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完整版)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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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质量 控制制度,提高审计质量。
01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 主要内容
人员素质控制
招聘:确保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并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培训:定期为员工提供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考核,确保其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 激励: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其工作积极性。
风险应对: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或消除风险对业务质量的影响。
风险监控与报告: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业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 潜在风险。
01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对质量控制制度的影响
提高信息传递 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
减少人为错误 和舞弊的可能
性
提升审计工作 的效率和效果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包括风 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等。
风险监控: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问题,确保业务质量控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风险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风 险评估机制, 对业务进行全 面风险评估, 及时发现和预 防潜在风险。
业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相辅相成,共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客户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风 险意识。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 包括客户风险、业务风险、人员风险等。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和影响 程度,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监控--注册会计师辅导《审计》第二十四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审计》第二十四章讲义3监控八、监控(一)监控的总体要求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实施监控的目的,是为了评价:1.遵守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情况;2.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3.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二)监控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三)监控内容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实施监控的内容包括:1.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2.质量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事务所监控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两部分:1.持续监控(除定期的底稿检查外)持续地(如每年)考虑和评价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有助于确保所执行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的、充分的、运行有效的。
当每年实施和记录监控过程时,对于事务所每年向员工沟通其提高业务质量计划这一要求,监控过程可以作为支持证据。
2.定期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底稿持续地考虑和评价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定期对每位合伙人至少选取一项已经完成的业务对其工作底稿进行检查。
这要求确保遵守职业和法律要求,出具的鉴证报告符合具体情况。
定期检查有助于识别缺陷和培训需求,使师事务所能及时地做出必要的改变。
完成复核,监控人员在与合伙人讨论后编写报告,向所有经理和专业人员沟通检查结果以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四)实施检查1.检查的周期。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2.确定检查的时间、人员与范围(1)会计师事务所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2)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应当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3)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12注会审计-范永亮强化班-【127】第二十四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3)
第四节人力资源一、总体要求(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应当解决下列人事问题:1.招聘;2.业绩评价;3.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4.职业发展;5.晋升;6.工薪;7.人员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素质是否达标。
[以带来客户、有社会关系或取得收入做为录用条件是不对的]三、招聘招什么人: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
什么人招:如果招聘人员和被招聘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招聘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特别注意:在招聘有经验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业务人员时,可执行额外的程序。
例如,进行背景检查、询问是否存在未决的法律问题等。
四、人员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印象一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1.职业教育;2.职业发展,包括培训;3.工作经验;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5.针对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进行的独立性教育。
五、业绩评价、工薪和晋升业绩评价、工薪和晋升是事关每个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事务所应对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事务所应使员工充分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是晋升的主要途径。
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1.使人员知悉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期望;2.向人员提供业绩、工作进步及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咨询;3.帮助人员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受到惩戒。
【例题3•简答题】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级为高级经理。
要求:指出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doc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辅导《审计》第二十四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审计》第二十四章讲义1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考情分析:本章比较重要,一般考试中都会在本章中考查简答题目。
但本章难度不大,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记忆即可。
学习建议:重点掌握课上讲解的内容。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和要素(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合理保证: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4.人力资源5.业务执行6.监控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的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主任会计师、所长、首席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员工设计的有关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包括激励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表明会计师事务所最重视的是质量,以形成正确的行为导向。
受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不良的态度是对质量的最大阻碍,包括以下态度:(可能未必这么极端)1.审计工作根据收取的审计费用而定,而不是与风险相适应2.项目合伙人认为客户是完全值得信任的3.规避项目项质量复核或将复核的工作量减少到最低水平4.认为由于客户支付审计费用,因此客户应当得到他们想要的5.合伙人因收费原因而保持或接受某一审计客户,即使该客户对事务所而言风险较高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值得说明的是,执行鉴证业务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审计(2013)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 课后作业 )下载版
第二十四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并代表()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A.会计师事务所B.被审计单位C.税务机关D.关键审计合伙人2.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审计项目合伙人的是()。
A.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B.中级会计师C.主任会计师D.审计助理人员3.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针对特定要素而制定政策和程序,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其中要素的是()。
A.相关职业道德要求B.人力资源C.监控D.企业会计准则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完善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A.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B.项目经理C.项目合伙人D.主任会计师5.会计师事务所在针对员工设计有关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时,最应当重视的是()。
A.业务数量B.业务质量C.利益最大化D.客户的满意程度6.以下关于质量控制制度运作人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质量控制制度的运作必须由主任会计师独立完成B.质量控制制度的运作可以由审计助理人员完成C.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负责的人员需要经过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授权D.主任会计师可以授权适当的人员辅助其完成质量控制制度的运作7.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来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以下不需要遵守这一要求的是()。
A.审计助理B.主任会计师C.被审计单位D.雇佣的专家8.下列关于客户诚信的选项中,描述错误的是()。
A.客户的诚信问题必然会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B.大多数的审计问题都来源于不诚信的客户C.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之前要考虑客户的诚信D.会计师事务所要拒绝不诚信的客户,以降低业务风险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项目合伙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监督与复核,以下选项中属于指导的具体要求的是()。
A.提供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B.跟进审计业务进程C.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胜任能力和素质D.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10.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那么第5101号一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那么第112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标准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那么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工程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工程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标准;(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到达全体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响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防止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职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财会[2006]4号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正文:----------------------------------------------------------------------------------------------------------------------------------------------------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财会[2006]4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本准则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统称为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四条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为实现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自身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因素。
第二章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注会审计·【022】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4)
第六节监控一、监控的总体要求监控的目的是为了评价:1.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业务准则的情况;2.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3.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二、监控人员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应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三、监控内容(一)监控的内容1.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2.质量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
(二)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1.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2.与事务所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3.由事务所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做出必要的修正。
4.分析下列事项(1)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新变化,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如何适当反映这些变化;(2)有关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3)职业发展,包括培训;(4)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三)事务所监控过程可以分成以下两部分[13新增]:1.持续监控(除定期的底稿检查外)。
持续地(如每年)考虑和评价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有助于确保所执行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的、充分的、运行有效的。
当每年实施和记录监控过程时,对于事务所每年向员工沟通其提高业务质量计划这一要求,监控过程可以作为支持证据。
持续监控的范围涉及每一质量控制要素,包括评估:(1)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手册已根据最新的要求和发展情况得到更新;(2)事务所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如有)已确实履行职责;(3)已取得合伙人和员工的书面确认函,以确保每个人都遵守事务所在独立性和道德方面的政策和程序;(4)对合伙人和员工有持续的职业发展计划;(5)承接和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决策遵守了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6)遵守了道德守则;(7)指派合格的人员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且在签署审计报告前完成复核;(8)已向恰当的人员沟通识别出的质量缺陷;(9)针对识别出的质量缺陷,采取恰当的跟进措施以确保其得到及时地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本准则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统称为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四条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为实现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自身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因素。
第二章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化有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二)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业务质量控制说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准则——尤其是其中关于“业务质量控制”这一块儿,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很难懂,甚至有些枯燥。
但其实呢,说白了,它就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保证做的每一项业务都高质量、靠谱,不管你是审计、税务咨询还是其他什么,咱们都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保证业务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不出差错。
简单来说,就是“做事要认真,责任要扛起,结果要有保障”。
不信?咱们来聊聊。
你得知道质量控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它可是贯穿始终的一个过程。
想象一下,你去买一个电子产品,不管是手机还是耳机,商家都要求你先验货,对吧?质量检查过关了,你才放心拿走。
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就像是这种“验货”过程,事务所对自己每一项业务都有一套检查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做到位,客户的账目没问题,报告写得准确清晰,所有数据都是从根到尾都严丝合缝。
别小看这个过程,稍有疏忽,结果可能就会出大事儿。
就像你做饭的时候,一点儿盐放多了,可能这顿饭就不太能下口。
所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不仅仅是一个程序,更是责任和担当。
你可能会问,业务质量控制的具体操作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标准、流程来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严格的审核机制,不是说你今天做了个报告就能交差了事,而是得从最开始立项、人员配置、方法论的选择,到执行过程中的每一步,每一份资料的复核,都要有人负责检查,确保没有漏洞。
就像你去超市买菜,挑菜的时候得仔细,挑到手里的每一颗西红柿,都得挑个又红又圆的,而不是挑一个发霉的。
所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准则里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责任到人”,每个环节都得有专人负责,没人能掉链子。
大家都知道,做业务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意外情况发生。
这时候,质量控制就像一条“安全带”,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发现并且纠正。
举个例子,如果审计过程中出现了数据上的偏差,或者某个财务报告看起来不对劲了,质量控制机制就可以立马提醒相关人员,进行核查、整改。
注会审计·【020】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2)(1)
第三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一、总体要求这是开展业务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范业务风险的重要环节。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承接需要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事务所应安排职位较高的人士执行此类工作。
二、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记忆]绝大多数的审计问题都来源于不诚信的客户。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客户的诚信。
1.考虑的主要事项(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2)客户的经营性质;(3)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8)关联方的名称、特征和商业信誉。
2.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
(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他第三方讨论。
(2)询问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员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例如,客户的年报、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报告等。
如果上述途径无法充分获取与客户相关的信息,如认为必要,考虑利用调查机构对客户的经营情况、管理人员及其他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背景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诚信的了解程度,通常将随着与该客户关系的持续发展而增加。
[随着连续接受委托的年份增加,对诚信可以少了解些,但不可以无]三、考虑是否具备执行业务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指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新业务前,必须评价自身的执业能力,不得承接不能胜任和无法完成的业务。
对自身的执业能力了解非常重要,也比较容易,但是比较困难的是对客户所需要资源进行准确估计。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模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质量控制,明确各级人员的业务质量控制责任,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本所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订本制度的目标是合理保证本所及其人员:(一)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业务准则的规定;(二)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四条为实现上述目标本所将制定包括本制度在内的完整的业务规范体系。
本制度仅进行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在相关业务规范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以及本所业务规范体系的人员,按照《风险责任管理办法》(业规002号)和人力资源相关制度予以查处。
第二章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第六条本制度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七条本所实行业务质量的分级管理和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相结合的制度。
主任会计师对具体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对业务承接与保持的批准、业务的委派、业务报告的签发等管理控制程序上,并通过授权的方式进行分级管理;本所已制定《业务流程管理》(业规101号)和《业务项目分级控制》(业规102号)对前述管理控制程序进行规定。
本所已制定《项目组人员职责划分》(业规103号)将每个项目组人员划分为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外勤主管和项目小组成员等四级,并明确了相应级次人员的职责。
对多地点审计项目,本所制订了《集团审计》(业规304号)以确定基本团队和子团队的项目组织架构,并明确其职责。
第八条本所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履行重大风险管理决策职能(即代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业规003号)履行重大专业技术(标准)咨询职能,质监与技术支持部门依据其岗位职责从事日常质量控制、标准管理、技术支持相关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13页word文档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保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四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适当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3)合理保证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5)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6)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报告业务;(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按照规定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利性;(8)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第五条由于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对形成和传播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所强调各级管理层的有关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要做到清晰、一致及经常化。
这些行动和信息是为了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诸暨天友会计师事务所欧阳家百(2021.03.07)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包管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办事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包管、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从业人员遵守法令律例、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担任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陈述。
第二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第四条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及主要内容包含:(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品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坚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草稿;(七)监控。
第五条本所还单独制定《职业品德规范守则》、《验资业务操纵规程》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以全面完善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六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法度,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法度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证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法度,以适当履行对证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阐扬示范作用;(3)合理包管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品德规范;(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品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坚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5)合理包管拥有足够的、具有需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品德规范的人员;(6)合理包管依照法令律例、职业品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陈述业务;(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草稿归档和依照规按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草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包管其平安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当性;(8)合理包管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法度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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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考点1】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相关知识点】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教材P537)。
2.职业道德要求(教材P539)。
3.业务接受与保持(教材P541)。
4.人力资源(教材P543)。
5.业务执行(教材P547)。
6.监控(教材P554)。
【例1•单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
以下人员中对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的是()。
(教材P538)A.高级审计合伙人B.审计项目经理C.审计项目合伙人D.主任会计师【答案】D【解析】选项D恰当。
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主任会计师对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例2•多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
以下与A事务所独立性相关的书面确认函的陈述中,恰当的有()。
(教材P540倒数第4段)A.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受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B.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ABC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C.书面确认函必须是纸质的D.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答案】ABD【解析】选项C不恰当。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例3•简答题】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条件有哪些?(教材P541倒数第四段)【答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财务报表审计业务:(1)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2)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例4•单选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
以下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陈述中,恰当的是()。
(教材P540第3段)A.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B.与管理层沟通后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C.与治理层沟通后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D.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后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答案】A【解析】选项A恰当。
质量控制准则明确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
【例5•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上市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审计项目合伙人是A注册会计师,其妻子是甲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A注册会计师认为对甲公司非常熟悉,无需了解甲公司及其环境,应将审计资源放在对认定层次实施实质性程序上。
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成员B发现有迹象表明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
审计项目组成员C提出应当针对该舞弊风险实施追加程序,并建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管理层非常诚信,不会出现舞弊情况,甲公司并非上市公司,无需考虑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A注册会计师坚持自己的主张,对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
要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在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审计项目组未遵循独立性。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于审计业务,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独立于甲公司。
审计项目合伙人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是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教材P539第4段)(2)没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教材P204倒数第5段)(3)没有对管理层舞弊保持职业谨慎。
在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谨慎,追加实施审计程序。
(教材P381)(4)审计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未经解决不能出具审计报告。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审计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教材P549)(5)没有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甲公司存在重大舞弊风险,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教材P550)【例6•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A注册会计师根据其审计甲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并委派其所在业务部的B注册会计师负责甲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部在某项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经主任会计师批准,A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
在审计报告出具后,B注册会计师随机选取若干份工作底稿进行了复核,没有发现重大问题。
要求:针对上述情形,指出存在哪些可能违反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答案】(1)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
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A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甲公司及其环境,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教材P204倒数第5段)(2)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的工作。
(教材P548)(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委派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由事务所委派,不应由审计项目合伙人委派。
(教材P550)(4)重大问题分歧未解决就出具审计报告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只有在项目组内部分歧解决以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教材P549)(5)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完成。
(教材P550)(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
(教材P550)【例7•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3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3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3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3位的合伙人降级为高级经理。
(教材P538)(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教材P555)(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教材P550)(4)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教材P553)(5)独立性政策规定,每年需要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提供关于独立性要求的培训,并要求高级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教材P540)(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教材P537)要求: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0年)【答案】(1)合伙人的考核和晋升制度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内部业务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由事务所统一指派未参与该项目的人员担任,而不应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行。
(4)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制度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事务所应当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例8•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制订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经过事务所领导层集体研究,确立了下列重大质量控制制度:(1)合伙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教材P538)(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教材P541)(3)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教材P553)(4)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教材P550)(5)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教材P549)(6)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度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合伙人。
(教材P550)要求: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违反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形,并简要说明理由。
(2009年新制度,依据2012年《审计》教材进行了修订) 【答案】(1)合伙人的晋升与考核没有体现以质量为导向的理念。
(教材P538)理由: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评价过程中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由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业务承接不符合规定。
(教材P541)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决定承接业务时应当确保满足三个条件:①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②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③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3)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限不符合要求。
(教材P553)理由: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应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或审计业务终止日后60天内。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不符合规定。
(教材P550)理由:会计师事务所除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外,还可以自行建立判断标准,确定对那些涉及公众利益范围较大或已识别出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较高风险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5)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解决不符合规定。
(教材P549)理由: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只有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后,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6)质量监控政策不符合规定。
(教材P550)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