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1、危险废物的包装

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

(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

(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

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酸。

2、危险废物的标识

(1)危险废物包装标签使用方法:

1)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2)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妥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

3)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4)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入口处醒目的地方必须安装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如下:(尺寸:40cm·40cm·40cm)

2)危险废物专门贮存场所必须安装危险废物名牌即危险废物名称,如有机溶剂、感光胶等。

3)各类标志牌数量要充足,悬挂部位要准确醒目。

(3)具有剧毒、易燃、感染等危害特性的危险废物还必须按照附录一中要求在包装上粘贴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存储设施入口处悬挂相应的警告标志。

3、危险废物的存放

凡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立即运往处理、处置场的,均需进行适当的包装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如下要求进行建设,如危险废物属剧毒品则其贮存设施须同时符合剧毒品管理规定。

(1)一般性规定

1)危险废物贮存地点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学校、宿舍、食堂、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道路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给排水明渠,位于标

准工业厂房内的小规模工厂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厂房内适当的位置存放本工厂产生

的危险废物。

2)贮存设施就避免建在易遭受洪水、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点,贮存设施应按照百年一遇的要求进行防洪设计。

3)贮存设施只可供危险废物存放,无论规模大小,按其使用性质必须专用,不得混合存入一般非危险的固体废物。

4)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

5)贮存场所应安装门锁且设有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设防火爆等安全装置,采取防爆电气和灯具等。

7)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8)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所设置的相应防火防爆、通风、防毒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监测,确保现场符合要求。

9)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包括贮存罐)须向市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危险废物贮存活动,对外承接危险废物贮存业务的还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资格证。

(2)基本设计要求(图式附后)

1)贮存场所四周应有以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材料建成的高度超过2米的围墙或围栏,顶部应有防晒、防雨及抗台风的屋顶或类似的遮盖物(在建筑物内部的贮存设

施可不设置屋顶结构),地面四周应设置防溢漏的裙肢并建有渗沥液收集渠与收集池。

2)贮存场所地面与四周的裙脚及渗沥液收集渠与收集池应进行妥善的防渗防腐蚀处理,并且其防渗的面层结构应足以承受一般负荷及移动容器时所产生的磨损,确保液态废物或

渗沥液不致渗入地下。(推荐办法是混凝土地面用环氧树脂处理或铺设一层高密度聚乙烯

(HDPE)后再铺设厚瓷砖)。

3)贮存设施应设有良好的通风装置或气体导出口(推荐办法是在贮存设施围墙顶部与无花间留有空间或在围墙上设置足够面积的百页窗),排放气体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的要求。

4)贮存设施内应留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和搬运工具的通行过道以便应急处理。

5)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应予以分隔存放,其间隔应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同时其渗沥液收集槽与收集池等污染防护设施也应独立设置。(见5、常见的不相容废物)6)化学性质相容但不同类别的废物可在共用一套污染防护设施的贮存场所中分区存放在各区域醒目的位置应有该类废物的标志。

7)贮存场所不得连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收集池中的渗沥液或清洗水必须经处理并送到污水综合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8)存放已装盛有液体或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贮存场所应建设预防事故性溢漏的防护系统(裙脚、收集池),该系统在发生事故时应能有效堵截贮存场内最大容器或占废物总存放

量1/5的容器(以其中较大者为准)所发生泄漏进流出的全部液态或半固态废物。此事

故防护系统的设立不应影响对废物储存容器的搬运和其它必要的操作。

9)对于贮存总量较大的液体废物,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建造较大的地上、半地下或地下式露天贮罐进行存放。

I.各种储罐贮存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必须要齐全、完好、有效,如液面计、压力表、呼吸阀、安全阀等;

II.地上、半地上储罐应设置由与存放废物相容(不起反应)材料制成的防护堤,

防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罐容积;

III.防护堤高度在1-1。6米之间为宜,其实际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米;

IV.防护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储罐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护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或储罐高度一半(以其中较大值

为准);

V.性质不相容液体不应布置在同一防护堤内储存;

VI.防护堤雨水排放管应设置带锁的闸阀,闸阀应委托专人管理,正常时应为常闭状态,排放雨水时应由值班人员打开带锁闸阀并加强对储罐的巡视,防止危险

废物泄漏事故,放干雨水后应立即关闭闸阀并重新上锁。

VII.地下式液体危险废物储罐应设置双层防渗层以确保废物不致渗漏,防渗层材料应与所储存的废物相容。(推荐办法是混凝土内层经环氧树脂处理后再抹厚度大

于5厘米的素混凝土,然后在表面铺设高密度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衬垫层)。

10)总存量不超过300公斤(公升)的危险废物可以按酝规范第一部分的要求妥善包装后存放在有防渗能力的箱柜或承托盘之中,贮存液体(含半固体)废物的箱、柜或承托

应能盛装其存放最大容器或存放总量1/5(以其较大值为准)的液态(含半固体)废物。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具备的应急救援设备

(1)个人的安全及保护装备;

安全头盔

安全眼镜或眼罩

抵抗化学品的手套与塑胶鞋

保护衣袜或工作服

适当的面具或面罩

洗眼用的瓶或设备

连头罩的护目镜

急救箱

(2)处理紧急事件及溢漏的装备

灭火筒

垃圾筒及刷子

干软沙

拖布及水桶

纸巾及毛巾

胶带、空容器或桶

吸附剂,例如蛭石、木糠等

钳子

便携泵

塑胶勺

5

注:

包装标识规范CKD

CKD包裝標識規范 一.目的 建立CKD包裝、出貨的作業規范,以求CKD作業時能更清楚方便地將各配套元件按CKD包裝、出貨的規范作業,最終達到滿足客戶之需求. 二.范圍 本作業程序适用于鑫茂公司的CKD出貨 三.權責 3.1 資材部負責CKD的備料,包裝.出貨等. 3.2 ME負責CKD的包裝/出貨的作業規范. 3.3 OQC負責對CKD出貨的檢驗. 四.CKD包裝/標識規范 4.1 一般要求 4.1.1需防靜電的材料必須用靜電袋,海綿等來保護并加以標識. 4.1.2需防潮的材料一定要保持包裝的密封性,若已受潮,則一定要先進行烘烤再包裝好. 4.1.3出貨零件在顛簸狀態下不會移動而造成破損. 4.1.4管狀/盤狀包裝方式在包裝后不能彎曲變形. 4.1.5對于諸如DISPLAY,BATTERY,PLCC,QFP等等的敏感材料,有必要使用其原供應厂商的包裝材料,然后再放入外箱中. 4.1.6外箱標識應有統一的標識符號和粘貼位置,以便查驗方便.標識內容包括:品名,規格,整箱數量,箱內的小包裝數量,以及此箱在整批貨物中的號數. 4.1.7箱內的小包裝應除去原供應商的標示,換上自己的標示,包括:品种,規格,數量等. 4.2一般包裝,應儘量使用元件的原包裝材料以保証所有的出貨零件不會彼此影響,混亂. 4.2.1管狀包裝 這种包裝方式應用于IC,REGULATOR,TO-220, TELCOJACK等等. 4.2.2盤狀包裝 這种包裝方式應用于BATTERY, MAGNETIC HEAD, PLCC, QFP, TELCO JACK, CONNECTOR等等. 4.2.3盒狀包裝 這种包裝方式應用于REEL TAPED RESISTOR, CHIP, DIODE, SOIC, CAPACITOR, TRANSISTOR等等. 4.2.4塑料袋包裝 這种包裝方式應用于松散零件,諸如CAPACITOR, CRYSTAL, LED, TRANSISTOR等等. 4.2.5箱狀包裝 這种包裝方式應用于PLASTIC CASE,POWER PACK,METAL PARTS, PCB等等.

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主要内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有十二个检查项目,共30条检查内容。概括地说:就是八项制度、三类设施环境管理、一项业务培训。 八项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及备案制度。 三类设施:贮存设施、利用设施、处置设施。 业务培训:与危险废物相关的业务培训。 一、污染防治责任 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3、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各生产班组(员工)在危废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4、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5、达标标准: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二、标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达标标准: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警告标志标签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全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设施、场所,必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的警告标志和标签。 三、管理计划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3、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4、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5、达标标准: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四、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要求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使用规范及要求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使用规范及要求 危险废物作为一种特种的固体废物,因危险性大,存储、运输、处理等各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包装规范化,不可造成环境污染。包装容器的不合格会导致意外危废处置违法。为了方便用户更好的了解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选择与使用,神彩特搜集相关资料,跟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危险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 (1)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 (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合包装; (3)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废迁移扩散途径,并满足防渗、防漏要求; (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详实; (5)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6)为方便运输,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宜超过230公斤;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限制,但需征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7)危险废物还应根据《危险废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收集还应符合《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污染控制要求。 (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材质要求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结构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在运输和贮存期间,容器不能不能发生任何变形或破损 (2)所有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都应当妥当地盖好或密封、正确地放置及保持清洁。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容器的安全性

(三)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兼容性要求 危险废物与一般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备注:A:可接受;N:不建议使用;R:建议使用。*:因变异性质,请参阅个别化学品的安全资料。 部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要求 、场地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要分类存放,中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围栏等),贮存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危废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废识别标志,配备称重设备;危废的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二、场所警示标志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 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00CM时;部分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场所。 三、包装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杓产宜韋世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坤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tUS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科人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Ai ?■> 尸議日i*h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20 X 20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 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 类选择。 3、 材料为不干胶印刷品。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1、 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10 x iO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 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 类选择。 3、 材料为印刷品。TIMM ?? "Hat

包装、标识及运输统一规定

包装、标识及运输统一规定 目录 1 总则 (2) 2 标准和规范 (2) 3 包装方式 (3) 4 防护要求 (4) 5 包装的标识 (5) 6 主要物资的包装、标识要求 (5) 7 发货与运输、验货与收货 (10) 8 拒收 (11)

总则 a)本规定是物资(设备和材料)订货合同的附件,属于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与合同其他地方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 b)本规定仅对物资的包装、标识及运输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明确规定,卖方应保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装必须满足设备运输和储存的要求,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的运达项目现场。 c)包装保证期:在流通环境下,自卖方交货之日起,包装露天存放1年内不得出现腐朽、碎裂等迹象,在保证期内,如因卖方包装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则卖方应当及时免费补供,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等责任。 d)买方为保证包装及质量而对卖方所做的一切审核、监督和检查均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e)凡由于卖方对货物的包装与标识或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无法得到买方的发货放行通知,导致物资不能如期到达项目现场,由卖方根据“迟延交付”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f)对需特殊储存条件才能保证物资不受损坏时,卖方应向买方详细说明,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2 标准和规范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284 《框架木箱》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16470 《托盘单元货载》 GB/T 4768 《防霉包装》 GB/T 4879 《防锈包装》 GB/T 5048 《防潮包装》 GB/T 7350 《防水包装》 GB/T 8166 《缓冲包装设计》 GB/T 4857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GB/T 13201 《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六、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七、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八、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九、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十、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十一、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十三、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

危险废物包装要求(参考)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供企业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危险废物的包装 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 (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 (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2、危险废物的标识 (1)危险废物包装标签使用方法: 1)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2)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妥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 3)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4)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包装箱标识规范

RF-Ⅲ型膜组件成品包装标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RF-Ⅲ型膜组件产品包装标识的内容要求。 2、目的: 规范包装袋、包装箱的标识内容、规格及粘贴位置,确保产品标识的一致性。 3、包装标识内容要求 3.1包装袋标识内容及要求 3.1.1标识尺寸 标识总尺寸: 105mm*40mm 3.1.2标识内容 3.1.2.1产品编号信息 RF-Ⅲ膜组件的产品编号的引用文件为企业标准中《膜产品命名分类》,文件代号QB/FL-1-2010,根据生产状况要求为手写。例如:RF-Ⅲ-1101064000010,前6位为生产日期,中间1位为膜丝类别,最后6位数为膜组件序列号。 3.1.2.2产品级别判定 级别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要求用红色印泥盖合格章。 3.1.2.3检验员编号 检验员为质检内部检验员编号,要求用红色印泥盖章。 3.1.2.4检验日期 检验日期根据生产需求规定为手写。 3.1.3标识材质 材质为不干胶白纸,采用外协印刷。 3.1.4标识粘贴位置及要求 标识位置统一为(放置在操作台上)包装袋的上表面(站在未封口端)左下角。 3.2包装箱标识内容及要求 3.2.1标识尺寸(mm) 标识尺寸为:300mm*210mm 3.2.2标识内容 3.2.2.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为:中空纤维帘式膜RF-Ⅲ

3.2.2.2包装箱规格(mm) 规格为:2120*1350*928 3.2.2.3包装箱毛重(kg) 每箱毛重450kg。 3.2.2.4产品数量(片) 根据包装箱规格,产品数量规定为23片。 3.2.2.5包装箱编号 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按产品生产的时间顺序放入包装箱进行入库的顺序编号。 3.2.2.6生产日期 按照产品的先后生产顺序进行包装的时间(或入库的时间)。 3.2.3标识方式 标识使用黑色喷漆方式,通过对固定模板的镂空处进行喷涂黑色漆料。模板材质为铜、铝、不锈钢等均可。 3.2.4标识位置 包装箱宽度方向左半边中心位置喷涂,一律不得涂改。 3.2.5包装箱标识模板见附件1。 3.3包装箱运输标识 3.3.1标识尺寸 300mm*105mm(4个运输标识总尺寸) 3.3.2标识方式:与箱体标识方式一致采用喷涂。 3.3.3喷涂位置:包装箱宽度方向右半边中心位置喷涂,一律不得涂改。 3.3.4标识内容模板见附件2。 4.对包装箱标识喷涂要求 由于我公司生产车间不具备包装箱喷涂环境,所以可要求包装箱厂家进行统一喷涂标识后再供应到我厂。

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公司危废品处理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高效运行,在遵照执行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危废处理管理规定如下: 一、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销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危废处理内、外部总协调。领导责任人杜传清,直接责任人王清云。 二、责任内容 1、活性炭更换。微孔膜高效除尘器和冷凝系统两处活性炭更换,每年各更换一次,确定在每年12月上旬更换完成。及时填写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相关人员签名认证。换下的废活性炭,存放危废库待处理。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2、应急事故池水位控制。平常水位深度不超过80公分,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水位降到80公分的位置。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3、酯化废水处理。酯化废水储水罐装满后,由生产安全部转为桶装,在专门区域临时存放待处理。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4、总部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处理。生产安全部将每天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及时装入危废处理桶中,危废处理桶装满后及时封盖,技术质量部将每天试验产出的各种危废及时分类,除回收外,其他装入危废处理桶。危废处置桶处于周转空档期时,生产和试验产生的各种危废,装入简易桶存放危废库待处理。领导责任人姜萍、曹忠富,直接责任人陈宗宝、陶学凤。 5、和菱作业区漆渣处理。自行集中归堆,一个月集中处理一次。提前一个星期告知综合部约定处理时间和吨位。领导责任人童德明,直接责任人XXX。 6、做好危废库管理。做到分类有序整齐堆放,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7、销售部送货车皖E——01960为危废处理备用车。领导责任人卢贤忠,直接责任人汪富仁。 三、处罚规定 1、活性炭未按时更换、登记台账,废活性炭未及时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扣款50元。 2、应急事故池水位超标的,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3、酯化废水未及时装桶和按规定区域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4、生产和试验产生的各种危废品未按责任界面第四项规定及时处置的,有关领导责任人发现一次扣款100元,有关直接责任人发现一次扣款50元。 5、和菱作业区漆渣未按规定归堆,未按要求与综合部约定处理时间,领导责任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008/10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管理规定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目的 建立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称印字包装)管理规程,使其设计、订制、验收、贮存、发放、销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2.范围 说明书及印字包装的设计、验收、贮存、发放、使用、销毁 3.职责 物资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4.程序 4.1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设计与订制 1)产品说明书、印字包装统一由技术部提供内容、要求,通过包装材料设计会议审核,由技术部经理签字批准。 2)会议审核批准后试印,标准样本分发给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资部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3)标准样本和文字说明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标签说明书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内容一致。 4)物资部在订制说明书、包装时应与印制商签订合同,内容包括防止成品外流、模板的保存、废品的销毁及有关技术质量事项。 4.2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验收贮存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进厂,数量是否准确,库管员应认真查看外包装,检查品名、批号、规格、数量、供货单位,查看有否污染、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要查数封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执行。 2)初检合格后,作好待检标志,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管理部取样、检验。 3)质量管理部应对每批包装按质量标准检验内容、材质、印刷质量等,符合要求后签发检验合格报告单。 4)库管员凭质量管理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撤去原待检标识,更换合格标识。 5)包装必须按品种、批号、规格分类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在显著位置放标示牌。 6)每批新印说明书、印字包装必须留样存档并注明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刷数量,验收入库日期。 4.3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发放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按批包装指令专人领取,库管员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计数发放,并填写《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领取发放记录》,领发人均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方案及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方案及要求 一、地面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 , 地面涂至少 2mm 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设计导流槽和收集井。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1、地面建设剖面图: 2、导流槽和收集井建设剖面图:

导流槽和收集井效果图: 3、危废库的面积大小根据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数量确定,一般根据环评要求建设。 4、危废库内四周如果不是水泥墙(主要指彩钢房搭建的危废贮存库)时,四周要做高 50cm ,宽 12cm 的围堰(门口处围堰根据企业情况,可以降低高度,以便于搬运废油桶出入库),并用水泥抹好。 二、标识标志 1、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填写说明: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 (5)危废名称:列出企业实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名称。 (6)危废代码:危险废物对应的八位码。 (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 (8)产生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环节或产生工序。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

包装箱标识规范

RF- m型膜组件成品包装标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RF- m型膜组件产品包 装标识的内容要求。 2、目的:规范包装袋、包装箱的标识内容、规格及粘贴位置,确保产品标识的一致性。 3、包装标识内容要求包装袋标识内容及要求 3.1.1标识尺寸 标识总尺寸: 105mm*40mm 3.1.2标识内容 3.1.2.1产品编号信息 RF-m膜组件的产品编号的引用文件为企业标准中《膜产品命名分类》,文件代号QB/FL-1-2010,根据生产状况要求为手写。例如:RF-m -,前6 位为生产日期,中间1 位为膜丝类别,最后6 位数为膜组件序列号。 3.1.2.2产品级别判定级别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要求用红色印泥盖合格章。 3.1.2.3检验员编号检验员为质检内部检验员编号,要求用红色印泥盖章。 3.1.2.4检验日期检验日期根据生产需求规定为手写。 3.1.3标识材质材质为不干胶白纸,采用外协印刷。 3.1.4标识粘贴位置及要求标识位置统一为(放置在操作台上)包装袋的上表面 (站在未封口端) 左下角。 包装箱标识内容及要求 3.2.1标识尺寸(mm) 标识尺寸为:300mm*210mm 3.2.2标识内容 3.2.2.1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为:中空纤维帘式膜RF-m 3.2.2.2包装箱规格(mm) 规格为:2120*1350*928 3.2.2.3包装箱毛重(kg)每箱毛重450kg。 3.2.2.4产品数量(片)根据包装箱规格,产品数量规定为23 片。 3.2.2.5包装箱编号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按产品生产的时间顺序放入包装箱进行入库的顺序编号。 3.2.2.6生产日期按照产品的先后生产顺序进行包装的时间(或入库的时间)。 3.2.3标识方式标识使用黑色喷漆方式,通过对固定模板的镂空处进行喷涂黑色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20161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2016年1月1日实施)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1,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实验室、机动车保养维修等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参照附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2。 3

附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检查人员: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4

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备注满分得分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污染 环境防治责任制 度,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措施。 2 建立了责任制度, 负责人明确,责任 清晰;负责人熟悉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 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制定的制度 得到落实,采取了 防治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的措施。 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 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 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得2分。 2.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 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 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 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 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 资料检查(查 看相关管理 制度)、现场 询问、现场核 查 1 执行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制度,在显著位置 张贴危险废物防治 责任信息。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 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 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 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 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 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 现场核查 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2.危险废物的容 器和包装物必须 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1 依据《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附录A 所示标签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得1分。 2.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 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现场核查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新国家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新国家标准 2000年7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GB191-2000(等效采用ISO780-1997)《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00年12月1日日开始实施。现将标准的主要规定 及新增图形标志的解释概述如下: 1 标志的颜色 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2 标志的使用方法 2.1 标志的打印 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省略。 2.2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2.2.1 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2.2.2 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 a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集装单元体贴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2.2.3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 a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1相同的位置上。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 接近包装箱角。 c标志“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 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 d标志“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e标志“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 1、易碎物品 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2、禁用手钩 搬运运输包装时禁用手钩。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工作指引 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我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制定本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每年3月31日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将上年度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登记。2011年11月30日前须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2010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情况申报登记。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各地环保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5条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记的工作程序为: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企业填报信息(申报登记)——保存——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网上审核—纸质打印盖章——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是指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废物类别、

数量、流向、责任人等信息的资料。危险废物台账建立程序、方法和要求详见附件3-1。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提供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台帐登记功能,具体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台帐管理”进行数据录入、导出、打印等操作,分类归档备查。 台帐管理工作程序: 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台帐管理)填报信息——保存——纸质打印——归档。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样式详见附件3-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管理计划)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三、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和标识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选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不会发生渗漏或不相容反应。所有盛装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贴上危险废物标签,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

包装试验规范

《JJE包装试验规范》 一、目的 为了验证包装方案对产品的防护性能及方案的可行性。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使用于JJE所有产品的运输包装鉴定试验 三、包装件分类 包装件按照包装件重量和包装形式分为以下三类: 四、运输包装件标识 4.1、纸质运输包装件标识 a、首先确认外包装箱是否有加工接缝。 如果有加工接缝,标识人员正对包装箱接缝处一侧,使接缝处于标识人员右侧,标识原则如下: 面的标识方法:正常放置,顶面为1面,底面为3面,右侧面标识为2面,左侧标识为4面,正对标识人员的端面为5面,对面为6面; 棱的标识方法:棱的标识方法采用构成该棱的两个面的标号进行标识,例如面1和面2相交构成的棱标识为棱1-2; 角的标识方法:角的标识方法采用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标号进行标识,例如面2、面3和面5相交而成的角标识为角2-3-5; 如果没有加工接缝,将包装箱含有最短边的任意一面正对标识人员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标识。 如下图所示:

b、对于模切纸盒(单纸板包装盒),纸盒从上部开启,纸盒初始开启的一面,正对标识者,如下图所示: 4.2、木质运输包装件标识 对于木质包装件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标识: 面的标识方法:正常放置,顶面为1面,底面(底面托盘)为3面,右侧面标识为2面,左侧标识为4面,正对标识人员的端面(通常为短边棱所在的面)为5面,对面为6面; 棱的标识方法:棱的标识方法采用构成该棱的两个面的标号进行标识,例如面1和面2相交构成的棱标识为棱1-2,底棱指的是托盘所在的棱; 角的标识方法:角的标识方法采用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标号进行标识,例如面2、面3和面5相交而成的角标识为角2-3-5,底角指的是托盘所在的角; 如下图所示: 五、试验项目及方法 5.1、跌落试验; 5.1.1、试验目的 为了验证产品在搬运期间遭到跌落后产品性能的稳定性。 5.1.2、试验条件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制定本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每年3月31日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基本内容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 申报登记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申报登记)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均需纳入信息化管理,可先登录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再由市区环保部门统一转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应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利用、流转、处置等信息。管理台帐的工作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台帐管理”进行数据录入、导出、打印等操作,分类归档备查。 —1 —

台帐管理工作程序: 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台帐管理)填报信息——保存——纸质打印——归档。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管理计划)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详细请参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应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地方包括: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输工具、利用及处置场所。危险废物标志格式见—2 —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47239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手套、废棉丝、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废弃物处理记录》,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行政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一)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行政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

危废品处理管理规定(暂行)

危废品处理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集团内各公司危废品的管理,防止其污染环境,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产生的危废品收集、贮存、处理等事项。 3分类 依据与处理方XX(简称)公司合同,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液、化学试剂、废药品、废弃包装物共四类。 4职责 4.1危废品产生部门职责 4.1.1负责将产生的危废品按照相关要求或规定现行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收集于容器内,密封保存于公司危废品暂存处。 4.1.2负责将产生的危废品定期、安全转运至园区危废品专用库房内,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危废品泄漏、破碎、挥发、爆炸等情况发生,造成人身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 4.1.3按照规定与储运部进行交接,按照指定区域码放好危废品,做好危废品交接记录。 4.2贮存部门职责 4.2.1负责按期通知集团内各公司危废品收集时间、形式等,负责对转运来的危废品及时入库并如实做好记录。 4.2.2 负责危废品库的安全管理并定期巡查,确保入库危废品贮存安全。

4.2.3 有权拒收交接资料不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危废品。 5处理流程 5.1产生部门将危废品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并粘贴标签,完成相应记录,原则上储运部每月末收集一次,并提前一周通知相关信息。 5.2以公司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入库,入库时需提供危废品登记表,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样式见附表)。数量填写至最小包装,同类合并填写,并写明合计数量。5.3处理要求 5.3.1 不得将互相产生化学反应的试剂混合,对易燃、易爆、毒品类试剂要特别标注,并在登记表中明确成分。防止产生危险; 5.3.2 盛装危废品的容器应密封好,最好用塑料材质可密封容器盛装,不得发生漏液现象;500ml以下容器盛装试剂应用纸箱进行二次包装;二次包装的纸箱上需粘贴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总重量、类别代码、来源; 5.3.3 危废品重量由产生部门负责称量、标识,无论固体、液体物质统一按重kg 计; 盛装危废品的每一个最小容器上需粘贴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按“实验室废液、化学试剂、废药品、废弃包装物”四类归纳填写)、类别代码(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写)及来源(按公司代码填写); 5.4 。 5.5 各公司按照储运部的通知时间进行上交危废品,未能按期上交的需等待下次通知,特殊情况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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