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支持三都籍人士返乡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三都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二、用地奖励
返乡创业者在三都县境内投资新建的项目用地,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并将项目建成投产后,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县级 留存部分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标准参照《三都水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优惠政 策》中用地奖励政策执行。
• 三、土地租赁补助
租赁土地发展(茶叶、蔬菜、林果业、中药材、养殖业等)按合同(协议) 建成投产后,县政府根据土地租赁面积按年给予前 5 年租金补助: 100 亩以上(含 100 亩)300亩以下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 15% 给予补助; 300 亩以上(含300亩)600 亩以下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20%给予补助;600亩以上(含600亩)1000亩以下按每 亩每年租赁费的25% 给予补助; 1000亩以上(含1000)按每亩每年租赁费的 30% 给 予补助。
• 三、对国家和省、州取消、降低收费标准或者转为经营(公益) 服务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不得以 任何理由推迟执行或者拒不执行,也不得变相恢复征收。保留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 四、各部门不得设立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提高原有 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扩大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范围。
第七章 其他奖励政策
• 一、县境外项目搬迁补助
返乡创业者已在三都境外注册成立公司且稳定营业1年以上企业,凡搬迁至三都境内建 厂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给予搬迁成本全额补助。
• 二、县境内项目搬迁补助
• 二、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 三、扩大生产贷款优惠
项目建成投产后,需新增借款在县内扩建或进行技改的,按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由 县人民政府给予贴息补贴。新增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 对于其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国家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予以贴息1年;新增固定资 产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贴息2年,年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都水族自治县返乡 创业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县投促局
第一章 总则
• 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黔南州三
都水族自治县根据本县具体情况于2017年底开始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
有效的人才政策——“雁归工程”。同时,在“雁归工程”的实施进程中为充分 调动“雁归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才在脱贫攻 坚工作中的引领和助推作用,三都水族自治县基于该方案于2018年初制定了关于 支持三都籍人士返乡创业实施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亦是对“雁归工程”的
• 四、建立绿色信贷通道
各金融机构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窗口,每年召开不低于2次返乡创业政银企对接会, 丰富银行信贷产品,对返乡创业项目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
第三章 用地优惠政策
• 一、地价优惠
对符合国家、省、州、县产业政策的
项目用地,原则上土地出让价格在土地
“评估价”范围内给予挂牌出让,对优先
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 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
别相对应《标准》的80%执行;凡开发荒
山、荒滩、荒坡用于发展农业项目,经农村工作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报
县政府批准,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一农、林、牧、渔业产品 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 别相对应《标准》的80%执行。
• 三、职工宿舍办公用房补助
免费为企业职工提供职工宿舍用房和办公用房(只免房租)。
第五章 财税优惠政策
• 在项目建成之后,根据企业当年所缴
纳的税金(包括国税和地税)县级留
存部分前3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支
持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第4年至第5年 按50%进行奖励。
第六章 规费优惠政策
• 一、返乡创业者在新办企业的过程中,所涉及《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的收费 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减免外,属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 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 二、投资高兴技术项目,三星级以上酒店项目和旅游项目、民 族文化项目、县重点规划工业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区以 外的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二、自建标准厂房补助
面积达500平米(含500平米)以上1000平米以下的,按每平方200元给予补贴;面 积达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上5000平米以下的按每平方300元给予补贴;面积达 5000平米(含5000平米)以上,按每平方400元给予补贴。(需按园区标准厂房建造方 能予以补贴)
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政策制定目的: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推动三都
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返乡创业者(定义):
在外创业人员
外出务工人员
重点鼓励的产业项目
现代高 效农业
休闲 农业 乡村 旅游
高新 技术
现代商 贸服务 业
生态 工业
其他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项目 大健康 产业
民族 文化
现 代 高 效 农 业 民 族 文 化
第四章 用房优惠政策
• 一、园区标准厂房租赁优惠
入住园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用工人数达到月人均人 数50以上(含50人),免收前3年租金,第4年至第6 年按50%租金收取。 单纯仓储和商贸物流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 万元以上,免收前2年租金,第3至第4年按50%租金 收取。
休 闲 农 业 乡 村 旅 游
生态工业
现代商贸服务业 高 新 技 术
大健康产业
政策适用范围
• 返乡创业者到我县以技术、管理或资金投资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 县发展规划的项目,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承诺新注册公司六 年内不注销、不迁移三都县境内。 • 投资项目除享受本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省、州、县规定的各
项优惠政策、措施,同一类型的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进行兑
现,但不能重复进行奖励。
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一wk.baidu.com
• 金融优惠政策 • 用地优惠政策 • 用房优惠政策



• 财税优惠政策
• 规费优惠政策


• 其他奖励政策
• 服务保障政策

第二章 金融优惠政策
• 一、信贷担保
三都水族自治县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 条件者提供贷款担保,人均担保贷款最高 额度为50万元。前3年贷款贴息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