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十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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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
二、不准擅自否决申办项目。
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
四、不准将应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拿回原单位办理。
五、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和串岗。
六、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
七、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
八、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九、不准在工作场所玩游戏、吸烟、吃零食、聚堆聊天等。
十、不准带子女进入工作场所。
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十必须”行为规范
一、必须做到态度和蔼,热情亲切,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二、必须做到仪表端庄,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
三、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一次告知。
四、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五、必须做到遵守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
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敬业。
七、必须做到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审批事项。
八、必须做到遵规守纪,照章办事。
九、必须做到对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制。
十、必须做到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和举报。
机关纪律作风“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联络不畅。
二、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准在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任何时候不准在公共场所酗酒,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四、不准不请假缺席会议、未经批准找人替会或迟到、早退。严禁在会议期间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或随意接打电话、浏览网页、玩游戏等。
五、不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互相攀比。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六、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敷衍塞责,态度冷漠生硬、办事拖沓、机械教条等。
七、不准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到基层和企业“吃拿卡要报”。
八、不准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混天撩日、得过且过。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决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中梗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九、不准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规则,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会上不说、会下乱说。
十、不准违反政治组织纪律,违规相互吃请,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讲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等。
对违反以上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