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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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商银行档案分类方案

最新农商银行档案分类方案

农商银行档案分类方案为提高本单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切实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档案室档案分类方案。

一、档案室档案范围本单位档案包括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采取集中统一管理的方法进行保管。

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对本单位档案具有收集整理、保管及统计、利用、编制的职能,对相关科室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立卷、归档具有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

二、档案的分类档案的种类分为文书档案、信贷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声像电子档案、实物档案、人事档案。

三、各种档案的分类(一)文书档案:按照“年度-问题-保管期限”进行整理。

1、董事会2、监事会3、综合管理类(二)信贷档案:按照“年度-类目”分类。

1、授审会资料2、呆帐核销3、抵债资产变现(三)会计档案:按照“独立核算单位-形式-年度”分类,按形式,分期限排列。

1、凭证2、帐册3、报表4.其它会计移交、保管、销毁清册(四)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名称分类。

1.主楼2.附楼(五)设备档案按“年度-型号”整理。

1.办公设备2.业务设备(六)声像电子档案:按“年度-问题”排列。

1、照片2、光盘3、移动硬盘(七)实物档案:按“载体-年度”进行排列,同年度同种类按时间顺序排列。

1、证书2、奖牌3、奖杯(八)人事档案一人一档农商银行2014年7月15日附:档案分类表档案分类表。

农商银行档案规章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规章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事项。

第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法遵循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书面文件、凭证和资料,均应及时整理、归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第六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实效性和服务性,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七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档案保管、传递和使用的保密工作,依法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工作机制,规范全行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整理和归档产生的各类文件、凭证和资料,确保档案的分类合理、整齐清晰。

第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档案的分类、装订、编号和标签工作。

第十二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制度,确保档案的流转过程规范化和记录完整。

第十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落实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四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工作,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第十六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档案利用规程,明确档案的利用范围和程序,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务实推进业务类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建设——以上海农商银行为例

务实推进业务类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建设——以上海农商银行为例

582020·12机关文/ 严群 姚慧务实推进业务类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建设— 以上海农商银行为例近年来,随着经营管理活动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上海农商银行各业务管理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数量愈加庞大、档案利用愈加频繁。

这些新型载体文件正迅速且不可逆转地取代纸质文件,并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凭证。

由此来看,加强业务类电子档案管理是上海农商银行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提质增效、确保安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思想的指导下,上海农商银行以合规内控类电子档案为突破口,致力于商业银行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建设。

2019年12月,上海农商银行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第二批试点项目验收,成为全国农信系统中首家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

2020年3月,上海农商银行向上海市档案局申报了“商业银行合规内控类电子档案的风险管控研究与系统设计”课题并已着手实施,聚焦电子档案风险管控工作,深化和巩固试点成果。

选题发力,聚焦核心业务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上海农商银行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策略,以信息共享、业务融合、风险防范为目标,将突破口选在合规内控类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上。

实践证明,这一选题对于服务商业银行工作大局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1.服务银行中心工作银行工作,以合规风控为本。

近年来,国际金融风波和国内金融风险频现,央行要求国内金融机构重视合规内控体系建设,构筑金融风险防范的底线。

上海农商银行于2019年下半年起积极致力于创建“上海银行业合规管理示范行。

”通过建章建制,发现和杜绝违规操作、营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合规经营。

选择这一突破口,可为银行核心工作作出较大贡献。

2.提高银行管理水平合规内控电子档案是商业银行在实施合规内控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

综合反映了银行在合规管理、风险监测、案件防控、内部控制、法律事务和反洗钱管理等各方面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状况。

对这类文件实施集中统一、科学有效的管理,是提高商业银行规范化运作水平的重要保证。

银行商户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商户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商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商户档案管理,保障商户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商户管理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对商户档案信息的采集、存储、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银行商户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商户资料管理工作。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商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商户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流程、控制要点和相关措施。

第二章商户档案采集和整理第五条银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商户档案信息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采集和整理,确保商户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商户档案信息采集应包括商户的基本信息、经营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户经营场所信息、经营资质证明等必要资料。

第七条银行应对商户档案信息进行归档整理,建立商户档案档号,明确归档要求和存档期限,并按照规定建立档案保管库房。

第八条银行应根据商户类型和风险等级,建立不同的商户档案管理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商户档案存储和保护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商户档案信息存储和保护体系,采取物理、电子等多种方式存储档案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银行应对商户档案信息进行备份和定期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一条银行应加强商户档案信息的权限控制,对档案信息的查看、修改、复制等操作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商户档案信息保密制度,严格限制档案信息的查阅和使用权限,确保商户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第四章商户档案利用和更新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商户档案利用和更新机制,确保商户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银行应及时更新商户档案信息,对商户信息变更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确保商户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商户资料查询和使用制度,明确商户资料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并合理利用商户档案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客户服务、市场开发等工作。

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商银行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农商银行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商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商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机密性的原则。

第四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权限范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措施。

第二章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制度,明确审计档案的归档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切实反映审计活动的全过程。

审计档案的来源可以是现场核查、文书资料、电子数据等。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和归档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保障审计档案的安全。

审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利用和管理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审计档案利用和管理制度,明确审计档案的利用范围和要求。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偏离审计事实,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农商银行应当合理利用审计档案,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为优化经营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审计档案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检索、借阅、销毁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农商银行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农商银行监管部门所有。

第十七条农商银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八条农商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对农商银行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银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会计档案;(三)业务档案;(四)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一)我行各项规章制度、文件、会议记录、报告、请示、批复等;(二)我行各项业务活动的记录、合同、协议、凭证、账簿、报表等;(三)我行各项工作的总结、计划、方案、通知、通报等;(四)我行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函件、电子文件等;(五)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一)收集整理: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二)鉴定筛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筛选,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三)立卷装订:将鉴定筛选后的档案按照规定要求立卷装订;(四)归档登记:将立卷装订的档案报送给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登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防鼠;(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二)档案查阅、借阅应填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三)查阅、借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四)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确保档案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三)档案鉴定结果应报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执行;(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登记、公告,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三)档案销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完整。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农商银行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目标1.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可靠。

2.确保农商银行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防范档案信息的泄露和损失。

3.便于农商银行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提高农商银行的运营效率。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1.确立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制定档案管理的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根据农商银行的业务类型和档案特点,将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开户申请表、存款合同、贷款合同等与客户直接相关的档案资料。

2.业务档案:包括农商银行的各类业务合同、证明文件、报告材料等与业务相关的档案资料。

3.内部管理档案:包括农商银行的内部管理文件、决策记录、会议纪要等与内部管理相关的档案资料。

根据档案的分类,制定档案的归档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存放和易于管理。

五、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确立档案保管的责任人和地点,建立档案保管的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2.制定档案利用的规范和流程,明确档案资料的借阅和调阅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便于农商银行的业务活动。

3.对于极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应采取备份措施,确保在档案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下能够进行快速恢复。

六、档案的销毁和迁移1.在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保管期限到期后,应及时将档案予以销毁。

销毁的档案须经过合法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档案管理制度的改进,部分档案资料可能需要迁移。

迁移档案时,应制定详细的迁移计划和操作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2.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和安全性应纳入农商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档案管理得到有效推进。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第四条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4、会议记录: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

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二)贷款档案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二是档案管理要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三是要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第六条各支行、分理处应将信贷管理档案与贷款业务资料分开保管:1、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信贷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专分保管;2、将风险分类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等专分保管;3、贷款业务资料一户一档,将小额信用与大额贷款分别按村分片保管。

农商银行公文处理制度

农商银行公文处理制度

农商银行公文处理制度农商银行是中国农民农业信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的结合体,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标准和高效的公文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农商银行公文处理制度的建议,供参考:一、总则1.公文处理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和各部门员工。

2.公文处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和农商银行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合法、规范和高效。

3.公文处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农商银行办公室,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分发和归档等工作。

二、公文的分类与命名1.公文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通知、函件、报告、请示、备忘录等不同类别。

2.公文应具备明确的标题和文件号,以便于归档和查询。

公文的命名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长或模糊的标题。

三、公文的格式与撰写1.公文的格式应按照农商银行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进行撰写,包括公文头、标题、正文、发文时间、签发人等要素。

2.公文的正文应言简意赅、明确简明,避免使用较多的修辞手法和难懂的词汇。

3.公文应注意用词准确、文风正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措辞或随意的用词。

四、公文的审批与签发1.公文的审批应按照农商银行的流程进行,依次由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员进行审批。

2.公文的签发应由具备签发权限的责任人或行政人员进行,签发人的名字和职务应明确标注于公文中。

五、公文的收发与传递1.公文的收发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公文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2.公文的传递应尽量使用电子邮件等快捷高效的方式进行,避免使用纸质传递,以节省时间和资源。

六、公文的归档与保管1.公文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进行,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长期保存和易于查阅。

2.公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和防盗,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七、公文处理的效率与质量管理1.针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应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健全、规范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农商银行所有部门、员工。

三、档案的定义与分类(一)档案的定义:档案是银行所形成的文件或资料,是银行行业的重要历史记载与资料检索来源。

(二)档案的分类:按照内容、形式和用途,将档案分为以下三类:1. 行政档案:指行政机关产生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 业务档案:指与银行办公室相关的各类业务资料。

3. 经济档案:指银行承担各种财务事项的会计凭证、票据、文书和账册等。

四、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遵循管理原则:实现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管理,确保文件安全、完整、清晰、可查。

(二)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科学、严密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制度,狠抓日常保管工作。

(四)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严格执行档案鉴定、传递和销毁等操作,确保档案的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提升档案管理的科技水平:推广档案数字化管理,弥补传统档案管理的不足,提高数据安全性和易读性。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一)档案的采集、收集:从各个部门及员工采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记录搜集过程。

(二)档案的整理与鉴定:对采集来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鉴定,合同、文凭、证件等重要文件必须保持原样存档。

(三)档案的存储:将整理好的档案根据各类别库存放,应如实记录每件档案相应的编号和位置。

(四)档案的保密:银行资料保密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的密级、责任人的授权管理。

(五)档案的保护:定期进行防潮、防火、防虫、防失窃等工作。

(六)档案的移交:原则上,档案移交有专人负责转交,由领取人签章证明接收,签署移交单。

(七)档案的销毁:严格按照档案法规要求执行档案销毁,销毁前应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及领导的确认。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协调(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负责地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要求;(二)通过各类培训和座谈会议,宣传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七、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一)各部门室实行分级管理,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日常操作规范、安全、可靠;(二)涉密部门、室在对档案资料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档案保密制度要求,不得泄露档案资料的安全、机密性;(三)档案管理员应时刻关注档案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自觉遵守规定,认真履行责任,不得任意窜改、丢失、损毁档案文件和记录。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档案管理,有效地为信贷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本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包括贷前、贷时和贷后各流程),收集、整理、填写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查考价值的资料,包括各种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

凡本行经营管理的各类信贷业务资料都属于信贷档案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指对信贷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查询以及销毁的过程。

档案管理应坚持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保密性要求。

第四条信贷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各级行负责管理和保管本级行的信贷档案,并负责对本行系统的信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公司类及个人类信贷客户,适用于信贷客户各类表内外信贷业务。

凡与本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均应建立信贷档案。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内容及分类第六条根据信贷档案的形成和利用特点可将信贷档案分为:借款管理类、担保管理类、要件类、综合管理类。

第七条借款管理类档案内容(一)借款人基本资料1.法人客户:(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特种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等各类证照(经年检)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履历材料原件;(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主要股东个人征询查询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征信纪录查询情况;(4)公司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提档鲜章)、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5)企业简介、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生产经营资料、企业转制、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材料;(6)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原件;(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最近半年所有开户银行对账单;(8)贷款卡复印件及近期企业征信系统查询;(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新版】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新版】

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贷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确保银行贷款安全和案件防范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信贷操作行为的重要体现。

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农商银行基层支行由于管理水平差,人员调动频繁,员工缺乏责任心等,信贷档案资料管理中存在“散、乱、差”现象,需采取措施加以管理和规范。

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

一是信贷业务审批表中包收责任人、调查人、审贷小组、农商银行(支行)意见栏相关人员未填写具体内容,有的简单填写“同意”二字。

二是贷款审批登记簿、包收责任人承诺书、贷款损失分摊责任表、面谈面签承诺书等资料放贷责任人签字不全。

三是贷款客户承担连带责任承诺书、财产抵(质)押清单中的借款人、抵押人、连带责任人签字不全。

四是贷款调查报告长期固定范文文本,未真实反映借款人基本情况、资产负债、贷款用途、抵押物、还款来源,关联贷款情况等内容。

二、贷款评级授信不规范。

对公客户使用个人客户评级授信文本和评级等级标准,对公客户评级授信数据采集与公司报表数据不符,授信测算额度少于申报和审批额度,有的评级和授信表审批人未签字。

三、贷款用途与申报用途不符。

如贷款客户无贷款用途资料,有的是虚假资料,与贷款调查报告和客户申请用途不符,有的按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在贷款用途栏填写流动资金、生意、周转等。

四、贷款及担保合同存在缺陷。

合同要素不全,内容填写不完整,如未真实签字盖章,漏填合同签订日期,贷款档案合同与提交有权抵(质)押登记部门合同不一致。

五、贷款支付流程资料不全。

客户未规定的支付流程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委托支付通知书》,贷款用途汇划支付贷款资金去向与委托支付不符,未能提供支付证明资料。

六、贷后检查资料不全。

贷款检查表格和检查报告内容不真实,贷后检查报告长年内容不变,检查频率不够,检查人未签字。

七、贷款档案整理不规范。

主要是档案封面内容、颜色不统一,五花八门,档案无目录,或目录内容与资料不相符,有的未按目录顺序和规定时间装订归档保管。

农商银行档案安全预案

农商银行档案安全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农商银行档案资源的安全,确保档案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无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农商银行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档案安全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安全预案,包括档案安全检查、应急处理、恢复重建等工作。

3. 各部门、网点负责人为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点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档案安全措施1. 设施安全(1)档案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鼠等功能。

(2)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3)档案库房门窗、通风、照明、消防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 制度安全(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责任人。

(2)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档案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技术安全(1)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的保存、利用效率。

(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档案数据安全。

4. 应急处理(1)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档案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2)对受损档案进行修复、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档案安全应急预案1. 自然灾害应对(1)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对档案库房进行加固,确保在自然灾害中安全无损。

2. 事故灾难应对(1)加强档案库房、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3.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1)加强档案库房、办公场所的卫生消毒,预防传染病传播。

(2)对受灾档案进行消毒、修复,确保档案安全。

4. 社会安全事件应对(1)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社会安全事件。

内农信发〔2010〕2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农信发〔2010〕2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农信发…2010‟2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东胜农商行,各稽查中队:《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档案是指全区农村信用社(含农合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直接和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咨询、审批、发放、管理和收回等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和凭据。

包括文字、图表、盘片、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指用科学的方法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分级负责,分段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的原则。

“分级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分别对所管辖信贷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分段管理”即将一个信贷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依据信贷的执行状态,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贷档案员,信贷档案员不得由直接经办信贷业务人员担任;“定期检查”即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每年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并应将信贷档案检查列入联社年度综合管理考评中。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信贷档案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

一是历史档案,即当年业务履行完毕、已整理装订成册的,入综合档案室保管,由综合档案员管理。

二是日常信贷工作档案,如逐户建立的客户档案、不良资产的清收处臵文件、当年的账表、各种报告、总结材料,归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保管,由信贷档案管理员管理。

农商银行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银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

第三条我行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构。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益。

(五)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科目设置: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及我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会计科目。

(二)会计凭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填制、审核、保管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账簿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四)会计报表: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档案: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严格控制高风险资金来源。

(二)资金运用:合理配置资金,确保资金运用效益最大化。

(三)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结算管理,确保资金结算安全、及时、准确。

(四)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六条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成本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核算,准确反映成本情况。

(三)成本分析: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

(四)成本考核:建立健全成本考核制度,激励各部门降低成本。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七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风险识别:全面识别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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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草案)
为确保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本行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行、各支行、各分理处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本行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

本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立卷、归档和保管。

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行政综合部直接处理,行政综合部经理和专职文书,档案管理员应对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
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行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行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我行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行的文件材料:
(1)本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声像材料;
(2)本行党委,行政领导会议(行务会议)材料;
(3)本行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行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下级机构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行及其内部职能部门业务运行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结果等;
(6)反映业务活动和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文件材料;
(7)反映业务活动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资料(重要基数),信息化处理(上传和下载)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工作记录等;
(8)需建立和反映的各业务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
(9)对下级检查,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统计原始台帐,统计报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备份的计算机电子数据等);
(11)本单位形成的凭证,帐薄,财务报表,其他财务资料和汇总的财务报表(备份的计算机电子数据等);
(12)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
(13)本行购建办公楼,重大修缮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等文件材料等;
(14)本行制定的条例,准则,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15)本行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信及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6)本行,本系统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材料;
(17)本行(包括上报,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试和评定,考核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勤人员名册,报表,以及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勤,评聘,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
评优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行和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为下级单位办理的干部,员工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9)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单位的业务宣传,“CI”策划的定稿和印本,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宣传册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22)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予归档的文件材料。

3.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行政部门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往来文件。

4.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统
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等文件;
(2)下级单位(支行、分理处)报送的政策性备案文件。

(二)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由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行档案的保管期限除会计档案另作规定外,其他档案均列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

1.永久保存的档案:本行制定的属于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的重要会议的重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会计决算报表、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单位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构成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和系统运行的重要业务资料(备份的计算机电子数据)及各基本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等。

2.属于长期和短期保存的档案由行政综合部会同应立卷和
归档的部门共同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属于文件档案的由行政综合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档案销毁管理
按保管期限已经到期的档案和已无存查价值的档案可定期鉴定和销毁。

属于业务或专业档案的由相关的业务部经理鉴定确认;属文书档案的由档案管理员和行政综合部经理共同确认。

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的管理由总行财务会计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八、档案保管制度
(一)存放档案必须有专门库房,并设有专柜,架,排架,排柜要科学和便于查找,做到科学管理,排列整齐,并健全检索工具。

(二)微缩胶片,照片,磁带,光盘,磁盘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

备份的磁盘,光盘等重要业务数据资料要做到异地存放和保
管。

(三)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四)库房要经常通风,做到整洁卫生。

库房内不准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光,以确保安全和延长档案寿命。

(五)接收,借阅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和借阅手续。

(六)要经常检查永久性档案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一律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有借阅档案和归还档案时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借阅的档案不得中途转借他人。

(三)会计档案只能由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凭手续外借,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予借阅。

(四)所有档案要注意保管,不得弄脏和乱划、涂抹、剪裁和拆毁。

(五)借阅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拍照。

借阅档案的时限
为7天,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如期满未用完时,应续办借阅手续。

本制度由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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