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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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精编版】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精编版】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1. 目的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4.1 出纳移交事项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5.2 岗位职责5.3 流程关键控制点5.3.1 移交人准备移交前事项:5.3.1.1 移交人为出纳时,应将所需移交的全部资料准备齐全,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要结出余额。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二章分则第三条职责分工一、移交人责任:(一)、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二)、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二、接收人责任:(一)、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二)、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三)、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三、监交人的责任:(一)、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二)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第四条工作交接要求一、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五、公司关停、并转、撤销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一、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理人人名章、财务计划部部门章及其相关用章记录等。

二、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1. 引言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财务人员在离职或换岗时能够顺利将工作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保障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转。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财务人员交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知识的顺利转移。

2. 交接类型财务人员的交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2.1 离职交接当财务人员离职时,需要进行离职交接。

离职交接的目的是将财务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和资料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或者相关部门。

2.2 换岗交接当财务人员换岗时,需要进行换岗交接。

换岗交接是将财务人员原来负责的工作和资料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同时了解新的财务工作职责和流程。

3. 交接流程财务人员交接的流程如下:3.1 事先准备在交接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事先准备工作:将财务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编制清单。

安排交接时间和地点,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3.2 交接内容交接过程中,需要涉及以下内容:财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交接:包括账簿、凭证、合同、报告等。

财务系统的交接:确保新的财务人员能够顺利登录并操作财务系统。

财务工作流程和规范的交接:将财务工作的流程和规范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文档和培训材料。

系统权限的交接:将财务人员需要的系统权限进行交接和变更。

3.3 进度跟踪和反馈在交接过程中,需要进行进度跟踪和反馈:设立交接的时间节点,确保交接的按时完成。

定期进行交接进展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交接中的问题和困难。

4. 交接要求为了保证财务人员交接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传递,需要遵守以下要求:交接双方应保持积极配合和沟通,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传递。

交接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分类整理,并进行清晰的标注和记录。

交接前应进行资料的备份,以防止交接中的意外损失。

交接过程中,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说明和培训,确保新的财务人员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交接完成后,应对交接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其他事项在财务人员交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交接过程中的保密:财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对公司财务人员离任时的工作交接作了具体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门所有人员。

2、名词术语财务工作交接:是财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办理好财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障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职责。

3、管理内容描述3.1内容描述:3.1.1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清楚的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财务工作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1.2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工作。

3.1.3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1.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1.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财务资料和物品;在电脑中记录有数据资料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移交软件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3.1.6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财务总监负责监交;财务总监交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董事会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1.7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1.8财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1.9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财务工作交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财务工作交接。

三、工作交接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1)安排财务工作交接的时间和地点;(2)确定交接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交接会议;(3)准备相关的交接文件、报表和资料。

2.交接会议(1)由交接人员主持会议,明确交接的目的、范围和流程;(2)交接人员详细介绍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等;(3)接收人员提出问题和疑问,交接人员进行解答和说明;(4)确定交接的时间节点和截止日期;(5)在会议结束时,由交接人员总结会议内容并记录相关要点。

3.实际交接工作(1)交接人员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交接工作,向接收人员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和报表;(2)接收人员仔细核对交接资料,如果有问题或疑问,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协商解决;(3)接收人员根据交接的资料和信息,开始独立完成财务工作;(4)交接人员应随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接收人员能够熟悉并顺利完成工作。

4.跟踪和评估(1)交接完成后,相关部门应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2)对接收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注意事项1.交接人员应全面、准确地提供交接资料和信息,确保接收人员了解并能够顺利进行工作;2.接收人员应仔细核对交接资料,如有问题或疑问,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并协商解决;3.交接人员应随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接收人员能够顺利过渡并熟悉工作;4.交接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将相关资料外泄;5.相关部门应对交接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附件1.财务工作交接流程图;2.相关交接文件、报表和资料的清单。

六、制度的执行本制度将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执行,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支持。

(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版)

(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版)

(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版)公司财务制度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四、财务总监的职责六、财务部主管职责三、预算编制程序七、现金预算流程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第四章资产管理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第九章审计管理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八、利润审计流程三、纳税筹划流程职责2职责4职责6职责8职责10权力 2权力 4权力 6权力 8职责3 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职责7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职责3 负责组织《会计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财务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职责7 负责资金、资产的管理职责11 组织考核、分析公司经济成果,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职责3 有效地管理运用资金职责7 审核上报的各种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职责1 协助财务总监建立预算管理体系,为预算工作建立配套的执行、控制机制职责5 监督管理预算的执行情况,查看预算建议案,及时向管理层反馈职责3 根据预算监控日常支出,定期进行反馈职责7 按时进行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预算会计审核下达预算给各部门再次下达预算总经理董事长②召开本部门预算会审批总预算⑤预算执行参加会议总经理总经理职责3 根据月度、季度、年度财务状况,主持各项财务分析职责3 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开始登记日记账填现金盘点表结束财务部审 批审批 审核 审 核审核结算凭证②账证核对结束否否 否财务部开始审批预算外审批否现金/银行/日记账盖章认可结束职责1职责3职责5 对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一致性、可用性进行检查核实,对货币资金进行管理职责9 组织全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职责1 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与财务定期核对职责5 负责企业内部设备的调拨职责9 完成主管交待的其他事项财务经理财务部出纳汇总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审核相应账务处理财务经理/总监财务部出纳各部门开始②催款③法律诉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审阅签字并传单上报职责3 拟定公司股利分配制度职责7 参与公司各项筹资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职责11 管理筹资与投资项目,监控和分析项目的经营管理,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财务经理①编制筹资计划审批审批财务经理审批审批审核否是⑤贷后检查账户扣款总经理投资小组职责1 负责公司会计制度的设计、拟定,并进行财经政策的研究、分析职责5 掌握国家税务政策,对外加强联系,下层单位进行指导职责9 指导会计人员的核算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职责3 根据有关制度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的记账工作了解公司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及时办理结算和出入库手续,并进行应职责7收、应付款项的清算职责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账会计结束总经理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总经理开始制定采购计划总经理职责3 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职责7 做好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数据库建立、查询、更新工作51开始②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在制品与产成品的分配。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1)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1)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1、工作交接要求(1)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等情况,必须办理工作交接。

(2)移交工作应当在交接人员的指导下,由接收人员继续完成。

(3)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接准备工作(1)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未了事项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

(3)接收人应当在交接前,了解和熟悉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流程和相关规定。

3、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当向接收人说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并指导接收人进行核对。

(2)监交人应当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接完成后签字确认。

(3)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密资料存档一份。

五、交接后的责任1、交接完成后,移交人对其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再承担责任。

2、接收人对交接后的相关工作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职责11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事项
、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职责1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与财务定期核对
职责2调查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周期,确定摊销比率
职责3负责固定资产购买的初审及备案以及管理货币资金
职责4负责资产转让费,使用费,资产税的账目管理
职责5负责企业内部设备的调拨
职责6定期巡查固定资产完好情况
职责5负责对筹资与投资环境进行分析、预测金融市场走势、把握整体筹资与投资方向
职责6进行公司筹资与投资规划
职责7参与公司各项筹资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
职责10参与筹资投资项目谈判,与合作伙伴、主管部门和潜在客户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职责11管理筹资与投资项目,监控和分析项目的经营管理,及时提岀改进建议
职责2
职责7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寸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 寸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

职责1
财务核算及年度审计
有效地管理运用资金
审核会计凭证
职责6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职责6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编制的简要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
职责7负责向董事会解答有关预算的质疑,确定组织的预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定期更新已编制的预算,使企业的预算更趋准确
、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职责1协助建立、改进、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执行控制机制
职责2协助编制公司全面经营预算,负责预算的跟踪管理
职责7参与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职责9完成主管交待的其他事项
、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财务经理
财务部
出 纳

财务制度 工作交接

财务制度 工作交接

财务制度工作交接一、前言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和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

财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为了避免因人员调整等原因造成财务工作中断和数据错漏,制定了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规范和明确财务工作的交接流程和责任,以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财务工作交接流程1. 任何财务人员在离职前须提前与公司HR部门协商,并将离职事宜书面汇报至主管领导;2. 离职人员应按要求提前整理好个人工作档案,并将其备份存档;3. 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需向接任者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个人工作情况的介绍,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等;b. 财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c. 未完结的工作和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方法;d. 财务文件资料的存放位置和归档方式;e. 相关会计凭证的处理方法和使用规范;4. 接任者需认真学习并掌握离职人员交接的相关内容,并在熟悉后向主管领导汇报;5. 主管领导在接到接任者的汇报后,对接任者进行确认和指导,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财务工作交接内容1. 财务制度和政策: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政策,并加强对其理解和遵守的要求;2. 工作职责和内容: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费用支出等,确保接任者准确理解和掌握;3. 财务系统操作: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公司的财务系统的使用方法、操作技巧和数据录入规范,包括账务处理、凭证录入、报表导出等;4. 未完结的工作: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未完结的工作和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方法,确保接任者能够顺利继续并完成相关工作;5. 文件资料管理: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财务文件资料的存放位置、归档方式和保管要求,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 会计凭证处理: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会计凭证的处理方法和使用规范,包括凭证的填制要求、审核流程、备查规定等。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导致的财务流程混乱和错误发生,特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工作的移交流程,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过渡和落实。

二、适用范围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主管、财务经理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相关岗位人员。

三、交接程序1. 准备交接材料交接双方应提前准备交接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务主管或财务经理的工作手册、文件夹等财务系统的账号、密码等信息公司相关财务文件和报表交接事项清单,明确需要交接的具体内容2. 进行知识传递交接双方进行知识传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流程财务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和分析方法重要财务事项的处理方法和流程3. 共同办公一段时间为了保证新接手人员能够熟悉工作环境和流程,交接双方在交接的一段时间内应共同办公,新接手人员应观摩和参与实际操作。

4. 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填写《财务工作交接记录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时间、内容等。

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归档。

5. 反馈和审查在交接完成后一段时间,对交接效果进行反馈和审查。

交接双方可以通过会议、讨论等方式,就交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和改进,不断提升交接的质量和效率。

四、责任与义务1. 交接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接材料和信息积极配合新接手人员的培训和熟悉工作环境对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解答和指导完成交接记录表的填写和归档2. 新接手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认真学习和掌握交接材料和信息提出问题并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尊重交接人员的经验和建议,并进行和改进认真填写和归档交接记录表五、附则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动。

对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敬请遵守!。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财务人员交接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保护企业财务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包括财务主管、财务助理等。

三、交接程序1. 当一位财务人员即将离职或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提前通知上级并填写《财务人员交接申请表》,说明离职或离开的原因和时间。

2. 交接人员应在离职前的两周内开始交接工作,确保没有遗漏和差错。

3. 财务主管应组织交接人员和离职人员开展工作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工作重点。

4. 交接人员应将整个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文件和账目进行全面了解和熟悉,并向离职人员提出问题并记录要点。

5. 交接过程中,交接人员应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和要点,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6. 离职人员应对交接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并将重要事项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四、交接内容1.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财务工作的整体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日常记账、报销审批、付款和收款等环节。

2. 交接人员需要掌握企业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确保能够熟练处理各类财务操作。

3. 交接人员需要熟悉和了解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制度,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数据库和文件的存储位置和命名规范,确保后续能够方便地查找和管理相关数据和文件。

5.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财务报表的制作和分析方法,以及报表的提交和审核流程,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交接责任1. 离职人员需要如实提供财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不泄漏公司的财务机密。

2. 交接人员需要认真负责地接收和整理离职人员的交接资料,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3. 财务主管需要对交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4. 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交接评估1. 离职人员和交接人员应在交接完成后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离职人员的离职评价和交接人员的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财会人员业务交接管理制度

财会人员业务交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财会人员业务交接程序和责任,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财会人员的业务交接。

三、交接流程1. 提前准备(1)交接双方应提前了解对方工作内容,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2)交接双方应准备好相关交接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软件等。

2. 交接通知(1)离职财会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交接申请。

(2)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通知接收人做好交接准备。

3. 交接实施(1)交接双方在监交人的见证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交接:①核对交接资料,确认资料齐全、准确。

②逐项核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确保数据一致。

③交接双方对账,确认资金、库存等实物资产与账面相符。

④交接双方共同确认财务软件操作权限、密码等信息。

(2)交接过程中,如发现不符或疑问,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处理。

4. 交接确认(1)交接双方在监交人见证下,对交接内容进行确认,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2)监交人签字确认后,将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副本、交接清单存根等资料归档。

四、交接注意事项1. 交接双方应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接过程顺利进行。

2. 交接过程中,如发现不符或疑问,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处理。

3. 交接双方应严格按照交接清单进行核对,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4. 交接双方应共同确认财务软件操作权限、密码等信息,确保交接后财务软件的正常使用。

5. 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交接情况。

五、责任追究1. 离职财会人员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业务交接,导致公司财务工作出现问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接收人在交接过程中未认真核对,导致公司财务工作出现问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监交人未认真履行监交职责,导致公司财务工作出现问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职责和权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工作的部门和岗位。

三、交接程序1.交接发起方:如果财务人员因离职、调离等原因需要交接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申请,等待批准后可以开始交接。

2.交接接受方:交接接受方应参与交接申请的审批过程,并准备好接受交接工作的相应准备工作。

3.交接时间:交接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4.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资料:交接方应将财务资料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财务系统操作:交接方应将财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等使用权限交接给接受方,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接受方能够熟练地使用财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财务流程和制度:交接方应向接受方详细介绍公司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包括报销、付款、收款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4)财务事项的处理:交接方应向接受方交代正在进行中的财务事项,并说明处理的进度和方式,确保接受方能够顺利接手和继续处理。

(5)工作经验分享:交接方应向接受方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巧,帮助接受方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效率。

5.交接验收:交接完成后,接受方应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交接情况的总结和对财务工作的安排和计划。

四、责任和制度监督1.交接发起方有责任将工作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交接接受方有责任认真接受交接工作,并按照交接方的要求和安排进行工作。

3.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公司领导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并对交接结果负责。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为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手续,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人员,包括公司总部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各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所负责的财务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代理工作的。

也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和离职。

第三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交接完成后,交接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必须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条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可分为交接前的准备、移交、监交、移交后事项处理四个阶段。

第二章交接前的准备第五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辞职,需要具备以下手续方可进行移交工作: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签发的内部工作调动通知单。

2、财务人员因辞职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同意的书面辞职申请。

第六条接管人员必须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签发的内部工作调动通知单才能与移交人员办理交接。

第七条财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前,应提前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1、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对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的印章。

出纳人员交接工作的,还必须将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完整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图

完整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图

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企业旳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挥霍和一切不必要旳开支,减少消耗,到达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旳目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结合企业旳详细状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应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精确、账目清晰、日清月结,及时查对,保证账实相符。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旳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必须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财务、会计人员力争稳定,不得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旳,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工作。

出纳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务账目旳登记工作。

完毕本职工作以及有关领导交办旳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旳规定。

记帐措施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多种文字记录取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企业以单价2023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旳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机等);4、运送工具;5、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年;2、机器设备年;3、电子设备、运送工具年;4、其他设备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旳,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旳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购入旳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送、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财务人员的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的交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密性,维护公司财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离职、调动或因故暂时离岗工作交接。

三、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 离职或调动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整理个人工作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财务报表、合同、凭证等。

(2)整理工作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责任和交接时间。

(3)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2. 接替人员应在离职或调动人员提出申请后,尽快熟悉相关业务,为工作交接做好准备。

四、交接程序1. 离职或调动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交接:(1)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作交接申请,经批准后,与接替人员商定交接时间。

(2)按照工作交接清单,逐项核对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资料,确保完整无误。

(3)对重要业务流程、风险点、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

(4)完成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2. 接替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接收工作:(1)查阅离职或调动人员提交的工作交接清单,了解交接内容。

(2)对交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对重要业务流程、风险点、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了解。

(4)在离职或调动人员指导下,熟悉业务流程,掌握工作要领。

五、交接后的工作1. 离职或调动人员离开公司后,接替人员应继续履行职责,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财务交接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

3. 接替人员对工作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违规处理1. 离职或调动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补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接替人员未按规定接收工作交接的,公司有权要求其重新接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任何人员泄露公司财务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财务人员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保护公司的财务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人员交接工作。

三、交接程序1. 交接前的准备公司应提前确定交接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安排时间进行交接。

交接的前一周,财务部门应向即将接手的财务人员提供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文档资料。

即将离职的财务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备份财务相关的电子数据和文件,并将重要的资料整理并交给接手人员。

2. 交接过程交接双方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进行面对面的交接,确保双方能够全面了解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接手财务人员应详细了解财务体系、账目分类和结构,掌握报表制作方法和相关财务软件的操作。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向接手财务人员详细介绍工作职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接手财务人员应仔细核对交接的财务档案,确认财务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向离职的财务人员提问和请教。

如有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与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

3. 交接后的工作接手财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继续完成财务工作,并建立自己的工作记录和档案。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配合后续的审计和核对工作。

离职的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所属的财务材料和资料,并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和使用。

公司应在交接完成后对接手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并定期对新接手的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四、责任与义务1. 接手财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完整接收所有相关的财务资料并确认其准确性。

符合公司财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要求执行财务工作。

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个人账户信息,防止泄露和滥用。

确保财务部门的日常运作顺畅,并及时处理各种财务事务和问题。

2. 离职财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如实记录财务交接的情况和内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流程图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流程图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流程图本制度已报总裁批准,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的价值标准和帐物管理权限,形成资产购买、验收、保管、清理、报损的统一管理标准,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避免资产流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流程第二条、 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物品。

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办公套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

其他均定义为低值易耗品,参照该制度管理。

1、 公司资产包括出租用的资产和自用的资产。

出租用的资产包括出租用的房屋建筑物,财务部管理,设立资产管理台账(已出租台账、待出租台账)。

自用资产又分为办公类和经营类,办公类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套具、交通设备、办公用电子设备、办公用的房屋建筑物,都归口行政办公室管理。

经营类包括机器设备、经营用电子设备、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都归口各业务部的管理。

此二类都要设立资产管理台帐(财务部总台帐、部门台帐、个人台帐);资产管理员包括办公物资保管员、设备管理员、出租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资产管理台帐,准确记录资产的现状及增减情况。

财务部资产管理会计进行指导、监督。

2、每项资产由财务部赋予其固定唯一的资产编号,对应落实到使用及保管者个人,并设立单独的资产台账,维修、折旧、报损、转移、报废等记录都需记入台账。

如有丢失、损坏则直接追究到个人,使用者为资产安全第一责任人,该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②、资产编号方式:□□□□ □□ □□□□资产流水编号资产类型代号公司代号例如:润领地产办公室的某台空调其资产编号为“RLDC050001”。

③、计算机显示器与主机应按原购买配置配套使用,并配套编号,如润领地产办公室的某台计算机,则其主机编号为“RLDC050002-1”,显示器编号为“RLDC050002-2”;3、经营员工离职时应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其个人所领用的资产退还手续,清退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在其离职表上签字;管理职员离职时应到行政办办理其个人所领用的资产退还手续,清退完毕后办公物资保管员在其离职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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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5.2 岗位职责
5.3 流程关键控制点
5.3.1 移交人准备移交前事项:
5.3.1.1 移交人为出纳时,应将所需移交的全部资料准备齐全,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要结出余额。

5.3.1.2 移交人为会计时,在移交前应将所受理的经济业务,包括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或签字。

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往来账目,并尽可能处理结清,未处理完毕的事
项应列出明细。

5.3.1.3 移交人为财务审计部经理时,应将所负责的财务审计工作、重大财务事项和财务人员情况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5.3.1.4 移交人应负责协调关联外部机构的相关工作事项,并辅助接收人及时与相关外部机构对接。

5.3.1.5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工作的,应由财务审计部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财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3.1.6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审计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5.3.2 移交人应详细填写《移交清册表》(附件9.1),包括交接日期、移交事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字,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5.3.3 接收人核对事项:
接收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内容逐项移交,接收人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确保账实核对、账账相符。

(5)附注核算日常工作的核算资料及备查资料。

5.3.4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
新账,以保持
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5.3.5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财务软件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财务数据的运行和存档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3.6 监交人复核事项
5.3.
6.1 会计及出纳员办理交接时,监交人为财务审计部门经理。

5.3.
6.2 财务审计部经理办理交接时,监交人为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5.3.7 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表》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审计部归档一份。

6. 监督与检查
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负责对《财务工作人员交接(试行)》管理制度/流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 罚则
7.1 如果移交人违反本制度,视情节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试行)》处理。

公司保留对移交人未发现的重大责任事项追索的权利。

7.2 如果监交人违反本制度,视情节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试行)》处理。

对后续事项发现重大遗留问题时,监交人负责对该事项的追索。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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