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支持三都籍人士返乡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三都县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2024年)单位(盖章):单位:元部门(单位)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代码:132001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资金总额:99,749,289.00 基本支出:14,248,900.00 项目支出:85,500,389.00 其他资金:0.00部门(单位)职能概述: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自然保护地、石漠化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完成全县森林覆盖率监测、营造林项目、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涉林惠民资金兑现、生态脱贫一批、集团包保村的脱贫成效巩固等工作。
绩 效 指 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说明产出数量保障在职职工及离退休工资福利人数118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次数(次/年)5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次数(次)1森林抚育面积(亩)4600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口数(人)4560开展项目个数12质量开展林业灾害专项排查、巡查、核查工作100%各项指标完成率(≧%)100%时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2024年12月31日前成本人员经费支出14,248,900.00项目支出85,500,389.00 效益社会效益帮助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数稳定增收(户)4560保障国土绿化率效果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护林员人均增收(元)9600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效果显著生态效益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效果显著森林质量提升程度效果显著可持续影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持续向好对全县生态环境的影响持续维护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其他说明的问题无。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根据《贵州省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整治背街小巷私搭乱建和“脏乱差”等顽疾,实现硬件提升与管理提升相互促进,进一步改善群众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全县城市建成区开展背街小巷改造,三年内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改造任务。
2021年完成改造10条,2022年计划完成改造3条,2023年计划完成剩余改造任务,打造安全有序、管理精细、空间整洁、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市井气息浓郁的文明街巷,持续巩固提升背街小巷品质,形成常态长效建设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城镇生活品质和文化品位。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志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背街小巷改造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7日三都水族自治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扎实推进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和职业教育质量水平,根据《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黔党发〔2021〕25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81号)、《三都水族自治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三党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指导,全面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协同联动的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教育培训体系。
对全县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确保2022年完成培训2700人以上,2023年完成2000人以上,2024年完成2000人以上,三年累计完成6700人以上,切实提升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和职业教育水平。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27•【字号】三府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臵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 2 月27 日三都水族自治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禽肉市场供给保障有效,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家禽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臵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2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臵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置及经营方式在贵州尧人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三都县凤羽街道中杠村)设臵全县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由贵州尧人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贵州尧人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定点屠宰场要做好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家禽的屠宰加工和禽肉的安全保供服务工作。
二、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服务内容与方式由贵州尧人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提供屠宰服务或禽肉批发业务,可采用租赁或承包方式,由租赁或承包人提供家禽屠宰服务。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家禽屠宰服务费用。
也可实行“点对点”配送,将白条禽肉配送到全县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业食堂等。
三、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管理(一)加强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的监管。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8•【字号】三府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文字解读:《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8日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4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黔南府办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我县民族特色,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建立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传统与现代相融合、城乡村相协调的具有三都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增强全民健身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着力构建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样,社会组织更加科学、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全民健身成为我县特色的差异化发展之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通知》政策解读近日,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阅读理解,现以问答形式对《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是什么?答:为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解决好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通知》十分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广泛征求相关行业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意见,归纳形成《通知》。
二、出台起到什么作用?答:该《通知》,可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理操作依据。
三、起草过程情况是怎样的?答:按照国务院、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通知》,在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报县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通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方案重点内容有哪些?答:该《通知》在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三都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草拟。
该《通知》共5个方面,内容包含: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选址、严格规划方案审查、规范核发规划许可、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
第一方面完善规划编制,规定了推进县级、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以及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修编)要求、按时序进行详细规划编制(修编)要求、按需编制村庄规划要求。
第二方面强化规划选址,规定了部门选址职责,选址要落实“三条控制线”、严守安全底线、严格邻避要求,并要规范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生鲜农副产品划行归市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内生鲜农副产品划行归市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我县自2017年1月开展县城规划区内农副产品划行归市以来,规范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秩序、提升了市场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有效改善市容市貌,解决农副产品交易分散、经营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不良现象。
保障了农副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打造整洁、有序、规范、和谐的人居环境,对提升县城城市品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功能便民、服务高效、管理集中、规范有序的原则,需对原划行归市的经营类别和范围作适度调整,现通告如下:一、县城规划区内设置两个农贸市场。
具体为香港名都综合市场、麻光新区农贸市场。
香港名都综合市场辐射县城规划区:北至五里关,西至水务局,南至老虎洞,东至打孟沟;麻光新区农贸市场辐射周边至三郎、万户水寨;县城规划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严禁商贩沿街叫卖。
二、统一布局,划行归市。
一是县城规划区内从事鲜肉、水产品、禽蛋、家禽、蔬菜等生鲜农副产品的经营户必须进入上述两个农贸市场经营,由农贸市场管理方按行业划分摊位,统一管理。
规划区内沿街门店一律不允许经营上述生鲜农副产品,各有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从事上述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时应做好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和引导申请人务必遵守本通告的规定;二是对规划区内农副产品专营区域面积大于1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放开所有农副产品经营;三是允许在100户以上移民安置点及其50米范围内设置农副产品销售点,审批数量为移民安置100-200户设置1处,200-400户2处,超过400户3处。
三、放开部分食品行业经营。
放开包括熟食品类、小吃类、干货类、民族特色食品类等行业经营,但需有固定门面,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四、烧烤类。
不再要求烧烤类进入农贸市场及凤凰大道两侧经营,待统一规划经营场所后再进入指定区域进行经营。
五、流动赶集、自产自销类。
对跑场的没有固定门面经营户和自产自销的农户,需按照各镇、街道集贸市场划行规定,到指定的地点经营,不得随意摆摊、占道经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4•【字号】三府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24日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精神,加快提升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居民增收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标准。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发展,以实施农民增收攻坚、城镇居民增收和劳动力素质提升“三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加快缩小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与全省、全州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2022—2024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51左右。
二、纵深推进“四化”,全力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一)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不断增加就业岗位1.大力发展工业产业。
实施工业倍增行动,持续做强做大现代化工、新型建材、生态特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加速推动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现代能源等四大潜力产业。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05•【字号】三府办发〔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第三章专项维修资金收取和管理第四章维修资金的使用第五章其他规定三都水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健全物业维修保障机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及其配套建筑、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监督和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对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负责商品住宅和其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监督、检查和代收、代管、审核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资金安全、服务优质、科学评估和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商业银行作为本县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以下简称专户管理银行),依法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11.05•【字号】•【施行日期】1993.01.01•【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三都水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989年3月27日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5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三都水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本县经济开发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第四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县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以及民族政策的教育,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各族人民进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群众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制定和执行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生产、维护安定团结的村规民约。
第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第57卷 第12期 广 东 蚕 业 Vol.57,No.12 2023年12月GUANGDONG CANYE Dec . 2023·41·DOI :10.3969/j .issn .2095-1205.2023.12.13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周朝龙(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局 贵州黔南 558100)摘 要 林业碳票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林业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的推广应用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因此,三都水族自治县需要积极探索,创新推出“林票”管理模式,以此破解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难题。
文章对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林业碳票;问题;解决策略;三都水族自治县 中图分类号:F326.27;X1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205(2023)12-41-03为进一步提高林业碳汇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双碳”目标,中国林业碳汇研究会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期间我国林业碳汇发展状况调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国林业碳汇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找准工作方向,推动林业碳汇事业健康发展。
在调查中发现,“十三五”期间我国林业碳汇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1]。
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碳汇项目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支持的“十三五”期间全国重点生态工程。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林业碳票是林地林木的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通过这一凭证,可以将林木的固碳功能作为资产,并进行交易。
林业碳票是地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有益探索。
然而,由于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票的使用范围有限,甚至还出现了滥用林业碳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碳汇工作的开展。
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
附件2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职责,建立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工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指标向纵深发展,确保实现全县营商环境指数在全省排位中上水平。
一、开办企业指标指标监管负责人:宋剑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指标长:唐合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指标长:姚秀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三都县税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都县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都县支行,各镇(街道)。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解决优化开办企业指标改革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制定优化开办企业指标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改革时限,进一步精简开办企业流程,压减开办企业耗时,降低开办企业费用,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推动简易注销,提高开办企业服务效率,实现开办企业指标提质升位目标。
二、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指标监管负责人:王伟超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指标长:王贵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陆仁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副指标长:韦志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供电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街道)。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解决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改革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制定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改革时限,进一步压减办理建筑许可时限,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流程,规范办理建筑许可费用,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优化建筑质量控制指数,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服务效率,实现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质升位目标。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X期)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合同
附件5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X期)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合同(联营部分<原联营对象及合作社>签订模板)转让人(甲方):村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受让人(乙方):项目平台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丙方:三都水族自治县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为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林地流转方式甲方自愿将位于镇(街道)村组宗林地亩的林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详见附件1),用于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流转期限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流转甲方林地经营权,如甲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尚未完成的流转期限,在甲方的下一轮承包期限内顺延实施。
二、林地流转费支付方式1.在建设期内(统一为5年),即1-5年的林地流转费为100元/亩·年(不含林木等附着物)。
在经营期内,即第6年开始至30年期满,甲方以林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乙方经营享受纯利润分红,按《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占乙方在流转林地上所有经营活动纯利润的25%,每5年由第三方审计后进行一次分红。
2.流转合同签订并申请银行放款到位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前5年林地流转费元,由乙方委托丙方支付给甲方或由银行直接汇入甲方提供的账户。
三、乙方流转的林地的用途林地经营权流转用于实施《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建设。
四、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提供原有的林权证等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指清流转林地界线,协助乙方落实好林地地块图班,核实相关表格,签字确认;负责办理好不动产权的首次登记,并协助乙方完成林权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工作。
2.在项目建设、经营期内,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务工权利,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物退让距离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七章城市景观控制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用设施第一节公共配套设施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第三节排水设施第四节电力设施第五节管线综合第六节其他设施第九章城市绿地第十章特别规定第十一章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管理第十二章建设工程竣工后管理第十三章附则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应当按本规定执行。
辖区内各镇参照执行。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另行规定。
第三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本地山水特色和独有民族文化,构建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城市;(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四)统筹城市建设用地,完善中心城区综合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正文:----------------------------------------------------------------------------------------------------------------------------------------------------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2008年1月15日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08年6月20日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水书文化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保护的水书文化是指:(一)各个历史时期用水族文字手抄、刻印的水书文物古籍;(二)水族文字、水书文献,有水族文字的篆刻、碑文、木竹刻、刺绣、金属饰品、器皿、楹联等水书载体;(三)民间口头传承水书文化和技艺;(四)水书文化特色的民俗活动;(五)需要保护的其他民间传统的水书文化。
第四条水书文化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发展传承。
第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水书文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
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书文化专项保护资金,用于水书文化的保护、抢救、征集、翻译、出版、奖励等。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保护水书文化。
第六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水书文化保护的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水书文化的保护措施和开发利用规划,报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对水书文化的普查、征集、整理,民间口头传承的水书文化采集、录制;(三)保护水书文化传承人和知识产权;(四)监督、指导水族文字的使用和水书文化艺术展演。
三都水族文化之马尾绣的推广
三都水族文化之马尾绣的推广————————————————————————————————作者:————————————————————————————————日期:三都水族文化之马尾绣的推广-旅游管理三都水族文化之马尾绣的推广刘勇杨加友穆森超马尾绣被视为水族文化中最精髓部分,其精湛的工艺,潜在的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但在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马尾绣这个传统的手工艺产品已经受到了现代技术产品的强力冲击,其在传承与带动经济发展上举步为艰。
基于此,本文旨在探析马尾绣如何高效生产,迅速推广,寻求达到保护民族文化与带动经济发展双重效益的新路径。
一、马尾绣的简介(一)历史渊源水族用水语自称为“睢”(suǐ),是由我国南方“百越”族群中“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
马尾绣是水族人民特有的民族工艺,也是民间艺术的一种,“民间艺术源自生活,源自于远古的石器时代、氏族社会和阶级社会并贯穿于人类文化演进的全部过程中。
”因此马尾绣的发展历程与水族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例如水族人民的服饰、被褥、包裹等无一不是马尾绣制品;含蓄的水族姑娘们用自己绣的马尾绣作品作为给心仪男子的定情之物;母亲往往在出嫁的女儿生第一个子女的时候送去亲自绣制的马尾绣背带,用以祈求其子女健康成长,家庭幸福。
马尾绣,必然跟马密不可分,因以马尾为原料而得名。
长期以来马是他们不可少的“劳动助手”和“祭祀品”,也是以“赛马”为端节(水族最隆重的节日)的最主要的庆祝活动。
(二)图案寓意马尾绣图案不但丰富精美且寓意深刻。
“传统马尾绣装饰纹样以蝴蝶和蝙蝠为主体,而现代绣制的马尾绣图案纹样则更为丰富,花、鸟、虫、鱼、八仙、文字、龙凤等无所不有。
”他们也被赋予了各自的寓意,如“双龙、双鱼”表达男女之爱;“石榴”表示多子多福;“龙凤、孔雀”表示吉祥如意;“公鸡冠花”表示加官进爵等等。
水族妇女通过运用各种寓意美好的动植物图案绣在与生活紧密相连的背带、服饰、鞋品等上面,以表达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养老的选择——以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下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例
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养老的选择——以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下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例摘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 多年后,我国以“未富先老”的方式进入老龄化国家。
随着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农村老龄化形势比城镇更严重,农村养老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通过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养老方式的调查与分析,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计划生育民族地区农村养老选择【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0)10-0169-03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体现社会的进步程度,随着近年来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加,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养老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其包括两层含义:(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2)对家庭或夫妻而言,公民应考虑对现有子女、未来子女以及对国家、社会的责任,行使有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
计划生育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促进人口有计划的发展而制订的政策。
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002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至二十八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与家庭的奖励作了具体规定。
1998 年开始实施的《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陈昌林二审行政判决书
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陈昌林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黔27行终1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顺军夏永金长虹【审理法官】林顺军夏永金长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陈昌林;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陈昌林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陈昌林【当事人-公司】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杨高州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莫东虎贵州宇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高州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莫东虎贵州宇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高州莫东虎【代理律所】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贵州宇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被告】陈昌林;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三合街道办事处作为一审被告主体是否适格;2.涉诉的行政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可撤销查封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责任新证据重复起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三合街道办事处作为一审被告主体是否适格;2.涉诉的行政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三合街道办作为一审被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
本案中,三都县综合执法局作出的《限拆通知书》中载明:“若逾期未自行拆除或继续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的建(构)筑物强制拆除。
”上诉人在上诉意见中又称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被上诉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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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 三、扩大生产贷款优惠
项目建成投产后,需新增借款在县内扩建或进行技改的,按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由 县人民政府给予贴息补贴。新增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 对于其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国家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予以贴息1年;新增固定资 产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贴息2年,年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章 用房优惠政策
• 一、园区标准厂房租赁优惠
入住园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用工人数达到月人均人 数50以上(含50人),免收前3年租金,第4年至第6 年按50%租金收取。 单纯仓储和商贸物流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 万元以上,免收前2年租金,第3至第4年按50%租金 收取。
• 四、建立绿色信贷通道
各金融机构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窗口,每年召开不低于2次返乡创业政银企对接会, 丰富银行信贷产品,对返乡创业项目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
第三章 用地优惠政策
• 一、地价优惠
对符合国家、省、州、县产业政策的
项目用地,原则上土地出让价格在土地
“评估价”范围内给予挂牌出让,对优先
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 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
别相对应《标准》的80%执行;凡开发荒
山、荒滩、荒坡用于发展农业项目,经农村工作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报
县政府批准,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一农、林、牧、渔业产品 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 别相对应《标准》的80%执行。
• 二、自建标准厂房补助
面积达500平米(含500平米)以上1000平米以下的,按每平方200元给予补贴;面 积达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上5000平米以下的按每平方300元给予补贴;面积达 5000平米(含5000平米)以上,按每平方400元给予补贴。(需按园区标准厂房建造方 能予以补贴)
休 闲 农 业 乡 村 旅 游
生态工业
现代商贸服务业 高 新 技 术
大健康产业
政策适用范围
• 返乡创业者到我县以技术、管理或资金投资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 县发展规划的项目,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承诺新注册公司六 年内不注销、不迁移三都县境内。 • 投资项目除享受本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省、州、县规定的各
• 三、对国家和省、州取消、降低收费标准或者转为经营(公益) 服务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不得以 任何理由推迟执行或者拒不执行,也不得变相恢复征收。保留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 四、各部门不得设立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提高原有 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扩大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范围。
• 三、职工宿舍办公用房补助
免费为企业职工提供职工宿舍用房和办公用房(只免房租)。
第五章 财税优惠政策
• 在项目建成之后,根据企业当年所缴
纳的税金(包括国税和地税)县级留
存部分前3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支
持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第4年至第5年 按50%进行奖励。
第六章 规费优惠政策
• 一、返乡创业者在新办企业的过程中,所涉及《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的收费 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减免外,属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 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 二、投资高兴技术项目,三星级以上酒店项目和旅游项目、民 族文化项目、县重点规划工业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区以 外的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七章 其他奖励政策
• 一、县境外项目搬迁补助
返乡创业者已在三都境外注册成立公司且稳定营业1年以上企业,凡搬迁至三都境内建 厂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给予搬迁成本全额补助。
• 二、县境内项目搬迁补助
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政策制定目的: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推动三都
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返乡创业者(定义):
在外创业人员
外出务工人员
重点鼓励的产业项目
现代高 效农业
休闲 农业 乡村 旅游
高新 技术
现代商 贸服务 业
生态 工业
其他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项目 大健康 产业
民族 文化
现 代 高 效 农 业 民 族 文 化
• 二、用地奖励
返乡创业者在三都县境内投资新建的项目用地,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并将项目建成投产后,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县级 留存部分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标准参照《三都水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优惠政 策》中用地奖励政策执行。
• 三、土地租赁补助
租赁土地发展(茶叶、蔬菜、林果业、中药材、养殖业等)按合同(协议) 建成投产后,县政府根据土地租赁面积按年给予前 5 年租金补助: 100 亩以上(含 100 亩)300亩以下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 15% 给予补助; 300 亩以上(含300亩)600 亩以下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20%给予补助;600亩以上(含600亩)1000亩以下按每 亩每年租赁费的25% 给予补助; 1000亩以上(含1000)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 30% 给 予补助。
三都水族自治县返乡 创业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县投促局
第一章 总则
• 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黔南州三
都水族自治县根据本县具体情况于2017年底开始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
有效的人才政策——“雁归工程”。同时,在“雁归工程”的实施进程中为充分 调动“雁归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才在脱贫攻 坚工作中的引领和助推作用,三都水族自治县基于该方案于2018年初制定了关于 支持三都籍人士返乡创业实施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亦是对“雁归工程”的
项优惠政策、措施,同一类型的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进行兑
现,但不能重复进行奖励。
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一
• 金融优惠政策 • 用地优惠政策 • 用房优惠政策
二
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
• 财税优惠政策
• 规费优惠政策
五
六
• 其他奖励政策
• 服务保障政策
七
第二章 金融优惠政策
• 一、信贷担保
三都水族自治县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 条件者提供贷款担保,人均担保贷款最高 额度为50万元。前3年贷款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