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饮用水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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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目录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

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

老的《标准》只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在新《标准》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

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

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

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

国家饮用水标准

国家饮用水标准

国家饮用水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标准是衡量我国居民综合饮用水的质量的主要标准,由国务院颁布,是国家最高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规定饮用水和细菌指标的最高、最低和警戒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主要包括水质颜色、浊度、氯离子、硫酸盐、氰离子、硼酸根离子、氟离子、氨氮、挥发性共价离子、有机物、固体颗粒物、灰尘等定量指标,以及细菌指标,病原体指标以及电导率等质量指标。

一、水质质量指标(一)颜色指标颜色指标是衡量饮用水中色素等有机物的指标。

饮用水颜色以亮度值(L)、饱和度值(S)表示,其标准为:应不大于 5大米,S值应不大于 1;或者现场用彩色盒色阶法、Hazen法或其他一致的色度技术测定,均不大于15Hazen单位(英度)。

(二)浊度浊度是衡量水中悬浮物含量的一种量度指标,表示比标准纯水多多少悬浮物,其标准为:饮用水体系中不大于 5 NTU(浊度单位)。

(三)氯离子氯离子是一种腐蚀性的化学物质,它可以除去水中的微生物,从而防止水中滋生病毒和细菌,其标准为,饮用水的氯离子的总和不得大于 0.2毫克/升,而体外饮用水的氯离子的总和也不得大于 0.3毫克/升。

(四)硫酸盐硫酸盐指的是硫酸盐根离子,其标准为:自来水一般不大于 50 mg/L,而体外饮用水更不得超过150 mg/L。

(六)硼酸根离子硼酸根离子是硼酸根离子,可以杀死细菌,其标准为:不得超过 0.3毫克/升,体外饮用水不得大于0.5毫克/升。

(八)氨氮氨氮是水中存在的一种污染物,它可以破坏水环境,影响自然生态,还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其标准为:不大于 0.5毫克/升;体外饮用水不得大于1.0毫克/升。

(九)挥发性共价离子挥发性共价离子是指水的旧的化学物质,它们能够吸引水分子,影响其结晶时的形状,增加水的折射率、将水中的游离离子结合,产生沉淀。

其标准为:不大于300μS/cm。

(十)有机物有机物是指有机化合物,它们是污染水体的主要来源,它们有毒、有害,而且很难从水体中分离出来,其标准为:BOD5不大于 3.0毫克/升,COD量不大于 6.0毫克/升。

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1

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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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矿泉水水源地 的名称及通过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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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 产品标签上必须按GB 7718的有关规
定,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或 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和标准号。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在同一 展示面。
<5.0 <5.0 <0.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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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铜 ,mg/L 钡 ,mg/L 镉 ,mg/L 铬 ,mg/L 铅 ,mg/L 汞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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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0.70 <0.010 <0.050 <0.010 <0.0010
19
银 ,mg/L 硼 ,mg/L 硒 ,mg/L 砷 ,mg/L 氟化物 ,mg/L 耗氧量 ,mg/L 硝酸盐 ,mg/L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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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表2
项目 锂,mg/L 锶,mg/L
锌,mg/L 溴化物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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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0.20 ≥ 0.20(含量在0.20-0.40 mg/L范围时, 水温必须在25℃以上) ≥ 0.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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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化物,mg/L
≥ 0.20
偏硅酸,mg/L
硒,mg/L 游离二氧化
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
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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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技术要求
• 4.1 水源评价 • 4.1.1 水源地 • 4.1.1.1 须进行区域地质调查 (比例尺
1:50000-1:200000)和水源地综合地质-水 文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1:25000)。

国家饮用水标准(DOC)

国家饮用水标准(DOC)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各行业饮用水水质标准汇总

各行业饮用水水质标准汇总

各行业水质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7-1CJ 3020-19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1003-8-5CJ /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2005-6-1环境水质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6-1 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1998-7-1 GB 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1994-10-1 GB 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992-10-1 GB 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1990-3-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8-1-1 GB 20425-2006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1-1 GB 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0-1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1 GB 19821-200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1 GB 19430-2004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4-1 GB 19431-2004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4-1 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7-1 GB 14470.1-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2003-7-1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2003-7-1 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2003-7-1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1 GB 3544-2001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1 GB 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2002-1-1 GB 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1-1 GB 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7-1 GB 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7-1 GB 14374-93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3-12-1 GB 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4914-85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1985-8-1 GB 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985-3-1 GB 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10-1下载的有如下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中国饮用水标准

中国饮用水标准

中国饮用水标准中国饮用水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用于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指标。

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对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饮用水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中国饮用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水质指标。

饮用水的水质指标是衡量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重要依据。

水质指标包括对水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对水中营养物质的含量要求,如矿物质、微量元素等;以及对水中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细菌、病毒等。

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二、水源保护。

水源是饮用水的重要来源,保护水源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

中国饮用水标准对水源的保护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对水源周边环境的保护、禁止在水源周围设置污染源等方面的规定。

只有保护了水源,才能保证后续的水处理和供应环节的安全。

三、水处理工艺。

饮用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工艺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中国饮用水标准对水处理工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对净化工艺、消毒工艺、管道输送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保证了饮用水在输送过程中不受二次污染,并且能够保持长时间的安全性。

四、水质监测。

为了确保饮用水的安全,中国饮用水标准对水质监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对于饮用水的生产企业和供水单位,需要定期对饮用水进行监测,并且将监测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水质问题,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总的来说,中国饮用水标准是为了保障人民的饮用水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指标。

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健康,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希望全社会都能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为人民提供安全、健康的饮用水。

国家饮用水标准

国家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国家饮用水标准规定

国家饮用水标准规定

国家饮用水标准规定
国家饮用水标准是指对饮用水质量的要求和规定,是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

我国《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主要依据,它规定了饮用水的各项指标和限值要求,确保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首先,国家饮用水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各项指标。

这些指标包括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有机物指标、无机物指标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比如水质的PH 值、浑浊度、余氯含量、重金属含量、细菌和病毒的数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指标的设定是为了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有效防止水质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其次,国家饮用水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的限值要求。

这些限值是对各项指标的具体数值要求,是对饮用水质量的严格要求。

比如PH值的范围、浑浊度的限值、微生物数量的限制、重金属含量的最大允许浓度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只有水质符合这些限值要求,才能被认定为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才能被放心饮用。

此外,国家饮用水标准还规定了饮用水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饮用水的生产、供应单位需要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饮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国家也对饮用水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饮用水进行处理和整改,保障人民饮用水的安全。

总的来说,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是对饮用水质量的严格要求和规定。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标准,才能保证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有效预防水质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饮用水质量,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执行,共同维护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 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 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 目 限 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度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 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450(mg/L)铝 0.2(mg/L)铁 0.3(mg/L)锰 0.1(mg/L)铜 1.0(mg/L)锌 1.0(mg/L)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mg/L)硫酸盐 250(mg/L)氯化物 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耗氧量(以O2计) 3(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砷 0.05(mg/L)镉 0.005(nlg/L) 铬(六价) 0.05(mg/L)氰化物 0.05(mg/L)氟化物 1.0(mg/L)铅 0.01(mg/L)汞 0.001(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硒 0.01(mg/L)四氯化碳 0.002(mg/L)氯仿 0.06(mg/L) 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 100(CFU/mL)③总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总α放射性 0.5(Bq/L)总β放射性 1(Bq/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简介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简介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简介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世界有很多国家不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而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水质准则,它是世界各国制定本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和依据。

另外,还有比较有影响的欧共体饮水指令(EC Directive)和美国安全饮用水法案(Safe Dringking Water Act)。

WHO于1992年9月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讨论修改1984年版《准则》,经过35个国家200(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 多位专家的讨论,提出了《饮用水水质指南第2版》2nd Ed),已于1993年颁布实施。

该版包括了与健康有关的水质指标135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项,化学物质指标131项,(无机物36项,有机物31项,农药6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8项),放射性2项,有些指标暂未提出指导值,有指导值的指标共98项,135项指标中由于感官可能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指标31项。

这次修订中的主要指导思想为:(1)控制微生物的污染是极端重要的。

消毒副产物对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较之消毒不完善对健康的风险要小得多。

(2)符合《准则》指导值的饮用水就是安全的饮用水(Safe Water)。

(3)短时间水质指标检测值超过指导值并不意味着此种饮用水不适宜饮用。

(4)在制定化学物质指导值时,既要考虑直接饮用部分,也要考虑沐浴或淋浴时皮肤接触或易挥发性物质通过呼吸摄入部分。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称为EC饮用水指令(Drinking Water Directive)。

80/778/EC 指令列出了66项水质参数,分成微生物、有毒物质、过量的有害物质、理化参数及感官参数和饮用软化水的最低浓度指标。

其中,对多数参数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值,即指导值(guidelines)和最大允许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concentration)。

饮用水国家标准

饮用水国家标准

饮用水国家标准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国家对饮用水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首先,饮用水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物理、化学、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其中,物理指标包括水的颜色、浑浊度、气味、味道等;化学指标包括水的PH值、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总菌落等。

这些指标的要求,旨在保证饮用水不含有有害物质,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其次,饮用水的国家标准还包括了对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理的要求。

供水设施的要求包括了对水源地、水处理厂、管网、水箱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要求,以确保饮用水在输送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二次污染。

供水管理的要求包括了对供水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要求,以确保供水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再次,饮用水的国家标准还包括了对饮用水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监测和检测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国家标准对监测和检测的频次、项目、方法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饮用水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最后,饮用水的国家标准还包括了对饮用水的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

应急处理是指在饮用水出现突发污染或其他安全问题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信息公开是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供水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饮用水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总的来说,饮用水的国家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才能够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

希望全社会都能够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资源。

中国饮用水标准

中国饮用水标准

中国饮用水标准中国饮用水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一系列标准要求。

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源,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饮用水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至关重要。

中国饮用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水质标准,对于饮用水中的各种物质含量,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都有明确的限量要求。

比如,对于铅、汞、镉等重金属的含量,都有严格的限制标准,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性。

2. 卫生标准,包括饮用水处理、输配水设施的卫生要求,以及饮用水卫生监测和评价等内容。

这些标准旨在保证饮用水在输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受到二次污染,确保水质的卫生安全。

3. 检测标准,对于饮用水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也有详细的规定,确保水质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相关部门监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 包装标准,对于桶装水、瓶装水等包装饮用水也有相应的标准要求,包括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卫生要求等,以保证包装水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国饮用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监管措施,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饮用水资源。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注重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产品。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饮用水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总之,中国饮用水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其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都能够共同努力,共同关注饮用水安全问题,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相关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大全(最新)

饮用水相关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大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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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汇总整理了与饮用水相关现行及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包含了标准号、标准名称、实施类型等信息,仅为相关人员查阅使用提供便利性。

(推标:推荐性国家标准;强标:强制性国家标
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性鉴别,也适用于其中427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量测定。

以上标准信息更新于2020年8月,后期依据标准发布情况不定期更新。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编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中文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外文名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部门卫生部立法过程编辑我国政府一向十分关心和重视饮用水卫生工作,多次发布和修改饮用水卫生标准。

1956年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及1959、1976年修订的标准分别包括15项、17项、23项微生物、一般化学和感官指标,着重技术要求,均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1985年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结合国情,吸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标准》和发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先进部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水质指标由23项增至35项,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GB5749-85)增加了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法律效力。

该标准于1985年8月16日发布,1986年10月10日实施,共五章22条。

(分总则、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检验。

)具体来讲,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中国饮用水标准.

中国饮用水标准.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水源与净水技 术条件限制时为5)
1(水源与净水技 术条件限制时为3)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0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铁(mg/L)
GC-FID+顶空
19
甲苯(mg/L)
GC-FID+顶空
20
二甲苯(mg/L)
GC-FID+顶空
21
乙苯(mg/L)
GC-FID+顶空
22
异丙苯
GC-FID+顶空
36
GB/T 5750.8-2006--有机物指标(三)
23 氯苯(mg/L) GC-FID
24
二氯苯
GC-ECD
25 1,2-二氯苯 GC-ECD
修订:四氯化碳
9
饮用水法规发展的特点
感观和一般化学指标项目变化不大,如水质的基本要求: 色度、浊度、pH等。
放射性指标没有变化 增加了饮用水消毒剂 增加了大量毒理学指标(无机从10项到21项,有机从5项
增加到53项) 1. 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 2. 环境污染的加剧 3. 强调痕量有机污染物和农药 4. 突出消毒副产物
32
GB/T 5750.6-2006--金属指标(二)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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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指标(42项):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非常规指标(64项):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
5
三:GB5749-2006标准的主要变化
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到106项(修订了8项)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铝 铁 锰 铜 锌 砷
UV,AA(石墨炉),ICP,ICP-MS
UV,AA,ICP,ICP-MS
UV,AA,ICP,ICP-MS UV,AA(火焰,石墨炉),ICP,ICP-MS UV,AA,ICP,ICP-MS UV,ICP,ICP-MS

汞 镉 铅 银
32
UV,氢化物AA,ICP,ICP-MS
冷原子吸收,ICP-MS
解读中国饮用水GB5749-2006标准 及检测标准GB5750-2006
内 容
一.中国饮用水法规的发展历程 二.GB5749-2006标准性质及适用范围 三.GB5749-2006标准的变化 四.解读饮用水检测标准5750.5-11
2
一.中国饮用水法规的发展历程
1928年 1950年 1954年 1955年 1959年 1976年 公布“上海市饮用水清洁标准” 颁布《上海市自来水水质标准》,共16项指标 卫生部拟订一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草案,16项指标 该草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二个大城市试行 建设部和卫生部批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卫生部组织制定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编号TJ 20-76) ,共23项指标, 卫生部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增加至35 项,编号改为GB 5749-85, 全国实施GB5749-85 卫生部发文《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建设部公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铊 钠 锡
33
RF,AA(石墨炉),UV,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AA,IC,ICP,ICP-MS UV,ICP-MS
四乙基铅 UV
GB/T 5750.7-2006--有机物综合指标
中文名称 石油
检测方法 UV,RF,FTIR
总有机碳 TOC
34
GB/T 5750.8-2006--有机物指标(一)
GC-FID
GC-FID+顶空 GC-FID+顶空
20
21 22
36
二甲苯(mg/L)
乙苯(mg/L) 异丙苯
GC-FID+顶空
GC-FID+顶空 GC-FID+顶空
GB/T 5750.8-2006--有机物指标(三)
23 24 25 氯苯(mg/L) 二氯苯 1,2-二氯苯 GC-FID GC-ECD GC-ECD
0.07
0.04 0.0006
新增毒理指标中有机监测项目(3) 合计9项 -芳烃和卤代芳烃
项目 甲苯 苯 GB57492006(mg/L) 0.7 0.01
苯乙烯 乙苯 二甲苯 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 三氯苯(总量)
21
0.02 0.3 0.5 0.3 1 0.3 0.02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饮用水消毒剂 毒理指标(无机)
1 10
4 21
毒理指标(有机)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 化指标 放射性指标 总项目
8
5 15
53 20
2 35
2 106
毒理指标(有机)备注 - 5项增至53项
新增加: 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 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 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 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 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 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 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 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 修订:四氯化碳
9
饮用水法规发展的特点
感观和一般化学指标项目变化不大,如水质的基本要求: 色度、浊度、pH等。 放射性指标没有变化 增加了饮用水消毒剂 增加了大量毒理学指标(无机从10项到21项,有机从5项 增加到53项) 1. 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 2. 环境污染的加剧 3. 强调痕量有机污染物和农药 4. 突出消毒副产物
18
0.06 0.002 0.00001 0.001
0.005
新增毒理指标中有机监测项目(1) -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 合计4项
项目 一氯二溴甲烷 二氯一溴甲烷 三溴甲烷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 二溴甲 烷、二氯一溴甲 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19
GB5749-2006 (mg/L)
0.1 0.06 0.1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 的实测浓 度与其各自限 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修订浑浊度
GB5749-2006(mg/L) 浑浊度(NTU-散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 射浊度单位) 时为3)
17
GB5749-85(mg/L)
合计5项
毒理指标中有机监测项目 -与GB5749-85相同的项目
GB5749-2006(mg/L)
三氯甲烷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滴滴涕
六六六(总量)
新增毒理指标中有机监测项目(2) -卤代烷烃和烯烃 合计10项
项目
GB5749-2006(mg/L)
二氯甲烷 1,2-二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 三氯乙醛 氯乙烯 1,1-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 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 六氯丁二烯
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02
0.03 2 0.01 0.005 0.03 0.05
4
二.GB5749-2006标准性质及适用范围
标准性质:
强制性国家标准 保障饮用者饮水安全的基本技术文件, 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集中式供水单 位,二次供水,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 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适用范围:
1:城市集中式供水 2:农村集中式供水 3:分散式供水
UV,AA(石墨炉),ICP,ICP-MS
铬(六价) UV
AA(石墨炉),UV,ICP,ICP-MS AA(石墨炉),UV,ICP,ICP-MS
GB/T 5750.6-2006--金属指标(二)
钼 钴 镍 钡 钛 钒 锑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UV,ICP-MS AA(石墨炉),ICP,ICP-MS 氢化物AA,ICP,ICP-MS
30
GB/T 5750.5-2006--无机非金属指标
硫酸盐
氯化物
UV,IC
IC IC,UV
硫化物 磷酸盐 硼
UV UV UV,ICP-AES, ICP-MS UV
氟化物
氰化物
氨氮
UV
亚硝酸盐氮 UV 碘化物
UV,GC-ECD
硝酸盐氮 UV,IC
31
GB/T 5750.6-2006--金属指标(一)
29 硫酸盐( mg/L)



对比前部分生活饮用水限值 100 0.01 1.0 10(地下水源限制为20) 15
500 0.05 1.2 20 20
3(水源与净水技 术条件限制时为5)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1500 550 5 0.5 0.3 300 300
1(水源与净水技 术条件限制时为3)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1000 450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为5) 0.3 0.1 250 250
四:解读饮用水检测标准GB5750.5-11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5750.5-2006--无机非金属指标(10) 5750.6-2006--金属指标(24) 5750.7-2006--有机物综合指标(2) 5750.8-2006--有机物指标(44) 5750.9-2006--农药指标(21) 5750.10-2006--消毒副产物指标(14) 5750.11-2006--消毒剂指标(6)

钡 铍

钼 镍

氯化氰 (以CN-计)
16
0.005 0.7 0.002 0.5 0.07 0.02 0.0001 0.07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总结
增加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
项目
GB5749-2006(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氨氮(以N计,mg/L) 硫化物(mg/L) 钠(mg/L) 铝(mg/L) 0.5 0.02 200 0.2
1985年 1986年 2001年 2005年
2006年 公布新水法标准GB5749-2006
3
中国与国外饮用水法规对比
项目分类 GB(2006) WHO(1998) USEPA(2001) EU(1998) 日本(2000) 感官和一般化学 无机物 有机物 农药 消毒剂及其副产物 微生物 放射性 总计 4 6 2 106 15 21 53 27 18 28 37 18 2 2 132 16 16 29 24 12 6 4 107 15 14 9 6 2 4 2 52 19 12 19 10 10 2 72 指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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