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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工程劳务合同的定义工程劳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劳务单位(或个人)之间,就工程劳务的提供、使用、支付报酬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工程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1. 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工程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各类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也可以是个人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地位平等,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工程劳务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即劳动者为完成工程任务而提供的劳动。

这种劳动具有以下特殊性:(1)劳动成果的不可分割性:工程劳务合同中的劳动成果是整体性的,不能分割为单独的部分。

(2)劳动时间的长期性:工程劳务合同通常涉及长期工程,劳动时间较长。

(3)劳动地点的固定性:工程劳务合同中的劳动地点一般固定在工程现场。

3. 合同内容的任意性工程劳务合同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由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对合同内容作出强制性规定。

但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 双务、有偿合同工程劳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合同有偿,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应当与其付出的劳动价值相当。

5. 不要式合同工程劳务合同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6. 争议解决方式工程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三、总结工程劳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具有上述法律特征。

在签订工程劳务合同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这些特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工程劳务合同的监管,确保工程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的建设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1.发包人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

在实际操作中,发包人通常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政府部门。

这是因为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才能作为发包人,独立承担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

2.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两证齐全),且不能超越资质承包工程。

承包人是指具备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资格的企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承揽相应工程。

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的工程将被视为无效。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

这些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

与一般的承揽合同相比,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更加特殊,要求承包人具备更高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三、合同内容的繁杂性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涉及到多种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经济关系。

这些方面和关系都要求施工合同内容尽量详细,导致了施工合同内容的繁杂。

例如,施工合同除了应当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四、国家干预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质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资质进行严格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揽工程。

2.工程招投标。

国家规定,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合同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以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

3.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应当将合同备案,以便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4.工程质量监管。

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五、合同风险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变更。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正规范本(通用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正规范本(通用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引言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通常包括内容:1.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承包商将要承担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期等。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能够明确地识别出工程的范围和所需工作。

2. 建设工期和交付时间工期条款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时间框架和完成日期。

交付时间条款则规定了承包商需要在何时完成施工并将工程交付给业主。

这些条款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3. 确定支付方式和费用本条款应明确双方关于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和方式。

通常情况下,合同价款将根据工程的进展和完成程度来支付。

此外,还需要规定变更工程的处理方式及费用的支付规定,以确保合同款项的公平支付。

4. 保证和担保责任施工合同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一定的保证和担保,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合同条款应规定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保证期限,并明确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维修和修复责任。

5. 弃权和争议解决本条款规定了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

双方应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以保证争议能够公平、及时地解决。

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是根据工程的特殊性而制定的,以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适应特定工程的需求。

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 施工规范和标准本条款规定了施工必须符合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可能来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业主的特定要求。

通过明确规定施工规范和标准,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变更和解除合同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规定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变更和解除条款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需要时有条不紊地进行变更或解除。

3. 安全措施和责任本条款要求承包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地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和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和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和作用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合同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当的义务,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还应根据违法情况承当响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对于招标投标工程来说,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其最后一项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

但当事人双方只能是业主和中标人。

2、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

柠梅瘦身怎么样允诺的内容表现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允诺是出于自愿的,而这种自愿又为当事人经过充分的协商所共同成认并达成协议。

3、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

4、合同的缔结受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政策的约束,合同的订立内容必须合法,为法律所成认。

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方案的合同、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或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合同的缔结也受有关法律、政策的保护,没有国家法律、政策的保护,合同的履行就得不到必要的保障,违约、毁约的责任就得不到追究。

5、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由于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十分讲究措词的准确性和鲜明性,不容有丝毫的模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建设工程承、发包的整个工作过程主要表达为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

签订合同是承包商经过投标报价取得工程工程的承建权,执行合同是承包商完成所承包工程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因此,承包商自始至终都是围绕工程合同开展工作,以合同的根本内容为工作根底的。

电力增容施工合同(通用)

电力增容施工合同(通用)

电力增容施工合同(通用)一、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具体表现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三、电力增容施工合同(通用5篇)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工期:3日历/天。

(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开工前2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析
《 同法》 二百 六十九条规 定 : 建设 工程合 同是承包 合 第 “ 人进行工程建设 , 发包人支付合 同价款 的合同。建 设工程 合 同包括勘察 、 设计 、 施工合 同。 ” 建设工程合 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 合同的主体 以法人为 主。工程建设 项 目招标 发包 的 ) 招标人 , 常为该 项建设 工程 的投资 主体 即项 目业主 ; 通 国家 投资 的工程建设项 目, 招标人通常 为依 法设立 的项 目法人或 项 目的建设单位 。 2 建设 工程 合 同的标 的是建设 工程 。建设 工程 不能是 )
1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建设工程项 目 ) 概况包括: 工程
名 称 , 程地 点 , 筑 面 积 , 筑 高 度 , 筑 层 数 , 要 结 构 类 工 建 建 建 主
型, 设计图纸状态 , 施工用地概况 , 资金 来源 , 目批准 文号 , 项 计划立项批准文号 , 划许可证 编号 , 规 工程报建表编号 。 2 现场勘察。对 现场及其周 边环境 , ) 以及发包人 向承包 人提供 的根据有关 勘察 所得 的水文地 质资料 及 与之有 关 的 可用 资料进行 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和检查 的规定 。
摘 要 : 建设工程合 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 发包人支付合 同价 款的合 同。它包括 勘察、 设计 、 工合同 。文章对建设 工程施工 施
合同的法律特征及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 了解析 。
关键 词 : 建设工程 ; 施工合同 ; 特征 ; 法律 主要 内容 ; 注意问题
中 图分 类 号 : v l T 5
般涉及到投资大 、 周期长 、 质量要 求高 的特殊性 , 国家经 对 [ 收稿 日期 ]0 9—1 7 20 1一l
[ 作者简介 】 吕振彪 (9 7一) 男, 17 , 黑龙 江兰西人 , 工程 师; 张志彬 (9 4一) 男, 17 , 黑龙 江肇 东人 , 工程师 ; 苑长春 (9 0一) 男, 18 ,

建设工程合同法

建设工程合同法

建设工程合同法篇一:建筑工程合同法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

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

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

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

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法律特征概述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就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合作的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特征。

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析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平等自愿原则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成立的合同关系。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各方应自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以垄断地位或强制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二、契约自由原则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契约自由的体现。

各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以自由约定合同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价款、质量标准等。

合同的条款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诚实信用原则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诚实守信,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违约。

诚实信用是合同关系稳定和公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四、产品质量保证原则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涉及到公共安全和交通畅通等重要问题,因此,产品质量保证原则在合同中具有重要地位。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或解除。

变更主要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情况变化等原因,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定变更的内容和方式。

解除主要是指在非法原因下,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的行为。

六、违约责任对于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

为了避免违约行为,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

七、争议解决机制公路建设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第1章绪论合同定义:《合同法》:“本法所称合同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于其她法律的规定。

”——教材合同法律特征:——平等主体——以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意思一致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明示合同与默示合同明示合同——采用语言(书面或口头)形式来订立默示合同——取决当事人的行为及具体情形来订立(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以交付标的物或者其她给付义务要件(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就是否严格订立形式或程序(7)主合同与从合同——就是否依赖于其它合同工程合同定义: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种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本质上就是承揽合同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发包人一般就是法人承包人必须就是法人)(2)合同标的特殊性(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4)投资与程序的严格性(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书面工程合同分类:(1)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按工程承发包的范围与数量划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三者法律关系分包不就是转包(禁止)并非所有分包都合法对于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总包人应当及时对发包人负责,对交由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工程,总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从付款方式划分1)总价合同特点:①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支付计算;②承包商风险大。

③要求准备详细全面的设计图纸与各项说明。

适用范围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2)单价合同特点:①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②风险合理分摊③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适用范围 :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二建中建设施工合同定义

二建中建设施工合同定义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而建筑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

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繁杂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这些内容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使得合同内容显得繁杂。

3.合同履行期限长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因此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也相对较长。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需要持续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合同监督严格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国家对施工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

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必须依法行事。

二、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1.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

2.建设工期建设工期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间。

工期分为总工期和分工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工期的起止时间。

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总投资。

工程造价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工程间接费用。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委托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

委托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

委托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一、委托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

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

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

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

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

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三、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以下选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的为

以下选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的为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要求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中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完成工程建设、支付价款等)关系的协议。

,2.特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具备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征:(1)有着特殊的“标的物"。

该类合同为完成特定的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建筑产品。

这些建筑产品除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外,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选用特殊的材料。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多。

现在通常包含很多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对于招、投标的许多文件及补充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非常丰富,所以除必备的书面形式要件外,其涉及的内容十分繁杂,条文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

(3)该类合同涉及法律、法规多。

工程项目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对国家和社会的生产生活具有重大影晌,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更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发布大量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严格的计划性要求。

(5)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符合法律有关一般性合同成立的要件外,还需符合一些特定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第二,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第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第四,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第五,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3.此类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求《合同法》第275条在借鉴原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合同)今后的发展要求,规定了这类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范围。

工程合同的四个特征

工程合同的四个特征

工程合同的四个特征
一、权责明确性
优秀的工程合同应当对参与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作出清晰界定。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托方)需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建设场地,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承包方)则应
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通过明确条款,双方各自的职
责边界得以确立,从而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二、法律约束力
工程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一旦签署,
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果违反合同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一点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方面至关重要。

三、风险分配机制
鉴于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巨额投资且周期较长,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成为工程合同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

合同中会详细列出各种潜在风险,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因素等,并明确这些风险的承担方。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预防和减轻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失。

四、变更和调整条款
随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会遇到需要对原有设计和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

因此,工程合
同中通常会包含变更和调整的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规定了变更的程序、条件以及由此产生
的费用处理方式,确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灵活应对变化,同时保证合同执行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一个优质的工程合同,不仅需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更要在内容上体现出对项目特点
的深刻理解和对合作双方利益的平衡保护。

它既是项目管理的起点,也是确保工程顺利完
成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特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特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特性一、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类型的承揽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和规范要求。

二、特性1. 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不动产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

这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等特点。

与一般承揽合同相比,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更为特殊,涉及的土地、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更为复杂。

2. 当事人的特定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承包人和发包人。

作为承包人,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这是由建设工程合同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发包人可以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但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计划性和程序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要求,并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这意味着,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同时,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工程验收、审计、贷款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5. 风险承担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风险较大,包括设计风险、施工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风险承担方式,合理分配风险责任。

一般情况下,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风险,发包人承担工程价款支付、设计变更等方面的风险。

6. 质量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要求较高,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发包人应当对设计、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负责。

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应当约定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确保工程质量的长期稳定。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重点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重点知识

自考-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考点总结第一章绪论考点一、合同的概念(单选;多选;判断;简答)p11.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

因此,合同不能概括债的全部内容。

2.合同的3个要素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3个要素组成。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1)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2)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3)合同关系的客体考点二、合同的分类(单选;判断;名词解释)p2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2.有偿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

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无偿合同。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承包合同为主合同,为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合同则为从合同。

考点三、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多选)p5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

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

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主要涉及建筑施工领域。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定义、特点、主要内容、履行要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施工合同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施工合同的定义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为实现一定的建筑施工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施工合同的特点1. 特殊性: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领域的专业合同,涉及专业技术、工艺、材料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2. 风险性: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增加了合同的风险性。

3. 长期性:施工合同的履行周期较长,一般涉及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甚至更长。

4. 复杂性:施工合同涉及多方主体,如发包方、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等,各方利益交织,合同关系较为复杂。

5. 法律约束力:施工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1. 工程范围:明确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和内容,如土建、装修、安装等。

2. 质量标准:约定施工项目的质量要求,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等。

3. 工期:明确施工项目的计划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4. 工程造价:约定施工项目的总价款或单价款,以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5. 材料供应:明确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及质量要求。

6. 施工组织设计:承包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工期要求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批准。

7. 安全生产: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8.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四、施工合同的履行要点1. 合同签订: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

承建合同和施工合同

承建合同和施工合同

承建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两种合同类型。

承建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而施工合同是指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合同。

在这两种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承建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法律特征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承建合同1.定义承建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承建单位承担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建设单位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承建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2.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金额等基本信息。

(2)承建单位的义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3)建设单位的义务,包括支付合同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关系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等。

(5)合同履行期限,包括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3.法律特征(1)承建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合同的履行要求有偿支付。

(2)承建合同的标的是一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具有特定性。

(3)承建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一般涉及数月到数年不等。

(4)承建合同的风险较大,涉及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因素。

二、施工合同1.定义施工合同是指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施工单位承担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作,承建单位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关注工程施工的过程和质量。

2.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金额等基本信息。

(2)施工单位的义务,包括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3)承建单位的义务,包括支付合同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关系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等。

(5)合同履行期限,包括工程施工、验收等时间节点。

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

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

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一、引言施工合同是建筑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是承包商(施工方)与业主(发包方)之间就工程项目的施工、交付及质量保证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施工合同的性质涉及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对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入手,分析其法律特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等方面,以期对施工合同的性质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二、施工合同的法律性质1.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施工合同的主体一方为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另一方为业主。

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地位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施工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

2.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结合施工合同既具有诺成合同的特征,也具有实践合同的特性。

在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工程,业主支付相应的价款。

这种约定具有诺成的性质。

同时,施工合同的履行还涉及实际施工、工程验收、支付价款等环节,具有一定的实践性。

3. 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承担相互给付义务,一方取得利益需要支付相应代价。

承包商承担施工义务,业主支付工程价款;业主支付价款,承包商按约定完成工程。

施工合同也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义务,一方的义务履行依赖于另一方的权利行使。

4. 非要式合同施工合同具有一定的非要式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程合同金额、施工期限、工程质量等方面,法律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合同无效。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三、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1. 承包商承包商是指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承担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义务。

承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具备完成工程的能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接受委托并完成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发包人为此向承包人支付价款。

二、特征1. 承包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这是由建设工程合同的复杂性、风险性及对专业技能的高要求所决定的。

只有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承包人,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2.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

这类工程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3. 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要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大量的社会资源配置和投资。

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要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 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

通过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5.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较长,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

同时,建设工程合同的投资规模也较大,往往涉及到巨额的资金投入。

此外,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较大。

6. 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作为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承包人,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或者投资方,也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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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施工合同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具有严格的计划性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

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超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
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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