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

第五章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正版本自2023年起生效。

废止《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3修正)》。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准。

房地产评估资质

房地产评估资质

房地产评估资质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责任人:受理人、承办人A、承办人B、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二、认定权力行使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第二章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三、认定条件和标准,一,一级资质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5,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全军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平等竞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精神,现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总体要求(一)凡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目前隶属或挂靠在政府部门的,均要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后,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改制为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性质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得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等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的职能,这些职能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或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协会)承担。

(三)根据本地实际,确需保留事业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该机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面向社会承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再评定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

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房地产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也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委托具有较高资格等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全军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平等竞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精神,现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总体要求(一)凡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目前隶属或挂靠在政府部门的,均要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后,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改制为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性质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得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等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的职能,这些职能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或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协会)承担。

(三)根据本地实际,确需保留事业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该机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面向社会承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再评定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

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房地产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也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委托具有较高资格等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四)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中要兼顾国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职工三方面的利益,既要保证脱钩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必要的财产条件,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房地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具体要求(一)人员脱钩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在职人员,不再列入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其人事关系应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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