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计算公式
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
附件2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制定依据施工扬尘产生量是按照物料衡算方法,根据建筑(或施工、拆迁)面积、施工期,综合分析全国各地已出台的扬尘排放系数而制定的平均产生量。
三、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扬尘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五、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二)边界围挡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三)裸露地(含土方)覆盖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四)易扬尘物料覆盖1.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场所内;2.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3.小批量且在8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
扬尘计算办法
注1:对难以监测的施工扬尘,可参照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污费计算方法计征排污费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污费计算方法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制定依据施工扬尘产生量是按照物料衡算方法,根据建筑(或施工、拆迁)面积、施工期,综合分析全国各地已出台的扬尘排放系数而制定的平均产生量。
三、施工扬尘排污费计算方法扬尘排污费(元)=(扬尘产生量-扬尘削减量)(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千克)×废气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各地已出台的施工扬尘排放系数,可以继续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施工扬尘排放系数。
五、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二)边界围挡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施工扬尘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
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拆迁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扬尘排放量(千克)=(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三、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备注:本表涉及的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均为原环境保护部按照抽样测算方法测定的结果。
四、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二)边界围挡1.围挡高度不低于1.8 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 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三)裸露地(含土方)覆盖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运输扬尘量、煤堆起尘量等几个经验公式
运输扬尘量、煤堆起尘量等几个经验公式【运输扬尘计算】工程交通运输起尘采用下述公式进行计算:72.085.05.08.65123.0×??××=P M V Q y××=M Q L Q Q y t 式中:Q y ——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 ·辆;Q t ——运输途中起尘量,Kg/a ;V ——车辆行驶速度,Km/h ;P ——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 2;M ——车辆载重,t/辆;L ——运输距离,Km ;Q ——运输量,t/a 。
【煤堆起尘量计算公式】煤堆表面煤尘的排放受诸如风速、煤堆的几何形状、堆密度、水分含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引用秦皇岛码头采用的煤堆起尘量计算公式:w p e u u k Q 023.130)(1.2=式中:Q p ——煤尘的排放率,kg ·t -1·a -1k ——经验系数,是煤含水量的函数;u ——煤场平均风速,m/s ;u 0 ——起尘风速,m/s ;w ——煤的含水率,%。
采用清华大学在霍州电厂现场试验的模式Q =11.7U 2.45S 0.345e -0.5w式中:Q ——煤堆起尘强度,mg/s ;U ——地面平均风速,m/s ;S ——煤堆表面积,m 2;W ——储煤含水量,%。
采用平朔露天矿风洞试验结果模型矸石堆起尘量:Q =1.23(U-U 0)2.5e -0.82w模型汽车倾卸矸石起尘量:Q =0.19e 0.442U e -0.82w模型起尘强度:Q 模=Q 尘/t模型起尘强度与实体的换算:Q 实=λ2Q模式中:Q 尘——矸石堆、汽车倾卸矸石起尘量,mg ;Q 实——矸石堆、汽车倾卸矸石起尘强度,mg/sQ 模——模型起尘强度,mg/sU——煤场所在地风速,m/sU0——煤场起尘临界风速,m/s,取1.5W——矸石含水率,%;t——试验时间;λ——几何缩比,矸石堆取362,汽车倾卸取22.3。
堆场扬尘——精选推荐
堆场扬尘堆场扬尘道路施⼯阶段扬尘的另⼀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扬尘。
由于施⼯需要,⼀些建筑材料需露天堆放,⼀些施⼯作业点表层⼟壤需⼈⼯开挖且临时堆放,在⽓候⼲燥⼜有风的情况下,会产⽣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Q=2.1(V50-V0)3e—1.023W式中:Q——起尘量,kg/t·a;V50——距地⾯50m处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率,%。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定的含⽔率及减少裸露地⾯是减少风⼒起尘的有效⼿段。
粉尘在空⽓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的沉降速度有关。
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下表数据。
由表可见,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迅速增⼤。
当粒径为250µ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于250µ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真正对外环境产⽣影响的是⼀些微⼩粒径的粉尘。
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粉尘粒径粉尘粒径(µ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沉降速度粉尘粒径(µm)8090100150200250350粉尘粒径沉降速度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 1.005 1.829粉尘粒径(µm)4505506507508509501050粉尘粒径沉降速度(m/s) 2.211 2.614 3.016 3.418 3.820 4.222 4.624沉降速度为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空⽓的影响,通过设置固定的堆棚或加盖塑料布,表⾯洒⽔等⽅式,可⼤⼤减少堆场扬尘的发⽣量,同时使⽤商品混凝⼟,取消现场搅拌,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的堆场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造成⼤的影响。
总体⽽⾔,施⼯扬尘随着施⼯期的结束⽽⾃然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是相对短暂的。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豪计算方法建筑施丄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丄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 二W B +W KW B =A X B X TW K二A X (p“ + Pa + P13 + P14 +P2+P3) X T(2)拆迁工程:W 二W B +W KW B=A X B X TW K二 A X ( p’s + P17 + P】8) X TW: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吨;W B:基本排放量,吨:W K: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一;入、巴2、P“、P停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P2、P3: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明,详见表二。
巴6、Pi7. P18:拆迁工地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T:施工期:月。
(?)相关说明:1、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程分段施工时按实际在施面积计算(均包括临建工程及其临时占地)。
2、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巧天的按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系数1、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一)表一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2、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二)表二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3、建筑施匸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三)表三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说明:“措施是否达标”根据基本要求判左,每项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不达标,则按该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相对应的百分比进行扣除。
施工扬尘计算(风力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
施工扬尘计算(风力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量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
风吹堆场,物料装卸,物料运输等都会产生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 。
风力扬尘在有风的情况下,风力扬尘产生量可用以下公式计算:we V V Q 023.13050)(1.2--=Q —起尘量,kg/t.aV 50—距地面50m 处风速,m/s V 0—起尘风速,m/s ;与裸露物料种类和颗粒大小有关W —尘粒的含水率,%由上述经验公式可知,裸露物料越轻,颗粒越小,尘粒含水率越小,风力扬尘产生量就越多。
且扬尘产生量随风速增高而迅速增多。
通过洒水抑尘和苫盖等措施,可使施工场地风力扬尘污染影响较小。
装卸扬尘装卸扬尘与材料粒径、环境风速、装卸高度、装卸强度等密切相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较大,根据有关试验结果,风速4m/s 时装卸相对起尘量约为万分之0.5至4。
装卸扬尘的起尘系数表征为:Q2—起尘系数(kg/t);H —装卸落差(m);U —平均风速(m/s);β—试验系数,与动作强度等有关.由上述经验公式可知,物料及建筑垃圾装卸,土方开挖回填过程中避免粗放施工,并避免大风天气装卸,可有效降低装卸扬尘。
车辆行驶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 m/h;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通过以上经验公式可知,通过保持路面清洁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行驶扬尘。
车辆运输造成的地面扬尘,产生量相对较小、较为分散且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 = W B+ W KW B= A × B ×TW K= A ×(P11+ P12+ P13+ P14+ P2+P 3)× T(2)拆迁工程:W = W B+ W KW B = A × B×TW K= A ×(P16+ P17+ P18)× TW: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吨;W B:基本排放量,吨;W K: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一;P11、P12、P13、P14: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P2、P3: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
P16、P17、P18:拆迁工地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T:施工期:月。
(3)相关说明:1、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程分段施工时按实际在施面积计算(均包括临建工程及其临时占地)。
2、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15天的按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系数1、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一)2、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二)3、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三)5、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
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制定依据施工扬尘产生量是按照物料衡算方法,根据建筑(或施工、拆迁)面积、施工期,综合分析全国各地已出台的扬尘排放系数而制定的平均产生量。
三、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扬尘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四、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工地类型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建筑施工市政(拆迁)施工工地类型扬尘类型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措施达标是否建筑工地一次扬尘道路硬化措施0边界围挡0裸露地面覆盖0易扬尘物料覆盖0定期喷洒抑制剂0 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0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0市政(拆迁)工地一次扬尘道路硬化措施0边界围挡0易扬尘物料覆盖0定期喷洒抑制剂0 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0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0备注:本表涉及的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均为环办〔2014〕80号文附件6中环境保护部按照抽样测算方法测定的结果。
五、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精编)建筑扬尘计算方法
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工地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W=WB+WKWB=A× B×TWK=A×(P + P + P + P +P + P)×T11 12 13 14 15 22、拆迁工程: W=A× T×P16W: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吨;WB:基本排放量,吨;WK :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 /万平方米·月;P、P、 P、 P、P: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11 12 13 14 15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 /万平方米·月;P:拆迁工地一次扬尘系数;16P: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 /万平方2米·月。
12个T:施工期,月。
计算年基本排放量时,最大值为:建筑工程月,市政工程为 8个月。
(3)相关说明:①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按实际工程面积的 N倍计算(长度小于 2公里的 N取2.5;长度大于等于 2公里 N取 1.5)。
②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 15天(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 15天的按 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放系数①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 1)表 1 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 B工地类型吨/万平方米·月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5.04 7.38 25.2②建筑工地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 2)表 2 建筑工地扬尘可控排放系数可控排放量排放系数B吨/万平方米·月工地类型扬尘类型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措施达标代码是否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档P11P12P13P14P15P20.710.470.470.250.3一次扬尘裸露地面覆盖0建筑工地(累计计算 ) 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道路硬化管理0 0二次扬尘一次扬尘1.553.1P11P12P14P15P21.021.020.660.3 边界围档0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边界围档及雾喷(累计计算 )二次扬尘一次扬尘1.55 6.8P16 12.6 25.2③建筑工 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 3)表 3建筑工 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 序号控制措施 基本要求1、施工 场所内 80%以上面积 的车行道路必须硬化;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 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 = W B + W KW B = A ×B ×TW K = A ×(P11 + P12 + P13 + P14 + P2 + P3)×T(2)拆迁工程:W = W B + W KW B = A ×B ×TW K = A ×(P16 + P17 + P18)×TW: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吨;W B:基本排放量,吨;W K: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一;P11、P12、P13、P14: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P2、P3: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
P16、P17、P18:拆迁工地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T:施工期:月。
(3)相关说明:1、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程分段施工时按实际在施面积计算(均包括临建工程及其临时占地)。
2、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15天的按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系数1、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一)表一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2、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二)表二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3、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三)表三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说明:“措施是否达标”根据基本要求判定,每项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不达标,则按该控制措施的基本要求相对应的百分比进行扣除。
扬尘计算公式
扬尘计算公式
施工过程中会有施工扬尘产生,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有关
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5]5 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65 号)文件中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本项目在全线开工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计算公式如下:
Q=a×S×b (公式5.1 )
式中:Q—每月施工扬尘排放量,单位kg/month;
a—单位扬尘排放量,单位kg/(month·m2),根据上述两文件,每月每平方
米用地面积扬尘排放量为0.26kg;
S—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单位m2,本项目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合计12472 m2(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分段施工,用地面积远小于全线开工条件下的面积);
b—扬尘排放调整系数,无量纲,根据上述两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扬尘
排放调整系数为1.5。
由公式5.1 可知,每天施工扬尘排放量=0.26×12472×1.5÷30=162.14kg/d。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
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工地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WB+WKWB=A×B×TWK=A×(P11+ P12+ P13+ P14+P15+ P2)×T2、拆迁工程:W=A×T×P16W: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吨;WB:基本排放量,吨;WK: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月;P11、P12、P13、P14、P15: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月;P16:拆迁工地一次扬尘系数;P2: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
T:施工期,月。
计算年基本排放量时,最大值为:建筑工程12个月,市政工程为8个月。
(3)相关说明:①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按实际工程面积的N倍计算(长度小于2公里的N取2.5;长度大于等于2公里N取1.5)。
②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15天(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15天的按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放系数①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1)表1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②建筑工地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2)③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3)说明:“措施是否达标”根据基本要求判定,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车辆行驶扬尘
车辆行驶扬尘(1)车辆行驶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0.123(V/5)(W/6.8)0.85(P/0.5)0.75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r;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下表为一辆10t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
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
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最有效手段。
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统计表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
洒水的试验资料如下表所示。
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d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洒水与不洒水情况下扬尘的扩散程度由上表可知,车辆行驶扬尘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施工期应注意尽量减少车辆行驶扬尘。
一般在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建筑材料封闭运输等措施后,车辆行驶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的程度及时间都将较为有限,同时随着建设期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2)汽车动力起尘量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0.123(V/5)(W/6.8)0.85(P/0.5)0.75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本项目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距离按100m计,平均每天发车空、重载各44辆·次;空车重约10.0t,重车重约30.0t,以速度20km/h行驶,其在不同路面清洁度情况下的扬尘量如下:车辆行驶扬尘量单位:kg/d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要求项目建设方对厂区内陆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