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同名11399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与颁发办法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与颁发办法随着教育领域的发展,奖学金在学生培养和教育激励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与颁发办法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奖学金的目的、评选原则、评选程序、资金来源等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奖学金的目的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和颁发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全面发展,并激发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追求。
奖学金的设立可以促进学生间的优胜劣汰,激发学生们的竞争意识,提高整体学习氛围,为学校的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此外,奖学金还可以激励学生探索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
2. 评选原则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理。
评选原则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优秀表现和个性特长。
学术成绩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体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水平。
而综合素质是评选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组织能力、领导力以及社会责任感。
此外,优秀表现和个性特长也应该纳入评选考虑范围,用以体现学生在专项能力方面的杰出表现。
3. 评选程序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公示,确保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评选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申请、评审和公示。
首先,学生需要根据学校规定的申请时间提交自己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然后,由学校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选原则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最后,学校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相关意见和质疑。
4. 资金来源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政府拨款、校友捐赠、企业赞助等。
政府拨款可以用于设立一些普及性的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校友捐赠和企业赞助可以设立一些特色奖学金,用于培养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化发展。
此外,学校也可以通过开展募捐活动、举办义卖等方式筹集奖学金资金,以满足学生的奖励需求。
奖学金评定制度及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制度及实施办法为促进中心广大学员学习积极性,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各项表现优异的学员予以表彰,同时,为严肃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标准,*******学校特制定并公布如下奖学金的评定与实施办法:一、评定范围凡在******学校就读的各种班制的在读学员,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二、评定条件a)综合条件:1、热爱学校,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3、能够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4、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5、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6、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秀。
b)个人表现:1.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符合综合条件;◆学期内无旷课记录、出勤率95%以上;◆结业考试、项目答辩、内部测试等成绩超过70分及以上;◆班级活动积极参加;◆班委、小组长、有特殊贡献者可优先申请。
2.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符合综合条件;◆学期内无旷课记录、出勤率85%以上;◆结业考试、项目答辩、内部测试等成绩达到及格线;◆班级活动积极参加;◆班委、小组长、有特殊贡献者可优先申请。
3.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符合综合条件;◆学期内出勤率80%以上;◆学期内进步较为突出或成绩较为稳定且热心帮助他人;◆班级活动积极参加;◆班委、小组长、有特殊贡献者可优先申请。
三、奖励标准及比例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 300元三等奖: 100元各等级奖励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四、评审内容1、学习成绩:本学期度所完成的学校内部测试、结业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各阶段项目及毕业项目答辩圆满完成;2、学习态度:包括平时的课堂表现;COT平时得分、课堂得分等成绩合格,且勤奋好学。
任课教员或班主任的评语在良好以上;3、行为表现:遵守北大青鸟南京竞成计算机培训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爱护公物;同时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发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发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学生奖助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情况等多个角度探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但过分强调学生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会忽视学生的综合发展。
因此,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不能过分偏重成绩。
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方面。
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该把综合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评定标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在评定过程中,可以通过学生的获奖情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奖助学金种类学生奖助学金种类繁多,可以分为国家奖学金、院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在评定学生奖助学金时,应明确不同奖学金的目标和评定标准,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评定。
四、奖学金金额设置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设定。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学金金额应该适当增加,以减轻家庭负担。
同时,应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评定,奖励那些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评定方式和程序奖学金的评定方式和程序应该公平、透明、公正。
评定过程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避免主观随意性。
同时,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六、评定规则与动态调整奖学金的评定规则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新的教育理念和态势,评定规则应及时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
七、评定规则宣贯与指导评定规则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非常重要,学校应当加大对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评定标准和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定规则应该更加关注其实际情况和需求。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个奖学金种类,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种类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资助金额。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学术研究: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2)评定阶段: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阶段: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资助阶段:奖学金资助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发放,学校将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金。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方面。
学生需在各个方面展现出色的表现,才能获得综合测评的高分。
2. 综合测评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科研能力: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综合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4)创新创业: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表现也会被纳入综合测评的考量范围。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意义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2. 奖学金的设置和分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和经费情况,将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等级,以及特殊奖、助学金等特殊类别。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应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也有所不同。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并及时公示评定结果。
3. 奖学金评定的对象和条件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专业学位本科生。
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学术荣誉等方面。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4.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奖学金的发放主要通过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时间普通为每学期结束后。
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并可以自由支配。
学校鼓励获奖学生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等。
学校将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通过综合测评的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指标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1. 引言本文件旨在明确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评选过程,并激励学生在学术和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2. 奖学金等级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有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荣誉标志。
3. 奖学金评定标准3.1 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90分。
- 二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80分。
- 三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70分。
3.2 课外活动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学生的参与度和表现在课外活动中也会被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两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一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 三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参与一个团队或社团,并参加学校活动。
3.3 品德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和课外活动,学生的品德表现也会纳入评定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帮助他人,乐于奉献,表现出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信念。
- 二等奖学金:学生表现出尊重他人、守纪律的行为,并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 三等奖学金:学生在校内保持良好的纪律,尊重他人,但缺乏突出的个人品质。
4. 奖学金评选程序奖学金评选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学校将根据学术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评定标准,分别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定。
- 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按照奖学金等级分类。
- 学校将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每学期结束后发放给获奖学生。
发放方式和时间将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并与获奖学生进行沟通。
6.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对于学术成绩和参与度较为接近的学生,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经贸系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奖学金评定第一节总纲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及文明的行为习惯,使其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陕西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第三条参评奖学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按时注册、能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4、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5、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刻苦勤奋,成绩合格;6、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及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否则不予评奖;7、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含院系通报批评)。
第二节国家奖学金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国家标准)。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符合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1)二年级学生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2)三年级学生外语需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技能需达到国家二级水平;(3)四年级学生除满三年级学生的参评条件外,还需在省级及其以上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以上奖励者.第六条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第七条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能连续两年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第三节励志奖学金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学金相关制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院的培养目标,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二条在力求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下制订本规定。
在本规定中体现公平、公开以及规范化的原则。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来源由学院财政予以保证,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加以补充.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承担。
第二章种类、等级设置、比例、标准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单项优秀奖学金"(简称单项奖学金)两种.第七条学年综合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
第八条为鼓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院设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指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及单项奖的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学生人数的2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2%,每学年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4%,每学年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6%,每学年500元/人;单项奖学金占全系学生人数的8%,每学年300元/人.第三章评定资格、范围、评审时间第十条凡属普通高考统一录取的在籍本、专科学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二)学年内取得规定选课(重修课和任选课除外)的学分;(三)全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行政处分;(四)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第十一条以教学计划规定应完成的必修课学分数为准:学年内累计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没有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有一门必修课不合格的不能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中的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第十二条参评各等奖学金的范围。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规定一、奖学金的重要性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是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认可和肯定。
奖学金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激励,激励学生在学业上追求卓越的成绩和全面的发展。
二、奖学金的分类学校学生奖学金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分为学术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化艺术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都有其独立的评选标准和申请程序。
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术研究成果、文化艺术成就、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评选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学术奖学金的评选学术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种奖励。
评选学术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分绩点、学术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以鼓励学生在学术领域的深度学习和探索。
五、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科技创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科技创新和实践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的一种奖励。
评选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考察学生的科技研究项目、技术创新成果、实践能力等方面。
鼓励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六、文化艺术奖学金的评选文化艺术奖学金是对学生在文化艺术方面表现出色的一种奖励。
评选文化艺术奖学金主要考察学生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的成就和才艺,旨在激励学生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七、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评选社会实践奖学金是对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和经验的一种奖励。
评选社会实践奖学金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项目、社会服务成果、社团组织能力等方面。
鼓励学生在服务社会、关注他人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和发展。
八、奖学金的管理学校奖学金的管理应注重规范和公正。
学校应建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明确评选流程和标准,并建立评审制度,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九、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学校应及时发放奖学金,并要求学生妥善使用。
发放奖学金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学金用于学习和发展上,提高奖学金的使用效益。
十、奖学金的评估和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奖学金评选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奖学金设置方案
奖学金设置方案第一篇:奖学金设置方案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一、宗旨: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
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四、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
奖励办法和条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此次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平时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摘要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一种荣誉和奖励,也是促进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针对奖学金设置及评定的办法,以便于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
奖学金分级1.特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突出等方面表现卓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一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较为突出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3.二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较好、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等方面表现良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4.三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尚可、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不错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风优良: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习态度,不作弊、不抄袭、不缺勤、不迟到早退等不良学风行为,且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
2.学业成绩优异:成绩达到本专业前10%的学生,考试成绩良好,作业和实习表现优秀,目标计划切实可行等。
3.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特殊的创新成果实践、实习体验、外语能力或者相关证书等。
4.学术研究成果突出:具备了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科学研究水平较高,在项目组或个人独立开展论文、项目等研究工作中,成果具有较高的质量和较强的独创性。
奖学金评定流程1.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评奖公告,宣布奖项、条件和资格要求等。
2.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学院相关老师组成)按照相关评定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集体研究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复核不满意的,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4.根据获奖名单,由学校颁授奖金和证书,并发布公告,表彰获奖者。
结束语制定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激励,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其趋向公正、科学、规范化。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普通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普通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普通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普通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一、奖学金类别奖学金分两类:第一类为优秀奖;第二类为进步奖(新生第一学期不评)。
二、奖学金比例与金额奖学金按同年级同专业的班级合并进行评比选优,每学期奖励一次,每次奖励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必须按条件评选,不搞平衡),其中优秀奖占总人数的10%,进步奖占总人数的5%。
优秀奖具体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总人数的2%,二等奖占总人数的3%,三等奖占总人数的5%。
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名380元,二等奖每名280元,三等奖每名180元,进步奖每名60元。
三、评比办法(一)优秀奖评选办法优秀奖按德、智、体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德育”和“体育”两项属条件指标,“智育”属选优指标。
1.德育指标:按《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考核,其考核分数由班主任评定,学生科审核。
考核成绩必须达到优才具备参评优秀资格。
凡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2.体育指标:按学期体育成绩评定。
要求体育项目达到或体育成绩达70分以上(包括70分)才具备参评优秀奖资格。
3.智育指标:按学期各门课程(体育课除外)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
要求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包括70分),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合格以上(包括合格),然后计算每位学生考试科目成绩的总平均分,集合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在符合上述各种评奖条件的基础上选出前10%比例的学习优秀奖名单。
(二)进步奖评选办法进步奖按德、智、体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主要体现鼓励后进生的学习进步。
其中“德育”和“体育”两项属条件指标,“智育”这项属评选指标。
1.德育指标:德育考核成绩必须达到优,才具备评选资格。
凡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2.体育指标:体育考核成绩必须达到60分(包括60分)以上,才具备评选资格。
3.智育。
学期各科目(除体育课)学习成绩必须合格(包括及格)或60分(包括60分)以上,然后集合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按学期各课程总平均分的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并与前一学期的排列名次比较,评选出进步幅度最大的前5%比例的学习进步奖名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表现,提供经济资助和荣誉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及格、综合素质普通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预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材料等。
-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奖学金发放:评定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奖学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
- 学术活动参预度:学生参预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志愿服务:学生参预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体育文化艺术表现: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学术表现: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预情况,进行定量评定。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技研究、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管理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评奖范围设置学业奖、科技研究奖、社会实践奖、文化艺术奖四类奖项,评定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奖原则评奖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评奖过程中要贯彻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评奖工作应实行民主中心主义,依据学术水平和道德品质来评定。
三、评奖标准1. 学业奖(1)一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1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
(2)二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2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3)三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3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
2. 科技研究奖(1)一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重要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的学生。
(2)二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科研项目,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一篇的学生。
3. 社会实践奖(1)一等奖:担任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组织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班干、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的学生。
(2)二等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的学生。
4. 文化艺术奖(1)一等奖: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全省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2)二等奖:在学校举办的中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四、评奖程序1. 收集资料各院系首先要对本校本科生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学生在学科、科研、实践、艺术等方面的情况。
奖学金级别评定办法(补充)[合集]
奖学金级别评定办法(补充)[合集]第一篇:奖学金级别评定办法(补充)奖学金级别评定办法(补充)第一条本办法用于规范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后具体奖学金等级排定工作;第二条评定原则:兼顾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学习成绩,适当照顾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来看,班级固定名额级别排定时主要依据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结果,流动名额排定及专项奖学金评定时主要依据学习成绩;第三条班级固定名额与流动名额:以班级人数为基数分别乘以5%、10%、35%得到本班甲乙丙三等奖学金的固定名额数,原则上名额数一律取整,不进行四舍五入;各班各等级名额数之和与年级总名额数之间的差额即为各等级的流动名额;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基础的甲乙丙三等奖学金)评定步骤:1、各班按固定名额数,跟据综合素质分依次排定所有甲乙丙三等奖学金(注意评定时应符合学校对各级奖学金获得者成绩排名的要求,即甲乙丙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其成绩应分别位于班级排名的前1/6、1/3、1/2,达不到要求的降低评定等级直至不评定);2、将各班暂定为乙等第一的学生按学习成绩进行排序,按甲等流动名额将前几位增补评定为甲等奖学金,空出的乙等奖学金名额在其班内按综合素质分递补;3、将各班暂定为丙等第一的学生按学习成绩进行排序,按乙等流动名额将前几位增补评定为乙等奖学金,空出的丙等奖学金名额在其班内按综合素质分递补;4、将各班暂时未被评定但综合素质得分第一的学生按学习成绩进行排序,按丙等流动名额将前几位增补评定为丙等奖学金;第五条专项奖学金评定步骤:1、将获得各等奖学金的学生按成绩进行排名,并标注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综合考虑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排定各等级的专项奖学金;第二篇: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全人教育理念,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设立“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奖学金”。
第二条校长奖学金主要来自于我校校级领导募集办学经费取得的社会捐助而设立的校长基金。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一、宗旨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三、奖学金的设置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一)基本条件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1、年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
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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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4.如本学期考试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有1门不及格者,成绩按不及格实际分数计算,若限制性选修课无分数,则按50分计算。
(三)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兼任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
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
院系评定的单项奖学金,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单项奖学金的比例和评定细则,评定比例和细则要向学生公布,学校备案。
学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主要设立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
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两种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学习优秀奖学金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特别突出。
(4)学习进步奖学金一学期平均成绩在班级进步10个名次以上(含10个名次)。
(5)体育运动奖学金在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6)艺术活动奖学金在校级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7)新闻奖学金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8篇。
(8)文学奖学金在校级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3篇。
(9)英语奖学金在校级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10)其他奖学金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3.评选办法(1)本奖学金在每年的三、九月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一并进行评定。
(2)校团委负责主持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系团总支汇同辅导员主持全系的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由校团委或系团总支汇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其它单项奖学金均需申报,申报时,学生本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系团总支评选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四)贡献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大学生。
贡献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贡献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500元;三等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荣誉。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有关部门证明,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创新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每年评定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有创造思想和创造行为的大学生。
.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创新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500元。
2.评选条件(具备一条即可)(1)在校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2)科技作品入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竞赛;(3)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4)独立完成或部分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获校级奖励或有两名教师推荐;(5)研究开发的产品获得国家专利;(6)创作出内容健康、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原创作歌曲;(7)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8)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有较好突出业绩)。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申报,院系推荐,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申报该项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
(六)特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良好的学生。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特困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4%,奖学金为500元。
特困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2.评选办法在学校当年确定的特困生范围内,根据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日常表现确定人选,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七)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基金会、个人在哈工大设立的冠名奖学金。
中国石油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海王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目前已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有:光华奖学金、SNC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英维思奖学金、长清奖学金。
1.奖学金类别与金额序奖学金类经济困难,综合素质优4000-6000国家奖学1综合素质优秀,志愿到总参工国防奖学50002综合素质优34000海王奖学综合素质优4宝钢奖学3000综合素质优中国石油奖学53000综合素质优曾宪梓奖学63000综合素质优30007英维思奖学综合素质优秀,志愿到东安工东安奖学10008综合素质优秀SMC600-1000 奖学金9综合素质优秀光华奖学金 600 10长清奖学金综合素质优秀115002.评选条件 1()获得本校设立的奖学金或符合设立专项奖学金单位提出的条件;()符合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奖要求。
2 .评选办法3学生本人申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获奖学生需填写专门的表格。
四、评审机构及职责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和校团委奖学金评审小组,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负1、校团委、教务处、院系的负责人担任。
秘书长由责人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
.2.院系、校团委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分别由3-5人组成,由一名院系领导、校团委书记任组长。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二是对特等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及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进行统一评审。
4.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领导全系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制定本单位奖学金评定细则或补充办法。
二是对获奖学生进行审定,对公示后师生有意见的获奖人员进行调整。
校团委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选所有校学生组织的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5.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起草奖学金评定的政策和办法,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奖学金修改意见,组织召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
二是负责全校奖学金的指标测算和分配工作,审核各评审小组奖学金指标执行情况和评选程序执行情况。
三是起草表彰文件,负责奖学金的表彰、宣传、总结和资料保存工作。
五、奖励办法1.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印发统一的荣誉证书。
特等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各学校召开颁奖大会,予以表彰,其他奖学金由各系召开颁奖大会,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