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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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2015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设备点检管理的工作程序,形成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管理运行体质。充分发挥各级点检职责,作到信息上通下达,最终实现设备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的总体目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点检管理的专工、协管部门、岗位、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二)本标准适用于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点检管理工作,也适用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和维护工作的外委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目标
第三条点检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明确管理基本原则、组织体系、专业划分、基本标准、实施与作业流程。
第四条及早发现设备隐患,降低设备发生率,有效防止发电主辅设备的“过修”和“欠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控制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费用。
第三章主管、协调部门
第五条点检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
第六条设备部是点检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策划、指导、
协调、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点检管理工作由设备部、发电部主要负责实施。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八条点检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定点:科学的分析、确定设备容易发生劣化的部位,确定设备的维护点及该点的点检项目和内容。
(二)定标准:按照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每一个维护检查点参数(如间隙、温度、压力、震动、流量、绝缘等)的正常工作范围。
(三)定人:按区域、按设备、按人员素质要求,明确人员点检员。
(四)定周期:预先确定设备的点检周期和点检状态,按照分工进行日常巡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
(五)定方法:根据不同设备及点检要求,明确点检的具体方法,如用感官(视、听、处、嗅)或用仪器、工具进行。
(六)定量:采用技术诊断和劣化倾向管理方法,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设备劣化的量化管理。
(七)定业务流程:明确点检作业程序,包括点检结果的处理程序。
(八)定点检查要求:做到定点记录、定点处理、定期分析、定项涉及、定人改进、系统总结。
第九条设备点检管理的五层防护体系
(一)第一层防护线:运行岗位值班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和故障。
(二)第二层防护线:点检员按区域设备或者设备类型分工负责设备点检,鼓励提高点检员综合素质以创造条件实行跨专业点检。
(三)第三层防护线:设备部专业主管(专工)、发电部专业专工或
点检员,在日常巡检和专业点检基础上,根据责任分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精密点检或技术诊断。
(四)第四层防护线:设备部专业主管(专工)、发电部专工或点检员,在日常巡检和专业点检及精密点检基础上,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设备劣化倾向管理。
(五)第五层防护线:设备部专业主管(专工)、发电部专工或点检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综合性精密检测和性能指标测定,以确定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经济指标,评价点检结果。
(六)设备点检管理应突出“五层防护体系”作用的共同发挥,不能因强调点检人员的责任主体而忽视第一层防护体系的作用,即运行岗位值班员负责对设备的日常巡检。
(七)合理安排点检管理的五层防线,既体现以点检为核心的精神,有充分发挥与点检管理有关的运行巡检、技术监督、定期试验等工作的作用,做到五层防护线各有重点,不产生重复点检,设备数据信息畅通,分工和责任明确,做到点检工作优化的目的。
第十条点检设备分工
(一)按专业作为点检划分的依据,分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点检设备分工管理按《设备部设备分工管理标准》执行。
(二)点检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技术监督工作体系中涉及各专业的检查。测试、分析等工作内容,并完成各专业技术监督报表的填报、分析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点检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基本技能参见各岗位工作标准第十二条设备点检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一)设备点检标准的内容包括设备的点检部位、点检项目、点检内
容、点检方法、点检周期和管理值,是点检员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查的依据,也是编制各种点检计划的依据。
(二)设备部按要求编制与点检相关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三)设备点检管理和技术标准应实行动态管理,通过PDCA循环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十三条根据各专业点检员的工作特点,配备相应的点检工具盒专用仪器、仪表。
第十四条点检实施
(一)点检路线图的制定与执行
1. 运行岗位应编制每运行班相应的巡检路线图,按要求开展日常点检。
2. 专业点检员根据点检标准的要求,按照开展点检方便、线路最佳并兼顾工作量的原则编制点检路线图。
3. 专业点检员根据点检标准中所列设备、项目、部位、方法,按点检路线图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点检。
(二)对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发现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执行。
(三)点检员、专业专工应积累设备检修、运行数据,进行点检数据分析和劣化趋向分析,来确定A、B类设备定修周期,对需要进行定修的设备,提出定修计划。
(四)在MIS中录入点检数据,记录点检日志,编写点检月报。
(五)专业主管(专工)每天应在点检定修管理系统检查本专业点检员点检记录,审核点检员日志,编制并上报点检月报,点检日志见表1,
点检月报见表2.
(六)设备部主任应定期检查各个点检路线上的设备情况、工作任务单的完成情况,检查点检员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及时处理缺陷。
(七)点检相关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专业主管(专工)并提出修改建议,由设备部审核后完成对相关标准的修改。
(八)精密点检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使用专业、特殊、精密设备和仪器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诊断。
(九)劣化倾向分析由设备部根据设备情况及时开展,各专业点检人员应做好设备的劣化倾向管理,提高定修计划的准确性。
(十)对劣化分析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设备部、发电部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必要时可联系电科院、设备生产厂家等相关服务单位协助。
(十一)点检人员应利用点检数据定期分析,重点分析设备的劣化倾向,根据设备重要性可以进行周分析、月分析和季分析等。
第十五条点检的作业流程按“计划、实施、检查、总结”(PDCA)循环进行。其典型的点检作业流程见附录A所示。
第十六条点检管理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的利用离线数据和在线数据进行完整的点检信息统计和分析,建立点检管理信息平台,并努力实现数据共享,使点检数据能够有效地指导设备维护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及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制定点检人员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按点检人员基本技能要求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