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璧大线钢管塔技术条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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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00

35kV璧大线26#-31#迁改工程

钢管(杆)塔技术条件书

重庆市两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青岛建鹏钢结构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重庆璧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二零一一年11月中国重庆

35kV璧大线26#-31#迁改工程钢管(杆)塔技术条件书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1 总则及细则

1.1工作范围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35kV璧大线26#-31#线路迁改工程。

钢管(杆)塔的采购、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及供货要求。

钢管(杆)塔需求一览表

1.2要求

厂家提供的钢管(杆)塔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杆塔,其原材料采购、杆塔设计、制造和加工工艺,应根据重庆璧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批准的设计图纸、数据和文件。不能因本图纸和本技术条件书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细而解脱卖方提供第一流钢管(杆)塔质量及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倘若发现有任何疏漏和不明确之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在问题未澄清之前采取任何措施而造成的后果应由卖方自行负责。

1.3标准

(1)经重庆璧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批准的设计图纸、数据和文件。(2)除技术条件书所提供的要求之外,卖方应遵循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

(3)卖方可以推荐国际上接受的其它更高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应经买方确认,并应提供相关标准中相关部分的中文副本。

1.4度量单位

在设计资料、技术条件和图纸等文件中,应使用SI公制单位,但

温度应以摄氏度作单位。

1.5供货商资格认证

为评价产品质量,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含有下列所需资料,没有这些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供货商应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资格证书。

(2)供货商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3)供货商必须具备设计、制造钢管(杆)塔的能力,其生产的产品至少有100km在110kV线路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生产业绩供货证明。

(4)列出近三年内销售用户(特别是110kV和220kV用户线路)的情况表,其中包括工程名称、销售量、日期、购置者全称和详细地址。

(5)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证明材料。

1.6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

每个供货商应随投标书一起提供以下的资料:

(1)供货商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2)每项供货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提供供货商资格认证的有关资料。

(4)有行业认可的检验机构认证的可证实供货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试验报告(即技术规范规定的型式试验及抽样试验报告)。

(5)供货商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证明货物的保证性能和特性。

(6)作为推荐数据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供货商来说都将成为合同

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变动均需买方认可。

(7)为充分评价投标,供货商应免费提交买方要求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7文件和图纸

1.7.1生产进度表

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生产进度表,说明工作开展的程序,这份文件应以如下形式提供:技术装备、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及运输,同时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每一工作环节的情况及进度安排,今后对于产品的任何延误的原因和影响以及卖方为保证原定生产进度采取的补救措施,都应立即向买方书面解释。

1.7.2文件和图纸审批

1.7.

2.1在工作开展前,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各六份,包括图纸、设计文件、资料、货物的详细说明文件及详细的试验进度表,以供买方审查;如果买方为满足技术和图纸要求作出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后的图纸和其它文件,以供买方审查。

1.7.

2.2如果卖方按照未经审批的图纸和文件进行生产,则卖方应承担进行必要修改的费用,卖方不能因图纸和文件的审批,而以任何方式解脱满足技术条件要求和产品进度的义务,以及根据意见修改其图纸和文件的责任。

1.7.

2.3所有抄送审批的图纸,应有标注修改内容的栏目,审批过的图纸进行修改,应用红色箭头或其它方法清楚地标明修改的部分。

1.7.

2.4卖方的名称、标题、卖方的负责工程师的签名、制图日期和相应的图纸编号,应在图纸的右下角或适宜位置标明,图纸和文件应统一使

用国家标准图幅。

1.8检验

1.8.1工厂检验

1.8.1.1卖方在发货前负责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及包装清单进行明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和买方所要求的试验项目数据和资料,除买方书面放弃检验,凡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从制造地点发送,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在规定的试验全部合格后,产品才能发送。

1.8.1.2在货物发送之前,每种产品试验报告6份副本应提前送交买方。

1.8.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检验:

在货物运到指定合同交货地后,买方及委托的质检部门将在车站根据装货清单,检查收到的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物理损坏结果,如果货物数量和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货物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所有批次的试验费用。

1.8.3 现场检验:

施工现场的材料站对货物进行最后检验,对照货物清单逐件清查,如有货物的型号及质量不符合上述标准要求或运输途中出现损伤等情况,则将调查原因,卖方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日期之前,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无偿更换或赔偿。

1.8.4 最终验收

在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结束后,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卖方应针对货物存在缺陷进行处理与更换,同时由买卖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最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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