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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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

《关于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财政厅冀人社发[2011]4号《关于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多年来,我省为改善和提高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的待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002年8月由原省人事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为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对离退休后仍保持荣誉人员的荣誉津贴标准做了调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经研究决定,对离退休后仍保持荣誉人员除按有关规定提高退休费标准外,对其荣誉津贴再次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奖励文件中明确享受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荣誉称号的人员,调整荣誉津贴标准如下:获得一次荣誉称号的,离退休后每月发给荣誉津贴由原60元调整为120元;获得两次荣誉称号的,离退休后每月发给荣誉津贴由原100元调整为200元;获得三次荣誉称号的,离退休后每月发给荣誉津贴由原150元调整为300元;最高由原150元调整为300元。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离退休后每月发给荣誉津贴由原150元调整为300元。

既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其荣誉津贴按最高标准执行。

二、经费开支渠道。

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所在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由同级财政支付。

其中,属于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的,由社会保险机构解决;属于企业的,所需经费由企业自行负担。

三、办理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荣誉津贴程序。

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荣誉津贴申报表》(表样附后)并附荣誉证书或劳动模范荣誉纪念证书原件,按下列程序办理:先进工作者分别报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劳动模范属于企业的,由企业自行审查确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8]103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8]103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8〕10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经济和谐发展,现就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和《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苏政发〔2006〕40号),提出如下意见:一、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省政府第36号令规定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在2008年底前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期未转的,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封存,累计储存额在参保人员到达领取年龄时一次性发给。

从200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业务。

参加事业单位养老统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在省政府第36号令施行后,应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照省政府第36号令规定的办法申报缴费基数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负责征收。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缴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原滚动记帐过渡为按实际到帐时间记帐,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最新省部级劳模待遇整理稿

最新省部级劳模待遇整理稿

杭州市政府专门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劳动模范的各项待遇。

各项待遇具体调整如下:一、提高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

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三)1956年至1964年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四)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

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五)1955年至1965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按其中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

二、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市农业劳动模范[包括1955年至1965年期间省农口系统和市农业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6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精简回乡的职工劳动模范(先进),目前仍为农业人员的,按照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待遇执行。

三、继续对劳动模范(先进)实行医疗补助。

城镇市级及以上在职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药费,由个人承担部分,继续按《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199号)和《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杭政办[2003]3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四、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的列支。

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由劳动模范(先进)所在单位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荣誉津贴在离退休费中列支,医疗补助费用在医疗费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无锡市2024年劳动保障新政

无锡市2024年劳动保障新政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无锡市2024年劳动保障新政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无锡市劳动保障局1.2 乙方:无锡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3 丙方:无锡市劳动者第二条:新政实施时间2.1 新政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三条:新政内容3.1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3.2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3.3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3.4 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3.5 保障女性劳动权益3.6 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第四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4.1 调整时间:2024年7月1日4.2 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第五条: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5.1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5.2 提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5.3 优化社会保险待遇体系第六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加强6.1 规范劳动合同签订6.2 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6.3 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第七条:劳动者就业技能的提高7.1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7.2 提供职业指导服务7.3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第八条:保障女性劳动权益的措施8.1 消除性别歧视8.2 提高女性职场地位8.3 加强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九条: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的举措9.1 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平台9.2 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9.3 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第十条:新政宣传与解读10.1 甲方负责制定宣传方案10.2 乙方与丙方应积极配合宣传第十一条:新政实施的监管与评估11.1 甲方定期对新政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1.2 各方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与处理12.1 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可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13.2 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各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14.1 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14.2 如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第二条:新政实施时间第三条:新政内容3.1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3.2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3.2.1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无锡市全体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3•【字号】浙政办发[2013]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体现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享受到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在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号)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离休、退休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

现将调整的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目前已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其标准为:(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

(三)1956-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

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二、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

三、荣誉津贴的列支按浙政办发〔2004〕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地出台的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高于本通知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标准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3日。

无锡职称津贴标准

无锡职称津贴标准

无锡职称津贴标准作为一项鼓励和奖励人才的政策措施,职称津贴旨在提高职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其为企业和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无锡市作为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对于职称人员的需求一直较高,因此,无锡市也制定了相应的职称津贴标准,以激励和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无锡市职称津贴的标准和政策。

首先,无锡市职称津贴的标准主要分为三个级别:高级、中级、初级。

具体标准如下:高级职称:在无锡市从事工作,享受国家确定的或市级确定的高级职称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津贴标准按照国家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津贴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发。

具体标准可根据职称级别和工作年限适当增加。

中级职称:在无锡市从事工作享受国家确定的或市级确定的中级职称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津贴标准按照国家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津贴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发。

具体标准可根据职称级别和工作年限适当增加。

初级职称:在无锡市从事工作享受国家确定的或市级确定的初级职称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津贴标准按照国家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津贴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发。

具体标准可根据职称级别和工作年限适当增加。

其次,对于职称津贴的审核和发放,无锡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职称津贴的公平、公正、及时发放。

具体来说,无锡市职称津贴的审核和发放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职称津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核:所在单位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申请人符合职称津贴的条件和标准。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3.发放: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相关标准和政策措施,及时发放相应的职称津贴。

同时,无锡市也对于职称津贴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确保职称津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具体来说,无锡市对于职称津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称津贴管理制度,规范职称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程序,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确保职称津贴的合规发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提高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提高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提高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提高退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1983年3月9日)建国以来,我省召开过八次综合性的全省职工劳动模范大会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

省人民政府已于去年十二月,对“对文化革命”前六次劳动模范大会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至今仍保持其荣誉的个人代表,颁发了劳动模范荣誉纪念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召开的劳模大会和表彰会,都颁发了劳动模范证书。

现在,我省劳模队伍的情况基本清楚,劳模证件也基本齐全。

根据原省革委会一九七九年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对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我省“文化革命”前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称号的,以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陕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纪念证》为依据;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二年两次劳模会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以省人民政府当时颁发的“陕西省劳动模范证书”为依据,在退休时享受提高百分之十退休费的优异待遇。

二、“文化革命”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称号的,在全国未颁发荣誉纪念证以前,由省总工会出具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以会议颁发的“劳模证”为依据,在退休时享受提高百分之十五退休费的优异待遇。

复转到我省的军级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由本人所在单位索取原命名的军级以上单位的证明为依据,在退休时享受提高百分之十五退休费的优异待遇。

三、国务院各部“文化革命”前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称号的,在未颁发荣誉纪念证以来,由各部出具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以会议颁发的“劳模证”为依据,在退休时享受省级劳模提高百分之十退休费的待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21•【字号】绍政办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体现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关心与爱护,使其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调整我市离退休的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1956—1964年期间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离退休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一)离退休的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

其中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

(二)离退休的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70元。

其中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

(三)1956—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四)离退休的绍兴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

其中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二、调整农业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绍兴市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

三、荣誉津贴的列支渠道(一)荣誉津贴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解决。

如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其主管单位解决。

所需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荣誉津贴在“离退休费”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无主管单位或主管单位也无法解决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二)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绍兴市、浙江省及省以上农业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正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0〕20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有关规定,现就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一)第一类对象: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二)第二类对象: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且经省认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二、发放标准对第一类对象,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第二类对象,按照在岗职工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实施期限第一类对象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类对象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

四、发放程序(一)系统检索确认。

市、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通过金保系统对第一类对象进行检索汇总,数据下发后由对应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主动联系企业,经企业确认后,由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统一上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公文文体的写作(二)单元测试题1.决定属于A.上行文B.下行文C.平行文D.既可上行也可下行2.决定作为公文文种属于A.指令性公文B.规范性公文C.报请性公文D.公布性公文3.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的公文文种是A.命令B.决定C.议案D.通知4.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用A.命令B.决定C.通知D.意见5.国务院行文表彰某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该用A.通知B.决议C.决定D.通告6.国务院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所用的文种是A.通告B.决定C.通报D.通知7.某市环保局拟撤销该市某区环保局不适当的决定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报B.决定C.意见D.通知8.下列事项应该用决定行文的是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策B.税务局告知公众年度车辆征税事项C.区公安分局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D.某单位就重大火灾事故向主管上级汇报情况9.下列事项不适合用决定行文的是A.严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工作安排B.大兴安岭森林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C.授予某某某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D.在太平洋某地区试验运载火箭,使过往船只周知10.决议与决定最根本的区别是A.作用不同B.内容不同C.写法不同D.形成程序不同11.以下不属于决定的是A.决策性决定B.表彰性决定C.部署性决定D.告知性决定12.可以用于表彰杨利伟同志的功绩并授予航天英雄称号和勋章的公文是A.通讯B.通知C.消息D.决定13.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是A.决议B.决定C.命令D.议案14.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公文是A.公报B.通告C.公告D.决定15.公告面向国内外主动郑重宣布重要事项,其主要目的在于A.让国内公众周知B.让受文者遵照执行C.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重视D.在一定程度上起警戒作用16.公告不写主送和抄送机关,多由新闻媒体发布,这种性质和特点说明公告是A.公开行文B.内部行文C.秘密行文D.下行行文17.下列公告特点中,最主要的是A.针对性B.广泛性C.涉外性D.地域性18.公告的正文包括A.制发依据、宣布事项、具体要求B.制发依据、具体要求、结语C.制发依据、宣布事项、结语D.宣布事项、具体要求、结语19.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文种是A.通告B.公报C.决定D.公告20.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种是A.公告B.通报C.决定D.通告21.某省交通厅拟发加强交通管理为内容的公文,要使全省周知执行,可以使用的文种是A.通知B.意见C.通告D.决定22.市国税局告知社会开展年度税务登记验证和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宜用A.通报B.通知C.通告D.公告23.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A.某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B.某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C.某机关拟免去该单位财务处处长职务D.某机关拟告知有关单位参加有关会议24.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A.市教委、市体委向有关单位告知高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B.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严格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事项C.市政府拟免去某某某的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职务D.某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重大责任事故善后处理情况25.标题《民航总局公安部关于民航安全问题的通告》属于A.事由加文种B.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C.只有文种D.发文机关加文种26.某市为了加快环市立交桥建设进度,决定把某路段通过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可以为此行文的文种是A.公告B.通告C.通知D.决定27.通报和通告共同的特点是A.知照性B.重要性C.指导性D.政策性28.市政府决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知B.决定C.通告D.公告29.某市有关部门就该市轨道交通执行新的票制票价联合发文,文种应是A.公告B.通告C.决定D.通知30.根据事由“某某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打击冒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报B.通知C.通告D.决定31.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锡劳社综[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锡劳社综[2007]10号)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市各主管局、资产经营公司、授权企业集团及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利用劳动力价格信息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比较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劳动保障局对无锡市区部分生产经营正常企业进行了工资价位抽样调查,经对采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见附件),形成了《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公布。

企业在运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时,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富裕无锡”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并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科学设计企业内部分配方案,合理确定企业各类人员分配水平及工资关系,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以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宏观调控信息为谈判和协商依据,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附件:《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附件2006年度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单位:元/年┏━━━━━━━━━━━━━━━━━━━━━━━━━━━━┯━━━━━┯━━━━┯━━━━━┯━━━━┓┃工种(职位)│高位数│ 中位数│低位数│ 平均数┃┠────────────────────────────┴─────┴────┴─────┴────┨┃一、中高级管理人员┃┠────────────────────────────┬─────┬────┬─────┬────┨┃企业董事│110357│ 67964│25188│ 78051┃┠────────────────────────────┼─────┼────┼─────┼────┨┃企业经理(厂长)│520155│ 75376│29280│ 110752 ┃┠────────────────────────────┼─────┼────┼─────┼────┨┃生产或经营经理│202526│ 53916│21331│ 77559┃┠────────────────────────────┼─────┼────┼─────┼────┨┃财务经理│200040│ 45440│19797│ 60257┃┠────────────────────────────┼─────┼────┼─────┼────┨┃行政经理│152201│ 36515│17703│ 49448┃┠────────────────────────────┼─────┼────┼─────┼────┨┃人事经理│174049│ 46619│18132│ 60657┃┠────────────────────────────┼─────┼────┼─────┼────┨┃销售和营销经理│294881│ 35492│16482│ 59980┃┠────────────────────────────┼─────┼────┼─────┼────┨┃广告和公关经理│86434│ 37264│16800│ 48823┃┠────────────────────────────┼─────┼────┼─────┼────┨┃采购经理│157302│ 42814│15154│ 56765┃┠────────────────────────────┼─────┼────┼─────┼────┨┃研究和开发经理│164947│ 51425│15302│ 63718┃┠────────────────────────────┼─────┼────┼─────┼────┨┃餐厅经理│72167│ 46854│20002│ 44553┃┠────────────────────────────┼─────┼────┼─────┼────┨┃客房经理│76318│ 47341│19600│ 51635┃┠────────────────────────────┴─────┴────┴─────┴────┨┃二、专业、技术人员┃┠────────────────────────────┬─────┬────┬─────┬────┨┃冶金工程技术人员│41007│ 19332│13450│ 24774┃┠────────────────────────────┼─────┼────┼─────┼────┨┃化工工程技术人员│75405│ 26029│12177│ 31044┃┠────────────────────────────┼─────┼────┼─────┼────┨┃医药工程技术人员│80241│ 24437│14534│ 31255┃┠────────────────────────────┼─────┼────┼─────┼────┨┃机械工程技术人员│83156│ 29661│12053│ 34311┃┠────────────────────────────┼─────┼────┼─────┼────┨┃机械设计工程技术人员│112152│ 45150│17849│ 48178┃┠────────────────────────────┼─────┼────┼─────┼────┨┃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73500│ 41774│16933│ 43118┃┠────────────────────────────┼─────┼────┼─────┼────┨┃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53874│ 25443│15150│ 32482┃┠────────────────────────────┼─────┼────┼─────┼────┨┃设备工程技术人员│95277│ 30999│13925│ 38251┃┠────────────────────────────┼─────┼────┼─────┼────┨┃其他机械工程技术人员│67840│ 32887│14991│ 42373┃┠────────────────────────────┼─────┼────┼─────┼────┨┃电子工程技术人员│117888│ 45736│26595│ 42773┃┠────────────────────────────┼─────┼────┼─────┼────┨┃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90760│ 41964│24319│ 50570┃┠────────────────────────────┼─────┼────┼─────┼────┨┃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69658│ 29020│15000│ 37048┃┠────────────────────────────┼─────┼────┼─────┼────┨┃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人员│45018│ 34461│15600│ 38558┃┠────────────────────────────┼─────┼────┼─────┼────┨┃其他电子工程技术人员│69485│ 22862│15201│ 25806┃┠────────────────────────────┼─────┼────┼─────┼────┨┃通信工程技术人员│137340│ 60909│23237│ 63076┃┠────────────────────────────┼─────┼────┼─────┼────┨┃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67351│ 25973│24068│ 32440┃┠────────────────────────────┼─────┼────┼─────┼────┨┃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65996│ 28549│12060│ 27242┃┠────────────────────────────┼─────┼────┼─────┼────┨┃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91805│ 42083│13003│ 43777┃┠────────────────────────────┼─────┼────┼─────┼────┨┃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100898│ 41292│12387│ 50179┃┠────────────────────────────┼─────┼────┼─────┼────┨┃计算机系统分析技术人员│74152│ 45523│22600│ 45699┃┠────────────────────────────┼─────┼────┼─────┼────┨┃其他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89277│ 35756│21523│ 40063┃┠────────────────────────────┼─────┼────┼─────┼────┨┃电气工程技术人员│74558│ 32041│12327│ 33269┃┠────────────────────────────┼─────┼────┼─────┼────┨┃电力工程技术人员│157383│ 81651│16732│ 85882┃┠────────────────────────────┼─────┼────┼─────┼────┨┃邮政工程技术人员│34056│ 30850│28990│ 31321┃┠────────────────────────────┼─────┼────┼─────┼────┨┃交通工程技术人员│48869│ 26462│15743│ 31141┃┠────────────────────────────┼─────┼────┼─────┼────┨┃建筑工程技术人员│66339│ 20274│10508│ 29676┃┠────────────────────────────┼─────┼────┼─────┼────┨┃建材工程技术人员│32407│ 20400│14400│ 23531┃┠────────────────────────────┼─────┼────┼─────┼────┨┃纺织工程技术人员│62061│ 20384│16547│ 25722┃┠────────────────────────────┼─────┼────┼─────┼────┨┃食品工程技术人员│48557│ 22951│15061│ 23923┃┠────────────────────────────┼─────┼────┼─────┼────┨┃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69776│ 25680│14400│ 34017┃┠────────────────────────────┼─────┼────┼─────┼────┨┃安全工程技术人员│99021│ 25225│12720│ 26403┃┠────────────────────────────┼─────┼────┼─────┼────┨┃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89466│ 30018│11288│ 39670┃┠────────────────────────────┼─────┼────┼─────┼────┨┃其他工程技术人员│60502│ 34789│13561│ 39875┃┠────────────────────────────┼─────┼────┼─────┼────┨┃西医医师│25000│ 23455│21910│ 23970┃┠────────────────────────────┼─────┼────┼─────┼────┨┃中医医师│40215│ 24391│20310│ 32303┃┠────────────────────────────┼─────┼────┼─────┼────┨┃中西医结合医师│78672│ 28545│17543│ 36109┃┠────────────────────────────┼─────┼────┼─────┼────┨┃药剂人员│39770│ 25521│17810│ 21561┃┠────────────────────────────┼─────┼────┼─────┼────┨┃医疗技术人员│23194│ 14170│12580│ 15080┃┠────────────────────────────┼─────┼────┼─────┼────┨┃护理人员│72649│ 50962│14077│ 49225┃┠────────────────────────────┼─────┼────┼─────┼────┨┃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969│ 19084│11076│ 20782┃┠────────────────────────────┼─────┼────┼─────┼────┨┃经济计划人员│83650│ 34394│13214│ 38588┃┠────────────────────────────┼─────┼────┼─────┼────┨┃统计人员│67687│ 19710│10940│ 23456┃┠────────────────────────────┼─────┼────┼─────┼────┨┃会计人员│79077│ 25218│11709│ 31784┃┠────────────────────────────┼─────┼────┼─────┼────┨┃出纳│46364│ 28876│18183│ 21417┃┠────────────────────────────┼─────┼────┼─────┼────┨┃审计人员│74668│ 40850│16050│ 44353┃┠────────────────────────────┼─────┼────┼─────┼────┨┃国际商务人员│310499│ 47665│17969│ 70128┃┠────────────────────────────┼─────┼────┼─────┼────┨┃报关员│84803│ 27617│12413│ 34150┃┠────────────────────────────┼─────┼────┼─────┼────┨┃房地产开发业务人员│26280│ 21256│17255│ 20268┃┠────────────────────────────┼─────┼────┼─────┼────┨┃不动产销售员│21932│ 18300│14400│ 17655┃┠────────────────────────────┼─────┼────┼─────┼────┨┃其他经济业务人员│63338│ 25380│10800│ 23429┃┠────────────────────────────┼─────┼────┼─────┼────┨┃银行清算员│60507│ 39300│37681│ 40351┃┠────────────────────────────┼─────┼────┼─────┼────┨┃银行信贷员│55781│ 41784│37397│ 44402┃┠────────────────────────────┼─────┼────┼─────┼────┨┃银行储蓄员│47233│ 39169│26126│ 40087┃┠────────────────────────────┼─────┼────┼─────┼────┨┃其他银行业务人员│65568│ 51725│37629│ 50021┃┠────────────────────────────┼─────┼────┼─────┼────┨┃证券交易员│80713│ 55918│49517│ 62031┃┠────────────────────────────┼─────┼────┼─────┼────┨┃期货业务员│34200│ 28450│25600│ 29483┃┠────────────────────────────┼─────┼────┼─────┼────┨┃其他金融业务人员│95000│ 55000│28300│ 54326┃┠────────────────────────────┼─────┼────┼─────┼────┨┃服装设计人员│36164│ 17488│10000│ 20336┃┠────────────────────────────┼─────┼────┼─────┼────┨┃广告设计人员│70268│ 20334│16800│ 22053┃┠────────────────────────────┼─────┼────┼─────┼────┨┃文字记者│42140│ 40102│39338│ 40655┃┠────────────────────────────┼─────┼────┼─────┼────┨┃英语翻译│82663│ 29710│19600│ 35535┃┠────────────────────────────┼─────┼────┼─────┼────┨┃图书资料与档案业务人员│40670│ 28698│10344│ 21681┃┠────────────────────────────┴─────┴────┴─────┴────┨┃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行政业务办公人员│73803│ 27952│13568│ 32390┃┠────────────────────────────┼─────┼────┼─────┼────┨┃行政执法人员│36021│ 30292│11489│ 29378┃┠────────────────────────────┼─────┼────┼─────┼────┨┃其他行政业务人员│66788│ 26710│10361│ 28665┃┠────────────────────────────┼─────┼────┼─────┼────┨┃秘书│76791│ 36018│12375│ 39777┃┠────────────────────────────┼─────┼────┼─────┼────┨┃收发员│33343│ 15824│10000│ 19044┃┠────────────────────────────┼─────┼────┼─────┼────┨┃打字员│48447│ 14965│ 9760│ 19176┃┠────────────────────────────┼─────┼────┼─────┼────┨┃计算机操作员│59280│ 19296│10418│ 24496┃┠────────────────────────────┼─────┼────┼─────┼────┨┃制图员│44077│ 22768│12200│ 27508┃┠────────────────────────────┼─────┼────┼─────┼────┨┃其他行政事务人员│71305│ 28313│11670│ 31167┃┠────────────────────────────┼─────┼────┼─────┼────┨┃其他行政办公人员│81739│ 30214│12488│ 33071┃┠────────────────────────────┼─────┼────┼─────┼────┨┃保安员│47439│ 18907│ 9960│ 19683┃┠────────────────────────────┼─────┼────┼─────┼────┨┃其他治安保卫人员│43236│ 30375│10963│ 27917┃┠────────────────────────────┼─────┼────┼─────┼────┨┃消防人员│31020│ 17752│11209│ 22175┃┠────────────────────────────┼─────┼────┼─────┼────┨┃邮政营业员│26816│ 25761│24088│ 25698┃┠────────────────────────────┼─────┼────┼─────┼────┨┃邮件处理员│27017│ 25733│24395│ 25750┃┠────────────────────────────┼─────┼────┼─────┼────┨┃投递员│26990│ 25148│24036│ 25386┃┠────────────────────────────┼─────┼────┼─────┼────┨┃邮政储汇员│26147│ 25572│23543│ 25762┃┠────────────────────────────┼─────┼────┼─────┼────┨┃报刊发行员│27389│ 24958│23495│ 25326┃┠────────────────────────────┼─────┼────┼─────┼────┨┃电信业务营业员│66391│ 61088│40110│ 55506┃┠────────────────────────────┼─────┼────┼─────┼────┨┃话务员│67967│ 28627│10100│ 35334┃┠────────────────────────────┼─────┼────┼─────┼────┨┃其他电信业务人员│88353│ 48904│20313│ 51829┃┠────────────────────────────┼─────┼────┼─────┼────┨┃传输机务员│110161│ 54648│44410│ 60406┃┠────────────────────────────┼─────┼────┼─────┼────┨┃线务员│68786│ 50232│11855│ 48170┃┠────────────────────────────┼─────┼────┼─────┼────┨┃其他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52145│ 45493│44857│ 47710┃┠────────────────────────────┴─────┴────┴─────┴────┨┃四、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41974│ 21828│12963│ 20343┃┠────────────────────────────┼─────┼────┼─────┼────┨┃收银员│29218│ 19977│10058│ 17602┃┠────────────────────────────┼─────┼────┼─────┼────┨┃其他营业人员│29360│ 24076│12400│ 25083┃┠────────────────────────────┼─────┼────┼─────┼────┨┃推销员│177862│ 29648│10462│ 36479┃┠────────────────────────────┼─────┼────┼─────┼────┨┃其他推销、展销人员│55927│ 29107│10800│ 35198┃┠────────────────────────────┼─────┼────┼─────┼────┨┃采购员│68990│ 25753│11388│ 29407┃┠────────────────────────────┼─────┼────┼─────┼────┨┃收购员│38810│ 17882│16045│ 24715┃┠────────────────────────────┼─────┼────┼─────┼────┨┃其他采购人员│36046│ 24308│14960│ 29471┃┠────────────────────────────┼─────┼────┼─────┼────┨┃医药商品购销员│79600│ 19141│14050│ 24091┃┠────────────────────────────┼─────┼────┼─────┼────┨┃保管员│46056│ 20544│10130│ 23111┃┠────────────────────────────┼─────┼────┼─────┼────┨┃理货员│24425│ 16411│11625│ 16357┃┠────────────────────────────┼─────┼────┼─────┼────┨┃其他保管人员│31591│ 17839│11890│ 19331┃┠────────────────────────────┼─────┼────┼─────┼────┨┃商品储运员│49087│ 26060│14685│ 20555┃┠────────────────────────────┼─────┼────┼─────┼────┨┃其他储运人员│34458│ 22355│19987│ 27293┃┠────────────────────────────┼─────┼────┼─────┼────┨┃中式烹调师│45867│ 33120│14596│ 32132┃┠────────────────────────────┼─────┼────┼─────┼────┨┃中式面点师│35986│ 30755│13546│ 28285┃┠────────────────────────────┼─────┼────┼─────┼────┨┃其他中式烹饪人员│30807│ 15955│11458│ 17262┃┠────────────────────────────┼─────┼────┼─────┼────┨┃西式烹调师│52826│ 27722│19850│ 34333┃┠────────────────────────────┼─────┼────┼─────┼────┨┃西式面点师│35530│ 28356│25878│ 30747┃┠────────────────────────────┼─────┼────┼─────┼────┨┃其他西式烹饪人员│48911│ 31281│26071│ 37157┃┠────────────────────────────┼─────┼────┼─────┼────┨┃营养配餐员│23720│ 16984│14236│ 18171┃┠────────────────────────────┼─────┼────┼─────┼────┨┃餐厅服务员│41015│ 29661│10130│ 26292┃┠────────────────────────────┼─────┼────┼─────┼────┨┃餐具清洗保管员│36433│ 19728│15269│ 24874┃┠────────────────────────────┼─────┼────┼─────┼────┨┃其他餐厅服务人员│23500│ 14442│12229│ 16930┃┠────────────────────────────┼─────┼────┼─────┼────┨┃其他餐饮服务人员│27410│ 13410│ 9876│ 15419┃┠────────────────────────────┼─────┼────┼─────┼────┨┃前厅服务员│57508│ 22258│ 9733│ 26460┃┠────────────────────────────┼─────┼────┼─────┼────┨┃客房服务员│43683│ 23022│13145│ 28024┃┠────────────────────────────┼─────┼────┼─────┼────┨┃旅店服务员│43347│ 26103│25742│ 31851┃┠────────────────────────────┼─────┼────┼─────┼────┨┃导游│22313│ 12439│ 9774│ 13784┃┠────────────────────────────┼─────┼────┼─────┼────┨┃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29218│ 26848│25780│ 27638┃┠────────────────────────────┼─────┼────┼─────┼────┨┃园林植物保护工│32222│ 17200│10320│ 21306┃┠────────────────────────────┼─────┼────┼─────┼────┨┃其他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34317│ 23365│18600│ 20987┃┠────────────────────────────┼─────┼────┼─────┼────┨┃康乐服务员│36099│ 13003│12280│ 19890┃┠────────────────────────────┼─────┼────┼─────┼────┨┃其他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24553│ 13719│13389│ 17802┃┠────────────────────────────┼─────┼────┼─────┼────┨┃汽车运输调度员│45000│ 27001│22695│ 30674┃┠────────────────────────────┼─────┼────┼─────┼────┨┃车站客运服务员│26444│ 24211│12900│ 23886┃┠────────────────────────────┼─────┼────┼─────┼────┨┃其他水上运输服务人员│37581│ 25995│24270│ 29833┃┠────────────────────────────┼─────┼────┼─────┼────┨┃物业管理工│22194│ 19413│13000│ 18574┃┠────────────────────────────┼─────┼────┼─────┼────┨┃供水生产工│48452│ 24333│10000│ 27503┃┠────────────────────────────┼─────┼────┼─────┼────┨┃供水供应工│25293│ 21984│11304│ 19603┃┠────────────────────────────┼─────┼────┼─────┼────┨┃生活燃料供应工│25364│ 20450│18950│ 22907┃┠────────────────────────────┼─────┼────┼─────┼────┨┃锅炉操作工│40412│ 27463│ 9971│ 30490┃┠────────────────────────────┼─────┼────┼─────┼────┨┃其他供水、供热及生活燃料供应服务人员│39280│ 29597│16357│ 27981┃┠────────────────────────────┼─────┼────┼─────┼────┨┃美发师│32938│ 23260│13772│ 26486┃┠────────────────────────────┼─────┼────┼─────┼────┨┃办公设备维修工│15191│ 15000│15000│ 15096┃┠────────────────────────────┼─────┼────┼─────┼────┨┃保洁员│32085│ 14154│ 9845│ 17767┃┠────────────────────────────┼─────┼────┼─────┼────┨┃其他环境卫生人员│30410│ 12598│12516│ 15202┃┠────────────────────────────┼─────┼────┼─────┼────┨┃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25300│ 16002│ 9880│ 12209┃┠────────────────────────────┴─────┴────┴─────┴────┨┃五、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花卉园艺工│49453│ 30522│21658│ 29021┃┠────────────────────────────┼─────┼────┼─────┼────┨┃园艺作物生产人员│25709│ 21401│19409│ 20140┃┠────────────────────────────┼─────┼────┼─────┼────┨┃家畜饲养人员│31508│ 24160│18506│ 25565┃┠────────────────────────────┴─────┴────┴─────┴────┨┃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炼铁人员│35310│ 24265│15049│ 24895┃┠────────────────────────────┼─────┼────┼─────┼────┨┃炼钢人员│37739│ 29567│18286│ 28968┃┠────────────────────────────┼─────┼────┼─────┼────┨┃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29738│ 19061│17021│ 21232┃┠────────────────────────────┼─────┼────┼─────┼────┨┃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21931│ 19500│17503│ 19716┃┠────────────────────────────┼─────┼────┼─────┼────┨┃金属轧制人员│33946│ 18286│13835│ 20034┃┠────────────────────────────┼─────┼────┼─────┼────┨┃碳素制品生产人员│20891│ 19382│13905│ 18708┃┠────────────────────────────┼─────┼────┼─────┼────┨┃车工│51370│ 21319│11949│ 23671┃┠────────────────────────────┼─────┼────┼─────┼────┨┃铣工│47524│ 22018│13461│ 23578┃┠────────────────────────────┼─────┼────┼─────┼────┨┃刨插工│47530│ 20758│12019│ 23213┃┠────────────────────────────┼─────┼────┼─────┼────┨┃磨工│56768│ 23846│12211│ 25416┃┠────────────────────────────┼─────┼────┼─────┼────┨┃镗工│46931│ 24676│14211│ 26372┃┠────────────────────────────┼─────┼────┼─────┼────┨┃钻床工│44023│ 20336│13395│ 23027┃┠────────────────────────────┼─────┼────┼─────┼────┨┃加工中心操作工│56398│ 32815│15280│ 32733┃┠────────────────────────────┼─────┼────┼─────┼────┨┃制齿工│46950│ 24985│14482│ 27487┃┠────────────────────────────┼─────┼────┼─────┼────┨┃抛磨光工│39930│ 20523│13183│ 21072┃┠────────────────────────────┼─────┼────┼─────┼────┨┃拉床工│42300│ 20234│15779│ 23716┃┠────────────────────────────┼─────┼────┼─────┼────┨┃锯床工│48302│ 18864│10901│ 22077┃┠────────────────────────────┼─────┼────┼─────┼────┨┃铸造工│35689│ 25285│16519│ 24947┃┠────────────────────────────┼─────┼────┼─────┼────┨┃锻造工│42959│ 22766│10238│ 26109┃┠────────────────────────────┼─────┼────┼─────┼────┨┃冲压工│38585│ 22685│12070│ 23400┃┠────────────────────────────┼─────┼────┼─────┼────┨┃剪切工│42504│ 20840│ 9756│ 22457┃┠────────────────────────────┼─────┼────┼─────┼────┨┃焊工│49436│ 22288│10561│ 24256┃┠────────────────────────────┼─────┼────┼─────┼────┨┃金属热处理工│43834│ 28652│12477│ 27371┃┠────────────────────────────┼─────┼────┼─────┼────┨┃电切削工│49594│ 24847│19630│ 29345┃┠────────────────────────────┼─────┼────┼─────┼────┨┃冷作钣金加工工│38264│ 22560│11410│ 22790┃┠────────────────────────────┼─────┼────┼─────┼────┨┃镀层工│29128│ 17038│10908│ 17513┃┠────────────────────────────┼─────┼────┼─────┼────┨┃涂装工│41867│ 22152│12021│ 24144┃┠────────────────────────────┼─────┼────┼─────┼────┨┃电焊条制造工│37165│ 24886│21994│ 27004┃┠────────────────────────────┼─────┼────┼─────┼────┨┃基础件装配工│31905│ 19300│14828│ 19511┃┠────────────────────────────┼─────┼────┼─────┼────┨┃部件装配工│34875│ 15419│11462│ 17534┃┠────────────────────────────┼─────┼────┼─────┼────┨┃装配钳工│51581│ 29795│11366│ 28835┃┠────────────────────────────┼─────┼────┼─────┼────┨┃工具钳工│45712│ 23930│13878│ 25534┃┠────────────────────────────┼─────┼────┼─────┼────┨┃动力设备装配工│42156│ 23038│19987│ 25481┃┠────────────────────────────┼─────┼────┼─────┼────┨┃电气元件及设备装配工│43242│ 20717│13346│ 23395┃┠────────────────────────────┼─────┼────┼─────┼────┨┃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工│30870│ 29170│14300│ 26319┃┠────────────────────────────┼─────┼────┼─────┼────┨┃仪器仪表装配工│41164│ 16583│10901│ 18182┃┠────────────────────────────┼─────┼────┼─────┼────┨┃空调机装配工│23992│ 18041│ 9664│ 17060┃┠────────────────────────────┼─────┼────┼─────┼────┨┃洗衣机制造装配工│21900│ 16118│14831│ 17095┃┠────────────────────────────┼─────┼────┼─────┼────┨┃机修钳工│43910│ 21013│11133│ 22326┃┠────────────────────────────┼─────┼────┼─────┼────┨┃汽车修理工│64373│ 26795│11971│ 31075┃┠────────────────────────────┼─────┼────┼─────┼────┨┃仪器仪表修理工│30906│ 21601│10000│ 21201┃┠────────────────────────────┼─────┼────┼─────┼────┨┃锅炉设备安装工│33390│ 22000│10935│ 24644┃┠────────────────────────────┼─────┼────┼─────┼────┨┃专业电力设备检修工│96551│ 37637│18700│ 57005┃┠────────────────────────────┼─────┼────┼─────┼────┨┃常用电机检修工│38370│ 17607│10515│ 21600┃┠────────────────────────────┼─────┼────┼─────┼────┨┃维修电工│79881│ 22005│11121│ 28314┃┠────────────────────────────┼─────┼────┼─────┼────┨┃电子器件制造工│40160│ 21940│12943│ 23512┃┠────────────────────────────┼─────┼────┼─────┼────┨┃电子元件制造工│33833│ 19430│10355│ 19253┃┠────────────────────────────┼─────┼────┼─────┼────┨┃电池制造工│32733│ 20168│15090│ 21321┃┠────────────────────────────┼─────┼────┼─────┼────┨┃橡胶制品生产工│27606│ 15121│ 9732│ 15603┃┠────────────────────────────┼─────┼────┼─────┼────┨┃塑料制品加工工│38540│ 19309│11301│ 20284┃┠────────────────────────────┼─────┼────┼─────┼────┨┃纤维预处理人员│22101│ 21878│18927│ 21204┃┠────────────────────────────┼─────┼────┼─────┼────┨┃纺纱人员│35222│ 20500│10544│ 21540┃┠────────────────────────────┼─────┼────┼─────┼────┨┃织造人员│32763│ 18366│10073│ 18417┃┠────────────────────────────┼─────┼────┼─────┼────┨┃针织人员│26252│ 19399│13000│ 19022┃┠────────────────────────────┼─────┼────┼─────┼────┨┃印染人员│31329│ 17839│11557│ 18733┃┠────────────────────────────┼─────┼────┼─────┼────┨┃裁剪工│27061│ 18355│10400│ 17929┃┠────────────────────────────┼─────┼────┼─────┼────┨┃缝纫工│25311│ 16435│10050│ 16371┃┠────────────────────────────┼─────┼────┼─────┼────┨┃裁缝│23938│ 15262│11239│ 14507┃┠────────────────────────────┼─────┼────┼─────┼────┨┃乳品加工工│18250│ 12000│10000│ 13067┃┠────────────────────────────┼─────┼────┼─────┼────┨┃食品罐头加工工│29204│ 15642│10236│ 17173┃┠────────────────────────────┼─────┼────┼─────┼────┨┃酿酒工│24446│ 20631│18192│ 21125┃┠────────────────────────────┼─────┼────┼─────┼────┨┃酱油酱类制作工│16954│ 12448│ 9923│ 13048┃。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沈政办发〔2015〕19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沈政办发〔2015〕19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沈政办发〔2015〕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劳动模范管理服务机制,改善劳模待遇,更好地体现党委、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5号)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沈阳实际,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关心关爱劳模的责任感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

长期以来,全市广大劳模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沈阳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劳模工作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做好劳模管理服务,改善劳模待遇,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调动和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为沈阳加快全面振兴建功立业。

各地区、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劳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宣传劳模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切实保障困难劳模的生活,不断为沈阳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增添精神动力。

二、强化帮扶救助,落实劳模各项待遇政策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热情关心”的原则,强化劳模生活保障,建立劳模帮扶救助金和慰问金发放制度和标准。

(一)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

对月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养老金或退休金且已退休的劳模,实行差额补贴,给予补足。

对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劳模,每年度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6]45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6]45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6〕45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城镇无社会养老保障收入来源的老年居民提供社会养老资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以下称“城镇老年居民”):(一)本市市区(含锡山区、惠山区,下同)户籍居民;(二)在2003年4月30日前取得本市市区原城镇居民户籍,或者在2003年5月1日后本市市区“撤村建居”的人员;(三)取得本市市区户籍累计满30年或者取得本市市区原城镇居民户籍连续满15年;(四)年满60周岁;(五)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是指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退职费、定期生活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养金(退养金、定期补助费)。

因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而按规定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延长缴费期间的,视为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第三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工作。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机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锡劳社[2007]30号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锡劳社[2007]30号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正文:----------------------------------------------------------------------------------------------------------------------------------------------------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锡劳社[2007]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作用,增加城镇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的规定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2007]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市政府同意,授权我局发布,具体调整意见如下: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750元/月调整为850元/月。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加班加点工资等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6.3元/小时调整为7.2元/小时。

二、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1、加班加点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落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监察,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调整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调整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调整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10
【摘要】甬政办发[2008]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劳动模范是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关心、重视劳动模范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体现。

长期以来,我市对劳动模范生活待遇问题十分重视,已连续多次提高了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标准,较好地保障了劳动模范的生活。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劳动模范收入偏低、住房条件较差。

【总页数】3页(P25-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48.1
【相关文献】
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J],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J], ;;
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适当提高部分领取生活费人员养老待遇的通知 [J], ;;
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J], ;;
5.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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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享受提高退休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享受提高退休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享受提高退休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农机化》
【年(卷),期】1995(000)001
【摘要】江苏省农机局以苏农机人(1994)52号文转发江苏省人事局苏人八(1994)15号《通知》,该通知发到各市人事局、省各部委办厅局、省直各单位。

现刊登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省政府(1992)33号、人事部人退发(1989)1号、人薪发(1994)3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在新的养老保险规定颁布前,对全国、省(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等提高退休费标准问题暂作如下具体规定,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1页(P16-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
【相关文献】
1.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J],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我能享受提高科技人员退休费标准10%吗? [J], 魏珉
3.关于提高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J], ;
4.三线艰苦地区企业职工退休后原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在计发办法改革中如何处理 [J],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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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宁政办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委农工办《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关于提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实施办法(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委农工办2010年2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发放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一)农民劳动模范是指户籍为农村户口和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

(二)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部)级以上农民劳动模范按月发放荣誉津贴。

具体标准:全国劳动模范每月10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80元。

农民劳动模范人员名单由区县农工办于每年年初审核,所需资金由农民劳动模范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安排,区县农工办负责发放,时间从个人年满周岁的次月起计发。

(三)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

二、建立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一)省(部)级劳动模范家庭出现下列情况的作为特殊困难帮扶对象:1、因患各类癌症等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家庭遭遇天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市总工会每年9月底前对全市困难劳动模范进行滚动建档,对符合困难帮扶条件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名单统一上报省总工会,经省总工会审核后,由省财政部门安排所需资金,市总工会春节前根据每户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4]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06
【实施日期】2014.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4〕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

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省以上劳模(含省劳模、部劳模及享受同等劳模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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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8.15•【字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施行日期】1994.08.1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于广洲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五日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江苏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依照实施细则施行。

第三条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优秀代表,我市授予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为:市劳动模范。

第四条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由市人民政府授予。

第五条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授予,主要采取定期命名的方式。

市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一般每三年召开一次。

在命名表彰会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项或单独的命名表彰会,授予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需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的,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各有关部门向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委员会报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授予。

召开劳动模范命名表彰会及评选省、全国劳动模范所需经费和劳模管理日常经费,由市、县(市)、区、乡(镇)分别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劳动模范颁发直径四厘米、以天安门图案为标志的劳动模范奖章及相应的劳动模范证书。

第七条市劳动模范评选标准:(一)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创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二)在各行各业中创造性地劳动或工作,成绩突出,为经济建设或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三)在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尊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4•【字号】锡政办发[2014]118号•【施行日期】201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11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

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模的浓厚氛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以上劳模(含享受同等劳模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建立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建立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每年每人500元。

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支出,全市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二、调整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标准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标准由每人2000元提高到4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

所需资金由市、市(县)区财政支出,全市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调整市以上劳模荣誉津贴标准对离退休并保留荣誉的市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市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

全国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部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市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

劳模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农民劳模和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劳模所需资金,由劳模所在的市、市(县)区财政支出,同级工会发放。

市以上劳模的就业、医疗等待遇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区政府已出台的劳模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提高劳模待遇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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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4]118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4
【实施日期】2014.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4〕11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

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模的浓厚氛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以上劳模(含享受同等劳模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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