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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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内、外或本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内会诊、科间普通会诊、全院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会诊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以接电话时间为准)。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急会诊请求方必须全程陪同。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普通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普通会诊。

科间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电子会诊申请单传至被邀请科室并同时电话通知。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以电子会诊申请单发出时间为准)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多学科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学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多学科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审批。

医务科也可根据情况直接安排全院会诊。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主任原则上应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按原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原卫生部令第42号)有关规定执行。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医疗领域是一个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医疗质量与效益的提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我国不断推进医疗核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本文将重点介绍18项医疗核心制度之一——会诊制度。

一、会诊制度的概念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与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准确的医疗意见和决策,医生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讨论的一种制度。

通过会诊可以减少误诊和漏诊的情况发生,对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二、会诊制度的种类1. 专家会诊:即主治医生将病情较为复杂或疑难的患者转诊给相关专科医生进行会诊,以获得更专业的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

2. 组织内部会诊:即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生进行会诊,多用于大型医院或多学科医疗团队的情况,以获得不同领域医生的意见和经验共享。

3. 多学科会诊:即将不同学科的医生和专家组成会诊团队,集思广益,对复杂病例进行共同讨论和决策。

4. 远程会诊:即通过现代远程通信技术,医生之间进行视音频交流,进行会诊,跨越地域限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意义1. 提供多方意见:会诊制度可以让医生之间进行交流与沟通,获得来自多个专业角度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2. 避免误诊与漏诊:通过会诊制度,医生可以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避免误诊和漏诊的情况发生。

3. 信息共享与经验积累:会诊制度促进了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医疗知识和经验的共享与积累,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4. 提高医疗效率:通过会诊制度,可以避免患者多次转诊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节省医疗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四、会诊制度的实施步骤1. 患者信息收集:收集患者的病历资料、影像学资料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

2. 会诊申请与安排:主治医生针对特殊情况下的患者,向相关专科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并安排时间和地点。

3. 会诊过程:会诊时,主治医生将患者的病情详细介绍给会诊医生,医生之间进行交流与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医疗质量是卫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之一。

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知识共享体系,是一种协作机制,旨在通过多学科、多专业的交流和讨论,提高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会诊制度的范围和内容会诊制度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医生之间的交流,还涉及到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会诊制度所涵盖的内容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诊断:医生们通过会诊制度能够准确快速地确定一位患者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避免了漏诊、误诊等问题的发生。

2. 治疗:由于疾病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每个病人的治疗方式也必须有所不同。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交换彼此的治疗方案和经验,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疑难杂症:医生们在诊疗过程中那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是比较困难的,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取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治疗经验,拓宽思路和开阔视野。

二、会诊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医疗机构实施会诊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以确保会诊制度的管控和执行。

会诊制度的实施和管理需要以下几个方面:1. 流程建立:制定具体的会诊流程和步骤,包括会诊申请、评价、分析和反馈等,确保整个会诊流程有序进行。

2. 会诊专家:通过三甲医院、卫生监督机构等途径遴选专家参加会诊工作,以确保会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会诊报告:将会诊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并归档存档,以备后续参考和查阅。

4. 知情同意:在会诊前,必须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书,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三、会诊制度的优点1. 支持多学科、多专业的交流和知识共享体系,提高医疗质量。

2. 通过会诊制度,可以准确快速地确定病人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方式等问题,避免了漏诊、误诊等问题的发生。

3.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交换彼此的治疗方案和经验,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其中,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针对会诊制度的要点进行详细释义。

一、会诊定义会诊是指通过医生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等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的过程。

会诊通常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医生,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的目的会诊的目的在于确诊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改善患者疾病预后、提供专家意见和指导,以及保障医疗质量的提升。

通过会诊,医生能够汇集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解决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问题。

三、会诊的程序1. 会诊申请:医生或患者的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会诊申请,明确需要会诊的目的和内容。

2. 会诊安排: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专业需求,选定相应的会诊专家,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3. 会诊小组组建:会诊小组由不同专业领域的医生组成,他们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 会诊讨论与解决:会诊专家在会诊过程中进行病情分析、诊断讨论和治疗方案制定。

他们会综合各方意见,以最终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5. 会诊报告与反馈: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并将其反馈给主治医生。

主治医生将根据会诊报告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

四、会诊的优势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优势:1. 专业知识的整合:会诊可以集结各个专业领域的医生,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提高诊疗质量。

2. 多学科协作:会诊强调团队合作,各专业医生可以共同讨论病情和治疗方案,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3. 病例共享与病情分析:会诊过程中,医生通过分享病例和病情分析,可以提高对复杂疾病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提供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4. 知识更新和学术交流:会诊为医生提供了学术交流与互动的机会,促进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应用。

五、会诊的应用范围会诊制度广泛适用于各种疑难病例、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多名医生一起讨论病情、制定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本文将从会诊制度的定义、意义、流程和应用案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会诊制度的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由多个医生组成的专家团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集体讨论,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医疗模式。

会诊旨在提高诊疗的准确性和疗效,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二、会诊制度的意义1. 提供综合诊疗思路:会诊制度将多位医生的专业知识与经验进行整合,有助于对疑难病例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提供多方位的诊疗思路。

2. 提高诊疗准确性:通过会诊,可以避免单一医生的主观判断和误诊,减少诊断错误的发生。

多位专家的共同参与有助于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3.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会诊制度可以调动不同科室的人才和资源,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流程会诊制度一般包括会诊申请、会诊讨论、会诊报告和后续随访等环节。

1. 会诊申请:患者的主治医生或医疗机构向专家团队提出会诊申请,明确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情描述,并提供必要的检查结果和医学影像资料。

2. 会诊讨论:专家团队根据患者的病情,组织会诊讨论,通过现场或在线方式进行沟通。

医生们可以共同分析病情、交流意见,并达成一致的诊疗决策。

3.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专家团队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详细说明诊断结论、治疗建议和后续随访等内容。

报告将及时发送给主治医生,作为参考依据。

4. 后续随访:主治医生根据会诊报告提供的建议,进行治疗方案的实施和后续随访,确保患者获得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四、会诊制度的应用案例会诊制度在临床医疗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会诊制度在不同病例中的应用案例:1. 多学科联合会诊:在肿瘤治疗中,通过多学科团队的综合讨论,制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2. 孕产妇高危会诊:对于孕期并发症或高危情况的孕妇,多个专科医生进行会诊,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孕期管理和临产指导。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模板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模板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模板一、会诊制度概述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跨学科、跨部门的协作,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水平,确保患者安全。

会诊制度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涵盖普通会诊、急会诊、多学科会诊、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等类型。

二、会诊实施要求1. 会诊完成时限:(1)普通会诊:病房患者的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集团内院区间的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

(2)急会诊:应在急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

2. 会诊资质要求:(1)多学科会诊:受邀医师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

(2)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集团内院区间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住院总医师不允许参加院区间会诊。

(3)急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

(4)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我院文件规定的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

三、申请会诊医师的责任及义务1. 严格把握会诊指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如写好病历、完善必要的检查等。

2. 积极配合受邀医师,受邀医师诊查病人时,本人或指定熟悉病人情况的医师陪同。

3. 会诊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诊意见,并将其融入病人的诊疗方案中。

四、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申请会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填写会诊申请单,注明会诊类型、会诊对象、会诊目的等,提交给科室负责人。

2. 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会诊申请,确认会诊指征,签字同意后,将会诊申请单提交给医务处。

3. 医务处安排会诊:医务处根据会诊申请,安排相应的会诊类型,邀请相关学科的医师参与会诊。

4. 会诊实施:受邀医师根据会诊安排,按时到位,参与会诊。

5. 会诊总结:会诊结束后,申请会诊医师整理会诊意见,将其融入病人的诊疗方案中,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会诊结果。

五、会诊制度管理与监督1. 医务处负责会诊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会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会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会诊制度在本科室得到落实。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目的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规范会诊行为。

二、范围全院各科室三、职责会诊医师给予会诊意见,经治医师总结记录。

四、工作内容(一)凡遇疑难病例或需请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应及时申请会诊,一般会诊应逐级按科内,科间,院内,院外顺序进行。

(二)会诊的一般要求:1.会诊前,申请会诊科室做好会诊前的准备,经治/值班医生应及时书写申请会诊记录;2.会诊时,经治/值班医师和相应的上级医师应陪同完成会诊,并详细介绍病史,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共同商讨,明确提出会诊意见;3.会诊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在会诊记录中记录并签名,申请会诊科室应按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上。

4.多人进行集体会诊时,会诊一般应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时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提出会诊目的,会诊医师应对患者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会诊结束前主持人应进行小结,会诊意见可由经治医生整理汇总后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病历中会诊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经会诊,若需转科或转院,还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转往的医院名称。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负责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经治医师在电脑系统上发出申请并同时书写会诊申请单通知应邀会诊科室;各科室自定会诊医生外派出科会诊顺序,应安排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会诊医师。

应邀医师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会诊记录。

(五)院内多学科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共同会诊时必须由科主任提出,由经治医师填写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应邀会诊医师一般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特殊情况例外),会诊一般应于申请会诊后24小时内完成。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医疗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保障之一,而会诊制度则是医疗核心制度之一,它在医疗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会诊制度的概念、流程、优势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

概念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遇到难以判断或需要多专科共同参与的病情时,通过召集、协调、与会做出决策的一项医疗程序。

它通过多学科的讨论和交流,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医疗水平和治愈率。

流程会诊制度的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初始会诊请求:主治医生在面对疑难病例时,向其他专科医生提出会诊请求。

2. 会诊医师确定:根据病例的特点和所需专业知识,确定需要参与会诊的专科医师。

3. 资料和病历准备:主治医生将病例资料、病历、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准备好,并提供给会诊医师。

4. 会诊讨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会诊医师们进行专业讨论,共同研究病例,并提出建议和诊断意见。

5. 结果通知和总结:会诊医师向主治医生提供会诊结果,并在病历中进行记录总结。

优势会诊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 少数专家多学科共同参与,提供全面治疗方案:通过会诊,可以集结多个专科的智慧和经验,提供全面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治愈率。

2. 指导临床决策,提高诊断水平:通过不同视角的医师交流和共享知识,可以对病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3. 促进医学教育和学术研究:会诊过程中的交流和讨论可以促进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医学领域的综合水平。

存在问题尽管会诊制度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时间和成本投入较大:组织会诊需要时间和成本投入,会增加医疗资源的负担。

2. 不同意见和冲突:在会诊过程中,由于医师之间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不同,意见可能相互冲突,导致决策困难。

3. 私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会诊会涉及患者的个人信息的传递和共享,需要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结语综上所述,会诊制度作为医疗核心制度之一,在提高医疗质量、诊断准确性和治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医疗核心制度中会诊制度的落实

医疗核心制度中会诊制度的落实
五、会诊制度的培训与宣传
5.1会诊制度培训
定期组织会诊制度相关培训,使全院医师熟悉会诊流程,掌握会诊规范,提高会诊质量。
5.2会诊制度宣传
5.3跨科室交流
鼓励不同科室间开展学术交流,分享会诊经验,促进多学科合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会诊制度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6.1会诊考核
将医师参与会诊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医师业务能力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6.2激励机制
对在会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全院医师参与会诊工作的积极性。
6.3考核结果应用
会诊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参考,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七、会诊制度的监督与反馈
7.1监督机制
建立会诊监督机制,由医务部门牵头,对会诊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会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会诊制度的持续改进
4.1医院应不断优化会诊流程,提高会诊效率。
4.2鼓励各科室开展多学科协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远程会诊,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本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核心制度中会诊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院各级医师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1会诊申请
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如遇病情复杂、诊断困难或需其他科室协助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向患者所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提出会诊申请。
2.2会诊安排
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收到会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需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2.3会诊意见
会诊专家在详细询问病史、查体、查阅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后,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2、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诊与病房会诊(普通))、急诊会诊、全院会诊、清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及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科间会诊: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经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患者的病史及体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等。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病房会诊(普通):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明确会诊目的及要求,在会诊时必须由经治医师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

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指定有一定临床经验,对科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有一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认真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总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在 48 小时内完成会诊,为保证会诊质量,以达预期会诊目的及医疗安全,科室不得派住院医师承担会诊任务(急会诊例外)。

医院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简介会诊制度是医院核心制度之一,通常指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医生根据病情需要邀请其他医生共同商讨病情和制定治疗方案的工作流程。

会诊制度是医生之间相互沟通、学习、交流的机制,旨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会诊的种类门诊会诊门诊会诊通常指在患者来到医院门诊时,医生发现疑难病例,需要邀请其他临床科室专家协助诊疗的会诊形式。

门诊会诊起到了及时诊断、治疗、转诊患者的作用。

病房会诊病房会诊通常指患者在住院过程中,医师发现病情复杂、难以确定治疗方案,需要邀请其他科室专家共同商讨的会诊形式。

病房会诊可以确保医疗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患者健康的恢复。

远程会诊远程会诊是指地域范围之内、不同医院网络之间通过视频、电话等通讯技术进行的跨地域专家会诊。

远程会诊降低了医生面对疑难病例时因交通、时间限制无法第一时间得到专家诊断和指导的问题。

会诊的流程会诊前准备工作会诊前医生要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症描述、体检情况、检查结果,以了解病情和病情变化情况,与会专家的专业领域和从事领域工作年限等信息。

为了确保会诊质量,还要向患者和家属解释会诊的流程和目的。

会诊进行阶段会诊正式开始后,主治医师通常先进行简短的介绍,然后会议记录员详述患者之前的诊治经过,包括诊断和治疗措施。

之后,各参会医生陈述自己的认识和看法,讨论病情和治疗方案,最终形成共识,并确定治疗计划和注意事项。

会议后主治医师要向患者和家属作出解释和意见更改。

会诊报告撰写会诊报告撰写是会诊流程中的重要部分,它要准确描述会诊的目的、会诊的结果和下一步治疗计划,还要包括会议记录等内容。

会诊报告是重要的科学依据,在围手术期、诊疗纠纷、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优化会诊制度•加强会诊评估,及时经验、发现问题;•完善会诊的流程,保证会诊信息的收集和储存;•推广远程会诊,降低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积极开发会诊软件,方便医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会诊制度(医疗核心制度)

会诊制度(医疗核心制度)

会诊制度(第一次修订)一、目的确保会诊工作及时进行,杜绝低门槛会诊、不规范会诊,规范书写会诊记录,提高会诊工作质量。

二、定义(一)会诊:患者在诊治期间,由于病情原因需要相关科室或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由主管医师提出会诊申请和被邀请会诊医师书写意见的行为。

按会诊的轻重缓急程度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按会诊范围分为院内会诊和院际会诊,院内会诊包括门诊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会诊;院际会诊包括外请专家会诊和专家外出会诊。

(二)急会诊:急、危、重症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紧急协助时申请急会诊。

(三)普通会诊: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其他科室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的患者申请普通会诊。

(四)门急诊会诊:门诊、急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需要其他专业协助时,申请门急诊会诊。

(五)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六)院内多学科会诊: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诊断不明确,需要 3 个或 3 个以上的学科共同参与诊治的住院及门急诊病例申请多学科会诊。

(七)外请专家会诊:本院无法诊治的疑难、复杂、危重病例,以及有外请专家会诊请求、对院内诊疗提出异议、产生医疗争议的病例,可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八)专家外出会诊: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三、内容(一)会诊资质: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夜间及特殊情况除外)。

(二)会诊时限1.急会诊:经治医师发送书面会诊申请后立即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在 10 分钟内到达,急诊科邀请会诊,会诊科室也需要在10 分钟内到达。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2.普通会诊:会诊医师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会诊。

(三)会诊要求:1.门急诊会诊:门急诊医师应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标明会诊的科室及目的后发出申请。

会诊医师诊治后即刻在门诊病历中规范完成书写会诊记录。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定义:患者罹患本科室疾病的基础上并伴随有本科室执业范围外的疾病需要同时诊疗,应在积极治疗本专业范围疾病的基础上,请本科室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诊疗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一)会诊类别:院内普会诊、院内急会诊、院内多学科大会诊、邀请院外机构专家会诊、被邀请至院外机构会诊、远程会诊。

(二)院内普会诊、急会诊:1.医师资质要求:普会诊应由主治及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或三级查房医师中的中级及以上的医师提出,受邀医师应当具有主治医师资质或医务部认定的医师。

急会诊请会诊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2.会诊时限要求:普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电子申请单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会诊;急会诊时必须采用即发即达的通知方式,邀请会诊科室应在会诊电子申请单发出后,电*话联系负责会诊的病区护士站或会诊医师,会诊医师应在接到急会诊电*话呼叫后10分钟内到达请会诊科室。

3.会诊申请单内容需包括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简要病情及诊疗情况、会诊目的、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时间记录到分钟)。

4.会诊医师必须到现场亲自诊查患者,不允许以电*话形式进行会诊。

若遇有紧急抢救,会诊医师一时无法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时,可以在电*话中先进行病情交流,随后再到现场会诊。

5.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介绍患者基本情况和诊疗过程,并清晰、准确表明会诊目的、会诊要求,以便提高会诊效率。

急会诊请求方必须全程陪同。

会诊请求人员陪同会诊也是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会诊。

6.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记录单中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或建议,会诊人签名,记录会诊完成时间(时间记录到分钟);请会诊医师应在住院病历系统中,选择“单科会诊记录”,记录会诊意见或建议以及执行情况,对未执行的会诊意见或建议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理由。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因患者所患疾病超出本科室医师的诊疗范围或处置能力,为了避免误诊、误治等情况的发生,给患者提供正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采取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断意见或提供治疗方案的活动,这种会诊活动能够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为了规范会诊行为,我院制定了医疗核心制度的会诊制度。

会诊的分类:会诊分为急会诊、普通会诊(院内多科室会诊)、院外会诊。

1.急会诊1.1当患者所患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时,且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此种情形可以发出急会诊申请,并要求受邀科室10分钟内到达。

1.2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2.普通会诊(院内多科室会诊)2.1凡与疑难病例,不能确诊者或者治疗无效者,应采用院内多科室会诊。

多科室会诊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2.2多科室会诊应由主管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并向医务处提交会诊申请单,由医务处负责安排其他科室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参与会诊。

每次会诊专家3人,由患者主管医师陪同并提供患者相关资料。

2.3受邀会诊医师须按约定时间到现场,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进行相应检查,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由主管医师填写会诊记录单。

2.4会诊结束后,由主管医师将会诊结果告知患者或家属,主管医师应当在病历中将会诊意见或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对未执行的会诊意见或建议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理由。

3.院外会诊3.1如果因院内诊疗能力所限,需要院外会诊,必须有科主任签字同意,到医务处备案,由医务处负责联系。

会诊完成情况需视情况而定3.2主管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注明会诊目的与要求,科主任同意并签名后送交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

会诊医师来院后,应由科主任陪同,由主管医师介绍病情,答复提问,并填写会诊记录单。

3.3封闭病房无陪护患者去外院诊疗,应有本科室医护人员陪同前往,必要时携带病历,并及时通知患者的监护人。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1. 会诊制度啊,就像是医生们的一场头脑风暴!你想想,当一个病人的病情很复杂,一个医生拿不准的时候,其他医生就都来出谋划策,这多棒啊!就像你遇到难题找朋友们一起商量一样。

比如有个病人症状很奇怪,主治医生赶紧召集各科专家,大家一起讨论,这不就更容易找到解决办法了嘛!2. 会诊制度,那可是医疗中的重要一环呀!它简直就是病人的救命稻草!当各种专家汇聚在一起,为了一个病人努力,这是多么让人安心的场景啊。

就好像在黑暗中突然亮起了好多盏灯。

比如说有个重病患者,通过会诊,多个专家给出不同建议,最终找到最佳方案,这不是很神奇吗?3. 嘿,会诊制度可太重要啦!这就好比是一场医疗界的超级救援行动!一个医生搞不定,那就一群医生上!这不就是团结的力量嘛。

像有个疑难病例,各科医生围坐一起,热烈讨论,多有气势啊!4. 哇塞,会诊制度啊,真的是太厉害啦!它就像给病人搭了一座坚固的桥,通向健康的彼岸。

一个医生力量有限,多个医生一起发力呀!比如一个复杂手术前的会诊,大家各抒己见,为手术成功奠定基础,这多关键啊!5. 会诊制度呀,可不是一般的重要呢!它就如同一场及时雨,滋润着病人的希望。

当一个病情让医生犯难时,会诊就来了,这多贴心呀。

就像有个罕见病患者,通过会诊,医生们找到了方向,多了不起呀!6. 哎呀呀,会诊制度真的太牛了!这简直就是医疗里的神奇魔法!把各路专家聚在一起,为了病人共同努力,多让人感动啊。

好比有个危急病人,会诊后找到了生机,这不是奇迹吗?7. 会诊制度啊,那可是医生们的强大武器!是病人的有力保障!当面对复杂病情,会诊就发挥作用啦,这多厉害呀。

像有个患者多处不适,通过会诊逐一排查,找到了病因,这多牛啊!8. 嘿哟,会诊制度可太关键啦!就像一艘医疗的大船,带着病人驶向健康。

众多医生齐心协力,为病人出谋划策,这场景多震撼啊。

比如一个棘手病例,经过会诊,有了新的治疗思路,这不是很赞吗?9. 哇哦,会诊制度,真的是太有必要啦!这就好像是一场医疗的会战,大家为了病人全力以赴。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制定本会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会诊的医疗活动。

三、会诊类型1. 常规会诊:针对患者病情需要多学科专家共同讨论的会诊。

2. 紧急会诊:针对患者病情紧急,需要立即进行的会诊。

3. 特殊会诊:针对特殊情况下需要的会诊,如远程会诊、跨院会诊等。

四、会诊流程1. 提出会诊请求: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提出会诊请求。

2. 会诊安排:医务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会诊的安排,包括会诊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3. 会诊准备:参与会诊的医师需提前了解患者病情,准备相关医疗资料。

4. 会诊讨论:会诊医师共同讨论患者病情,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5. 会诊记录:详细记录会诊过程、讨论结果及后续治疗计划。

6. 会诊结果执行:主治医师根据会诊结果制定并执行治疗计划。

五、会诊要求1. 会诊医师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临床经验。

2. 会诊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

3. 会诊结果应明确、具体,便于执行。

4. 紧急会诊应在接到请求后尽快安排,不得延误。

六、会诊结果的执行与监督1. 会诊结果由主治医师负责执行,并做好记录。

2. 医务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会诊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对于会诊结果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会诊记录的管理1. 会诊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会诊时间、参与人员、讨论内容等。

2. 会诊记录应由参与会诊的医师签字确认。

3. 会诊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复核。

八、会诊制度的培训与考核1.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会诊制度的培训。

2. 对医务人员的会诊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务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医院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会诊制度1. 引言会诊制度是医院核心制度之一,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增加多学科的协作和交流,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对医院会诊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会诊的定义、目的、流程和相关职责等。

2. 会诊的定义会诊是指医院内不同科室的医生或医疗专家之间就一个疑难或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和交流,以确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和治疗方向。

通过会诊,可以充分发挥各科室专业技术优势,共同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精确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3. 会诊的目的会诊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诊断准确度:通过会诊,可以得到来自多个专业领域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准确度。

•制定科学治疗方案:各科室的医生共同参与会诊,可以综合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学、规范的治疗方案,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增加协作和交流:会诊过程中,医生可以共同讨论病例,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促进跨学科的协作和交流。

4. 会诊的流程会诊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提出会诊申请医生在面对疑难或复杂病例时,可以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病例的详细信息、病情的描述、目前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4.2 会诊讨论一旦收到会诊申请,会由医院内的会诊团队组织医生进行讨论。

在会诊讨论中,医生可以就病例的相关细节、治疗方案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4.3 结果的汇总和总结会诊讨论结束后,由主治医生负责总结会诊结果,包括确定最佳的诊疗方案、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等。

主治医生将结果记录并向申请会诊的医生反馈。

4.4 实施治疗和随访根据会诊结果,主治医生将制定的治疗方案实施到患者身上,并进行随访和观察。

必要时,会再次进行会诊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调整治疗方案。

5. 会诊的角色与职责会诊过程中的不同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主要包括:•申请会诊的医生:负责提供病例信息、诊断和治疗情况等,并积极配合会诊团队的讨论和解决方案的制定。

•会诊团队:由相关专业医生组成的团队,负责组织会诊讨论、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诊疗方案。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临床实践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诊制度不仅可以为患者提供全面的治疗方案,还可以促进医疗团队的协作与合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会诊的定义、意义、程序等方面探讨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一、会诊的定义与意义会诊是指在一个或多个临床医生的协作下,对某一患者的疾病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诊断、治疗建议的过程。

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挥医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供多学科综合意见,使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最佳治疗方案。

会诊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全面诊疗意见:会诊可以为患者提供来自不同专科领域的医生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各个方面,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2.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通过会诊制度,可以避免患者频繁就诊于不同的医院或科室,减少了患者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3. 实现医学团队的协作与合作:会诊可以使多个医生在同一个病例上进行协作,减少医疗活动的重复和冗余,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二、会诊的程序会诊制度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下面几个步骤:1. 会诊申请:患者通常由主治医生向其他专科医生申请会诊,申请中需包含患者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和主治医生的意见。

2. 会诊讨论:会诊医生会根据患者的资料进行讨论,包括对病情的认识、诊断和治疗建议等。

3. 会诊报告:会诊医生将讨论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标明患者的基本信息、会诊目的、讨论过程和具体建议等。

4. 会诊意见反馈:会诊报告会反馈给主治医生,主治医生会根据会诊意见进行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5. 会诊结果评价:在治疗过程中,主治医生会根据会诊意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价,并在必要时再次申请会诊。

三、会诊制度的优化与改进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诊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化与改进:1. 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会诊信息的共享和访问,方便医生们快速获取病历资料并进行远程会诊。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1、会诊总则:遵循“首诊负责制”,主管医师首先应完成病人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详细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安排相关的辅助检查,得出初步诊断意见,再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会诊前需由主治职称(或以上)医师审阅签字后方能提出会诊要求(急会诊除外)。

为保证会诊质量,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应由住院总或高年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会诊医师在复核申请科室提供的病史、检查资料并认真查体后,完成对患者的诊疗处理建议,不能敷衍了事,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如因推诿病人造成延误诊治,甚至引起纠纷或医疗事故者,按规定追究相关科室及人员责任。

2、科组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内医护人员参加,等同于科内病例讨论。

3、科间会诊:如遇疑难病例或危重病病例,需由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填写会诊单。

被邀请科室一般应于24小时内完成普通会诊工作;急会诊、抢救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

在会诊中如遇到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级医师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4、院内大会诊:如疑难病例或病情复杂涉及三个或以上学科,可进行院内大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填写会诊单,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医务科审批,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并通知参加会诊的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院内大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主管医生做好记录。

5、院外会诊:凡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病例或特殊情况须慎重处理的病例,可申请院外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与所邀请医院医务科(处)联系,并发出会诊邀请,同时商定会诊时间、被邀医师及交通工具等问题。

如作书面会诊则将病历资料复印件送到或寄到有关单位。

6、远程会诊:指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其所设的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利用通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展异地交互式的指导检查、协助诊断、指导治疗等医疗会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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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会诊适应情形
1、患者存在诊疗上困难;
2、涉及其他专科协助才能解决的诊疗问题;
3、患者或/和其家属强烈要求会诊的。

三、会诊分类
1、按范围分类:分为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

前者包括科间会诊(含门诊科间会诊)、院内大会诊;后者包括应邀外出会诊、邀请外来会诊。

2、按缓急分类:分为普通会诊与急诊会诊。

四、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

2、特别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参与会诊,但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会诊时限: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10分钟内赶到指定现场。

五、会诊流程
1、科间会诊
(1)住院部、急诊留观室、重症医学科(ICU、PICU、NICU)
正常上班时间由管床医师提出,上级医师(二、三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并提交相应科室。

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值班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并提交相应科室。

应邀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科室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如会诊需专科检查,轻症患者可指引其到专科检查。

(2)门诊部:①如患者挂错号,医师向相应科室提出会诊申请,并将挂号单或预约号交予患者,由医师本人或指派导诊指引其到相应专科就诊。

②如发现患者除本专科疾病外还存在需要某一专科诊治的疾病,则建议患者另行挂号到相应专科就诊,并将建议写入门诊病历。

③执行首诊负责制。

2、院内大会诊
(1)住院部院内大会诊
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院内多学科联合大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对涉及多学科的疑难、危重患者,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部提交《院外会诊/院内大会诊申请书》(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担任)。

医务部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紧急情况下院内大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部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院内大会诊工作,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

院内大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2)门诊院内大会诊
门诊患者如病情复杂,存在确需多科参与诊治的情况,则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提出,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会诊。

经协商后,由医务部指定主持人,各应邀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汇总各方意见、作出结论性总结,并与患方代表沟通。

主持人所在专业医师书写会诊记录于科室会诊记录本及门诊病历中。

3、院外会诊
(1)邀请外来专家会诊
由于学科设置或技术力量限制,或因本院仪器设备检查手段缺乏,出现本院
暂时不能独立完成诊治的疑难、危重及高风险或新开展的手术病例时,或患方有强烈愿望并征得科室、医院同意时,可邀请院外会诊/手术。

各科室应严格把握邀请外来会诊指征。

凡需邀请外来会诊必须先进行学科内、院内大会诊,形成本院的一致性诊疗意见,并尽量完善相关检验检查,充分做好会诊前资料准备等工作。

邀请外来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部审批并发出会诊邀请函。

专家由申请科室联系,必要时医务部协助与有关专家单位联系,确定会诊专家及会诊时间。

接待工作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其指派的主持人负责,做到热情周到。

会诊陪同须遵守对等原则。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其指派的三级医师主持,必要时由医务部确定主持人。

外来专家参与手术时,所在专科科主任或三级医师必须有一人上台配合手术操作。

主持人汇总各方意见并作出结论性总结。

主持人与患方代表沟通会诊情况及会诊意见,必要时请外来专家一同进行沟通,力求患方理解与配合。

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院内大会诊记录于科室会诊记录本及病历中。

(2)应邀外出会诊
本院医师应邀外出会诊须遵守《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六)其它
1、护理会诊: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48小时,紧急会诊即时执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2、院内大会诊由医务部负责。

3、非正常上班时间的会诊审批,由总值班替代医务部或/和护理部行使职权。

4、会诊费按相关规定支付。

5、科室应建立《邀请外来会诊/手术登记本》、《专家外出会诊/手术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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