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相亲弊大于利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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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相亲立论

电视相亲立论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观众: 大家晚上好.今天很荣幸能和对方辩友一起探讨,电视相亲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这个问题.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根据辞海相亲即议婚前的男女双方见面,其本质是为了找到真爱,促成婚姻。

电视相亲则是现代社会相亲寻求真爱的一种新的形式。

而电视相亲节目就是电视相亲的一种载体,是指电视台为自愿参加的未婚男女提供的相亲的一个平台,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环节使男女嘉宾配对成功。

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论证电视相亲弊大于利。

第一,从个人角度来讲,电视相亲不利于男女嘉宾双方找到真爱。

电视相亲对男女嘉宾的介绍是有限的,其时间的短暂,资料的不齐全使得双方无法深入的了解彼此。

这就不能够使参与者寻得真爱,相亲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此外,电视传媒具有其本身固有的缺陷这便会给动机不纯者有可趁之机。

逃案十一年杀人犯最终因为上了电视相亲的节目被抓捕归案,其中还有许多参与者将电视相亲作为一个出名获利的作秀场所。

严重违背了电视相亲原先定位的促成婚恋的宗旨。

真心追求爱情的人往往会为炒作者所利用。

而且,在了解不够详细的情况下,嘉宾往往会以外貌长相,身份地位作为择偶标准,而忽视相亲两人之间内心和情感的交流。

牵手成功的两个人很少是因为爱情而在一起,这样的相亲两人怎能走到婚姻的殿堂,又怎能保证婚姻和爱情的长久呢。

而且报名之后的选手还要经过层层删选,这无疑限制了其他众多人参与相亲的自由,更限制了嘉宾的选择,这让参与者很难找到合适自己的对象。

直接导致了电视相亲奇低的成功率。

第二,从社会角度来讲,电视相亲以错误的价值观,低俗的环节来满足大众的猎奇心里,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作为电视节目不可避免的要考虑收视率,而电视台往往通过找托,秀下限等行为来博取观众的眼球。

在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电视相亲节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价值观盛行。

在电视台的策划下,很多模特,三流明星走到台前,发表雷人言论,以无知为荣。

电视相亲弊大于利一辩稿、

电视相亲弊大于利一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所谓相亲即:男女双方联系见面到约会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寻找真爱,促成婚姻。

而电视相亲是指由电视台策划制作的为未婚男女提供相亲平台的电视节目。

今天讨论的话题是“电视相亲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我们权衡其利弊的标准在于。

据此、我方一致认为电视相亲弊大于利、其因有三:其一、从目的性来说。

在当今这个变化快、发展快、信息多元化的社会、许多商家便想到做相亲节目来吸引观众的眼球、在企业盈利的大前提下、其主要目的在于商业盈利、娱乐大众。

而相亲的本质在于寻找真爱,促成婚姻、这与相亲的本质目的相去甚远。

再看相亲的当事人、随着电视相亲越来越红火、参加相亲节目的当事人的目的也并不都在于找到一个真正合适自己的伴侣、其中不乏参杂着一些炫耀家世、炒作、寻求刺激的人、所以电视相亲弊大于利、其二、电视相亲具有诸多不确定性。

在电视相亲过程中、我们不能确保相亲当事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个相亲节目也就一两个小时、而具体到一个人的时候也就是十几分钟、当事人接触太少、只能通过外貌和节目的短短时间内是不能从对方的一点点表现中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自己的、更何况对方的表现是不是真实也无从得知、甚至有一些当事人喜欢一个人仅仅就是因为对方的一个行为或者是因为大部分人喜欢就喜欢了、具有很强的盲从性。

所以节目结束之后、最终速配相处成功的情侣却少之又少。

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博取对方的青睐、从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此类节目无法真正实现相亲的目的、因此、电视相亲弊大于利、其三、电视相亲使一些负面影响扩大化。

我们知道当今的电视相亲节目层出不穷、而能够在节目中出现的主角一般都已经都进行了一轮筛选、这在无形中将人三六九等划分、电视相亲使人们的爱情观变得物质化、功利化、拜金化、变得赤裸裸、易形成错误的“非主流爱情观”例如:马诺事件屡禁不止、更有嘉宾对节目参加者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

一些商家也因为收视率、利益的诱惑、大力迎合大众的口味、使“非主流爱情观”推向极端、脱离国家宏观调控、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播出此类节目、致使人们对其关注度越来越来大、而精神营养越来越缺乏、远离核心价值观、这样的现象真实存在我们的社会:可能不知道谁是卡扎菲、谁是乔布斯、但是却知道谁是乐嘉、谁是孟非、谁是马诺、据此、电视相亲弊大于利、年轻的我们不能如此草率的将自己的一生托付给那短短的十几分钟、不能寄托在、只见过一面的人身上、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电视相亲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首先,让我们先明确一个定义,电视征婚是指电视媒介为大龄或适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平台应运而生的具有盈利性、娱乐性、社会性的文化符号,而我方的判断标准是通过电视征婚节目嘉宾能否达到自己所预期的目的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影响。

下面,我放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其一,就参与征婚的嘉宾而言,一方面,真正想征婚的嘉宾难以达到寻找配偶的目的。

在节目中,男女双方接触时间不足十五分钟,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本无法了解对方,何来婚姻一说?他们所知道的仅仅是对方的外貌与资产,对性格和品质无从所知,这显然不满足恋人交往前相互了解对方的先决条件。

此外,各地方电视台为争收视率,限制嘉宾条件,无法满足广大有征婚意愿的人参与节目:另一方面,不想征婚目的不纯的嘉宾在节目中身份作假、编造故事、制造话题,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

被网友封为拜金女的嘉宾马诺,一句“宁在宝马里哭,与不愿在自行车上笑”广为流传,影响很坏。

其本人坦诚参与节目只是为了成名进军娱乐圈。

诸如此类者大有人在,他们虚假作秀,是电视征婚。

其二,电视征婚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差,公众认可度低。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中马诺刚刚消停,闫凤娇“厕所门”即出:“杭州男”沈勇刚刚在节目中丢盔弃甲而去,“富二代”刘云超又披甲上阵。

观众们记住的不是节目中成功了几对鸳鸯,记住的只是那些对抗主流价值观的雷人语句,那些比科班出身的还要疯狂的表演。

诚如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诸多“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等等的非主流价值观在电视征婚这一节目中被放大与纵任,并得到受众的跟风追捧,影响着每一位观众。

这不仅对广大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身心带来危害,也给一些未婚青年男女的爱情观、价值观带来不健康的发展。

难以想象,当我们社会主流价值观沦为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将是怎样一副惨状!今年一月,中国经济网联合搜狐等网站进行的两会民生系列关于电视征婚与网络征婚的公众认可度只有一成的社会调查无疑证明这一点。

电视相亲利大于弊_一辩稿

电视相亲利大于弊_一辩稿

给个人以及社会带来诸多困扰,电视相亲作为一种交友形式应运而生,增大了青年男女的交友机会,扩大了交友平台,满足了他们的交友需求,并且,电视相亲打破传统相亲模式,以一种独特新颖的姿态出现在大众面前,同时满足了大众渴望新型节目的娱乐需求。

第二,从经济效益来看,电视相亲以其高收视率为电视台谋取利益的同时又为赞助商提供了丰厚的回报,促进经济发展,形成了多赢局面。

电视相亲以其独特的娱乐效果,新颖的相亲模式,有别于传统观念的交友理念迅速的走红于当下,受到越来越多的青年人的大力追捧,创造了让人出乎意料的高收视率,为电视台以及赞助商带来丰厚利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又满足了社会需求,使得多赢局面得以形成。

第三,从社会效益来看,电视相亲缓解了诸如男女比例失调等一些社会问题,并且有利于电视观众加深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和思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国男多女少的现实加大了人们交友的难度,而电视相亲扩大了人们的交友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问题;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择偶标准以及交友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电视相亲作为交友平台的同时也是社会择偶观念的大浓缩,观众通过电视相亲节目了解社会择偶观,跟进自身思想,同时对社会现状进行更透彻的思考。

虽然电视相亲节目中的确出现了不良的价值示范,但瑕不掩瑜,只要我们加强对这类节目的监管,增强电视台的社会责任感,电视相亲节目便可以更好的作用于社会,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基于以上几点,我方坚持认为电视相亲利大于弊,谢谢。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自由之辩,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第一,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第二,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第三,对方辩友说到有关中国人保守,不适合这种方式的看法。

我方坚决不赞成。

我方认为,征婚方式多种多样,人的选择也多种多样。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中首要提出要解放思想,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的、广泛的征婚方式,可以解放人们的思想,让人们更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是适合社会发展的产物。

第四,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第五,第五,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第六,对方辩友还说电视征婚中嘉宾把婚姻当儿戏,电视征婚具有极大地娱乐性。

电视相亲 一辩稿定稿

电视相亲 一辩稿定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及在座的同学:大家好!随着电视传媒的发展,电视相亲正悄然兴起。

我方认为,电视相亲弊大于利!下面,请允许我从以下五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第1,我们先来明确定义。

“相亲”是男女双方联系见面到约会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寻找真爱,促成婚姻。

而电视相亲是电视台策划、制作、导演的现场男选女,女选男的方式,通过游戏和表演,最终使双方成功牵手约会或失败离场为结局的娱乐性真人秀节目。

所以,电视相亲带有明显的电视传媒的色彩。

第2,对于参与者而言,真爱不是几秒钟的草率,但仅凭节目里短短的数十分钟时间、几句客套的寒暄和缺乏考证的个人信息,便对真爱做出了选择。

这种轻易的决定往往会消磨时间,浪费感情,甚至给彼此带来感情上的创伤。

此外,大量个人信息的公布不可避免的侵犯了参与者及其周边人的个人隐私。

更有甚者依靠雷人的语言和哗众取宠的表演,将这一节目作为实现一夜成名的工具。

第3,对于电视节目本身而言,电视相亲的本质带有很大程度上的公众性、娱乐性和盈利性,制作方为了高额的广告收入和收视率,将原本纯真美好的爱情打造成一档披着爱情的外衣的综艺节目,这就决定了电视相亲的实际收效往往与其初衷背道而驰,以此带来的弊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此外作为主流传媒的电视节目肩负着传播文化思想和道德精神的重任,而电视相亲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的三俗内容,则不利于电视产业的长远和良性发展。

第4,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该类节目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在于刻意策划出位表演、制造敏感话题和参与者的自我炒作。

这不仅有碍于社会主流思想的传播,更对青少年人格和思想形成误导。

这些不正当的营销手段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后果。

第5,对于价值观念而言,作为主流媒体的电视节目肩负着传播文化思想的重任。

而电视相亲所带来的炫富风、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泛滥,直接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的失衡。

速食爱情观和利益婚姻观肆意传播,更是玷污了爱情的纯洁与神圣性。

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讨论这个辩题,其目的就是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爱情观。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终极稿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终极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作为媒介,为单身男女提供婚介平台的服务性综艺节目。

针对今天辩题,我方的评判标准是电视征婚是否有利于征婚节目的盈利性与电视传媒的社会导向性的统一。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下面请听我方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对于征婚者来说,参加征婚是为了结婚。

但荧屏上,除去见面时间短这一弊端不说,征婚者表面的伪装是显而易见的,内心的伪装则更加不露声色。

据统计,非诚勿扰开播以来配对成功而成为夫妇的机率只有5%,如此之低的成功率和含有大量水分的征婚节目对征婚者而言是担忧的。

北京丰台市曾有一例,明明是负债的张晓婷却谎称自己有车有楼,用以骗取征婚者的钱财和感情。

试问,要在十几分钟内挑选一个五十年的人生伴侣,这个风险也太大了吧。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二,对于电视行业来说,征婚节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挖掘电视传播新功能的创举。

征婚的节目目的是征婚,最大的亮点也是征婚。

但是因为征婚的成功与否在短短十几分钟的节目内是难以达成的。

于是电视征婚节目就退而求其次,把节目的娱乐性当成最大的卖点。

这时征婚节目已经偏离了它出现的宗旨,仅仅为了娱乐大众而存在。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三,电视征婚节目不仅可以提供一个征婚的平台,还可以娱乐大众。

但是作为电视传媒就应该以社会导向性为底线,电视是面对公众的大众传播,影响广,力量大。

所以,电视媒体必须把握好尺度,传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避免以低俗文化迎合大众的恶趣味信息很容易成为大众追捧的潮流。

过分的娱乐性会导致原本以服务性为主的节目异化成以游戏性、谋利性为主的节目。

各嘉宾把此当成个人秀的舞台,以出格的行为,尖酸刻薄的言语来博取注意力,比如带着妈妈去相亲的“神勇哥”、“宁可坐在宝马里哭泣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马诺。

栏目组故意制造尴尬的场面,邀请犀利的嘉宾作为卖点。

无不传递着一种歪曲的社会观念,不但与节目宗旨相违背,而且与所承担的社会导向性是相违背的。

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_辩论赛_

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_辩论赛_

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

今天我们在此谈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首先必须要明确电视征婚的涵义。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节目,它提供了一个比传统征婚更大的交流平台。

电视征婚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当今,社会经济的快节奏发展,导致了教育年限延长、工作压力增大,使“剩男剩女”剧增,因此通过各种渠道多了解彼此成为了人们的期望。

电视征婚涉及到三个主体——征婚者、电视台和观众,要衡量电视征婚利弊多少的标准应着眼于“电视征婚”的意义,即主要看这种征婚方式是否有利于征婚者、电视台、观众三者的发展。

下面,我方将从这三方面进行论证。

1、对征婚者而言。

一方面,电视征婚节目的盛行为青年男女创造了相亲交友的平台,形形色色的男女在这个平台上相遇,这不仅有利于拓展他们的交友面,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让他们可以尽情秀出自己的风采。

另一方面,电视征婚有利于征婚者择偶观、婚恋观的更新。

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认为只要好好地相夫教子就已足够,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的要求不仅如此,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认为良好的经济基础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良好的责任感、浪漫情调等等,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这些社会信息的传递,使征婚者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异性的要求也跟进了时代的步伐。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电视征婚对征婚者而言可谓好处多多!2、对电视台而言。

开办电视征婚栏目有利于其提高收视率,扩大影响力,获得更多商业赞助的机会。

节目中特色鲜明的嘉宾、炙手可热的话题、言辞犀利的表达,共同构成了一系列有特点的符号,因此,在目前的近10档此类卫视节目中,很多节目的收视率也屡创新高。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时代,而电视台作为其中的个体追求商业价值也无可厚非。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共5则范文)[修改版]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共5则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共)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

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

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

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休止追问。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立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立论

立论主席、各位观众、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而作为征婚手段的一种,电视征婚的本质目的依旧应该是征婚,而非娱乐,盈利也应该是建立在以征婚为目的的基础上。

目前在我国,电视征婚的娱乐性和功利性远远超过了它的实用性,曝露出了较大的社会问题,也使这些问题不断的恶性蔓延,因此就电视征婚所表现出来的严重弊端如下分析:第一. 由于如今社会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闪婚,这中形式的婚姻带给人不少的痛苦,而电视征婚也就是闪婚的一种表现形式。

重庆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布重庆市婚姻维系时间统计表,闪离族成为离婚大军主力。

因为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达成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双方没有牢固的情感基础,仅靠几次见面就草草定下婚姻大事,婚后会迅速发现对方的缺点,从而导致最终走向离婚的路。

第二.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在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不知到人家是冲着钱来的还是感情来的,被人骗了还以为这是真感情。

如果你是有钱的,在电视那里宣扬你很有钱,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是丢了性命又折钱;如果你没有钱的话,无异于: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欺骗别人。

电视征婚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严重质疑,可靠性毫无保障。

更何况我们的感情远不能用商品来比,商品有价,感情无价,婚姻更是不可儿戏的!人心不可测,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

第三.电视征婚对婚恋文化的不良冲击:1从节目本身来说:大多数速配型征婚栏目,讲求嘉宾能通过节目配对成功,显而易见,男、女嘉宾接触的机会很少,很难仅仅通过外貌和节目的几个小时的短时间内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自己的,更何况对方的表现是不是真实还很难说。

由于恋爱双方没有经过真正的感情培养,大都是一见钟情,因此节目结束,最终速配成功的情侣的很少。

这与我们传统的婚恋文化中讲究双方必须情投意合经历相识、相知、相许、然后再相守的完整过程相悖,缺乏了共历患难一段,又怎能建立一段厚实牢固的感情基础从而和美的步入婚姻的殿堂呢?2、对征婚者和观众来说:嘉宾在电视征婚节目上公开自己的情感,与中国传统文化上对于婚姻和爱情的保守背道而驰。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具体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节目。

接下来我将围绕电视征婚的特点对我方观点进行论证。

首先,电视征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为单身男女提供更广的交际平台和展现平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年限的延长、思想观念的解放、工作压力的增大,导致单身男女越来越多;而又因为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相亲平台出现,人们不再局限于被动地由人牵线,而是主动走向荧屏舞台争取爱情。

电视征婚是一个崭新的交际平台,人们通过信息以及数据更好地描述自己,给人以更直接的第一印象,人们通过信息以及数据更好地描述自己,给人以更直接的第一印象,并且通过表演才艺节目来展示自己,结识更多的适婚对象,同时也突出自己的优点长处,为自己的爱情与事业添一把火。

其次,电视征婚引发爱情观、婚姻观、价值观的思考热潮。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在的电视征婚娱乐性大于实用性,存在着些许的弊端;但我方并不认为这能成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的理由。

个别嘉宾宣扬拜金主义的观点,错在于嘉宾身上,而不在于电视征婚。

电视征婚的目的在于撮合单身男女,但由于电视普及性、公开性、透明性的特点,使一些嘉宾独特的观点广为传播。

电视征婚反映了当今男女的爱情观、婚姻观和价值观,传播了新的思想,使我们不再闭门造车。

而当我们在否定或赞同嘉宾们的观点时,我们已经在不经意之间完成了对自己、对社会当今爱情观、婚姻观、价值观的身世;更有甚者会在网络上发起大范围的讨论。

最后,电视征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经济效益。

《非诚勿扰》里当男嘉宾失败退场时总会放梁静茹的《可惜不是你》,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的歌曲,推广了歌曲的知名度,带动音乐产业的发展;《非常完美》里的男嘉宾吴大伟因为参加了此节目而知名度剧增,同时也提升了他淘宝店面的营业额;珍爱网等交友网站与电视台合作,吸收了更多的会员,利润节节高升;电视台通过电视征婚这种新节目创造了收视率新高,大大增加了收入。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驳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驳论

驳论对方立论点: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有一定的成名机会第二,电视台角度,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第四,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

驳论:1. 提供了一个平台,扩展了征婚的途径。

电视征婚表面上看确实扩展了征婚途径,但是它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平台,更不一定是个好的途径。

平台的好坏还需比较这个途径对征婚者、对社会的综合影响是怎样的。

2. 电视征婚为社会带来日趋开放的择偶观念首先,我放不否认电视征婚宣传了开放的择偶观。

但是择偶观念的日益开放来源于社会实践的日益发展导致的社会的容易进步。

实践决定意识。

对方便有把择偶观的开放归功于电视征婚,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其次,电视征婚也有意无意地透漏着拜金、以貌取人等精神文明缺失的社会观念。

到底二者孰轻孰重。

3. 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首先,请注意,电视生活并不等于电视文化生活。

对于已婚的,或还没到是婚年龄的观众来说,电视征婚节目对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

我方并没有说娱乐是不好的。

但就像是窥探明星隐私一类的节目,的确丰富了人们的电视生活,但是它们的营养在哪里呢?其次,这也只能说明,电视征婚节目有这方面一点作用而已,并不能说明它利大于弊。

4.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也就因为电视征婚可以提供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所以你能说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为征婚而来,而不是纯粹抱着想借此机会成名的呢,参与嘉宾的真假性又是如何把控,既然难以把控,难道这不是与电视征婚的主要价值毫无关联吗?再说,从解决单身男女问题来讲,婚姻的主流是一见钟情吗。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一辩稿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一辩稿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一辩稿电视征婚利大于弊-一辩稿第一份答辩稿:谢谢主席,嘉宾、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电视寻婚最初是指电视为未婚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

它具有娱乐性、盈利性和社交性。

在讨论这场辩论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作为一个节目,电视征婚不仅仅是为了追求婚姻。

它的复杂性使得有必要考虑参与者、电视台、社会等因素。

下面,我们将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首先,电视婚姻搜索为未婚男女提供了更广阔的交友空间,扩大了择偶范围。

不可否认,由于某些社会或个人因素,许多年轻男女在现实生活中的择偶圈中找不到自己最喜欢的伴侣。

电视征婚应运而生,在真实交流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个更有效的约会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可以更好地展示自己,让更多的人看到和理解我。

至少可以说,即使你在客人中找不到你最喜欢的伴侣,观众也有一个巨大的资源平台。

也许你未来的伴侣通过电视婚姻搜索频道知道并爱上了你!其次,电视征婚作为一档电视节目,也为电视台和商家带来了利益。

受众不是唯一的价值体现,它具有的盈利性也要求我们关注电视台的经济效益。

这也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高收视率为电视台创造收入,电视台便有资本优化或者创造出其他更有质量的节目,观众也能欣赏到更好的节目得到更好的体验,说到底,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

诚然,电视征婚存在着一定的艺术渲染和剧情设计,但这也是为了观众更好的体验啊!最后,电视婚姻搜索可以发挥其娱乐性和社会性,为观众带来娱乐性和娱乐性,并引发社会讨论和思考。

与以往的电视节目相比,电视征婚节目无疑以一种新的方式展示了另一种娱乐节目形式,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关于爱情和婚姻的观点和想法,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

无论是马诺事件还是其他XXX事件,电视征婚的作用只是揭露问题。

不可否认,拜金主义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并不是电视征婚孕育了它。

相反,正是通过电视征婚,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拜金主义的荒谬性,我们对拜金主义进行了批判和批判,它不是在引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吗?此外,还有专业的心理导师,如乐佳,纠正一些客人的不良言论,传达积极的婚姻和人生观。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_辩论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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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稿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辩题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首先,我们先弄清楚婚姻,爱情和电视征婚三者之间的关系。

我方先阐释电视征婚的概念,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

那么让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婚姻和爱情的关系,众所周知,爱情的最终归宿就是婚姻。

爱情是男女双方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具有亲密和承诺的属性。

既然它意味着双方、责任和庄严,那么它就与电视征婚中的娱乐性、盈利性和社会性的性质产生了根本性的冲突。

诚然,我方并不否认电视征婚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利,但我方坚决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下面我将由以下两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第一,电视征婚的盈利性。

电视征婚,这是一种以帮助未婚男女寻找对象为华丽外包装,事实的背后是广告商和电视台打着追求真爱旗号却最后干起了沾满铜臭味的商业勾当,忽悠玩弄群众,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

由此看来,电视台就向社会、群众宣扬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一个人将他拥有的像商品一样展示出来,感情可以待价而沽,可以交易买卖。

站在这所谓的电视征婚的舞台上,宣扬的是一种快餐婚姻文化,当人们在围观议论的同时,也使得不良的观念潜移默化地深入社会当中,成为社会的毒瘤。

例如,由于电视媒体的流行,电视已成为新一代的娱乐方式,电视节目对青少年的行为思想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纵容电视征婚中不正之风的传播,会对不同群体乃至国家未来造成极大的创伤,它用隐含的信息告诉青少年:神圣的婚姻已可以摆上砧板,可以议价,可以按斤按两买卖了。

当年,一个马诺便闹得神州大陆是风风雨雨,难道要让我们的下一代都成为另一个马诺吗?第二,电视征婚的信息不确定性。

像江苏卫视的节目《非诚勿扰》中就以网络为中介,电视台再对上节目的嘉宾进行筛选的选人方式又引发了另外一些问题: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决定了信息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征婚者不能完全的获取正确的信息而受到欺骗。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但我方不得不指出以下几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扩展了征婚渠道,。

我方承认,扩展渠道也是一个好处,但这就说明了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看到的是无数的作秀充斥着电视征婚的舞台,这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第二,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更好的解决了剩男剩女的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所谓“更好”的标准和比较对象是立足于何处呢?首先人有一种伪装性,电视征婚要面对社会公众,因此这种伪装性会表现的更明显,这在行为心理学上也已经得到证实。

请问,在这样的环境中,征婚者实现了更好的交流吗?第三,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娱乐文化生活。

而健康的.娱乐生活应该给观众带来乐趣并有积极的启发性。

但现如今多数电视征婚节目只是靠制造噱头来吸引观众眼球,对社会还有不良的价值导向。

所以对方辩友这一论点是否合理实在有待商榷。

同时,对方辩友也忽略到,电视征婚节目还涉及到三个主体——电视台、观众和征婚者,我方将以此一一进行论证:电视台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受市场基础性调节的,这虽然有很大优势,但市场的自发性使电视台为了收视率而要征婚节目吸引眼球,资料共享平台《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https://www.)。

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吸引眼球呢?当然是制造热点,使节目具有争议性。

那当这样的节目播出之后,观众对此的态度不管是认同也好,否定也罢,其客观效果都表现为节目收视率高、反响强烈、争议很大。

所以,电视台收到这样的客观效果之后,其实它追求收视率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而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电视台也具有趋利性,因此电视台会继续追求更高的收视率而更加制造卖点,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也许大家会说,当弊端暴露出来之后,我们还有政府进行监管啊。

不过就征婚节目而言,虽然广电总局做出整改措施,但是难于制定明确的界限而导致监管难的现状。

由此观之,征婚节目的弊端是愈演愈烈啊。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正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电视征婚为许多适龄成人提供了邂逅另一半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看到你。

同时也是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

可以拓展你的交友面,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有缘人,和他(她)一起走入结婚的店堂,白头到老。

即使没有找到还能多交几个朋友呢,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吗!随着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的开播,电视征婚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随后江苏卫视也推出同类型的节目《非诚勿扰》,有意思的是,浙江卫视也于2010年3月30日推出了《冲关我最棒―――为爱向前冲》,一时间婚恋真人秀节目成今年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

在思想越来越开放的今天,电视征婚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

观念转变是主因时间进入2010年,80、90后逐渐成为征婚队伍主力,他们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转变。

征婚不再是大龄青年的专利,在各个征婚网站注册的人呈现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的90后加入到征婚行列中来。

同样,征婚也不再是没能力、没魅力的丢脸事了。

传统征婚VS电视征婚电视征婚在年轻人中间受到欢迎,这对传统的“婚介所”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那么就征婚而言,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年轻人呢?我们对传统征婚和电视征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1.关注度: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最大的好处就是,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甚至还可以乘机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

而大多数传统征婚机构都是采用的把资料公布在相亲会现场的方式,其关注度效果不如电视征婚。

2.成功率: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由于电视节目的时间限制,参加节目的嘉宾,往往因为相处时间过短等各种原因无法配对,这也使电视征婚的成功率也大打折扣。

而在传统的婚介机构征婚时,通过红娘介绍在指定地点约会,可以想聊多久聊多久,绝对自由选择。

3.娱乐性:传统征婚★★★★★电视征婚★★★此处所说的娱乐性,是指征婚者能在过程中找到多少交友的乐趣。

电视征婚多半都是在演播室内进行,虽然会有很多游戏环节,但对于征婚者来说更多的是累。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第一篇: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首先你必须理解什么是电视相亲。

这是一个时代的产物。

即在一个公共场合——电视平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找一个合适自己的伴侣进行相处。

注意,到这里就结束了,结婚也否不应该在这个讨论范围之内,因为目前所有的电视征婚节目都没有涉及到成果问题。

1、从相亲者即嘉宾角度分析:电视相亲节目的盛行为广大的青年男女创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平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邂逅的机会,有利于拓展“剩男剩女”以及“宅男宅女”的交友面,缓解大龄男女的婚姻压力,打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个性化平台。

相亲节目当中给当事人足够的考虑的时间和选择的机会,有的相亲节目还给当事人提供现场观众的意见,主持人用诙谐的语言来缓解一般相亲带来的尴尬气氛。

现在社会无论男女思想都很开放了,主动公开的传达爱的主题,鼓励大家寻找幸福,既达到宣传自我的效果同时让大家来审视自己向好的方面发展,何乐而不为呢?电视相亲作为普遍传媒,影响力大而深远,从而给需求者带来更多的机会,比起传统的登报与婚介更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选择性。

2、从观众角度分析:作为一档英国引进的娱乐节目,近年来收视率居高不下,满足了现代人猎奇和娱乐的需求,丰富的人民的文化生活。

3、从社会角度分析:相亲节目有利于思想解放,电视交友节目之所以这么火,就在于和世俗心理和人性本真相符合,它无比真实的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择偶观与价值观,它成为观众感慨和唏嘘的平台,古代有“老死不相往来”,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选择这样的方式敞开自我,不惧怕公开表白是一种思想进步的体现,进一步反映了“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人人零距离的择偶新概念。

相亲已经成为当代最常见的交友方式,不可否认的是它备受当代年轻男女的追求,在这个多媒体繁荣的时代将其搬上荧幕,是一种时代的趋势,在相亲节目中,嘉宾们的选择与被选择、一些正确理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在无形当中影响着观众,对于那些事业有成、惜时如金的白领和金领来说,相亲针对性更强。

辩论稿

辩论稿

谢谢主席,也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接下来由我来论述我方观点。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新的文化符号,其主要是指电视媒体通过一定筛选为适婚年龄男女提供认识机会的一种征婚方式。

制作方制作电视征婚这档节目最原始的目的是为帮助单身男女找到人生伴侣,这一根本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在现今的潮流下,电视征婚已然演变成了以娱乐、功利为主的商业节目,这就使得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了利处。

下面我将从三点进行论述。

第一:电视征婚在扩宽征婚人交友圈子的同时,更造成了他们自身信息的不安全性。

诚然,通过电视这个强大的媒介,征婚人的信息被传播到了更多的地方,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

然而在征婚过程中对基本信息的泄露却带来了更大的不安全性。

在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个人信息的过分暴露,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骚扰甚至是人身财产的安全。

《华西都市报》曾披露过这样一个事件:一个应征人十分喜欢一个征婚人,但那个征婚人不同意交往,此应征人便控制了征婚人的电脑,对她进行了偷拍,而且上传到了网上,给征婚人生活到来了极大地伤害。

电视征婚引起的信息泄露带来的不安全性值得深思啊。

第二:电视征婚在为单身青年提供表现平台时,更为一些人提供了炒作自我的舞台。

我们看到电视征婚为征婚人提供了一个相当广阔的自我展现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征婚人被更多的人直观的认识。

然而,我们却深表遗憾:这档节目的配对率太低。

可为什么:如今的电视征婚节目如此的泛滥?有那么多的单身男女疯狂地加入电视征婚的热潮?在心理学上:当某种行为的成功率很低时,但仍然是大众行为的话,说明推动此行为的根本原因不是该行为本身,而另有原因。

那这个的原因又是什么了?对,是自我炒作。

通过电视这个第二大媒体的宣传,更多的人记住了征婚人的名字,甚至是长相。

以此达到的炒作效果岂是陈旧的征婚方式所能比拟了。

第三:电视征婚在为单身男女提供面对面交流机会时,更宣扬了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在电视征婚节目中,征婚男女将自我认识、自我观点不加修饰地展现在大众面前,同时也将浮夸、物质、拜金主义赤裸裸地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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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相亲弊大于利一辩稿
开宗明义,何为电视相亲?电视相亲是一种兼具服务性、娱乐性、营利性为适龄或大龄单身男女提供婚介平台的电视节目。

毋庸置疑,这一节目的播出带来的影响利弊同在,所以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双方就应对当下电视相亲节目已经产生的影响做一个事实性判断。

而不是站在假设的立场上看待这些已经发生的现象,而判断孰轻孰重的标准在于两点:第一,看电视相亲节目是否本着服务的态度为单身男女提供一个真实、真诚的平台;第二,看电视相亲节目是否对社会大众有一个正面积极的价值导向作用。

下面我方将从两方面论证己方观点:
第一,从电视相亲节目本身来看,电视台为了收视率的提髙,首先,不惜造假,例如通过找“托”来客串嘉宾,那些所谓的饰品店老板、煤老板女儿不过是兼职模特、临时演员、在校学生的“替身”而已,大有把观众当猴耍的意思。

其次,嘉宾在舞台上演戏、作秀成分太浓,一些日常生活中不敢说的话竟堂而皇之的在电视舞台上说,将相亲现场演绎成戏剧和矛盾冲突不断的“话剧”舞台。

其次,节目中嘉宾过多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选择对象更多的是关注别人的外在条件,像年薪多少、职位髙低等,如果对方没房没车,迎接而来的定是女方的拒绝。

相比之下,却忽视了相亲中两人之间的内心和情感交流,使相“亲”变质成相“金”,与节目原先定位的促成婚恋交友宗旨严重相违背,(从而没有真正为单身男女提供一个真实、真诚的平台,种种的弊端在电视这样一个平台上一期接一期的播送出去,对于整个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实在是一种误导啊。


第二,从电视台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电视台作为一个公共平台,已经成为人民生活中最重要的新闻媒介之一,其新闻表现形式远远优
势于报纸、广播,其一言一行对公众产生影响更大。

所以,鉴于如此强大的影响力,电视相亲不应为某些人一夜成名、迅速爆红提供捷径,传播一种“敢说恶言恶语就能出名”的错误价值导向,而是应该自觉肩负起引领社会大众走向一个正面积极的价值导向的任务,绝不是利用这么强大的影响力去放大拜金主义、功利至上等这样错误消极的
价值观来抵触甚至降低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和价值底线,放大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非主流价值观,(引用《非诚勿扰》分析师乐嘉说的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收视率有多髙取决于底线能有多低。

所以,更多的电视台应该做好领路人,把公众的价值观和道德理念引向一个好的方向,而不是成为“炫富”、“拜金”的大舞台和“曝晒场”。


今天我方何其不想电视相亲利大于弊,可是如果没有正视上述现象,没有解决上述问题最终只能是弊盖过利呀,虽任重而道远,可绝不是电视相亲现在的做法,这样做只能走向灭亡。

最后,望大家一起努力坯电视相亲一个真正的颜色,唯有如此,电视相亲才能走得更远发展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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