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流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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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流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范围
(一)用药错误病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执行治疗性医嘱时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采血错误等。
(二)非计划性拔管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或护理人员等因素发生的计划外拔管行为。
(三)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四)意外事件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自杀等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事件。
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
(Ⅰ级 )警告事件——非预期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不良后果事件——因护理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
(一)当事人立即通报医生及时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中止,防止或降低不良影响发生,对发生不良影响时,做好相关善后处理。
(二)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事情性质立即或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三)护士长组织病区护士进行讨论,调查发生原因,定性,处置意见,整改措施等书
面资料,将责任人及病区的相关资料交给护理安全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不良事件经调查,核实资料后,提出意见,1周内交所有资料到护理部。
(四)护理部将护理质控小组及护士长、护理部所有讨论及处理的资料合并备案存档。
五、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及激励机制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激励机制
1、对主动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工作态度积极的科室通报表扬。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责任护士、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护理人员科内给予适当奖励。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奖励综合目标奖0.1分。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扣综合目标管理奖0.2分。
七、监管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护理部、护理安全质控小组,临床科室参与的管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0例,对于护理安全(不良)安全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
护理安全质控小组对科室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护理部,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篇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及流程 3200字】
篇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篇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_流程篇三: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 篇四: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篇五: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 - 1 -
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 - 2 -
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医院、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