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待岗人员管理办法随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校缩编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正在深入展开。
各单位在这次人事制度改革中将会出现一些待岗人员,为了做好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待岗人员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交流办公室负责待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并协助安置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提出上报,可列为待岗人员:1.实行聘任制后,未被单位聘任的人员;2.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3.缺乏职业道德或工作失职或犯有其他错误,经教育而无明显改进,已不适合本职工作的人员;4.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人员;5.在非教师编制(指非专任教师和非科研人员)中,如本人自愿,并经基层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批准列为待岗人员的人员。
产业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待岗人员,由本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管理和安置。
三、待岗人员的管理1.一经学校批准列为待岗人员后,由原单位填写“待岗人员登记表”,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人才交流办公室。
待岗人员应主动到人才交流办公室报到,从“待岗人员登记表”送人才交流办公室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报到者,停发工资、津贴、补贴,两个月内不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移交时将待岗人员的行政、工资及组织关系转入人才交流办公室。
3.待岗人员属我校在册不在岗的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待岗人员应做到:(1)遵纪守法,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2)积极主动地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3)按时参加人才交流办公室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做好人才交流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4)待岗人员在取得人才交流办公室同意并签订有关合同后,可以进行劳务输出;(5)不得私自外出工作或从事其它活动,否则按无故旷工论处。
待岗人员不服从管理、无理拒绝安置,并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劝其辞职或调离,逾期不办者学校将予以辞退,不再保留其公职。
1.待岗人员下岗后,首先要进行培训学习。
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法律知识,学习社会发展和学校建设急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为重新上岗储备知识和技能。
员工待岗培训方案(共3篇)
员工待岗培训方案(共3篇)员工待岗培训方案为适应公司目前的工作强度和提高各部门员工的竞争力及积极性,对各部门员工进行专业考试及平时工作表现的综合考评,最后由部门经理确定待岗员工,待岗期为一个月,由总经办负责培训及日常工作安排,待岗期满后,如经考核达到工作要求,则可竞岗回原部门工作,如原部门未接收,可在其他部门进行竞岗,待岗不合格的将做辞退处理。
一、学习安排:由总经办负责安排和指导待岗员工的学习任务,定期检查,对抽查内容进行登记。
主要包括:1、各种法律法规2、专业技能培训3、人际沟通交流4、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待岗成绩待岗员工最后成绩确定为每天学习考评分数+周六学习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评。
1、对每天的学习内容由总经办做出详细记录,对其作出考评,记入待岗期成绩。
2、将周六学习时各待岗员工的表现情况(回答问题的次数、准确度、积极程度、个人态度等),作出考评,记入带待岗期成绩。
3、每天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待岗员工工作积极性、工作完成满意度、与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及客户的沟通能力。
4、待岗期满后进行业务考试,对待岗期间学习的内容进行笔试。
三、工作安排:协助总经办进行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工作流程进行了解,在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时候,可安排适量工作,考察其人际关系的处理以及专业技能方面的成长。
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情况,由上级对其做出评价,记入待岗期成绩。
四、时间安排:在未安排工作的时间内,在总经办的学习及培训,如有工作安排,则全职投入,切忌顾此失彼。
公司本着不放弃一个员工,不骄纵任何员工的原则,对员工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制定本方案,望所有员工切实遵守。
总经办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2楼回目录新员工岗前培训方案员工待岗培训方案| 2016-07-20 11:51中国铁通安徽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目录一、新员工培训目的二、新员工培训程序三、新员工培训内容四、新员工培训反馈与考核五、新员工培训教材-六、新员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一、新员工培训目的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的公司及工作岗位信息,鼓励新员工的士气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所能提供给他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公司对他的期望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政策、企业文化,提供讨论的平台减少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的欢迎,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使新员工明白自己工作的职责、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培训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二、新员工培训程序三、新员工培训内容1.新员工上岗前准备工作(部门经理负责)让本部门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准备好新员工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为新员工指定一位老员工作为新员工的老师准备好布置给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2.部门岗位培训(部门经理负责)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到部门报到,经理代表全体部门员工欢迎新员工到来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部门结构与功能介绍、部门内的特殊规定新员工工作描述、职责要求讨论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一周内,部门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合理使用和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绩效,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规范待岗培训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岗位后,为掌握新岗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或技能所进行的培训.第三条待岗培训对象(一)岗位履职不到位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多次考评成绩排名靠后人员;(二)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消极怠工,不服从部门管理的人员;(三)部门因生产经营和岗位优化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人员;(四)因工伤或病残不能适应现岗位的人员;(五)安全意识淡薄,经常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第四条待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通用性培训1.待岗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学习;2。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学习;3。
安全教育培训;4。
日常教育培训;5。
企业文化培训。
(二)专业性培训根据各二级单位所列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性培训。
(三)现场观摩或实践(四)集体劳动第五条待岗培训时间待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
待岗员工培训期间积极主动,能熟悉掌握各项培训内容,经考试合格,可提前结束培训,根据各二级部门用工需求,进行重新上岗。
若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不能重新上岗,需延长培训时间。
第六条员工待岗培训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一)待岗员工在第一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80%;(二)待岗员工在第二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70%;(三)待岗员工在第三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60%;(四)待岗员工培训期间考核、考试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重新上岗,需延长培训时间.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月度工资减半发放.(五)待岗员工培训期间享受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第七条待岗人员培训合格后的上岗安置各二级部门负责定期公布岗位人员需求信息,从待岗培训合格人员中采取合理安排上岗和自荐上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员补充;待岗人员多于岗位人员需求时,由二级部门采取竞聘方式择优选聘上岗。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行政人事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五、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1、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对缺勤的按缺勤天数扣发相应费用。
2、待岗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及相关待遇。
3、待岗期间,应由待岗人员本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代扣代缴.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1、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行政人事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3、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八、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九、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新上岗,行政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准予上岗.十、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为3个月。
待岗培训管理
待岗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使待岗人员的思想认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使其能够更好地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在确定待岗人员名单后送劳资,劳资将待岗人员名单及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报至培训管理部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待岗人员培训并建立人员档案。
第三条每期待岗人员培训班为24学时,由培训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培训管理部门将培训考核结果报劳资,由劳资安排其后事宜。
第四条第二次待岗培训仍不合格者,将其退回劳资并不再接收其进入待岗培训班。
第五条待岗人员在待岗培训期间,需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待岗培训人员必须服从培训管理部门管理,出现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退回劳资。
2、公司待岗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无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不得超过一天。
3、培训人员严格按照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进行培训并接受考试,连续2次考试不及格者结束培训退回劳资。
4、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平时工作表现占总成绩20%。
总成绩必须够80分,不达要求退回劳资。
5、培训人员需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室内严禁吃零食、聊天、玩手机等破坏培训纪律的行为。
一经发现后不听从劝阻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退回劳资。
6、无请假手续,无故半天未到视为旷工,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待岗培训人员退回劳资。
7、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违纪现象发生一次总成绩扣10分,2次者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退回劳资。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培训管理部门。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待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其再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因公司业务调整、岗位变动等原因暂时离岗的员工。
第三条培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待岗员工都能得到合适的培训机会。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员工原岗位或潜在岗位的专业技能提升。
2. 通用能力培训: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时间管理等。
3. 职业素养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市场和公司发展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六条培训方式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内部讲师授课。
2. 外部专家讲座。
3. 在线课程学习。
4. 工作坊和研讨会。
第七条培训应注重实践性,鼓励员工参与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
第四章培训计划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预算。
第五章培训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前,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动员,确保待岗员工了解培训信息。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三条培训效果评估应包括员工满意度、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情况等。
第十四条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的依据。
第七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培训并取得显著进步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无故缺席培训或培训效果不佳的员工,公司应进行提醒和指导。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上述办法,公司旨在为待岗人员提供一个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帮助他们提升个人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待岗人员的管理,提高待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因各种原因暂时待岗的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待岗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待岗人员的发展需求;2.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3. 坚持学以致用,确保培训效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4. 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培训对象及范围第四条待岗培训对象包括因工作调整、岗位变动、休病假等原因暂时待岗的教职工。
第五条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及方法;2. 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3. 教育法律法规;4. 心理健康教育;5. 教师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6. 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待岗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待岗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待岗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落实。
第八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待岗人员的需求制定,包括培训目标、内容、时间、方式等。
第九条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自学、实践锻炼等。
第十条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待岗人员复岗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结合待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重点包括:1. 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2. 教育信息化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3. 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4. 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调适;5. 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指导。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可采用以下几种:1. 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或研讨;2.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3. 自学:推荐相关书籍、资料,鼓励待岗人员自学;4. 实践锻炼:安排待岗人员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积累经验。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激励第十三条培训考核应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包括出勤率、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方面。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待岗员工范围待岗员工系指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并在失去岗位时劳动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待岗:(一) 因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人员结构调整或岗位压缩形成的经转岗安置仍未能上岗的员工;(二) 在竞聘中未能上岗的员工;(三) 因违纪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各种个人原因但又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员工。
劳动模范、现役军人家属、单独抚养子女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已有一方下岗(或失业)的员工或在集体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下岗的,从其规定。
但因严重违纪或考核不合格等个人原因的除外。
第二条待岗员工人事关系管理员工被确定为待岗的次月起,其人事关系转入存续公司。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待岗员工提供上市公司内部岗位缺员信息和根据缺员岗位需要提供定向转岗培训等机会。
第三条办理待岗的程序(一) 确定员工待岗,均应履行以下程序:1、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应将员工待岗原因及面谈结果以书面意见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面谈表见附件);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会同本单位同级工会对员工待岗原因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批准待岗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待岗相关手续。
2、已确定待岗的员工如不同意待岗,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二) 各级人力资源部应及时组织待岗员工填写《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与待岗员工签订《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协议书》,签发《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
在每月月底前将人员变动情况、面谈表、登记表等各项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 以上所有程序,均应严格采用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签字。
(四) 待岗员工应持《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存续公司报到。
第四条待岗期间收入待遇自员工签订《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协议书》的次月起,兑现待岗待遇。
(一)员工待岗期间,洗理费、书报费、住房提租补贴按原标准发放;技术津贴、交通费、通信费、餐补停发。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增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合理利用和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绩效,慢慢成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规范待岗培训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职位后,为掌握新职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术,取得新职位上岗资格或技术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待岗培训对象(一)二级单位因生产经营和产品结构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转变需要调整的人员。
(二)二级单位超公司定岗定员而丰裕的人员。
(三)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排列尾数的人员。
(四)因工负伤或病残,经公司劳动能力鉴定会鉴定不能适应现职位的人员。
(五)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人员。
第五条待岗培训范围(一)职位人员流失后需补充人员的培训。
(二)顶替劳务外委职位的转岗培训。
(三)职位资格取证或技术型职位提高技术进行的专业培训。
(四)人员精减后的转岗培训。
第六条待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通用性培训一、待岗人员管理办法二、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派办法中有关劳动人事考查办法3、待岗人员培训班管理办法4、安全教育培训五、质量教育培训六、企业文化培训等(二)专业性培训。
按照各二级单位所列职位,选择专业技术性培训。
(三)现场观摩或实践。
(四)集体劳动。
第七条员工待岗培训时间由培训组织单位按照员工所掌握的职位技术难易程度肯定,第一轮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员工待岗培训前,由培训组织单位提供本单位(公司)现有职位缺编情况和上岗条件,由待岗人员按照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上岗工作意向,培训组织单位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第九条员工待岗培训管理(一)管理人员培训、职位取证培训、技术型职位提高技术的专业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他各类待岗培训由二级单位组织。
(二)培训组织单位负责待岗培训人员考勤管理。
考勤严格依照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派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通报各二级单位待岗培训组织及待岗培训员工出勤情况,协调二级单位培训师资。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适应企业上市这一战略发展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公司及所辖各单位、XX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实行待岗:(一)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能上岗的;(二)考核周期内,经考核(考察)不合格且未能转岗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七条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
主、实业原三、四岗的待岗人员分别到省公司、省实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
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待岗员工从待岗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待岗培训期,待岗培训期内企业发给待岗员工生活费,标准为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待岗培训期结束,仍未能上岗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80%发放;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60%发放。
第十二条待岗期间企业停发待岗员工一类辅助工资(包括服务年限奖、在岗津贴)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生产性、奖励性津贴。
第十三条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待岗现象逐渐成为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为了规范公司待岗人员的管理,提高待岗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制定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本办法所指的待岗人员包括因公司内部调整、业务萎缩等原因而暂时离开原有岗位的员工,以及新入职尚未安排具体岗位的员工。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方面。
三、培训形式和方法待岗人员的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集中授课、在线学习、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待岗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培训方法应注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以提高待岗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培训时间和费用待岗人员的培训时间应根据具体培训内容和待岗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待岗人员需积极配合培训,不得缺席。
五、考核和评价对于待岗人员的培训效果需要进行考核和评价,以检验培训成果。
考核评价可以采取书面测试、实际操作评估、综合表现评估等多种形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待岗人员后续岗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法律责任和应对策略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本办法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公司需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待岗人员培训管理的顺利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本办法。
总之,制定和实施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有助于提高待岗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待岗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加强对待岗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待岗人员,包括因故暂时无法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和员工。
第三条学校待岗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岗前培训第四条学校将组织待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五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待岗人员应当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待岗工作。
第六条对于新岗位的待岗人员,学校将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跟岗指导,确保待岗人员熟悉工作情况。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七条学校将根据待岗人员的不同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进行安置,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第八条待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待岗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示。
第十条学校将定期对待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适当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四章待岗福利第十一条学校将为待岗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二条学校将为待岗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长期待岗的人员,学校将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
第五章待岗纪律第十四条待岗人员应当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十五条对于待岗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待岗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以上即为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待岗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提高待岗人员的工作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 培训内容2.1 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根据待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运营管理流程•常见业务问题解决及应对方法•电脑使用技能和办公软件操作技巧2.2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待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和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待岗人员掌握出现危险时及时报警、逃生和自救等基本技能。
2.3 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培训待岗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需要加强待岗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培训,同时开展团队合作训练,提高待岗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3. 培训考核3.1 培训考核的形式培训考核将采取书面测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2 考核标准根据待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管理能力考核•电脑操作技能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考核3.3 培训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待岗人员将被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符合考核要求的待岗人员可以继续担任待岗职务,不合格的将被给予进一步培训和考核机会。
如多次考核不合格,待岗人员将被调离待岗职务。
4. 培训机制4.1 培训计划制定企业应该在每年的初期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待岗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和费用预算等。
4.2 培训计划执行企业应该根据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和执行培训,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要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形式主义和刻意浪费。
4.3 培训质量检查企业应该对每一次培训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以检验培训效果和教学效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5. 员工激励机制企业应该制定相应员工激励机制,对达成培训目标和优秀表现的待岗人员进行奖励和提拔。
公司待岗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待岗培训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促进员工适应并新文化及市场经济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更好地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员工行为规范的执行落实力度,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现结合的实际,规定如下:一、管理职责1、公司党群部负责待岗培训期间相关管理。
2、各待岗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员工待岗培训申请表》等相应材料。
3、人力资源处负责需待岗培训人员的审批及培训后人员的分配安排。
二、待岗人员范围1、指违反员工行为规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人员;2、指由于公司生产结构调整,暂时不能转岗和上岗的人员;3、指因其它原因暂不能安排上岗的人员;三、办理待岗人员程序1、由拟定待岗人员单位如实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处、公司领导审批;2、人力资源处根据《员工待岗审批表》具体情况,审批同意后,将待岗人员转入公司党群办进行待岗培训,(违规违纪待岗人员需附书面通报);3、各单位见人力资源处调令,停止考勤记录;4、公司党群办接人力资源处《员工待岗培训通知单》后,对待岗培训员工进行培训。
四、待岗培训要求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企业理论文化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2、参加必要的劳动;3、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应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态度端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出勤,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4、员工经过培训,须综合考核(其中工作表现成绩占50%,理论文化及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成绩占50%)合格,然后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再安排岗位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又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培训安排,影响极坏的,将视情况延长培训期限或按公司相关规定报人力资源处,按流程解除劳动合同;6、待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一个月,培训后经党群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出具书面培训鉴定,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安排新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人力资源处流程解除劳动合同;7、因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而待岗人员,一年内达两次者,人力资源处可根据员工行为规范要求,从严处理。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活力,使企业更能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推行、完善职工的用工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责令待岗人员;二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人员;三在周期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经公司决定需要待岗培训的人员;四因部门的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减产,患病医疗期满等情况,单位提供了上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未能上岗的员工;五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其他应暂时离岗培训的在岗人员;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待岗:一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二章待岗处理流程第四条由所在部门/片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并书面报送人力资源运营中心,人力资源运营中心签署意见后,交由公司领导确定或因第一章第二条各类情况,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拟定名单,报公司领导直接确定的人员;第五条待岗人员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下发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其本人,待岗人员应自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将相关证明反馈到所属营业部人资经理,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在收到交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对该人员待岗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作出具体安排并通知本人、报到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三章待岗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第六条待岗人员由区域人资进行管理,报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备案;第七条待岗人员须服从待岗区域管理,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到部门报到并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和会议、学习、活动和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公司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第八条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者,公司原则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作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第九条待岗期限2个月为一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提供不少于两次上岗机会,仍不能上岗且待岗期满仍未通过待岗考核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待岗人员工资待遇一待岗期间工资按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二若实际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三待岗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代扣代缴;四待岗人员差旅费预支、绩效工资及津贴停发;第四章待岗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培训目的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培训,使公司员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尽快掌握岗位必备知识,增强规范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为推进公司高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第十二条培训原则一教育引导的原则;二规范管理的原则;三帮助提高的原则;四提升素质的原则;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待岗培训由各营业部人资经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培训内容设定、具体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实施;培训内容主要为以下几类:一XX公司企业文化二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三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四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五各类信息系统;六轮换岗位体验培训七其他应培训的项目第十四条培训方式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自学、培训期上岗履责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第十五条培训管理培训人员所在培训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专门主管负责培训人员的联系、教育及配合培训考核等工作;第十六条培训考核一待岗人员每周上交本周培训学习报告一份,对学习心得、思想感悟等情况进行书面汇报;由待岗培训部门主管进行打分;二各级人事部门根据待岗人员每月出勤情况、培训学习报告得分、工作纪律对待岗人员进行考核;以出勤情况20%+培训学习报告得分60%+工作纪律20%=100分计;三培训考核得分作为培训人员重新上岗的主要依据;在本次培训计划内经培训后不合格的人员继续参加下期培训;第十七条培训人员学习管理的规定一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培训人员学习期间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培训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二培训人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走动、不吸烟、不会客、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尊师重教,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同时主动配合教师开展教学互动;第五章待岗的解除第十八条待岗期满后,待岗人员应提出解除待岗的申请,写出待岗总结报告;待岗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培训情况;二主要体会;三待岗反思;四今后工作开展计划;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解除待岗的申请和待岗总结报告,待岗服务部门的考核表,对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意见,将考察情况连同申请和报告一并报公司领导审议;第二十条经考察并经公司领导审议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不合格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延长待岗期限,或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一条待岗员工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的,按新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员工待岗申请表2.员工待岗通知书3.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4.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5.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6.解除待岗申请表7.待岗总结报告人力资源运营中心2013年5月15日主题词:XX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发:XX公司各片区、部门报:XX公司领导XX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7日印附件1 员工待岗审批表附件2员工待岗通知书第第号:根据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待岗管理,期限至年月日, 请与年月日到人资部门报到;特此通知人力资源运营中心年月日附件3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备注:1、总分100分2、本表每周上报人资部门备案;3、每月思想报告得分=每周得分之和;附件4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写并签名;2、“培训单位意见”栏,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填“合格”、60分以下者填“不合格”;并由片区/部门领导签字;3、考勤考核每出现一次扣分原因扣2分,扣完为止;附件5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附件6解除待岗申请表附件7待岗总结报告报告人:报告日期:1.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介绍列述式,可做简表,工作经历年份要连接;2.培训情况;3.主要体会;4.待岗反思;5.今后工作开展计划;6.结束语;7.签字确认;。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方法企业待岗职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局部,企业团队管理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因素!那么,公司对于待岗员工要做好怎样的管理的呢?下面就赶紧跟着来看看公司员工待岗管理的相关资料吧!1.目的2.1为标准公司待岗员工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2.待岗员工范围2.1珠海红塔仁恒纸业前山工厂与高栏工厂签订劳动的员工,由于以下原因而造成暂时中止工作的:2.1.1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在部门内月工作业绩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全年累计四次考核不合格的中层管理人员以下的员工。
2.1.2在公司聘任周期内,年终综合工作业绩考核不能到达公司要求的中层管理人员。
2.1.3在原岗位上被竞聘落聘的中层管理人员。
3.职责分工3.1 待岗员工原所在部门:负责对需待岗的员工做出工作考核评价以及处理意见。
3.2 待岗员工现接收部门:负责待岗员工的与试岗工作安排以及在试岗期满后的工作考核评价,做出是否胜任岗位要求的结论。
3.3 资源部:负责待岗员工处理程序整个过程的协调、实施并监视考核的管理工作。
3.4运营管理部:负责在待岗员工处理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法律事务支持。
4.待岗员工处理程序4.1 待岗员工申报:由待岗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待岗审批表》(附件一),经待岗员工本人签字后向人力资源部申报。
4.2 待岗员工确认: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申报的待岗员工,需要进行了解调查核实其情况,完成审批程序后以书面通知(见附件二)的形式通知其待岗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依据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报到,假设过期未报到者,那么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4.3 待岗员工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待岗员工专业特长和岗位意向制定短期的内部再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的其它事项等详见培训方案书)。
4.4 待岗员工试岗推荐:待岗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其寻找意向接收部门。
4.5 试岗:找到意向接收部门后,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待岗员工试岗(试岗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并办理转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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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活力,使企业更能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推行、完善职工的用工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责令待岗人员;
(二)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人员;
(三)在周期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经公司决定需要待岗培训的人员;
(四)因部门的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减产,患病医疗期满等情况,单位提供了上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未能上岗的员工;
(五)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其他应暂时离岗培训的在岗人员。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待岗:
(一)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章待岗处理流程
第四条由所在部门/片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并书面报送人力资源运营中心,人力资源运营中心签署意见
后,交由公司领导确定或因第一章第二条各类情况,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拟定名单,报公司领导直接确定的人员。
第五条待岗人员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下发《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其本人,待岗人员应自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将相关证明反馈到所属营业部人资经理,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在收到交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对该人员待岗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作出具体安排并通知本人、报到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三章待岗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第六条待岗人员由区域人资进行管理,报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备案。
第七条待岗人员须服从待岗区域管理,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到部门报到并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和会议、学习、活动和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公司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第八条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者,公司原则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作终止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待岗期限2个月为一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提供不少于两次上岗机会,仍不能上岗且待岗期满仍未通过待岗考核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待岗人员工资待遇
(一)待岗期间工资按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若实际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三)待岗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待岗人员差旅费预支、绩效工资及津贴停发。
第四章待岗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目的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培训,使公司员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尽快掌握岗位必备知识,增强规范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为推进公司高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十二条培训原则
(一)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规范管理的原则;
(三)帮助提高的原则;
(四)提升素质的原则。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
待岗培训由各营业部人资经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培训内容设定、具体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实施。
培训内容主要为以下几类:
(一)XX公司企业文化
(二)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
(三)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四)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五)各类信息系统;
(六)轮换岗位体验培训
(七)其他应培训的项目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
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自学、培训期上岗履责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管理
培训人员所在培训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专门主管负责培训人员的联系、教育及配合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六条培训考核
(一)待岗人员每周上交本周培训学习报告一份,对学习心得、思想感悟等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由待岗培训部门主管进行打分。
(二)各级人事部门根据待岗人员每月出勤情况、培训学习报告得分、工作纪律对待岗人员进行考核。
以出勤情况(20%)+培训学习报告得分(60%)+工作纪律(20%)=100分计。
(三)培训考核得分作为培训人员重新上岗的主要依据。
在本次培训计划内经培训后不合格的人员继续参加下期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人员学习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培训人员学习期间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
在培训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培训人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
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走动、不吸烟、不会客、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要尊师重教,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
同时主动配合教师开展教学互动。
第五章待岗的解除
第十八条待岗期满后,待岗人员应提出解除待岗的申请,写出待岗总结报告。
待岗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培训情况;
(二)主要体会;
(三)待岗反思;
(四)今后工作开展计划。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解除待岗的申请和待岗总结报告,待岗服务部门的考核表,对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意见,将考察情况连同申请和报告一并报公司领导审议。
第二十条经考察并经公司领导审议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
不合格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延长待岗期限,或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一条待岗员工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的,按新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员工待岗申请表
2.员工待岗通知书
3.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
4.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
5.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
6.解除待岗申请表
7.待岗总结报告
人力资源运营中心
2013年5月15日
主题词:XX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发:XX公司各片区、部门
报:XX公司领导
XX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7日印附件1 员工待岗审批表
附件2
员工待岗通知书
第号
:
根据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待岗管理,期限至年月日,请与年月日到人资部门报到。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运营中心
年月日
附件3
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
汇报人:月第周
2、本表每周上报人资部门备案。
3、每月思想报告得分=每周得分*0.25之和。
附件4
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
的主管填写并签名。
2、“培训单位意见”栏,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填“合格”、60分以下者填“不合格”;并由片区/部门领导签字。
3、考勤考核每出现一次扣分原因扣2分,扣完为止。
附件5
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
附件6
解除待岗申请表
附件7
待岗总结报告
报告人:报告日期:
1.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介绍(列述式,可做简表,工作经历年份要连接);
2.培训情况;
3.主要体会;
4.待岗反思;
5.今后工作开展计划;
6.结束语;
7.签字确认。