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属性及宗教与哲学的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宗教的属性及宗教与哲学的关系
作者:王卓菲
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04期
[摘要]宗教并不单纯是一种主观的观念,而且还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系统,并且不是一种单独存在的封闭的单一系统,而是这个人类社会大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宗教与哲学既是社会文化体系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形式,又是人类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宗教与哲学在内容与形式上是最具有普遍性的观念形态,都具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性质,同属人类精神方面的文化。本文试从宗教的观念形态以及宗教与哲学的关系两个方面来探讨宗教的本质。
[关键词]宗教信仰观念哲学
[中图分类号]B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075-02
一、属于人类的神圣领域
无论哪种宗教,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征:把支配自己日常生活的自然力量与社会力量,幻想地反映为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构成了信仰和崇拜的对象。这些对象往往在客观世界并不存在,但并不是完全与世俗无关,而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力量、社会力量异化的产物。换言之,宗教就是自然力量超人化、人间力量非人化、理想境界超自然化的产物,是人类自己创造了自己崇拜的对象,又赋予这个对象超凡脱俗的神圣性。
涂尔干说:“神圣领域是世俗领域的一个投影。”神圣领域指的就是宗教信仰。无论是一神信仰还是多神信仰,在信徒心中,那至高无上的神或众神,都几乎是无所不能和无上伟大的。每一种宗教都不是由某一个先知或某一个人独创的,之所以提到某一种宗教时就会提及某个或某几个人,那是因为这某个或某几个人是一个或几个伟大的总结者罢了。宗教信仰的起源,源自于人的困惑与惊奇、对自身的不认识、对自然现象的恐惧等。人类社会有其自身的特点与结构,所以人类在创造宗教和参与宗教信仰活动时,就会下意识地把自身所处的社会当作参考。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神圣领域是世俗领域的一个投影”。
任何宗教都包含“信”与“行”两个方面。“信”指信徒在头脑中对宗教观念信仰坚定的确认和认同,是一种精神上的内在信仰。它在信教者的心理、情绪上还会伴生出特殊的宗教情感或宗教体验。宗教意识内在的“识”与心理体验的“情”,必然会表现于“行”。这里的“行”指的是宗教活动及宗教行为。信与行是宗教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互为表里,构成一体。换句话说,纯粹的宗教观念或个人内心的宗教体验,并不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宗教社会现象。一个世界观上承认某种超验绝对物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并不等于就是一位宗教信徒。只有当一个人的内在宗教观念通过特定的宗教行为与活动外化为“行”时,才能获得宗教的意义。宗教是一种可见的社会现象,就是通过宗教组织的宗教活动与宗教信徒的宗教行为体现出来的。
人们在头脑中形成某种宗教观念时,通常总是伴随着某种特殊的心理活动。在人类社会早期,社会生产力以及人类的智力水平还较为低下,面对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时,感到不可理解,对于自然力量的强大感到恐惧、依赖,进而产生了原始的宗教观念。到了阶级社会,人们除了感受到自然力量的压迫外,又遭到社会力量的压迫,这时的神灵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和道德属性。当所有这些属性集中在一点时,便产生万能神,从而发展成为一神论。这时人们的宗教观念无疑是原始宗教观念的升华,同时也是人们在社会中对于不可抗拒的异己力量或命运怀有的敬畏感、罪恶感、卑微感、依赖感、安宁感、责任感等复杂心理活动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人类文明已经相当发达,科技水平也相当进步,自身可被揭示的秘密也越来越少,可是宗教依然存在。宗教之所以会一直伴随人类的成长,其中有它存在的社会合理性和必然性。人类不同于这颗星球的其他物种,人除了有物质需求外,还有着强烈的精神需求。物质需求得以满足时,精神需求会随之膨胀,若得不到满足和慰藉,可能会使人失去自我,导致人生迷途,宗教信仰便为人类提供了一种精神依托。虔诚地信仰宗教的人,会从宗教中得到一种令其信服的理论,宗教为其揭示了这个世界的由来和去往,告诉信徒虔诚信仰是因为原罪的存在,为信仰者提供了一种获得赎罪的机会,让虔诚的人充满获救的希望。
人类的天性中就存在着向往真理,向往神圣的倾向。人是这颗蓝色星球上的伟大生命,有着高度的自我意识,人是有意识有精神的,是一种具有崇尚精神的存在物。宗教观念可以诱发信教者的种种宗教体验,宗教体验反之又强化宗教观念,进一步激发信教者对神或神圣物的依赖和顺从,从而深化信仰自身,并增进宗教群体的凝聚力。
二、宗教与哲学
宗教与哲学在内容与形式上是最具有普遍性的观念形态,都具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性质,同属人类精神方面的文化。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一种认识、领悟和理解。
宗教与哲学既是社会文化体系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形式,又是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哲学的本质是理性的质疑和探索,这决定了它不可能把某一种哲学观念奉为不可怀疑的信仰。因此,哲学的表现形式必然是纯粹精神性的概念体系和观念形态。宗教则不然,为了达到信徒们在信仰上的认同,宗教不仅需要宣称其基本信条来自天命或神启,任何人不得怀疑,并且还要建立统一的宗教组织,确立严格的戒律和行为规范,对怀疑信条、违犯戒律都施以神圣的惩罚。于是,宗教不仅是一种精神性的宗教观念,还外在化、制度化为保障其信仰认同的宗教体制和宗教组织。
哲学家中有信仰宗教的,也有怀疑和反对信仰宗教的,但他们只要是在谈论哲学,就不能把自己的结论做信仰主义式的宣告,而必须通过经验的实证或理性的逻辑推理。文艺复兴以来的欧洲哲学越来越多地具有启蒙思潮的性质,对中世纪以来的传统基督教日益明显地持怀疑、批判甚至否定的态度,其基本旗帜就是高扬理性精神,反对信仰主义。
而东方的佛教,特别在中国,佛教在传入中国后,与看重现世、注重功利的中国文化相交融,有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不同于印度本土注重来世、彼岸的传统宗教思想,而更看重现世,注重以出世精神做现世利益。中国佛教本身也具有着高深的哲学思想,它不同于其他一些一神宗教,它有着精深的人生哲学思想。这样看来,佛教思想本身是出离甚至高于严格要求“信”的宗教的。
佛教素以其思辨色彩浓厚,人本智信特征明显而著称。在古代乃至近现代哲学史上都享有崇高的地位,为中外众多哲学家所推崇。
佛教哲学内涵丰富,既有世界观、人生观、实践论等基本哲学范畴,又有辩证法的理性思辩方法。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道、三法印、六度、四摄、中道等基本名相支撑着佛教的理论大厦,吸引着众多佛法爱好者深入其中汲取营养。明辨是非、勘破是非、珍惜人生、热爱生命、广行慈悲、泽被生灵是佛教所大力宣扬的大乘菩萨精神的主要内容。毋庸置疑,在世界哲学大家庭中,佛教哲学的深刻性、生动性、实用性、实践性非常突出,注重应时应机,应理应事,主张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佛依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法”的古训展示了佛教民主自由、理性的开放性质。
佛教力主开发人类潜在的无上智慧,将人类思想中丑陋、污秽的成分彻底清除,从而以纯洁、美妙、清净的智慧去观照世间的一切,既能视一切如同己出,又能视一切为他出,从而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以慈悲之心与乐拔苦,以行“八正道”严于律己。佛教在适应社会、包容异说、重塑自我、奉献社会等方面展现着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