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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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数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具备良好的数学素养、数学创新能力与科研能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的高水平的中小数学教师,以及从事科学研究、企事业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并接受数学建模、数学软件和中学教师基本功训练,能应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通过专业理论课程、教育理论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形成良好的教师素质。毕业生应达到下列各项要求:
1.具备扎实的基础数学及应用数学的理论基础;
2.了解数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深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3.具备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普通话和英语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具有较好的中文表达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
5.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职业操守,了解教育法规,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6.具备从事数学教学、科学研究或企事业管理的基本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数学。
2.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学科教学论、数学建模、数学软件、初等数学研究。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调查、教学见习、教育技能训练、教育技能竞赛、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
五、专业特色
1.注重数学教育基本功培养, 突出数学师范生特点;
2.强化实习实践环节, 培养师范生素质, 为中小学数学教育培养专门人才。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0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6学分,实践教学30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34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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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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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考核方式: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X/表示上半学期开课;/X表示下半学期开课。
九、自主发展计划
学生应取得10个自主发展计划学分,具体详见《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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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时学分统计表
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20学时计)。
十一、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制定人:熊骏学院审定人:何先平33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软件开发的基本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信息产业部门从事研究、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适应能力强、具有专业特长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应按照“加强通识教育,强化学科基础,凝练专业核心,拓宽专业知识,增强实践能力”的原则进行人才培养。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软件及专用软件)的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对信息、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能运用所学理论、方法解决信息技术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英语A、计算机基础、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与优化、数字图像处理、数学建模、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信息论、数值分析、C#程序设计与构架。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程序设计语言编程实践、数值分析课程设计、信息系统综合课程设计、Linux操作系统课程设计、数字图像处理课程设计、数据结构课程设计、数学软件课程设计、运筹与优化课程设计、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五、专业特色
针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应用性较强的特点,以培养具备扎实的数学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语言及专用软件进行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和编程,掌握数学建模的理论和方法并能应用于实际领域的人才为核心,加强了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突出了科学计算与软件开发能力的训练,以全面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3.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6.5学分,实践教学33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34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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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考核方式: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X/表示上半学期开课;/X表示下半学期开课。
九、自主发展计划
学生应取得10个自主发展计划学分,具体详见《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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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时学分统计表
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20学时计)。
十一、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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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李正耀学院审定人:何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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