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承诺、量化管理,民主评议星级评定”两学一做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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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承诺、量化管理,民主评议星级评定”两学一做活动方案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决定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市党员中开展“量化承诺、量化管理,民主评议、星级评定”(以下简称“双量双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量化承诺

.承诺内容。承诺事项重点围绕“四个带头”进行:

带头讲政治有信念。围绕保持头脑清醒,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等方面制定量化承诺事项。

带头讲规矩有纪律。围绕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制定量化承诺事项。

带头讲道德有品行。围绕弘扬传统美德、端正品行修养、培养人格魅力、抵制歪风邪气、严格要求自己等方面制定量化承诺事项。

带头讲奉献有作为。围绕立足岗位争先、重点工作突破、科研技术创新、转变工作作风、联系基层群众、参加志愿服务等方面制定量化承诺事项。

2.工作要求。承诺事项应具体实在,逐项量化,易监督、可考评,坚决防止笼统化、口号式承诺。承诺标准应高于日常工作要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评估。党员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核把关,基层党委备案,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事项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二)量化管理

党员日常管理实行分类积分、百分制量化管理制度。

.党员分类。根据支部党员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四大类。农村党员细分为:村“两委”成员中的党员、担任村民组长(监委会成员、党小组长等)的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社区党员细分为:社区“两委”成员中的党员、担任网格长(楼栋长、党小组长等)的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细分为:单位领导干部党员、中层干部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细分为:领导层党员、管理层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

2.积分要素。党员按照政治信念、尽责争先、服务奉献、规矩纪律、道德品行五个方面进行日常考核计分,同时设置

加分和扣分要素。加分要素主要针对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情况进行设置;扣分要素主要针对党员不遵章守纪、不执行组织决定、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设置。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结合实际细化量化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合理设置权重分值和加扣分要素。

3.操作流程。基层党支部对照分类标准,合理划分党员类别,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和党员实际,对积分考核项目及分值进一步细化,并向全体党员公示;各支部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勤、履行义务、完成工作及服务群众等情况,填写党员日常积分登记表;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核实汇总,组织党员相互交流,互评打分,得分情况向党员公示;年底,支部集中公布党员全年积分情况。

(三)民主评议

每年底,所有支部均要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评议程序。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党员应在组织生活会上对自己年度内遵守党章党规、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作贡献、联系服务群众、履行承诺事项等情况进行简要报告,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2.格次评定。党支部结合党员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所辖党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并反馈给党员本人。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0%。凡符合《漯河市不合格党员参考标准》中规定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可直接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

3.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应予以表扬或表彰;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星级评定

结合日常积分统筹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激励党员创先争优。

.组织评定。支部可依据党员政治信念、尽责争先、服务奉献、规矩纪律、道德品行五个方面的表现评定星级党员,五项均优秀且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择优评定为“五星”党员,某一项或多项优秀的,可评定单项或多项星级党员。

2.表彰奖励。基层党委每年对所辖党支部评出的“五星”

党员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为各类评优评先人选。市委组织部结合“七一”择优表彰、宣传“五星”党员。

3.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五星”党员事迹的总结挖掘,通过报纸、电视及微信、微博、微电影等媒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五星”党员为标杆,履行义务,岗位争先,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启动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党员“双量双评”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同考评。4月底前,各基层党(工)委研究制定《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办法》《党员积分量化考评标准》,为所辖党员印制《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积分管理、公开承诺等工作,指导党员制定公开承诺事项,并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二)推进落实。各党支部利用每月“主题党日”,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经常检视反思,自我完善提高。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定期对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员“双量双评”工作和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活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市委组织部将适时抽查、观摩、交流、通报。

(三)审核备案。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星级评定等情况,逐级上报党(工)委审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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