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株洲县职业中专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培养模式,完善教师管理和培养机制,让名师更有名、让名师带出更多名师,努力打造株洲职业教育升级版,全面提升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二、建设目标
到2016年,建设2-3个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努力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成优秀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智囊团、项目课程开发及实施的实验室、校企合作的纽带、生产性实习实训的工作间、技能大赛及创新设计的基地和社会培训及技术服务的窗口。
三、主要任务
名师工作室以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为依托、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师或企业技术技能大师为主持、以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为成员、以“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课程开发实施和校企深度合作为重点,主要任务是:(一)培养一批名师。倡导名师教学,努力造就培养一批全县乃至全市省职业教育名家和享誉行业内外的教学型技能大师,打造株州县职业教育品牌。
(二)带出一支团队。选拔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和研究,加大培养力度,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台阶,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打造名师团队,让名师工作室成为优秀教师培养的发源地、优秀青年
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在工作周期内,培养对象能在技能上出效果、课堂教学上出精品、教学改革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引领株洲县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新发展。
(三)产生一批成果。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通过校企深度合作,积累技术技能,形成一批服务企业技术攻关、技术咨询和的技术专利成果,形成一批以课程、教学设计、作品、课件、教材、技能竞赛、论文、学术专著等服务教学的教学成果,在破解教学实践难题、体现服务株洲经济转型升级的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四)培养一批学生。依托名师工作室的师资和设备条件,将名师工作室建成株洲市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基地,培养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四、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成员由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专家审核等方式选拔自主发展意愿强、教学业务素质好、示范引领能力强、合作共赢意识好的骨干教师组成。
(一)有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业绩,在我县市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教师担任。主持人一般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在职在岗的县级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教学竞赛或教学科研成果获得二等奖
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教师;市级以上优秀“双师型”教师;其他特别优秀的教师等。
(二)有企业。名师工作室依托的专业至少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合作企业。企业能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的制定和课程的开发。
(三)有项目。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教学团队有教改项目,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课改项目或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
(四)有保障。学校能够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办公设备、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等)和活动经费。
五、申报程序
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工作。
(一)个人申报、部门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1、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一);
2、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3、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为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具体包括工作室名称、名师工作室首批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现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工作室名称格式:株洲县职业教育+专业名称+主持人姓
名(可以加学校起的特色名称)+名师工作室。附件材料包括:名师工作室首批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申请名师工作室理由的相关材料。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
(二)校级评审。各部门在3月16日之前上交校级名师工作室材料到教务处。学校将于3月底组织专家对各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并公布入围现场答辩或视导的名师工作室名单,现场答辩或视导时间另行确定。
(三)公布结果。5月底公示评审结果后,正式确定首批命名名师工作室名单。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要求。各县(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评选和建设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意义与作用,认真了解评选的条件、方法和要求,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评选,并严防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建设要求。学校将对首批命名建设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资金支持。各名师工作室在两年的建设期内需要参照《株洲市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另发)和《株洲市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另发)的要求认真创建,创建期内和创建结束,株洲市教育局将会同各市(区)教育局和各职业学校对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通过考核的名师工作室正式挂牌为“名师工作室”。
附件一:株洲市职业教育首批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二:株洲市职业教育首批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株洲县职业中专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附件一:株洲县职业中专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二:株洲市职业教育首批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学校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