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工企业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动火证是化工企业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的一种必要形式。

而办理动火证的过程中,动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分析人员、监护人、值班主任(工段长)、车间主任都各自有自己的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共同对动火安全负责。

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又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全过程。

从办证、与生产系统隔绝、排气、置换、清洗、分析、清除周围易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监护等都必须一一落实之后,审批人才能批准动火。

其次,批准了动火证是动火的“指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执行人逐项交代清楚、动火执行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应严格按“指令”中的要求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动火。

在动火完毕后,批准的动火证又是动火的原始凭证,以便总结、检查。

上述几点就是办理动火证的重要性和目的意义。

在禁火区域内持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进行动火,就能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生产的安全。

但是,有的企业(单位)对动火管理制度贯彻不力,执
行不严,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就动火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1996年5月6日,某化工厂水汽车间循环水冷却塔,根据生产需要,要对冷却塔配水池进行动火加盖,而塔内装有易燃聚丙烯填料,是一类动火区域。

但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证,车间主任和安全员未到现场全面检查,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过期的动火证延期一天使用。

致使动火气割时,熔渣穿过旧石棉瓦掉进冷却塔聚丙烯填料中,引起大火,十座冷却塔中的四座半塔内的聚丙烯填料及部分金属支架被烧毁,五台风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损失五十四万二千九百余元,事故责任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1999年10月9日,某厂安装一队承担的氨水提浓技改施工项目,需在氨水罐上动火,但由于未办理动火证。

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稀氨水罐中达到爆炸极限的氨气和少量的氢气、甲烷气混合气体,遇到明火而爆炸。

三名检修工人被炸开的直径约7米的顶盖弹向天空。

其中一人被抛到离罐30米处,头部击在架空的水管线上,脑壳迸裂,落地死亡。

在相邻新罐上施工的一名铆工被猛烈气流推倒而受轻伤。

上述两个典型的事故案例深刻地说明了化工企业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检修未办理动火证所造成的重大损失。

为确保安
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认真执行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的管理制度。

那么,哪些是化工企业的禁火区呢?
一般讲来,凡是生产、使用、贮存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助燃气体和氧化剂,还有易燃固体(煤粉、炭黑、赛璐珞、发孔剂H等)等车间、岗位的设备、容器、管道及其周围十公尺范围内均称为禁火区。

但该生产区内空气中易燃、易爆、挥发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由安全、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另定范围。

凡在上述禁火区动火、或进行易发生火花的工作,如电焊、气焊、使用电器工具、喷灯、抬拿高温物料、金属锤击、起重设备和易产生火花的装置进入禁火区、有直接火焰设备的第一次点火——都应办理动火证。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是采用连续性强、设备、管道紧密相连的生产方式进行的。

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在这种特定的生产条件下,进行局部设备的动火检修,为什么必须要与生产系统隔绝呢?这是因为设备、管道虽然有各种阀门控制,但因化工生产中,阀门构件长期受内部介质的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能大大减弱,总会出现微量、甚至局部泄漏。

这样,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泄漏到空气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
极限浓度范围,遇明火即能发生火灾、爆炸或造成中毒事故。

因此,化工设备、管道检修时,首先要采取措施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易中毒介质的来源,确保动火检修的安全。

有不少企业,由于不采取隔绝措施,而盲目动火,造成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案例一:1996年5月27日14时40分,某石化公司一个蒸馏塔在动火检修时,由于没有采取隔绝措施,在塔进出口管线上未用铁制盲板封死,当电焊工点焊时,塔内立即发生爆炸,一股强烈的气流将两名工人抛到二十多米外的加热炉顶上,当场死亡。

周围其他七人受伤,塔内1~14层塔盘炸坏,损失十万九千一百元,推迟开车十天。

案例二:1995年8月15日,某石化公司精制车间1000m3的23号汽油无力矩钢罐在动火补焊前,没有将出口管线加上盲板盲死,因阀门泄漏进汽油,在蒸汽加热下产生大量的汽油蒸气,又由于大雨时罐体受冷却,罐内吸进空气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上电焊的火源,发生爆炸,罐被炸毁,直接损失一万多元。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化工企业的设备(如塔、罐、柜、槽、箱、桶等)和管道里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动火检修前,如不按规定要求,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气体物质彻底清洗、置换合格,一
旦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火源即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如果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还能产生中毒事故。

这里应该提醒的是废旧设备和管道的再利用更要清洗,置换后才能动火。

案例一:1997年7月9日,某化肥厂120~2#混合甲胺贮槽爆炸,就是由于贮槽上动火烤螺丝前,置换处理不彻底,就开始动火,导致爆炸。

死亡1人,轻伤2人。

案例二:1984年5月14日上午某化肥厂机修车间,在给汽车柴油箱补焊漏处时,未办理动火证,加之焊工技术水平较差,二次补焊都未合格。

午饭时钳工组长和司机违令饮酒,上班后对柴油箱不清洗置换,擅自盲目动火进行第三次补焊,结果油箱内的油气爆燃,柴油喷到一焊工的上身及脸上造成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于第三日死亡。

肇事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上述事例,说明清洗、置换的重要性,必须按要求切实做好这一工作。

(一)什么叫置换?
动火检修前,用水、蒸汽、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将设备、管道里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气态)彻底置换出来,这一方法叫置换。

置换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比重大小而定。

以气体为置换
介质时的需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三倍以上(但不能仅仅依靠置换介质的倍数,而要以分析合格为准)。

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确认没有未转换或清洗到的死角即可。

(二)什么叫清洗?
可燃易爆有毒介质吸附在设备、管道内壁表面的积垢(残液、沉淀物)或外表的保温材料中,由于温差和压力变化的影响,置换后也还能陆续发出来,导致在动火过程中气体成份发生变化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必须用水、蒸汽或其它溶剂来进行冲洗,彻底清除易燃有毒介质,这种方法叫清洗。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具有边生产边检修的特点,虽然对需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已进行了一系列的化工处理工作。

如:与生产系统隔绝,切断气源或液体来源,排气、置换、清洗合格,但这仅仅是动火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中的一个方面。

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现场周围下方是否有易燃物品。

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动火,否则仍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案例一:1998年9月,某厂在合成氨年度大修现场,需对新制作的200立方米的氢氮回收罐,进行现场焊接组装,电焊工要在2米高处动火。

一没有采用接火盘;二没有把动
火下方地面上供防腐用的油漆移走,结果电焊火星落入油漆桶中,酿成火灾,烧伤了一名职工。

案例二:1999年7月25日,某市石油七厂热裂化车间废酸工段的油水分离罐管线堵塞需要动火检修。

此分离罐距隔油池只有几米远,又未采取安全隔挡措施,罐周围地面油污等易燃物很多,动火前没有认真清除干净,在动火时火花落在地面油污上,引起地面着火,并迅速漫延到5000平方米隔油池内形成大火烧了一个多小时后,池内油基本烧尽,火才扑灭,损失一万三千多元,造成停产六小时。

上述两起事故案例的教训是:动火前,就是因为没有消除动火现场易燃物品,结果使焊接熔渣、火星落到易燃物品上,酿成火灾,给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带来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清除周围易燃物的安全要求:
(1)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

如:汽油、易燃溶液、油漆、油棉纱、木材、电石等,必须清除到离火源十米以外的地方。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五米。

两者离火源不得小于十米。

(2)周围易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如:可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管道、应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湿麻袋来隔绝火星。

(3)应检查现场周围有无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的水封,
阴井、明沟、暗沟和地下隐蔽工程,应进行化工处理和动火分析,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

(4)高处动火要采用接火盘,安设铁皮遮挡或石棉布栏等捕集溶渣,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

动火前应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在动火垂直下方周围十米内,应把易燃物品清除干净,并且不得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泄漏。

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需要动火检修的设备、管道及动火周围现场经过处理后,易燃易爆介质的浓度究竟还有多少?能否安全动火?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按时作动火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审批人员可以得出是否能动火的正确判断。

因此,按时作动火分析是安全动火、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万万不可缺少。

案例一:1997年2月某化肥厂,在补焊浓氨水槽上层时,因未按时作动火分析,造成了下部稀氨水槽发生爆炸,死亡二人,重伤一人。

案例二:1998年一月18日某化学厂,油罐顶部安装焊接蒸汽管线,动火前未按时取样分析、盲目动火,顿时一声巨响,两个相互联通油罐发生着火爆炸,形成一片火海,当场死四人,烧伤六人。

通过上述二例,说明了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盲目动火所
造成的惨重危害。

(一)什么是动火分析
动火半小时前对动火地点、设备、管道、易燃易爆介质或环境所作的测试及化学分析叫做动火分析。

其目的是测定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是否在安全动火范围内。

以此来决定是否可以动火。

(二)动火分析的安全要求
1、为防止动火设备、管道或动火周围场所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发生变化,因此,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个小时,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严禁使用明火试验现场空气中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

2、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当被测定的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比重时,取中、下部各一个气样;小于空气比重时,取中、上部各一个气样,取样插入深度和取样方法必须符合要求。

所有分析样品必须保留至动火检修结束之后。

3、动火分析由动火所在单位或监测单位负责。

动火分析的项目、时间由动火证审批人确定,由值班工长指定取样具体地点后,化验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进行取样分析。

4、分析数据必须准确,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

5、分析所用的试剂、药品的配制要准确可靠。

动火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