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教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学教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教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部领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载体。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隶属教学部,在教学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教学运作中的重要信息与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教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教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代表和维护我校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校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
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校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教会设执行指导2人(由校老师担任,分别为:**、##负责分管学教会各部门),学教会主席1人,学教会副主席2人,主席助理2人,下设办公室,教学信息服务部,课堂教学管理部,实践教学管理部,新闻宣传部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各个分院设分会。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分会设分会主席1名,信息员视具体情况而定。分会主席与部长同级,下文部长等同于分会主席,信息员等同于干事。
五、学教会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检查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做好文件、通知以及其他材料的收发工作;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工作,如考勤、会议记录,成员考核等,同时保管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所属财产,负责办公用品的整理及物品的采购等。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成员考勤为主要工作,详情见管理制度。
(二)教学信息服务部
收集我院各个班级教学信息员反映的有关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整理。汇总工作,对于同学反映的问题给予跟踪调查;定期召开各分院班级信息员例会。干事负责收集反馈表,交给负责同学,负责同学需打包后分别部长及统计人。部长负责检查反馈内容,判断能否解决,选择性上报教学部老师。
(三)课堂教学管理部
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客观地将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配合教学部进行查课,并对查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切实为同学营造良好的课堂环境。课堂部需要在分会举行例会的时候进行旁听,在法定节假日前后查课,确定任课老师是否迟到或者提前下课。
(四)实践教学管理部
配合指导课外实践、实习、讲座、竞赛等,提供专业等级考证信息。实践部还负责租各种物品,举行各类活动,为学教会拉取赞助。
(五)新闻宣传部
负责学教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出好高质量的海报、横幅、简报、特刊等;利用多种的宣传途径,为学教会做好各项宣传。宣传部平时还需负责学教会的微信平台。特别注意,电子屏及张贴需向学校申请。(六)各分院分会
各分院分会需定期开各班信息员例会,向所有成员传达教学部下发的相关信息和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近期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定期收集信息员上交的有关教学、教学管理的信息,交至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教学信息服务
部。分会主席需积极听取同学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分会主席需在信息员受到困难时及时信息员,给信息员以家的感觉。
(七)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
学教会是一个整体,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团结协作,积极的参与学教会的所有活动。学教会的未来是大家的,学教会所有成员可自行组织活动来增进成员感情。每个成员需秉承学教会是我的家,学教会成员是我的亲人的思想,努力工作,积极奉献。
六、学教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教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教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教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教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教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教会章程,执行学教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教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教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教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教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学教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教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