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节能工程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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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建筑节能规范(地面)

建筑节能规范(地面)

地面1 一般规定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室内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包括毗邻采暖、不采暖空间及毗邻室外空气的地面工程。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本条所讲的建筑室内地面节能工程是指包括采暖空调房间接触土壤的地面、采暖空调房间的楼地面、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不采暖车库上面的楼板。

接触室外空气或外挑楼板的地面应按本规范第4章墙体的要求执行。

1.2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条文说明本条对地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敷设保温隔热层的基层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基层的质量不仅影响地面工程质量,而且对保温隔热的质量也有直接的影响,保温隔热敷设后已无法对基层再处理。

1.3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1 板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性;2 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阻燃性;条文说明在地面保温工程中,保温材料的性能对于地面保温隔热的效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保证用于地面保温隔热材料的质量,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地面保温隔热工程,参照常规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办法,对进场的地面保温隔热材料也由监理人员现场见证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对有关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地面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的一个依据。

1.4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1 基层;2 保温材料粘结;3 隔断热桥部位;4、地面辐射采暖工程的隐蔽验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将影响地面保温隔热效果的隐蔽部位提出隐蔽验收要求。

主要包括:①基层;②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及缝隙填充质量;③地面热桥部位、4隔汽层,因为这些部位被后道工序隐蔽覆盖后无法检查和处理,因此在被隐蔽覆盖前必须进行验收,只有合格后才能进行后序施工。

1.5 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1每一楼层或按照每层的施段工或变形缝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每三层作为一个检验批。

工程施工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节能减排目标1.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污染物、废弃物排放都得到有效控制。

2.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

3.减少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三、组织机构1.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节能减排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组成。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和执行效果。

2.技术人员负责科学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

3.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现场环境保护监督和污染防控措施的实施。

五、节能减排措施1.优化设计,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

2.合理进行施工工艺,减少能源消耗。

3.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能源浪费。

4.合理开展施工组织与计划,减少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单独行驶,降低碳排放。

六、环境保护措施1.严禁在工地周边乱倒垃圾,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

2.建设污水和废水的处理设施,保证排放标准符合要求。

3.严格减少粉尘和噪音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控。

4.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物质的使用和储存,确保施工安全。

七、监督检查1.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环境保护人员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3.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环境问题。

八、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将采取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奖励机制对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十、审查与修订本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为工程施工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有效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情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完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完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国家规范> 建筑专业>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总则1.0.1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化石能源消耗量。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2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2.0.2标准工况下,不同气候区的各类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2.0.3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2.0.4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并应有利于冬季增加日照和降低冷风对建筑影响,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节能工程验收规范

节能工程验收规范

国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装修•幕墙部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6-10-1 0:00:00 来源:11 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2 术语2.1 透明幕墙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2 非透明幕墙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3 装修1.1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耐火性能作出规定。

耐火性能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性能之一,直接影响用户安全,故有必要加以强调。

对材料耐火性能的具体要求,应由设计提出,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1.2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条文说明为了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与建筑装饰材料类似,往往附着在结构的表面,容易造成污染,故规定应符合这些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目前判断室内环境是否污染仍按照《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进行。

1.3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表1.3《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当上述规范未明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规范相关章节确定。

2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略)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一章总则【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

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2.0.9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节能保温强制性条文

节能保温强制性条文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编号:GB50411-20071.0.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3.1.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条文说明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改变节能设计。

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故需要对涉及节能的变更加以限制。

本条规定,如确需改变时,应事先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

此时设计单位应认真核算并确认变更对节能带来的影响,出具洽商或设计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变更对于节能效果带来的影响较大,有可能使得该工程达不到原定节能目标时,原设计单位也不能自行确定是否应该同意这种变更。

此时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的机构审查同意。

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节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是节能工程施工实际也是所有工程施工均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注意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对于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施工中的变更,同样应经过审查,见本规范相关章节。

4.2.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等的复验应符合第4.1.5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条文说明墙体节能工程材料的复验项目已在本规范第4.1.5条中规定。

此处列为主控项目,要求在验收时应检查材料的进场复验报告并确认其参数全部合格。

本条规定的检查数量为最少抽样要求,即当有多个材料生产厂家时,每个材料生产厂家均应抽样复验,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4.2.7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节能工程施工规范规程

节能工程施工规范规程

节能工程施工规范规程1. 总则1.1 为了加强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术语2.1 建筑节能工程:为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2.2 围护结构:建筑物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和门窗等。

2.3 导热系数:稳态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4 传热系数: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3. 施工准备3.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要点和质量要求。

3.2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3.3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环境,确保符合施工要求。

4. 施工过程控制4.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 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构件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竣工验收5.1 竣工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要求进行。

5.2 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相关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发行版+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工程施工能耗控制规范

工程施工能耗控制规范

工程施工能耗控制规范一、总则为进一步推动工程施工能耗的节约与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能耗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能耗控制,具体包括人力、材料、机械设备、照明、供水、供暖等等。

二、能耗控制原则1、绿色施工:推行绿色节能施工理念,采用新型节能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

2、综合利用:推广各项资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能耗。

3、节约优先:推行节约优先、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原则,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管理先行:加强对施工能耗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的能源数据信息系统。

三、能耗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照明:采用LED照明,限定施工区域照明范围。

使用节能灯具,根据施工区域的要求确定照明功率。

2、机械设备节能:选择节能型机械设备,合理使用各种设备,适时停机,减少空转。

对于老旧设备,进行适当更新,提高设备的能耗效率。

3、施工工艺优化: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减少能耗。

采用节能环保工艺,降低资源的耗费。

4、施工供水与供暖:合理规划供水、供暖管网,选择高效供水设备和供暖设备。

采用集中供热和太阳能热水器等新兴的供暖方式,节约能源。

5、检修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管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态,减少能耗。

6、用电与用水管理:合理安排用电和用水计划,加强用电用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7、环境保护:推行施工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管理与监控1、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能耗管理制度,明确能耗目标,制定节能减排措施。

2、定期进行施工用能监测与分析,利用监测数据为施工活动提供科学合理的用能管理决策。

3、实施能耗控制责任制,建立施工用能考核与奖惩机制,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4、加强能耗管理与监控技术手段的应用,推广能耗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能耗监控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五、信息和宣传1、加强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节能减排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要求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和能源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建筑节能成为了一个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减少建筑能源的消耗,各国纷纷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建筑节能工程的一些常见规范要求,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建筑保温规范要求建筑保温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热阻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墙体采用的保温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且具有一定的保温性能。

此外,针对建筑的地面、屋顶等部位也有相应的保温要求,如地面采用保温材料需满足一定的导热系数限制。

二、建筑采光与照明规范要求合理的采光和照明设计可以减少建筑内部能源的消耗。

据规范要求,建筑内部采光面积应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采用透明或半透明材料保证充足的自然采光。

此外,照明系统也需要根据建筑面积和功能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并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以确保能耗最小化。

三、建筑暖通空调规范要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对于办公楼、商业建筑等场所至关重要。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空调系统应高效节能,具备一定的空气质量控制能力。

建筑的暖通系统需合理设计,如合理选择传热介质、优化管道布局、采用低噪音设备等。

此外,还需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湿度等参数,根据不同季节和使用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四、建筑节水规范要求水资源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之一。

为了实现建筑节能,建筑节水同样不可忽视。

据规范要求,建筑的给水、排水系统应满足一定的节水要求。

例如,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安装回收利用设备等,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五、建筑电力系统规范要求电力系统是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电力系统应设计合理,电线电缆的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并且采用高效率的电气设备,以降低用电成本和能源消耗。

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效果,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非常重要。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节能工程需要通过相应的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

工地施工节能管理制度模板

工地施工节能管理制度模板

工地施工节能管理制度模板
一、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二、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2、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合格产品以及节能电动机等。

3、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应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账.
4、为便于计量,应对生产过程使用的施工设备、照明和生活办公区分别设定用电控制指标,并经常性监测记录在册。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避免施工
现场施工机械空载运行的现象。

四、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五、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六、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应就地取材,材料的堆放应以减少二次搬运数量、减少机械设备的使用为主。

工程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工程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工程节能减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工程施工的环保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节能减排措施的全面落实。

第三条工程节能减排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设置节能设备,优化材料使用,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方面的措施。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各级管理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设计阶段节能减排规定第五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节能设备,采用节能材料,采光、供暖、通风等方面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节能减排效果。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过程中考虑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合理设置绿化带和防护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节能减排方案,并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确保方案的实施。

第三章施工阶段节能减排规定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科学施工方法,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扬尘、废水、废气等排放。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环保规定,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减少废弃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环保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监理与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估,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馈情况。

第十五条业主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业主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之前,对工程项目的环保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环保验收意见。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随着人们节能减排意识的不断增强,建筑节能工程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以规范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

本文将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出发,分析其作用和意义。

首先,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如《节约能源法》、《建筑节能条例》等,其中不乏强制性条文。

其中,《建筑节能条例》在建筑节能工程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有以下几点:一、建筑节能产品“限行令”:规定对于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一条文的实施限制了一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高了建筑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了节能减排。

二、建筑节能验收规定:“三同时”原则实施。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满足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质量和节能技术标准三方面的要求。

并且在验收时,需建立建筑节能管理档案,可作为日后监管的依据。

这一条文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且提高了节能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标准化程度。

三、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的使用:规定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应优先选择使用,同时对于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能效标准过低的设备,企业必须进行更新更换。

这一条文的实施,提高了建筑节能工程的设施水平,加速了过时节能设备的淘汰,使建筑节能工程更为安全可靠。

以上三点均是《建筑节能条例》中比较重要的强制性条文,具有明显的促进建筑节能工程发展和推进节能减排的作用。

此外,我国政府还提出,到2020年,建筑节能市场规模要达到4.5万亿,其中低碳建筑所占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这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同时更加重视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监管。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发展的可持续性。

总之,建筑节能工程是当前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向,政府在其实施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以规范和促进其发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墙体、屋面、地面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墙体、屋面、地面
查进场复验报告。
• 本条中除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均应进行进场复验,
故均应核查复验报告。对材料燃烧性能则应核
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新材料,应检查是否
通过技术鉴定,其热工性能和燃烧性能检验结
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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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主控项目
4.2.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
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
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
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
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
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规定。
JGJ110(外墙面砖检测标准)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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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建议不宜采用。当一定要采用时,则规定必须有保
证保温层与饰面砖安全性耐久性的措施。
• 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做法技术要
求》(暂行)的通知苏建科(2006)287号
• 该技术要求自2006年8月 1日起施行。
• 凡在2006年8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建筑工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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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列出墙体节能工程通常应该进行隐蔽工程
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
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应在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加
以补充。
• 需要注意,本条要求隐蔽工程验收不仅应有详
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
为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记录隐蔽工程的
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020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20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20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略)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一章总则【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

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2.0.9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共计20条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10个)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3.4.1之规定(详见表3.4.1)。

表3.4.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1、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节能)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但采用保温浆料作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①观察;②手扳检查;③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④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⑤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 4.2.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7、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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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节能工程规范条文
8.2 主控项目
8.2.1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 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8.2.3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8.2.4 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5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6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 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 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

8.2.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8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9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 一般项目
8.3.1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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