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费收费人员制度
收取卫生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员工及公共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及使用本单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收取卫生费是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经济来源,用于改善环境卫生设施,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第二章收费范围及标准第四条收费范围:1. 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洗手间等。
2. 厨房及餐厅:包括厨房操作间、餐厅、储藏室等。
3. 休息区:包括休息室、茶水间等。
4. 公共区域:包括大厅、楼梯、电梯间、停车场等。
第五条收费标准:1. 办公区域:每人每月收取XX元。
2. 厨房及餐厅:每人每月收取XX元。
3. 休息区:每人每月收取XX元。
4. 公共区域:根据使用面积及卫生状况,按月收取XX元。
第六条特殊情况:1. 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按照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收取卫生费。
2. 离职员工:离职当月按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收取卫生费。
3. 临时用工: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收取卫生费。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七条收费通知:1. 每月月初,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人数及收费标准,编制卫生费收费通知单。
2. 收费通知单由财务部门送达各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收费缴纳:1. 各部门负责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员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卫生费。
2.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卫生费:- 现金缴纳:将现金交至财务部门;- 银行转账:通过单位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微信支付:扫描财务部门提供的二维码支付。
第九条收费记录:1. 财务部门应建立卫生费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情况。
2. 收费台账应包括收费时间、收费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环境卫生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确保费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费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卫生设施的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卫生环境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范围与标准1. 收费范围:(1)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费;(2)洗手间、卫生间等卫生设施的维修维护费;(3)绿化带的养护费;(4)防疫用品的采购费;(5)其他与卫生管理相关的费用。
2. 收费标准:(1)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费,按每人每月5元收取;(2)洗手间、卫生间等卫生设施的维修维护费,按实际情况计算;(3)绿化带的养护费,按绿化面积计算;(4)防疫用品的采购费,根据采购数量和价格计算;(5)其他与卫生管理相关的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三、收费程序1. 收费部门: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卫生费的收取和管理。
2. 收费方式:(1)学生卫生费:通过校园一卡通自动扣费;(2)教职工卫生费: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教职工自行缴纳;(3)其他人员卫生费:现金或转账支付。
3. 收费时间:(1)学生卫生费:每学期开学时一次性收取;(2)教职工卫生费:每月5日前缴纳;(3)其他人员卫生费:根据实际需求缴纳。
四、费用使用与管理1. 卫生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卫生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汇报使用情况。
3. 卫生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财务部门对卫生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师生员工有权对卫生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举报和投诉。
六、违规处理1. 对未按规定缴纳卫生费用的,由后勤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 对截留、挪用卫生费用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其他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卫生费收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卫生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提高卫生管理效率,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医院门诊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门诊收费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收费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医院收费政策及规定,确保收费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2. 收费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收费规定的收费要求,并有权向患者解释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3. 收费人员有权对违反收费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三、收费流程1. 收费人员应按照国家物价局、卫生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 收费人员应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
3. 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录入处方,确保收费项目准确无误。
4. 收费人员在收取现金时,应唱收唱付,确保现金与收费金额相符。
5. 收费人员在收取现金后,应在处方联上加盖附有本人编号的现金收讫章。
6. 收费人员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将当日所收现金连同日结账单交给收入核算出纳。
四、收费纪律1. 收费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
2. 收费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 收费人员不得收受患者或其家属的礼品、礼金等。
4. 收费人员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2. 收费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医院对收费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
4. 对违反本制度的收费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七、其他1. 收费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 收费人员应主动向患者提供收费依据,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3. 收费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医院门诊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工作收费人员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收费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收费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医院财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收费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德医风,坚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谋私利,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收费服务。
第三条收费人员应熟练掌握收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收费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收费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医院资金安全,维护医院经济秩序。
二、工作内容第五条收费人员负责办理患者就诊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收取工作,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
第六条收费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免患者费用。
第七条收费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准时开设服务,确保患者正常就诊。
第八条收费人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程,确保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收费人员应做好现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收费人员应做好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确保收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收费人员应妥善处理患者退款工作,符合退款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确保患者权益。
三、工作规范第十二条收费人员应着装整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解释耐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三条收费人员应在患者缴费时,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收费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收费人员应在收取现金时,唱收唱付,当面点清,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五条收费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做好日结工作,将收取的款项如数存入银行,确保财务的安全。
第十六条收费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收费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医院收费员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收费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收费员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院财务秩序和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费员职责1. 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收费员应熟练掌握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及医保政策,认真履行收费职责,保证收费工作的准确无误。
3. 收费员负责医院各项医疗收费的收取工作,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4. 收费员应做好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收费票据,严禁私印发票、废票、假票等行为。
5. 收费员应按时汇总收费情况,做好日结、周结、月结工作,确保收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收费员应做好与患者沟通解释工作,维护医院形象,积极宣传就诊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第三条收费员行为规范1. 收费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热情耐心地为患者提供服务,不得推诿、拒收患者。
2. 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唱收唱付的原则,与患者当面点清金额,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
3. 收费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4. 收费员应做好收费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5. 收费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收费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等。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岗位处理。
2. 收费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或患者投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 收费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收费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质量受到患者好评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财务部门所有。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卫生费缴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卫生费的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卫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理收费、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用途第四条卫生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本科生:每人每学期XX元;2. 研究生:每人每学期XX元。
第五条卫生费主要用于以下用途:1. 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及消毒;2. 学生宿舍床上用品、毛巾、脸盆等生活用品的更换及消毒;3. 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卫生间设施的维护及清洁;4. 学生个人卫生用品的购置及分发;5. 学生突发疾病时的医疗救治;6. 其他与卫生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收费及缴费方式第六条卫生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第七条缴费方式如下:1. 在线缴费: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一卡通等渠道进行在线缴费;2. 现场缴费:学生可到学校财务部门或指定的缴费地点进行现金或刷卡缴费。
第八条学生缴费后,学校财务部门将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作为学生享受卫生服务的依据。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卫生费管理小组,负责卫生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卫生费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卫生费使用计划,确保卫生费合理使用;2. 定期对卫生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卫生费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向学生公布卫生费使用情况;4. 接受学生、教职工的监督和举报。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卫生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教职工的监督和举报。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计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计费管理,确保计费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计费工作的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计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3. 严谨细致,确保计费准确;4. 服务至上,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计费人员职责第四条计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2. 熟悉国家有关医疗收费政策、规定;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计费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患者医疗费用的计算、核对和收费;2. 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医疗收费政策、规定,确保计费工作符合法规要求;3. 参与制定和完善医院计费管理制度,提高计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4. 负责计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依据;5. 负责与患者沟通,解答患者关于计费问题的疑问,维护患者合法权益;6. 参与医院计费相关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计费工作流程第六条患者就诊时,计费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计费:1. 接待患者,了解患者就诊情况,核实患者身份信息;2. 根据患者就诊情况,查询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3. 计算患者医疗费用,确保计费准确;4. 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收费;5. 收费完成后,出具收费凭证,并妥善保管患者信息;6. 对计费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计费无误。
第七条计费人员应定期对计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计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计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对计费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水平:掌握国家有关医疗收费政策、规定,熟练操作计费系统;2. 工作态度:严谨细致,服务至上,提高患者满意度;3. 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工作业绩:计费准确率、收费及时率、患者满意度等。
医院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收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收费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收费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收费人员职责第四条收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2.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医院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够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收费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工作合法合规;2. 负责患者就诊期间的收费工作,准确无误地收取费用;3. 向患者解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4. 及时处理患者的退费、补费等事宜;5. 做好收费记录和统计工作,确保收费数据的真实、准确;6. 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确保收费账目的准确无误。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六条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收费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收费管理规定:1. 收费时,必须向患者提供收费票据,票据内容应完整、准确;2. 收费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3. 不得接受患者或其家属的馈赠、红包等;4.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5. 收费结束后,应及时将收费数据录入医院收费系统。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收费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不得擅自离职、旷工、迟到、早退;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泄露医院商业秘密;5. 不得对上级领导和同事进行诽谤、侮辱。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医院对表现突出的收费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收费人员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撤销职务;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费缴费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我校就读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学校卫生费是指用于学校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卫生设施维护等费用的总称。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学校卫生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下:(一)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学期缴纳XX元。
(二)非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学期缴纳XX元。
(三)教职工:每人每学期缴纳XX元。
(四)校外人员:按实际使用情况缴纳。
第五条学校卫生费收费标准可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章收费程序第六条学校设立卫生费缴费窗口,负责卫生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教职工及校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收费标准缴纳卫生费。
第八条缴费方式:(一)现金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工作证到缴费窗口缴纳。
(二)银行转账:通过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缴纳。
(三)网上缴费: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校卫生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卫生防疫:包括传染病预防、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
(二)卫生设施维护:包括卫生间、洗手间、宿舍、教室等场所的清洁、消毒、维修等。
(三)健康教育:包括卫生知识宣传、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
第十条学校卫生费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卫生费使用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卫生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卫生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卫生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员工对卫生费收费和使用情况的投诉和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卫生院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收费人员,包括收费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收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洁自律,热情服务,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
第二章收费原则第四条公平合理原则。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五条透明公开原则。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应向患者公开,接受患者监督。
第六条服务至上原则。
收费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疑问,确保患者满意度。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七条收费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政策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收费人员应熟练操作收费系统,确保收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十条收费人员应确保收费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损坏。
第十一条收费人员应定期核对收费数据,确保收费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费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患者对收费有疑问时,收费人员应耐心解答,并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收费监督小组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患者有权对收费工作进行投诉,医院应及时受理,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良的收费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收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院收费工作将更加规范、透明,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我院收费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卫生收费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收费员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收费员,包括卫生收费岗位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卫生收费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高效、廉洁。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卫生收费员的职责:1. 负责对卫生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确保收费公开透明;2. 负责按照规定程序收取卫生费用,做到应收尽收,不漏收、不重复收费;3. 负责妥善保管收费凭证,确保凭证的完整、准确、及时;4. 负责解答群众关于卫生收费的咨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5.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收费检查和审计。
第五条卫生收费员的权限:1. 依法依规对违反收费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2. 对不符合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有权拒绝收取;3. 对违反收费规定的投诉有权进行调查处理;4. 对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有权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六条卫生收费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 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国家关于卫生收费的法律法规;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4.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卫生收费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收费流程第八条收费项目公示:卫生收费员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费程序:卫生收费员应按照规定的收费程序收取费用,包括:确认收费项目、告知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开具收费凭证等。
第十条收费凭证管理:卫生收费员应妥善保管收费凭证,确保凭证的完整、准确、及时,不得遗失、损坏或擅自涂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监督检查:本单位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卫生收费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卫生费缴费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卫生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卫生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费用收取第四条卫生费包括以下内容:1. 公共区域卫生清洁费用;2. 厕所清洁及消毒费用;3. 办公室及公共设施清洁费用;4. 纸巾、洗手液等日常消耗品费用;5. 其他与卫生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卫生费按月收取,收费标准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开始缴纳卫生费;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起,停止缴纳卫生费。
第七条卫生费用缴纳方式:1. 通过单位财务部门缴纳;2.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3. 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
第三章费用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卫生费用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的卫生费用账户。
第九条卫生费用使用范围:1. 公共区域卫生清洁;2. 厕所清洁及消毒;3. 办公室及公共设施清洁;4. 纸巾、洗手液等日常消耗品采购;5. 其他与卫生相关的支出。
第十条卫生费用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一条卫生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单位设立卫生费用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卫生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第十三条卫生费用监督小组每月对卫生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卫生费用的个人,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卫生费用收取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情况需及时告知全体员工。
第十八条卫生费用收取和使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收费人员的规章制度
医院收费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收费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收费部门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依法、诚信、勤勉、勇气执业,保守病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
第四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自觉接受行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第五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服从医院领导安排,积极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医院收费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七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院收费政策,不得随意提高价格或违规收费。
第八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医院收费人员负责为病人进行费用核算、结算和收款。
第十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认真核对病人的医药费用,确保无误。
第十一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为病人提供详细的费用说明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对医院费用核算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当保管好医院的财务资料和病人的个人信息,杜绝泄露。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医院收费人员不得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财物、礼金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医院收费人员不得违背医院的收费政策,私自提高价格或乱收费。
第十六条医院收费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懈怠工作或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医院收费人员不得泄露病人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保护病人隐私。
第十八条医院收费人员不得与其他医疗机构或公司合谋,损害医院的利益。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医院收费人员如有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医院收费部门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口头警告。
第二十一条对于较重违规行为,医院收费部门将进行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院将立即停止该收费人员的工作,并报请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医院领导批准。
第二十四条医院收费人员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请示领导处理。
卫生费收费规章制度
卫生费收费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费的收费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卫生费是指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医疗设备、药品的采购、消毒杀菌等医疗卫生费用支出。
第三条: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乱收费、变相收费等行为。
第四条:卫生机构应当在显眼位置公示卫生费的收费标准,明示患者应当支付的费用项目
及金额。
第五条:卫生费的收费应当按照项目明细进行,患者可以通过查看费用清单了解自己应当
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当主动索取费用清单,并与医院结算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
投诉。
第七条: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费收费的管理制度,保障费用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第八条:卫生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将卫生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第九条:对于患者不能支付全部卫生费用的情况,卫生机构应当合理减免或分期支付,并
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条:对于患者因医疗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得影响患者的医疗
权益。
第十一条: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建立医务人员收费意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对于违法收费行为,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追究责任,依法处理,确保卫生费的合
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以上就是卫生费收费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医疗机构和患者能够共同遵守,共同
维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正常秩序。
环卫收费人员本人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收费人员本人管理制度范文环卫收费人员本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收费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环卫收费人员。
第三条环卫收费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环卫收费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环卫收费人员应树立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环卫收费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准确收取环卫费,并及时填写相关收据和报账表格。
(二)确保环卫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维护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负责协调处理环卫设施投诉和纠纷。
(五)维护环卫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环卫收费人员有权要求被收环卫费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环卫收费人员享有公平、公正跟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九条环卫收费人员应保密相关工作信息,不得泄露业务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环卫收费人员应当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三章职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环卫收费人员应保障环卫费的收取准确性,不得私自调整金额。
第十二条环卫收费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解答收费人问询,并给予合理的解释。
第十三条环卫收费人员应对收取的环卫费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环卫收费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靠岗,不得擅自离岗,保障正常收费秩序。
第十五条环卫收费人员应注意言谈举止,礼貌待人,不得侮辱、中伤他人。
第十六条环卫收费人员不得与收费对象串通作弊,私分环卫费。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第十七条环卫收费人员的绩效考核应以工作业绩、服务态度、团队合作等为标准。
第十八条环卫收费人员每月应将所收环卫费上缴单位,不留私分。
第十九条环卫收费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失职失责等不良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环卫收费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者取得成绩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培训和提升机制第二十一条环卫收费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管理能力。
卫生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
第三条卫生费收缴工作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收缴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收缴范围:1. 教职工:按照岗位性质和职务级别,缴纳相应的卫生费。
2. 学生:按照年级、专业及住宿情况,缴纳相应的卫生费。
3. 家属: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标准缴纳卫生费。
第五条收缴标准:1. 教职工:根据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学生:根据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家属:参照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收缴程序第六条收缴时间:1. 教职工:每年一次性缴纳。
2. 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缴纳。
3. 家属:参照学生缴纳时间执行。
第七条收缴方式:1. 教职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
2. 学生:通过学校指定的缴费平台或银行转账缴纳。
3. 家属:参照学生缴纳方式执行。
第八条收缴流程: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收缴标准,并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
2. 各部门、班级负责通知本部门、班级师生员工缴纳卫生费。
3. 师生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卫生费。
4. 学校财务部门核对收缴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5. 学校定期公布卫生费收缴情况,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卫生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学校卫生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和更新。
2. 学校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
3. 师生员工个人卫生用品的购置。
4. 学校卫生相关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卫生费的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卫生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费收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卫生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收缴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理。
环卫收费人员本人管理制度
环卫收费人员本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环卫收费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环卫收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卫收费人员的招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方面。
三、招聘与培训1.环卫收费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身份和资格,确保招聘的人员具备相关职业素养和技能。
2.新入职的环卫收费人员应接受集中培训,包括环境卫生知识、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等内容,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培训内容应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以适应环卫收费工作的需要,培训周期应符合职业规范,确保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四、岗位职责1.环卫收费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负责环卫收费工作,维护环境卫生和保障城市交通畅通。
2.具体包括收费点的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巡查和整治、协助城管部门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等工作。
3.环卫收费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卫生的整洁。
五、工作纪律1.环卫收费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依法办事,不得违反规范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环卫收费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职业形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因私种蔬菜、脏乱差等情况对工作岗位造成影响。
3.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流程,不得擅自离岗或延误服务时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六、绩效考核1.环卫收费人员的绩效考核应理性客观,不得存在主观片面的评价和歧视性行为。
2.绩效考核应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环境整治效果、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成绩。
3.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环卫收费人员,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提升措施。
七、奖惩措施1.对于表现优秀的环卫收费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表扬、物质奖励和晋升等方式。
2.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环卫收费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包括扣减相关奖金和申诫等措施。
卫生费收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
第三条学校卫生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校卫生设施的维护与更新;2. 学校卫生用品的购置;3.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4. 学校卫生宣传教育的实施;5. 其他与卫生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收费标准与范围第四条学校卫生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财务部门制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学校卫生费的收取范围包括:1. 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收取一定数额的卫生费;2. 学生:每人每月收取一定数额的卫生费;3. 学生家属: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条学校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章收费程序第七条学校卫生费的收取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收费标准和范围,制定详细的收费方案;2. 通过学校公告、通知等形式,将收费方案告知全体师生员工;3. 师生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卫生费交至学校财务部门;4. 学校财务部门对收取的卫生费进行登记、核对,确保收费准确无误;5.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将卫生费收支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卫生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第九条学校卫生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安排,确保卫生工作顺利进行;2. 优先保障学校卫生设施和用品的更新;3. 鼓励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4.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
第十条学校卫生费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卫生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卫生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卫生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卫生费收缴制度文件模板
文件管理制度(卫生费收缴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费收缴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缴费人)应缴纳的卫生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费收缴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卫生费收缴管理工作。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五条卫生费的收费项目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费、卫生监督费、环境卫生服务费等。
具体收费项目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卫生费的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报价格、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收费单位应当根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详细的收费清单,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收费管理第八条收费单位应当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数额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收费单位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卫生费,不得缓缴、减缴、免缴或者截留、挤占、挪用。
四、监督和责任第十一条价格、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费收缴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卫生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向价格、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举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三条收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的;(二)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的;(三)自立名目收费的;(四)收费不开具收费票据、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或者不开具规定格式的收费票据的;(五)不及时足额上缴卫生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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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费收费人员制度
卫生费收费人员制度
一、责任单位
西安区火炬街道办事处利民社区
二、责任人
副主任
三、权力行使依据
《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
三、征收的对象与标准
1、征收对象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卫生费征收对象应为:(1)、本辖区非物业管理小区居民。
(2)、有固定居所长期居留本辖区非物业管理小区的外来人员
2、征收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卫生费征收标准为:街道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
四、征收程序
1、由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按规定收取卫生费。
并出具有区财政局印章的收费票据。
2、社区将收缴的卫生费连同收费票据存根上缴至办事处财会处。
一、责任单位
西安区火炬街道办事处利民社区
二、责任人
副主任
三、权力行使依据
《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
三、征收的对象与标准
1、征收对象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卫生费征收对象应为:
(1)、本辖区非物业管理小区居民。
(2)、有固定居所长期居留本辖区非物业管理小区的'外来人员
2、征收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卫生费征收标准为:街道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
四、征收程序
1、由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按规定收取卫生费。
并出具有区财政局印章的收费票据。
2、社区将收缴的卫生费连同收费票据存根上缴至办事处财会处。
【卫生费收费人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