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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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GWPB 3-1999)代替GB13271-91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编制说明20210722.pdf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编制说明20210722.pdf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〇二一年目次1 任务来源 (1)2 编制目的及意义 (1)3 承担单位及起草组成员 (2)4 工作过程 (2)5 标准制订的依据和技术路线 (3)5.1 编制依据 (3)5.2 技术路线 (3)6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3)6.1 适用范围 (3)6.2 规范引用文件 (3)6.3 术语和定义 (5)6.4 城市污水厂污泥泥质状况 (7)6.5 污泥处置方式选择 (16)6.6 土地利用 (17)6.7焚烧 (23)6.8建材利用 (24)6.9填埋 (25)6.10浓缩脱水技术 (25)6.11厌氧消化技术 (27)6.12好氧发酵技术 (27)6.13污泥热干化技术 (28)6.14石灰稳定技术 (30)6.15其他规定 (30)1 任务来源本标准为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技术标准和生态安全评估研究》(2015KTZDSF-02-02)研究任务之一。

2019年8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标准列入“2019年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根据立项评审意见和建议,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推荐性标准。

2021年6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组织召开厅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标准名称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2 编制目的及意义城镇污水厂污泥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半固体沉淀物质,其成分极其复杂,通常是由残余有机物、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非均质体。

其基本成分及含量主要取决于污水性质及处理工艺。

从外观上看,城市污泥是呈黑色或黑褐色的流体状或者泥饼状物质,含水量高、易腐败、有恶臭。

污泥中含有覆盖面很大的各类污染物,主要包含各种重金属,如铅、镉、铬等;微量的高毒性有机物,如多氯联苯(PCBs)、含氯芳香化合物(AOX)等,大量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如致病细菌、病毒体、寄生虫卵、有害昆虫卵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coal-burningoil-burninggas-firedboiler
〔GWPB3-1999〕
代替GB13271-91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准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以及建设工程环境碍事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治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准许排放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本钞票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GB5468-91
GB/T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进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最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用于生活和生产的燃煤、燃油、燃气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和热载体炉,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单台出力不大于45.5MW(65t/h)的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的发电锅炉。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适用于现有锅炉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采用型煤、水煤浆、石油焦、生物质燃料(甘蔗渣、锯末、秸秆、树皮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

其他新型替代燃料根据其形态参照本标准相应形态燃料的最严格限值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标准状态standard condition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快补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短板,强化县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二、工作目标2021年,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优良天数340天、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小于等于1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

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大气环境综合管理1.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编制印发《镇安县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镇(办)编制本辖区实施方案。

根据市下达我县目标任务,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进一步分解和落实。

(县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负责落实。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办)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稳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2.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准入政策和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项目,原则上不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和产量,不新增化工园区。

(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

(县经贸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环境局、县资源局配合)4.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作为工业生产中常用的热能设备,其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
了严重影响。

为了控制和减少锅炉污染物的排放,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文将介绍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针对锅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各
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了对不同类型锅炉、不同燃料的排放限值,以及监测和报告要求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可以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其次,针对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各国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和监管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了对锅炉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检测要求,以及对违反排放标准的处罚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避免违法排放行为的发生。

此外,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各国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锅炉污染
物排放标准。

这些修订通常包括了对排放限值的提高、对监测和报告要求的加强,以及对新技术的应用等内容。

通过不断完善排放标准,可以促进环保技术的发展和推广,推动工业生产向更清洁、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各国都在
积极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通过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加强监管和不断完善标准内容,可以有效地减少锅炉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落实,为建设清洁、美丽的地球作出贡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1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468-9l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欧阳语创编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欧阳语创编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在用锅炉in-useboiler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新建锅炉new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3.4有机热载体锅炉organicfluidboiler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

3.5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GWPB 3-1999)代替GB13271-91--------------------------------------------------------------------------------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锅炉生活垃圾焚烧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解读

锅炉生活垃圾焚烧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解读

锅炉、有色、生活垃圾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解读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 B 13271—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 —2014)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就此四项标准的相关内容,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问: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发布实施以来,在控制烟尘、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烟气治理技术的成熟,锅炉单台容量的快速增大,现有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显得较为宽松。

同时,我国燃煤量持续增加,单台容量较小的锅炉数量比例高,宽松的排放标准不利于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提升设施的运行水平。

在当前能源结构尚处于以燃煤为主的情况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因此,为满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而进行标准的修订显得尤为迫切。

问:新标准的制定思路是如何确定的?答:鉴于我国锅炉炉型众多、量大面广,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严格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新标准综合考虑环境管理需求和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确定基于成熟的最佳可行污染防治技术制订较为严格的国家排放标准。

同时,还考虑各地对地方环境质量管理的需求,在标准中明确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自情况可依法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两级排放标准体系将共同构成我国锅炉行业的排放标准体系。

排放限值确定采用如下的原则:(1)严格控制燃煤锅炉新增量,加速淘汰燃煤小锅炉,降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

(2)一般地区向现行的地标排放限值看齐;重点地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措施满足达标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解读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解读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贯彻该标准,现就标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1.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和背景情况2013年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其中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配合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顺利实施,2014年,省上出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对关中地区的火力发电和燃煤锅炉进行提标,为该区域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淘汰落后小锅炉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我省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导致全省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长,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迫在眉睫,再加之醇基锅炉、生物质气锅炉等新型锅炉尚未有明确排放标准,原有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管理要求。

因此,我厅2017年启动了针对全省、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

2.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火力发电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发电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

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天然气、燃油、生物质、其他燃气等。

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石油焦、污泥等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燃煤发电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工业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工业锅炉。

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油气两用锅炉按照使用燃料种类分别执行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常见问题与建议

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常见问题与建议

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常见问题与建议发布时间:2021-08-03T03:44:08.873Z 来源:《电力设备》2021年第5期作者:赵庆伟[导读] 也要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提升环保技术水平,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山东潍坊 261000)摘要:中国是燃煤大国,燃煤电厂所占比例较大。

目前燃煤电厂在污染物治理上一般都配置有脱硝系统、除尘系统和脱硫系统。

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进一步提高,按照常规配置的这些系统很难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对此,燃煤电厂开展了一系列污染物治理工作。

关键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问题;建议在环保要求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部分具有条件的燃煤电厂于2015年开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到超低排放运行至今3~5年。

经过几年运行过程的考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后,在运行过程中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逐一显现。

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气体,对大气会造成严重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为了适应发展需求,要加快超低排放改造,不断引入新技术、新理念,优化系统运行效果。

热电厂在追求经济效益同时,也要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提升环保技术水平,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1存在的主要问题氨法脱硫与其他脱硫工艺相比,具有效率高、副产品氮含量高、附加值高等优点,硫酸铵可作为农用肥料,也可作为农用复合肥加工原料,延伸产业链。

该企业原锅炉烟气排放治理装置采用氨法脱硫工艺,为区域环境改善和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的颁布实施,原有装置运行中暴露出以下问题:(1)脱硫装置效率低。

虽然能满足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的指标,但存在排放数据波动大,投加氨水量大,尾气氨逃逸高,且颗粒物与氨水投加量成正相关,两个排放指标难以同时满足,烟气拖尾及液滴夹带严重等问题,配套脱硫装置后处理产能过小,制约了吸收装置的物料平衡。

申请年排放量计算过程

申请年排放量计算过程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一、理论公式计算基准烟气量:1.理论空气量(根据燃气组分表查询)V00.0476*{(0.5*0+0.5*0.012+1.5*0.001)+(1+4/4)*96.229+(2+6/4)*0.581+(3+8/4)*0.0618+(4+10/4)*(0.0049+0.0052)+ (5+12/4)*(0.0015+0)+6*0.0087—0 }0.0476*{ 0.0075 +(192.458+2.0335+0.309+0.0657+0.012+0.0522—0)}=0.0476*194.9379=9.28 Nm³/m³2.理论烟气量(根据燃气组分表查询)V gy=0.01*{ 2.441+0+0.001+ 4*96.229+6*0.581+8*0.0618+10*(0.0049+0.0052)+12*(0.0015+0)}+ 0.79*9.28+0.608/100+(1.2-1)*9.28=0.01*{2.441+0+0.001+384.916+3.486+0.4944+0.101+0.018}+ 7.33+0.006+1.856=3.915+9.192=13.11Nm³/m³二、经验公式计算基准烟气量:V gy=0.285*34.26+0.343=9.54 Nm³/m³三、年氮氧化物允许排放量计算(一)、参数选取(以理论计算值为主)1.根据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C i选取80mg/m³,2.根据基准烟气量理论计算值V i选取13.11Nm³/m³,3.R ij选根据月使用量进行选取:11月份燃料使用量60万Nm³,12月份燃料使用量130万Nm³,1月份燃料使用量140万Nm³,2月份燃料使用量110万Nm³,3月份燃料使用量40万Nm³,合计480万N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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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贯彻该标准,现就标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1.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和背景情况
2013年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其中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配合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顺利实施,2014年,省上出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对关中地区的火力发电和燃煤锅炉进行提标,为该区域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淘汰落后小锅炉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我省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导致全省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长,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迫在眉睫,再加之醇基锅炉、生物质气锅炉等新型锅炉尚未有明确排放标准,原有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管理要求。

因此,我厅2017年启动了针对全省、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

2.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火力发电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发电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

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天然气、燃油、生物质、其他燃气等。

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石油焦、污泥等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燃煤发电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工业锅炉包括各种容量的工业锅炉。

燃料种类主要有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油气两用锅炉按照使用燃料种类分别执行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其它混合燃料锅炉按燃料种类执行较严排放标准。

3.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
经测算,全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减排约0.67万吨、1.52万吨、1.26万吨;燃煤锅炉经过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减排约0.14万吨、1.42万吨、1.41万吨。

经测算,对于工业废气发电机组,全省改造费用总计约1.82-2.52亿元,运行成本约增加0.96-1.19亿元/年。

对于单台出力>65t/h的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工业锅炉,达标排放改造成本约10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增加约1.8元/蒸吨;单台出力>65t/h的层燃炉和抛煤机炉达标排放改造成本约8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增加约1.6元/蒸吨。

对于在用燃气锅炉,如采用进口低氮燃气燃烧器,改造成本约8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基本不变;如采用国产低氮燃气燃烧器,
改造成本约5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基本不变。

对于燃油锅炉,改造成本约8万元/蒸吨,运行成本增加约1.5元/蒸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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