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农商银行)风险排查自查报告+风险分类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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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一对一”约见谈话情况报告根据联社《关于关注“六大风险点”防范民间借贷诱发信贷风险的通知》,我社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信贷专管员为副组长,信贷人员为组员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组长于年8月24日对全部在岗员工及内退员工共18人进行了“一对一”约见谈话,现将谈话情况报告如下:
1、每位员工已学习并理解了办事处《关于关注“六大风险点”防范民间借贷诱发信贷风险的通知》文件精神。
2、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民间借贷行为的情况。
3、不存在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情况。
4、不存在贷款超联社规定授信额度情况,并无逾期情况。
5、不存在贷款流入股市、民间借贷及其他投资行为。
6、不存在为借款人借入搭桥资金归还贷款问题。
7、不存在从事第二职业情况。
8、不存在代客户支取或偿还贷款本息行为。
9、信贷人员经办的贷款用途符合规定用途。
10、信贷人员经办的贷款按规定进行了贷后检查,不存在与用途不一致问题。
11、信贷人员不存在管理协理员情况。
12、信贷人员经办的贷款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落实了“实贷实付”。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检查方案
各信用社、分社:
为进一步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通知》(农信发[ ] 号)的要求,结合各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际情况,经联社研究决定:对各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根据有关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规章制度,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的对象和目的
本次通过对辖内信用社年月末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认定结果的准确性的检查,促进各信用(分)社进一步提高贷款分类质量和分类结果的准确,促使贷款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本次检查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实施现场检查,8月29日前将检查情况向联社报告。
检查范围:各信用社年7月末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情况,重点是各信用社的存在欠息、借新还旧、资产重组、关系人和损失类等贷款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检查内容
(一)分类程序的执行情况。
1、是否对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含贴现、承兑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汇票)全部进行分类。未全部分类的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外勤主任100元。
2、是否收集并填写贷款分类的基础信息。是否能够正确填制风险分类工作底稿、认定表等认定资料,并与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贷款情况等相关资料保持一致。资料不齐全、数据不符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责任人100元。
3、是否充分运用财务分析、担保分析等工具,准确计算分析数据,认真评估贷款风险,初步判断贷款形态。分析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4、信用社信贷分类小组是否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明确的分类意见。未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5、对超过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的认定,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外勤主任100元。
(二)分类结果的认定情况
1、贷款分类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实施划分;是否按照分类标准和要求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进行分类。未按标准分类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2、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贷款情况等分类依据是否支持分类理由;分类理由是否充分并与分类结果相吻合。分类理由不充分、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3、分类结果是否准确;正常贷款中是否存在隐性不良贷款,重点是检查关注类贷款的分类准确性;检查不良贷款中是否存在正常类贷款,重点是检查次级类贷款的分类准确性。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
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4、借新还旧贷款分类是否正确;是否将借款主体、担保主体、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不合规,担保不充足,本金或利息逾期,以及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入次级类。借新还旧贷款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5、是否将需要重组的贷款至少划分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是否至少划分为可疑类。重组贷款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6、是否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下调一级。违规贷款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7、是否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关系人贷款分类结果不准确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8、是否将“政府置换贷款”还原为未置换前的贷款进行分类。未将“政府置换贷款”还原为未置换前的贷款进行分类的扣信贷管理得分4分,罚外勤主任200元。
(三)风险分类的管理
1、是否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分类实施细则》的要求,将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一般农户、自然人其他贷款的资料收集齐全;是否持续收集借款人有关信息,及时补充信贷档案。
未持续收集资料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责任人100元。
2、对于无法搜集的档案资料,是否出具书面说明,并且按规定由客户经理、信用社主任等签字并加盖公章;借款人、担保人关停倒闭及死亡、失踪的,是否有注销公司、死亡、法院判决、资产处置结论等相关的法律文书或工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出具的证明。风险分类资料不齐全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责任人100元。
3、是否对信贷资产进行持续地跟踪监测、分析贷款风险;对于分类形态发生变化的是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坚持持续分类或风险类别调整不及时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责任人100元。
4、是否根据分类结果,对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等贷款采取了完善手续、增加担保等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未采取措施的扣信贷管理得分2分,罚责任人100元。
5、是否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为借款人建立完整的档案;是否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实行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笔扣信贷管理得分1分,罚责任人50元。
6、是否存在逾期贷款超诉讼时效的问题。对所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要列出清单,通过查阅手续和交接记录明确责任人,无法明确责任人的说明情况。因催收不利丧失诉讼时效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赔偿责任。
(四)不良贷款下降真实性
1、现金收回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把借新还旧的不良贷款视从现金收回的现象。把借新还旧贷款作为现金收回管理的,扣信贷管理得分4分,罚外勤主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