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下的高师声乐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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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下的高师声乐教学原则

[摘要]高师音乐教育以培养具有全面知识技能、良好艺术修养和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音乐教师为目标,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倡导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的音乐教育理念的背景下,高师声乐教学必须与之相适应,坚持“引发美感,激发兴趣”“创设情境,营造氛围”“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个体,彰显个性”的教学原则。

[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教学原则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教育改革浪潮迭起,形成了一场历史上影响最广泛、最深刻、全方位、大动作的世界性教育改革运动。其实质是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国际竞争和本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新教育体系。各国的学校教育为了顺应这一教育改革的大潮,也不再局限于对学科内部某些方面的小修小改,而是进行系统的、整体性的改革。①对于音乐课程而言,这些改革包括重新认识音乐课程的价值与应有地位,研制新的音乐课程标准、设计新的教学体系、新的教学方法、编写新的教材等。由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自2001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小学及初中的音乐教学提出了统一的更高的要求。②新课标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等。③新课标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②

近年来,在高校扩招,热门专业教师不足的情况下,音乐院校普遍采用“分组组合”的教学方式——即小组课和“探究式”教学法,缓解了热门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这种方式对挖掘现有师资潜力、扩大授课对象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于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显得不足。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一环,声乐教学如何在新时期与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相接轨,实现其中应有的价值,更好地服务于基础音乐教学呢?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学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引发美感,激发兴趣

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感受音乐美是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提高音乐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的基础,也是激发学生兴趣的关键。而兴趣又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也是学生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教学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兴趣。因此,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要想方设法为学生创设引发美感的条件,让学生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课堂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

二、创设情境,营造氛围

声乐是情感的艺术,也是抽象的艺术,又是一门极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它能影响人的修养,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灵魂。对于音乐感受力和理解力都比较差的学生来说,创设音乐情境,化抽象为形象,是引发情感体验与音乐想象的有效方法。音乐情境的创设往往通过语言描绘、图像画面烘托、体会扮演角色等手段来创设具体生动的音乐场景,把学生带入与教学内容有关的情境之中,使他们产生一定的内心体验和情绪,从而加深学生对歌曲的理解,促使他们产生音乐想象和强烈的表现欲望。

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学是一种双边活动,声乐教学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既具体,又抽象;既有趣,又枯燥。④因此,在声乐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声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非常重要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流行音乐以不可抗拒的音乐文化潮流席卷而来,由于“它直白的语言、简洁朴实的音乐形式、贴近于生活的情感形式,真真切切地反映着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坦坦荡荡地传达着普通人的内心与情感,容易让欣赏者接受,并产生共鸣,朴实的演唱风格也使人们不单有歌可听,且有歌可唱,因而受到广泛的青睐”。喜欢音乐、喜爱歌唱,是多数学生的共性,但不同的学生也有着不同的个性。有的学生喜欢民歌,有的学生对美声歌曲有兴趣,有的学生更热衷于通俗歌曲。面对兴趣爱好各异的学生,如果我们的声乐教学只要求遵从一种唱法,就会挫伤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兴趣。每个学生的嗓音条件是有个体差异的,更何况我们培养的学生是未来的音乐教师,而非演唱技能高超的声乐演员。面对如此的情况,高师声乐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学生不同的生理条件、嗓音条件、兴趣爱好,选用不同风格的歌曲进行演唱教学。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面对喜欢唱通俗歌曲的学生,显然传统的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教学模式不利于通俗歌曲的

演唱,声乐教师必须寻求、探索适合于通俗歌曲演唱的发声方法、演唱技巧、审美规律等。我们可以在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基础上,寻找与通俗歌曲演唱方法上的共性,比如借鉴美声唱法中科学的呼吸训练来加强对通俗歌曲演唱的气息支持、借鉴民族唱法中清晰的行腔来加强通俗歌曲演唱的吐字归韵等。只要我们声乐教师能够认真研究、努力探索,在声乐教学中积极尝试用通俗唱法的规律教学,一定会摸索出一条适合通俗歌曲演唱的路子,培养出能够用通俗唱法进行教学的师资队伍,从而适应新课标的要求。

当前,许多高师院校实行的“组合式教学法”也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形成良好的竞争及合作的气氛,教师对某个同学演唱技巧的充分肯定,会有效地激发后进的同学积极进取,从而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氛。

四、注重个性发展,培养彰显学生的个性

在不同的学生中,存在着不同的个体特征,如先天音乐素质、嗓音条件、兴趣爱好等。声乐教学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对那些具有个性很强的嗓音条件的学生,要精心呵护、重点培养。比如有的学生天生一副明亮高亢的民歌嗓,教师就可以把他(她)往民歌方向培养;有的学生对美声唱法的悟性很强,就可以把他(她)往美声方向培养;有的学生感情细腻,长于通俗歌曲柔情的演唱,就可以把他(她)往通俗方向培养。面对这种条件差异,教师应该有的放矢地设计出各不相同的、细致周密的教学计划,使学生在声乐学习中既能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又能让他们个性化的嗓音和演唱得到彰显。⑤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是为培养中小学校合格的音乐教师而设置的。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不是以培养专门化的歌唱演员为目的,而是以培养全面的知识技能和良好的艺术修养的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师为目的。深入学习新课标,按照新课标中的基本理念来调整教育观念,培养和塑造合格的音乐教师,是高师音乐教育首要的问题。作为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师,要以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训练,为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音乐教师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⑥

[注释]

①黄铨剑.浅谈音乐新课程背景下的高师声乐教学[DB/OL]./Education/090108/1357523.html,2009-01-08.

②④⑤李仓华.音乐课程标准中的基本理念在高师声乐教学中的应用[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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