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子警察系统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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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电子警察执法行为之合法性

刍议电子警察执法行为之合法性

刍议电子警察执法行为之合法性作者:张克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1期摘要电子警察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却一直争议不断。

本文围绕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对期对完善电子警察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有所助益。

关键词电子警察合法性执法告知服务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63-01电子警察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用以获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获取违法证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作为一种新兴的科技手段,在目前遏制车辆违章,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却值得商榷。

从2005年5月北京发生的违章105次,被电子警察罚款1万元的“杜保良事件”,到江苏车主高某聘请的驾驶员王某违章108次,罚款超2万元等事件,无不彰显出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把电子警察拍摄的内容作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个证据,无论从它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上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把它简单的用来作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不合法的。

其理由如下:第一,执法对象存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处罚。

”考察该条文的立法目的可以看出: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而不是现行的执法机关主观认为的“违法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这里应该明确违法的应该是人而不是物,也就是说只有当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违法的时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够对人处罚,而不是对“违法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换句话说机动车主或管理人他们没有违法就不能处罚。

这样就突现一个问题: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跟违法者是不是同一人?在“电子警察”执法的时候,总是将两者混为一谈,如果违法者不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必将出现执法的对象错误的问题。

电子警察规范

电子警察规范

一、系统功能:1、违章数据提交形式:三张高清过程合成图片及一段10秒左右过程录像。

三张过程照片要求第一张在停车线内,第二张在过停车线处,第三张在路口中心线之外并且能够明确判定车辆行驶方向;要求第一二张照片能够清晰识别车辆号牌,第三张照片基本能够识别车辆号牌。

违法图片上需要叠加红灯开始时间、抓拍时间、红灯结束时间、抓拍车道、抓拍方向、抓拍地点。

违法图片证据应符合GA/T832的要求。

过程录像要求能完整记录车辆进入路口至驶离路口的完整轨迹,并且能够识别违章车辆的号牌。

数据要求能够接入支队非现场处罚系统。

2、红灯信号要求:要求提供的违章照片中红灯信号轮廓、颜色清晰可辨,无争议,满足处罚要求。

3、支持违章行为:闯红灯、不安导向车道、压线行驶等违章行为,能明确区分各种违章行为类型,闯红灯行为以车辆实际行驶方向为红灯为准。

4、支持车道类型:右转、直行、左转、调头车道,各种混合车道,左转待转区车道,直行待行区车道。

5、检测方式:采用视频检测及跟踪技术。

不得采用地感线圈等破坏路面检测方式。

6、实现方式:建议采用一体机方案。

采用稳定可靠的实现方案。

7、补光方式:建议采用led补光灯或led频闪灯,根据规范要求每车道平均功率不高于50w,要求采用低照度高清相机,尽量降低光污染。

8、摄像机要求:采用ccd感光芯片,作为核心部件,要求采用高品质机芯;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建议采用800万以上;9、对时功能:要求前端所有设备支持NTP对时功能,跟中心NTP服务器对时,保证时间的一致性,24小时内误差时间不超过1.0S。

10、对机房设备要求:由于机房空间有限,不得在机房安装大量设备,允许每50个左右路口安装一台服务器,用于对路口设备的管理。

11、工程要求:施工尽量简单,工程量少,立杆、机箱、防雷等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2、系统需要满足《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和《GA/T 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要求。

内 容: 关于“电子警察”应公开执法的建议

内 容: 关于“电子警察”应公开执法的建议

内容:关于“电子警察”应公开执法的建议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拥挤不堪。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拥有量使建设速度明显滞后的道路不堪重负;二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行车速度降低进一步加剧交通拥挤,造成交通拥挤恶性循环。

对于我市道路交通现状,市民满意度不高,要求迅速改善的要求较为强烈。

为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状况,缓解行车难,市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东部多条道路的开通与交通环的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行车难的作用。

但是,道路建设的周期无法满足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把交通拥挤的改善寄希望道路建设一个方面,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在交通管理方面挖掘潜力是当前改善交通拥挤的一个有效途径。

我市交警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采取高科技的测速仪、摄像和违章拍照查处交通违法方面,为改善我市交通拥挤不堪作出了努力。

但是,“电子警察”在查处交通违章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是最大化。

交警部门在路口、重要路段往往采用“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取证过程往往不公开,甚至故意隐蔽“电子警察”暗中取证。

有的甚至让协警驾民用车辆使用“电子警察”进行测速。

交通违法人对“电子警察”交通违法取证时不知道,只是事后接到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通知后或上网查询才得知。

换名话说,交通违法人在交通违法被查处后才会吸取教训,在相同的路段不再违法。

对这样的执法查处,从行政执法的层面来说,是违背公开原则,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执法目的不合法;从实际效果来看,对驾驶员起不到事前的警示和纠正作用,交通违法人在付出代价后才会受到教育,教育的作用没有最大化。

为此,本委员特提出如下建议:在我市设立“电子警察”的地点和路段的多个方位,设臵明显标志,提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使“电子警察”公开执法,在车辆畅通、有序行车方面起到事先警示的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报等报刊五天 ,并将解剖尸体 姓名列 出,邀请捐献尸体者亲属前来 同申哀悼之情 。解剖祭既是人们表达对 故去者 的敬仰和怀念 的时刻 ,
也是每一位医学生灵魂 的洗礼的仪式 。
参考 文献

本设备之完否为学校优劣之标准”。北京 医学专 门学校非常重视解剖 尸体 的获得和解剖标本的完备。如今,在 北京大学医学部档案馆馆藏 档案中仍可查 到当时学校不断与各方面沟通,以求获取解剖尸体的努 力。1 9 1 3 年1 2 月,也就是解剖规则公布后不到一个月,北京 医学专 门
1电子警察执法现状
( 一 )处罚不 当,存在漏洞 电子警察可以说是一种监测系统 ,具体的监测方式和 获取的内容 都是事先 由程序员编程而完成的,所 以,它在执法过程中是一种 无意 识 的机械行动 。对于现在 国家交通 管理部 门规 定的车辆 违章违法 处 罚原则 ,只要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 由于各种违章情况被扣满l 2 分的
2电子警察执法 中存在的问题
(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道路法规就是 《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该法规中明确 规 定,教官部 门在处理违章违法 案件 中,参考 的依据可 以是 电子警察 或 其他交通 电子设备所抓拍的影像资料 ,对驾驶人员 的处罚也是根据 该证据进 行处罚。这种规定无形中忽视 了电子 警察本身存在 的一些技 术缺陷,处罚范 围的不 明确使得处罚时人为因素较大 ,缺 乏详尽的法 律支撑,而很多情况下 ,驾驶人员并不能接受这样 的处罚,会给交管 部门的执法带来一定的影 响。 ( - )电子警察处置缺乏时效性 电子警 察虽然能及时将机动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捕捉到,但是后 期 的处理却没有及时跟进。现在 大多数时候是驾驶人在进行检车的时 候才会发现 自己有违章的行为,而一旦在检车 时有违章的情况,驾驶

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犯罪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为了有效打击电子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注重技术手段的运用。

通过建立电子警察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电子犯罪行为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作战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电子犯罪的格局。

其次,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注重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电子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受害人数。

同时,加强对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和支持电子犯罪行为。

最后,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注重打击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

针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等电子犯罪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犯罪团伙,严惩犯罪分子。

同时,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等行为,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总的来说,电子警察集中整治工作在打击电子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挑战和问题。

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电子警察的执法效能和水平。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形成全球性的打击电子犯罪的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治安。

电子警察执法处理标准

电子警察执法处理标准
200
6
1636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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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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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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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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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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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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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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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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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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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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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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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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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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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06Βιβλιοθήκη 16300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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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电子警察执法行为之合法性

刍议电子警察执法行为之合法性

之 合 法 住
摘 要 电子警察在维护交通秩序 , 保障交通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 , 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却一直争议不 断 本 丈 围绕 电子 警察 执 法 的合 法 性存 在 的 问题 展 开论 述 ,对 期对 完 善 电子警 察在 执 法 中存 在 的 问题 和进 一 步规 范 交通
文 章编 号 : 0 90 9 (0 0 l-6 - l l0 -5 2 l ) l130 2
电子警 察 是道 路 交通 管理 部 门用 以获取道 路 交通 违 法 行为 法 时应 当 告知“ 你有权 陈述 和 申辩” 显然“ , 电子 警察 ” 无法 担负超 信息, 获取 违法 证据 的 交通技 术 监控 设备。 为一 种 新兴 的科 技 这 一 义 务 。另外 电子警 察拍 的照 片 不 能成 为行 政 处罚 的唯 一证 作 手 段 , 目前遏 制 车辆违 章 , 护交通 秩序 , 障交通 安全 中发 挥 据 。这 是 因为 : 一 ) 电子警 察” 法不 是一 种 当场 执法 , 拍录 在 维 保 ( “ 执 它
论 从它 的合 法性 、 客观 性和 关联 性上 都 是值 得肯 定 的, 但把 它简 导 致树木 房屋 , 者 由于其他 人 为因素 导导 交通标 志被遮 档 交通 或 单 的用来 作为 一个具 体行 政行 为即 行政处 罚决 定书 , 就是 不合法 标 志线 不清 。() 3 执法 的 “ 电子警 察 ” 身就 存在 故障 ( 天 的 电 本 露
予 以处 罚。 能够 确 定驾 驶人 的 , 以依照 本法 的规 定 依法 予 以 对 可 处 罚。 考察 该条 文 的立法 目的可 以看 出 : “ 法的 ” 机 动车 所 ” 对 违 , 出现 了紧急 问题 , 以开进 了应 急车 道 , “ 所 而 电子 警察 ” 好拍 下 恰 了汽 车驶 入 应 急车道 的 行驶 状 态 , 其进 行 了不 J 分 辩 的处 罚。 对 J u

电子警察系统

电子警察系统

电子警察系统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挤化,交通治理管理问题日益需要被重视。

为了保障道路的畅通,保护行人和驾驶员的安全,交通管理部门一直在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电子警察系统成为了一种非常受欢迎的交通管理工具。

本文将介绍什么是电子警察系统,以及它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

一、电子警察系统的定义电子警察系统是一种能够监视路面交通违规行为并自动发出处罚的电子器材,是一种集视频监控、图像识别、数据库管理等技术于一身的交通治理工具。

它主要包括摄像头、计算机、服务器和数据库等组成部分,可以实现实时监测车辆的违法行为,并在图像识别技术的支持下,自动抓取车辆的违法行为图像,根据行为违法程度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发出罚单。

二、电子警察系统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1. 规范交通秩序一旦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它会自动记录在数据库中。

电子警察系统可以记录每个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等信息,可以及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增加司机的遵规守法性,最终实现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性的目的。

2. 增加有用信息的收集由于电子警察系统可以自动抓拍违规行为照片,在违规行为被发现后,可以帮助警察更方便地调查事情的经过。

同时,也可以提高犯罪的侦破效率,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抓获犯罪嫌疑人。

3. 减少交通事故率通过电子警察系统,能够有效监控违法行为,管理交通的秩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可以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进行及时处罚,这样才能使车辆行驶更有序,减少车祸发生率以及交通拥堵问题。

三、电子警察系统的优点1. 自动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系统是自动化的,可以实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对路面交通情况的监控。

它能够实时捕捉车辆违规的瞬间,自动将信息传递给监控中心,以便及时对违规司机进行处罚。

这种自动化的监管方式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警察的工作量,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2. 增强图像识别能力电子警察系统采用了图像识别技术,可以自动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自动判断和定位。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二)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二)

根据市、县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从五月份开始,立足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实际,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适应当前交警队伍工作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通过学习动员和集中整改阶段的实施,使本人有了比较深入的思想认识。

下面,就将本人在活动中的几点体会做已粗浅阐述:一、提高执法水平是关键交通警察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交通警察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是否为群众所接受。

为此,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至关重要,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群众对警察的渴求,以群众为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继续加大科技强警战略。

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器、测酒仪、警务通和数码相机拍照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电视监视系统实现人机对话,使交通指挥智能化,减少民警与群众的正面接触,同时对减轻外勤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使交通执法和管理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

二要探索道路执勤管理模式。

在目前实行的岗、段执勤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管段辖区责任制的勤务管理模式,引入交通秩序评估手段,以责任区的秩序改善的幅度大小来衡量民警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民警的潜能,使现有警力水平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三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

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凡能公开的都应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交警的权力、职责、处罚手段、法规条文、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以便群众有效实行警务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依法办事是根本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警察最迫切的需求。

规范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

规范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

77近日,广东省某地的第三批“电子警察”正在登场,它们将在2021年4月10日起正式上岗,对路面实行24小时执法,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代表委员们的提案和建议,对“电子警察”问题进行关注,很多建议可以说是非常有见地。

比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了要“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清理不合理的‘电子抓拍’”的建议。

韩德云代表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一直在关注交通道路标识和电子警察系统设置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今年的建议则主要聚焦“电子警察”的设置。

“电子警察”即“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通常包括闯红灯 、超速抓拍等多种抓拍违法的设备。

毋庸讳言,“电子警察”的设置,节约了交警的执法成本,为交警认定违法违规提供了精确清晰的依据,对一些不守交规的行车人产生了心理上的威慑效果,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过,任何一种电子辅助设施,在使用时随意甚至有些恶意时,自然也就远离了其设置的初衷。

韩德云代表列举了一些设置不合理的情形。

如在某些“电子警察”密集区域,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一个月内就高达4万多起,平均每天1000多起。

有的地方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旷道路上规定较低最高时速、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

而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由于在不同地区违章处理的标准不同,更是让“电子警察”的应用产生较大的执法差异。

还有一些电子设施的使用,甚至会带来安全隐患,如“一些超强闪光装置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更成为交管部门基于私利扩张的‘罚款陷阱’”。

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而在2020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81亿辆,也就是说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

这样的罚没“收入”,一方面,固然有一些是属于司机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违规等“该罚”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因滥设滥用电子抓拍而产生的滥罚情况。

论温州市电子警察系统的规范执法

论温州市电子警察系统的规范执法

数 码 照 片或 图象 是 属 于 视 听 资 料 】 f l 的一 种 , 就 是 说 , 码 照 片是 行 政 诉 讼 法 也 数 中 的 一 种 法 定 证 据 , 证 据 地 位 是 不容 其 质疑的 。 重要 的是 保 证 作 为 车 辆 违 法 订 F 据 的 图片 或 图 像 必 须 保 旺 其 原 始 性 。 从 电 子 警 察 系统 的 技 术 原 理 L 讲 , 来 无论
时 也 带 动 了路 口机 动 车通 行 量 的 增 加 ,
违 章 车 辆 图 片 都 是 通 过 光 纤 、 I 等 电 舌线 方 式 向数 据 中 心 进 " 传 送 ( 用 光 学 相 采 机 、 期 取 回 胶 卷 第 一 代 电 予 警 察 系 统 定
除 外 ) 回到 中心 后 经 过 人 _ 的 筛 选 和 , 【 二 确认 , 得违 法车辆 的牌照信息后 , 获 进
的 方 法 手 段 进 行 相 关 描 述
性 同 时 , 考 虑 到 维 护 广 大 交 通 参 与 从
强调 电子警察 的证据 价值和涉及的法律问题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道 路 交通 安全 法 ( 下 简 称 :( 通Biblioteka 安 全 法 以 《 交 )的 第 一
一 ・
者 的 利 益 出发 , 证 违 法 处 罚 郎¨ 的 权 保 威 性 及 公 正 性 , 必 须 保 证 违 法 车 辆 图 也
未 被 更 改 时 , 字 水 印会 在 图 片文 件 的 数
十 四 条 明 确规 定 了交 通安 全 技 术 监 控
述 规 范 标 准 对 路 r通 行 车 辆 进 行 判 断 。 = 1 =
系统 对 检 测 器 埋 设 的 位 置 进 行 了 规 定 , 主 检 测 器 埋 设 在 紧 靠 停 止 线 的 位

电子警察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警察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警察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电子警察日常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警察的日常管理,规范电子警察的工作行为,提高电子警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子警察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电子警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治安维护和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

他们职责要明确,行为要规范,服务要规范。

第四条电子警察要依法行使职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电子警察要保守国家秘密,尊重人民群众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或利用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电子警察要维护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电子警察要积极履行公安机关赋予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电子警察的职责第八条电子警察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第九条电子警察要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上传违法行为的证据,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警方的执法行动。

第十条电子警察要加强对交通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预警,及时通报和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第十一条电子警察要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和打击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电子警察要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电子警察要确保警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准确、有效地发挥作用。

第三章电子警察的行为规范第十四条电子警察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要公正客观,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十五条电子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礼貌,不得恶言恶语,不得虐待、侮辱被检查人。

第十六条电子警察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不得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七条电子警察要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一切秘密信息,不得泄露或利用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电子警察发现交通事故或交通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协助处理事故,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九条电子警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从严治警规范执法六条规定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从严治警规范执法六条规定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从严治警规范执法六条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佩带使用“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

对交通违法进行经济处罚的,必须全程摄录,留存备查,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处罚。

二、严禁将应当当场处罚的违法车辆滞留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严禁强制事故当事人到指定修理厂修车;严禁从停车场、修理厂分红牟利。

三、道路监控设施(简称“电子警察”)的设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预防事故、保障道路畅通为目的,有明显的提示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时,必须使用警用车辆,不得隐蔽摄录。

四、禁止收取“电子警察”拍照费。

不得收取《道路交通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邮寄费。

五、严格警车和“豫○”号牌车辆管理,实行警车、“豫○”号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警车和“豫○”号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严管严处。

六、根据公安部要求,对“豫○”号牌车辆开展专项清查整治。

从即日起,一律停发“豫○”号牌;凡超标和挪用给企业使用的“豫○”号牌车辆,一律收回“豫○”号牌;“豫○”号牌车辆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查扣拆除;“豫○”号牌车辆有闯信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收回“豫○”号牌。

公安交通民警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建议主管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完善移动电子警察功能 促进路面执法管理

完善移动电子警察功能 促进路面执法管理

完善移动电子警察功能促进路面执法管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各类移动电子警察被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用来监控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顺应潮流,在支队机巡大队,一、二大队巡逻车上安装了移动电子警察。

九象网http://移动电子警察的作用主要是弥补固定式自动监测设备的不足,灵活机动地对那些不宜当场纠正,易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记录,移动电子警察重事实、重证据,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

一、移动电子警察的主要功能移动电子警察主要由安装在交警巡逻车上的雷达测速单元、摄像单元、图象处理单元、数据处理模块、计算机、直流/交流逆变器等部件组成。

它主要针对高速公路、城区道路车辆违法超速、违法停车、压黄线、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录像和抓拍,可为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理提供直观、有效的图像证据。

使用移动电子警察系统,一是使得一线民警纠违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为民警纠违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使纠违工作更加公正和透明;三是纠正超速违法行为时,不必使正在急驶的车辆立即停车,既避免了民警纠正车辆违法时,因临时停车造成道路的堵塞和危险,又保护了民警的自身安全;四是使部分肆意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感觉到,警察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促使其出行时更加谨慎、守法驾驶,不敢再心存侥幸、随意违法;五是使更多的民警从繁忙的现场纠违工作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道路的排堵保畅和事故防范工作中去。

二、进一步完善移动电子警察功能的设想思考使交通管理手段变得更“活”。

移动电子警察的机动性有效遏制了不少车辆仅仅在固定电子警察处减速行驶而在其他路段依旧超速、闯灯的现象。

改变了民警执法单一的“面对面”纠违的方式,使管理手段更加多样化。

因此,我们要改变执法管理理念,不能被动的等待交通违法的发生,应当主动出击,把交通执法管理由点向线、向面的延伸,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全程管理转变,使交通管理的覆盖面从时间和空间上大幅扩展。

电子警察的操作规程

电子警察的操作规程

电子警察的操作规程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警察成为了交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具。

电子警察利用高科技设备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并凭借其准确性和效率,为交通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为了确保电子警察的正常运行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公正处理,制订一套科学的操作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电子警察的操作规程进行探讨。

一、前期准备在进行电子警察的操作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电子警察的设备布局,确定相机的位置和角度,以便能够最大程度地监测交通违法行为。

其次,需要对电子警察系统进行测试和校准,确保其工作正常,准确捕捉交通违法行为,并有效识别车牌号码。

二、操作流程1. 启动和检查设备操作员在开始工作之前,应首先启动电子警察设备,并进行设备检查。

确认相机、雷达和录像设备正常工作,确保画面清晰、摄像头角度正确,并检查存储介质是否有足够的空间。

2. 记录违法行为当电子警察设备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操作员应立即记录相关信息。

包括车辆的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的详细描述等。

同时,操作员也需要记录电子警察设备所捕捉到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3. 核对信息准确性操作员在记录违法行为后,需要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

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违法时间和地点等。

如果发现错误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操作员应及时进行修正或添加,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 生成违法通知单操作员在核对信息准确性后,需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生成违法通知单。

通知单应包含车主的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描述、罚款金额等相关内容。

通知单生成后,应及时打印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5. 维护设备和数据除了正常的操作流程外,操作员还需要对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包括定期清洁设备、更换存储介质、备份数据等。

同时,也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操作注意事项1. 保护个人隐私在进行电子警察操作时,操作员必须严守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

电子警察道路执法的必要性及优化路径

电子警察道路执法的必要性及优化路径

电子警察道路执法的必要性及优化路径
谭韬
【期刊名称】《管理科学与研究(中英文版)》
【年(卷),期】2024(13)2
【摘要】电子警察道路执法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延伸和补充,是公安机关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城市智能交通发展加快,大量电子警察被广泛使用于城市的各大交通要道,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但由于电子警察道路执法还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违章告知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需要通过完善立法、统一相关标准、规范执法程序等措施来规范和优化电子警察的执法。

【总页数】6页(P123-128)
【作者】谭韬
【作者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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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工作制度

电子警察工作制度

电子警察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许多城市纷纷引入了电子警察系统。

电子警察系统是一种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抓拍、记录和处理的智能化系统。

通过建立健全电子警察工作制度,有助于规范电子警察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电子警察系统的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公开透明。

电子警察系统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 高效便民。

电子警察系统应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处理流程,方便当事人接受处理,降低群众负担。

4. 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电子警察系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内容1. 电子警察系统的设置。

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电子警察系统,覆盖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确保系统发挥最大效能。

2. 电子警察系统的运行维护。

确保电子警察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保障系统稳定可靠。

3. 违法行为的自动检测。

电子警察系统通过图像识别、数据分析等技术,自动检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违章停车、超速等。

4. 违法信息的抓拍和记录。

电子警察系统对检测到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记录相关数据,如时间、地点、车牌号等。

5. 违法信息的处理。

将抓拍的违法信息传输至交通管理部门,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处理,如录入违法数据库、发送处罚通知等。

6. 宣传教育。

通过电子警察系统的大屏幕显示,进行交通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工作流程1. 电子警察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在新建或改建路段,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警察系统,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违法信息的自动检测与抓拍。

电子警察系统实时监控道路状况,自动检测违法行为,并抓拍相关证据。

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摘要随着电子警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大量应用,许多问题和矛盾也渐渐出现,本文通过对电子警察执法模式的探讨,分析道路交通上电子警察执法的现状,总结电子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模式的对策和建议,以改善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

论文关键词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执法流动电子警察所谓电子警察(俗称电子眼),就是道路交通违章自动取证处罚系统,是采用高科技手段对机动车辆违章行为进行自动取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流程给予处罚的交通违章管理系统,称“电子警察”,是一种拟人化的比喻。

20世纪末,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和科技强警的战略下,公安部在全国主要城市进行大力推广,至今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使用电子警察来监管交通问题。

先进的科学技术虽然能解决一些问题,但电子警察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引导交通管理中的电子警察使用,如何加强并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模式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警察执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一)电子警察执法现状1.处罚对象失当,存在代人受过现象当前社会,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违法行为过多导致扣分达到12分时,一些人就会找亲朋好友的驾驶证来为自己消分。

消分这种现象是电子警察执法以来,长久无法解决的难题。

因为监控设备是无法确认当时违法行为发生时的驾驶人,所抓拍的照片只能对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信息确认,由车辆信息找到机动车所有人,车主为避免被处罚,找人顶替,交通管理部门对此无可奈何。

对于已经出台的一个驾驶证只能为三台车扣分的规定,虽然缓解了一些替别人消分的问题,但是这种现象依然严重存在。

而且,由于车辆的买卖未及时过户,让交警部门无法真正确认违章车辆驾驶人是谁,这也让处罚存在一定的难度。

2.电子警察位置和数量设定存在缺陷虽然法律已经对电子警察执法规定的很详细了,但是仍然存在着法律依据上的不足。

首先在安装电子警察的数量和位置方面,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

在道路上设置电子警察,多长距离设置一个,什么样的道路上需要设置,并且限速多少,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有些电子警察设置隐蔽,没有提示标志,使驾驶人有掉进陷阱的感觉,违背了教育为主的执法原则。

如何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

如何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

如何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科技在执法行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智能科技的应用可以提高基层民警的工作效率,提升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然而,智能科技应用的规范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问题。

本文将讨论如何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

一、建立智能科技应用的法律法规要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首先应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智能科技应用的边界和限制。

这些法律法规应该涵盖数据隐私保护、数据采集和使用的权限、智能设备的监管等内容。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程序,对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加强智能科技应用的安全保障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因此必须加强安全保障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其次,加强对执法设备的审查和监控,防止设备被恶意操控或滥用。

同时,对智能科技应用中的算法和模型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人工智能的不当使用和偏见。

三、加强智能科技应用的伦理约束智能科技应用在执法行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滥用和侵犯隐私的风险。

因此,需要加强智能科技应用的伦理约束。

首先,进行必要的人工智能伦理教育,提高民警的伦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其次,建立相关的审查和报告机制,对智能科技应用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

最后,加强对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的社会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促进智能科技应用与人工执法的有机结合智能科技应用与人工执法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和效率。

要规范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的智能科技应用,应促进智能科技与人工执法的协调配合。

基层民警需要具备智能科技应用的技能和知识,同时也需要保持对执法行为的主动控制和监督。

智能科技应用的结果应被视为参考依据,而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五、建立智能科技应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智能科技应用在基层民警执法行为中正常运行,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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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子警察系统的执法行为
北极星电力网技术频道作者:佚名 2008-5-12 16:21:37 (阅312次)
关键词: 电子行为电子警察
前言:电子警察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执法手段,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减少纠纷,缓解警力不足;而且对制止司机违章,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电子警察作为一种非现场执法手段,整个执法过程在法律上的适用性是非常重要的。

不久前在北京出现的“杜宝良现象”,将电子警察执法的合理性讨论推向高潮。

理性地看,电子警察执法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手段,本身没有不妥之处,公众对它的担忧和争议,也不在执法手段本身,而在于这一手段的使用应该严谨、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文。

一、强调电子警察的证据价值和涉及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员给予处罚,从而法律上确认了非现场执法的合法性,这为电子警察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但电子警察记录的图片或图像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证据效力在理论和实践中似乎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一种观点认为数码照片易于涂改伪造,所以不能作为处罚证据。

这就涉及到数码相片或图片的证明力的问题,按照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视听资料和书证、物证具有同等的证据地位,同属于法定证据。

其中视听资料是将电子计算机技术、激光技术、核能技术等成果与案件事实结合的一种证据形式。

主要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的贮存资料和数据、录音、录象的资料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是否存在。

显然数码照片或图象是属于视听资料中的一种,也就是说,数码照片是行政诉讼法中的一种法定证据,其证据地位是不容质疑的,重要的是保证作为车辆违法证据的图片或图像必须保证其原始性。

从电子警察系统的技术原理上来讲,无论是数码相机还是摄像机,它们所抓拍的违章车辆图片都是通过光纤、电话线等方式向数据中心进行传送(采用光学相机、定期取回胶卷第一代电子警察系统除外),回到中心后经过人工的筛选和确认,获得违法车辆的牌照信息后,进入违法车辆数据库,作为违法处理的依据。

这一系列的操作都是以抓拍获取的车辆违章图片为基础,而操作过程中作为依据的图片是数字化的图片,并以数字化信息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的硬盘上,严格的讲,它就存在被修改的可能性。

同时,从考虑到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出发,保证违法处罚部门的权威性及公正性,也必须保证违法车辆图片的原始性。

正因如此,我们在系统设计中专门应用了数字图片防伪水印技术,数码相机在拍照完成后,相机自身会在图片上加上数字水印。

数码相片在未被更改时,数字水印会在图片文件的某些标准位置存在。

如果该图片被更改过,由于JEPG文件在更改后存储必须经过一定的算法重新计算,其数字水印必将发生变化,通过对数字水印的判别,可判别违法图片的原始性。

通过该技术系统可自动对水印进行辨别,有水印错误的图片自动予以删除。

同时,目前正在设计分辩图片原始性的专用软件,可自动的对车辆违法图片是否经过修改进行判别,在有争议出现时给予违法者一个准确的答复,真正做到去伪存真,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二、重视系统对违法车辆的判定准则
对违法闯红灯车辆的判定标准是电子警察系统非现场执法的最重要标准,是整个系统能否发挥正确作用的最关键的问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范对车辆违法闯红灯的定义,做到准确无误,才能使系统获取的图片证据作为处罚依据,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2004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定义“机动车在其对应红灯相位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为“机动车闯红灯行为”,且规定“机动车在其对应的黄灯或绿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应记录”。

因此,系统必须遵循上述规范标准对路口通行车辆进行判断。

系统对检测器埋设的位置进行了规定,主检测器埋设在紧靠停止线的位置,这样检测器就可以很准确的判断车辆进入停止线的时间;同时系统接入信号机的红灯信号,通过红灯信号检测线路对信号红灯状态进行判断,并与车辆信号进行比较。

系统采用的车辆检测器为三态检测器,既可判断车辆进入、存在、驶出检测器的时间。

三态检测器的使用,保证了系统可在每一辆车辆进入停止线的时候就获得信号,在接收到信号的同时比较信号灯红灯信
号,如果信号灯红灯信号无效,系统根据三态检测器的信号等待该车辆驶离检测器,然后等待检测下一辆车。

只有在车辆进入停止线时信号灯红灯信号有效,系统才会判定为其违法行为成立。

由于电子警察大多安装在市区路口,行人、自行车较多,经常会出现下述情况,当车辆在绿灯或黄灯时越过停止线进入检测器线圈,由于行人,自行车等外界因素干扰不能前行或不能很快驶出检测器线圈;当外界干扰因素去除时,信号灯转变为红灯。

由于系统可对车辆进入停止线的时间及当时的红灯状态进行比较判定,可过滤掉上述车辆,确保满足系统“机动车在其对应的黄灯或绿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应记录”的要求。

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违法车辆进行记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在其对应红灯相位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为“闯红灯行为”,强调了车辆“继续行驶”的过程,因此,《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又规定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机动车压在或越过停止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其中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上述规定对系统设备拍照记录的要求很高,由于系统开始建设时尚无国家标准,建设初期只是简单的在有车辆违法时控制相机进行拍照记录。

但由于采用了普通数码相机,相机快门时滞长,导致了相机拍照记录的违法车辆图片与车辆实际进入停止线的违法时间有一定间隙;由于车辆是快速移动的物体,违法过程图片上记录的违法车辆距离停车线很远,有许多行驶速度高的违法车辆在记录的图片上已驶出行人斑马线,很难将上述图片作为其违法证据对其进行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从2004年11月开始进行了技术方案重新设计,新方案采用单镜头反光数码相机,其突出的优点就是快门反应时间快,同时放弃了原有由计算机控制相机拍照的模式(此模式也会导致相机动作时间延时),直接采用新设计的控制板控制相机动作拍照。

由于国内采用单镜头反光数码相机对违法车辆违法过程进行拍照记录尚属首次,无任何技术、经验可以参考借鉴。

因此,抱着严谨、认真的态度,于2004年12月开始对新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测试。

通过测试改进,系统获得了满意的效果。

从结果上看,试验点上有60%以上的违法车辆违法过程图片第一张图片是压在停车线上的,且无第一张图片违法车辆已驶出斑马线的记录。

由于单镜头反光相机本身的专业性能,图片效果大大优于原有普通相机拍照的效果。

按照《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系统记录的图片有效率计算方法,有效率已超过《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图片有效率80%以上的标准。

四、人性化管理、从维护交通秩序和疏导交通的角度对系统进行改进
智能化交通管理是发展趋势,电子警察参与交通管理的目的是改善交通、避免车辆违法、减少事故,而不是“编外罚款机”和“收银员”。

交通管理硬件上的先进,并不代表管理理念的进步,管理思想的跟进,也需要硬件和软件上的有机结合。

温州市路口信号灯均配有倒计时显示板,司机在等待绿灯信号通行时,会从倒计时显示板上获得信息,得知需要的等待时间,在等候的最后几秒钟提前发动车辆,在绿灯有效时通过路口,按照上述情况,车辆提前发动经常会在红灯的最后一秒或更短时间内进入停止线,但由于电子警察是按照硬件逻辑对违法车辆进行判定,必将判定该车辆为违法车辆并进行记录。

从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增加通行量来讲,上述行为是有好处的,车辆并不是恶意违法闯红灯,如果不对上述车辆进行过滤,路口车辆通过时间势必增加,对路口交通的影响加大,有悖于建立电子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和疏导交通的目的。

鉴于上述问题,系统设计增加了信号灯信号周期记忆功能,系统可自动记忆信号灯红灯周期时间,在信号灯红灯有效时间的最后0.5秒钟(该时间可任意规定)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系统不判断其为违法闯红灯车辆,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五、结束语
先进技术设备的使用,不能对抗人的法律权利,这是一项原则。

在现代执法中,虽然新技术和新设备日益增多,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法律是第一位的,技术和设备只是执行法律的手段,不能因为技术、设备的借口而忽视当事人的权利,更不能因此而取消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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